二、译者的翻译目的对译者翻译策略运用的操纵
翻译的“目的论”认为,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性,翻译乃一种人类行为,故翻译具有其目的性。任何翻译均以服务于目的语某类读者和满足于目的语社会文化需求为目的。为实现该目的,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时刻都在对源语文化和目的语文化进行对比与选择,最终决定具体翻译策略的运用。如果译者的目的是为了保持民族传统、巩固目的语文化规范,他就会采用某些变通或补偿手段,尽可能淡化两种语言文化之间的差异。这时,译者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就有可能倾向于意译或归化。但如果译者的目的是为了引进外来文化模式,促进不同语言文化间的交流和渗透,他就会采取直译或异化的翻译策略,以保持原文的异域风格。
杨氏夫妇和霍克斯在翻译《红楼梦》时均在着力全面再现其文化艺术价值(陈宏薇、江帆,2003:50),但由于两译者所服务的目的语读者类型不一样,因而在翻译策略的运用上就有所区别。
为使英语读者能真正理解和欣赏《红楼梦》所负载的文化信息,霍克斯撰写了长篇序言和使用附录,以便为英语读者提供必要的文化信息。他在第一卷附录中所作的“金陵十二钗”的说明,第二卷附录中所作的汉语律诗韵律说明、中国的骨牌知识以及该卷中一些谜语的谜底说明,第三卷附录中所介绍的丫头与小厮的体制,第四卷附录中对中国八股文以及琴与知音所作的说明,第五卷正文前的拼写说明和汉语拼音系统注解以及第五卷正文后对贾家及王家的家谱及该卷出场人物姓名的说明等,无不大大有助于外国读者对中国文化的充分了解(陈宏薇、江帆,2003:51)。但由于霍克斯所服务的读者对象为广大普通英语读者而非学术研究者,他便想方设法使译文读来方便、顺畅并具较强的可读性和娱乐性,从而“取悦译文读者”(司显柱,2005:46)。为此,霍克斯在译文几乎不用脚注;为增加译文的可读性和娱乐性,他常不惜“添油加醋”,尽情发挥。这一切均是受其翻译目的之操纵而致。
杨氏夫妇翻译《红楼梦》的目的是通过再现原著的文化艺术价值来弘扬中国文化,提升中华文化的自我形象在世界文化多元系统中的地位,但由于我国当时外文出版社的产品所服务的读者对象以“华人居多”(张南峰,2004:224),而华人对《红楼梦》所蕴涵的中国文化已具一定文化背景知识,再加上杨氏夫妇钟情于中国古典文化,重视文化比较研究,因此他们在翻译时,就将“翻译的比较文化视野和文化交流的互动影响”(陈晓勇,2003:76)糅进译文当中。这样,他们所译《红楼梦》就大量运用脚注来解释小说中的人物以及包含中国特殊文化现象的各种词语的意义,还将某些汉字的字体以及中国文化器物的图形等,不做任何改动地复制在译文当中,并配上英语翻译。因此有人(陈晓勇,2003:74)评价他们的翻译:“忠实原著及中国文化,理解较深刻,表达较准确,形象生动,简洁流畅,译风严谨。”用诺德的翻译术语讲,杨氏夫妇采用了“文献翻译”方法,即译者采用目的语语言再现原文作者与原文读者的交际情景,包括原文的语言特征和文化特征(Nord,1997:47-52;1991:73)。
除翻译的目的会影响译者翻译策略之运用外,意识形态和翻译诗学也会操纵译者翻译策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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