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撰写计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按照程序制定计划
无论做什么事要做得好,都要讲究程序问题,制订计划也不例外。一般来说,制定计划的程序有三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阶段。制订计划,首先要进行调查,充分掌握实际情况,收集有关资料,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如果是制订长期计划,还要组成专门班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计划的目标、任务、要求,再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步骤。
(二)草拟、征求意见、审议阶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始指定专门人员拟写计划草案。第一步详细列出计划草案纲要,经领导班子讨论并通过后,第二步才起草计划,第三步将计划草案打印成册,分别交领导和专家讨论、审议,第四步是将修改过的计划印发到所辖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收集整理这些意见,交领导班子审议。
(三)修改、定稿阶段。计划在每次征求意见后都会进行修改。无论是征求专家的意见,还是征求群众的意见,每征求一次意见就修改一次。对征求得来的意见在进行分析、研究之后,再结合目标、任务安排制定新的方案,对内外因做客观分析,从而对计划草案进行全面修改、审议,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成为正式计划。
二、按照原则制订计划
一般说来,制定计划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可实现性原则。制订计划应考虑到制定的目标能否达到,安排的任务能否完成,否则,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甚至失去民心,因此,制订计划要遵循可实现性原则。
(二)整体性原则。制订计划要遵循整体性原则,就是要有一盘棋的思想,即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整体性原则,又被称为最优化原则。它应该处理好中短期计划与长期计划的关系,处理好局部计划与全局计划的关系,下级计划与上级计划的关系。上级计划或局部计划应依照上级或全局计划制订。当然,全局计划不是各局部计划的简单相加,而应是一种优化组合。各子系统之间功能搭配合作,协调运作,就会使整体效能最大化。
(三)可操作性原则。计划是为完成任务、实现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它一经制定、公布,制订计划的单位,上下各部门就必须按计划行事。因此,在计划中,无论是任务、指标、措施、步骤、办法,还是资金的使用、人员的分工、完成期限等,必须写得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既要便于执行、落实计划,又要便于检查督促,有所凭据和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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