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起诉状的写作与范例
行政起讼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情况两个部分。
(一)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即可。
(二)当事人情况。当事人情况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基本情况。
1.原告。原告如果是公民,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是法人或单位组织,写清法人或单位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原告如果有委托代理人,另起一行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职务、单位、住所等信息,如果代理人是律师,只写姓名、单位和职务。
2.被告。被告如果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写明被告单位或组织的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和职务等情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职务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也以其所属机关作为被告。具体的被告写法必须参照《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在此不再列写。
3.第三人。第三人的写作项目和要求与原告相同。
二、正文
正文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构成。
(一)诉讼请求。要写明原告的诉讼目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将行政诉讼的请求和民事赔偿请求分开写明,行政诉讼请求一般有撤销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和确定之诉四种。
(二)事实和理由。在写作过程中应先写事实再写理由:
1.事实。即写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写明国家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如何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等事实情况,详细阐述产生纠纷的过程及纠纷现状,写明原告是否申请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否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以及改变的内容。
2.理由。阐述理由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证明和支持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合理性。理由部分要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说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何违法或违规,写作时所引用的相关法条应具体到条、款、项;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和证人证言,证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违规。
三、尾部
依次写明如下内容:
(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分两行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二)具状人签名或盖章、递交日期。
(三)附项,说明诉状副本份数,书证、物证等。
[范例]
行政起诉状[2]
原告:肖╳,男,现在╳╳公司工作,现住成都市╳区。
被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武侯分局。
诉讼请求
撤销被告于2007年11月26日向原告发出的强制拆迁《通告》。
事实和理由
一、被告向原告作出的《通告》程序违法
1.被告在向原告送达《通告》时,没有向原告出示《通告》中引用的成武府函〔2007〕号批准文件。即视为没有相应依据。
2.川府土〔2005〕396号文件中说,“《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04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成府土〔2004〕234号),已经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出示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也没有告知批准文号。视为没有相应法律依据。
3.被告违反川府土〔2005〕396号文件中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的规定。
4.被告没有在《通告》中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告知原告依法享有的救济途径。二、被告在征地前和征地过程中,实体上和程序上均违法
没有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川府土〔2005〕39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原告进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三、今年10月1日《物权法》生效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应以《物权法》为依据,原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物权法》相抵触的,应一律废止。
2007年5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12号),作了明确要求。然被告在对原告进行安置补偿中,依据的是应废止的法律文件。
综上所述,被告在对原告实施征地、强制拆迁中,程序严重违法。为此,原告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第一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肖╳
2007年11月29日
附:
本状副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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