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非任意性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及语言符号的声音象征
在讨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时,索绪尔也探讨过拟声词。拟声词即为其语音形式是模仿自然界声音的单词,或者说,某个声音与其所指代的事物之间有某种联系的单词(Matthews,2000:256)。索绪尔认为,真正的拟声词为数不多,它们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已具有任意性,因为它们只是某些声音的近似的、而且有一半已经是约定俗成的模仿(高名凯译,1999:105)。
在所有语言中,拟声词往往只占很小一部分,但拟声词的选择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已具有任意性。这种任意性不仅在同一语言中,而且在不同语言中都体现得相当充分。关于任意性在同一语言中的情况,比如在英语中,拟声词bow-wow的读音为[ˊbauwau],表示狗的叫声。该拟声词的形式同意义之间的匹配关系非常密切,即其意义非常充分地由其声音显现出来。那么,该拟声词具备一定的理据性和象似性。但在英语中,公鸡发出的声音其实不是cockadoodle-doo(读音为[’kaka’du:dlˊdu:]),可是,讲英语的人们却任意地以该形式将公鸡的叫声给予了约定。因此,形式并非总是自然声音的准确模仿。
不同语言在模仿同一自然声音时,更体现出在拟声词选择上的任意性,因为不同语言都会“调用各自的语言资源,认同各自的声音组合,因而同一自然声音在不同语言中会运用不同的语言形式,尽管每一种语言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模仿性”⑦。比如,上面公鸡的叫声在标准的汉语中为“咯咕咕”(读音为[kukuku]),尽管不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公鸡的叫声应该基本上一样。为了说明拟声词的任意性在不同语言中的体现,现略举几例做简要说明:
表一:不同语言对自然界相同声音模仿的拟声词对照表
从上表不难看出,即使是拟声词,在不同语言当中实际上亦具有很强的任意性。如果像很多人所认为的拟声词具有理据性或象似性,即拟声词的内容同形式之间存在着固有的决定性联系,那么,即使在不同语言中,同一意义也会使用同一种声音来再现。实际却并非如此。因此,所谓的语言符号具有非任意性的最有力证据——即认为世间存在拟声词之说法——到头来则完全站不住脚。事实上,只要对不同语言的拟声词作一比较,就可证明拟声词也具有任意性。
现在来谈谈本文第二部分所提到的声音象征。很多语言中都有一类词,人们往往将它们看成是拟声词的小类别。它们的声音并非通过直接模仿自然界的某个声音而形成,但它们会让人联想起某个特定的意义。即,这些词语以更为抽象的方式暗含它们所发出声音的某些物理特征。⑧这种现象就是声音象征。比如在很多欧洲语言中,表示“小”这个概念的词语和表示细小物体的词语,或者把“小”作为其部分意义的词语往往会含有一个其发音要在嘴的靠前部分将舌头抬高的元音。该元音就是[i],它代表的是ee,i,y等拼写。比如英语中的teeny(极小的),petite和wee(小的),方言leetle(相当于little),希腊语中的mikros(小的),西班牙语中表示“小╳╳”之类昵称的名词如perrito(小狗)等。这种在语言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声音象征——即声音[i]表示“小”——似乎从以下方面找到理据。第一,处于高位的前元音[i]只运用嘴的靠前部分中的很小空间来发音;第二,[i]是一个音强高的元音,其声音类似于小物体发出的高强音。因此,在含有“小”这一概念的词语中使用[i]这个音就制造了这样一种情景:即该词语形式中的一个方面(即该词语中出现的[i]这一声音),由其意义的一个方面(即“小”这个概念)来决定;而且其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同其意义存在着一种固有的联系,尽管这种联系完全不是直接的模仿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类词语中的[i]具有一定程度的象似性——即表示“小”的元音[i]是其意义“小”这个概念的象似符(icon)。与此类似的情况在汉语中也可找到大量佐证。辜正坤(2004:78-80)在探讨汉语音义同构现象时认为,汉语中阳性字的发音都比阴性字响亮,发音器官的共鸣腔也比阴性字的发音大,这从阳性字“刚”、“阳”、“天”、“东”、“动”、“男”等同与之对应的阴性字“柔”、“阴”、“地”、“西”、“静”、“女”等中便可窥见。辜正坤所探讨的音义同构现象正是声音象征。
除以上这种具有普遍性的声音象征之外,还存在具有语言独特性的声音象征。在这种声音象征中,某个声音或声音系列可以以一种暗示的方式同某种抽象、模糊但往往又让人感觉到的意义联系在一起。在英语中,以声音系列[fl]开头的单词(拼写为fl-)如fly,flee,flow,flimsy,flicker,fluid等常常暗含“轻快”、“快捷”之意;许多以[gl-]开头的英语单词(拼写为gl-)往往表达“光亮”之意,如gleam,glisten,glow,glint,glitter,glimmer等;以[-ē∫]结尾的音(拼写为-ash)多表示猛烈的或突然的动作,如bash,mash,crash,flash,splash等。从这些例子不难看出,我们可以在词语形式中找到与其意义相关的非任意性因素,即这些词语中的部分组合。
但即使在这些词语中,也可以找到任意性的成分,比如,有些词语中存在适当的声音系列但在语义上它们却不能归入某一组词语,如glove和glue的语义就不能归入上面列举的[gl-]这组词语中,sash和cash就不能归入上面列举的[-ē∫]这组词语中。另外,上文谈到,英语中表示“小”这个概念以及表示细小物体的词语中往往使用元音[i],但small(读音为[sma:l])这个单词却没有[i]这个音,恰恰相反,该单词中的元音正表示“张开”、“大”之意(想想牙医用英语叫你张开口时说什么)。而从跨语言的角度看,英语的某组单词中表达某个共核意义而使用的声音系列在另一种语言中就不一定适用。因此,声音象征不是意义和形式之间所具有的必然的、固有的联系。对此,朱永生(2002:6)强调说,“这种联系只存在于符号之间,这些字符的形状本身与它们各自指代的对象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离开这一点来讨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象似性,就等于忘记了语言符号最基本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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