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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冠词形式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

时间:2023-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语冠词这种形式与功能之间多对多的关系会对习得造成关键性的影响。

1.3 英语冠词形式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

前一节讨论冠词形式与名词指称意义时引用了很多例子,已涉及不同冠词的使用,但讨论的主要线索是名词的不同指称类型,没有专门提到冠词形式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而这一点对于习得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节仍要专门对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再做一个分析与介绍。

英语冠词到底有几种形式,专家学者们意见不一。但一般认为,英语冠词有三种形式,不定冠词a(n),定冠词the以及零冠词Ф,其中前两种为可见形式,后一种为不可见形式。有研究表明,不定冠词a(n)是通过语法化过程从古英语数词an(即现代英语中的one)演化而来的。不定冠词的这种历史演变可能源于快速语流中把冠词与紧接其后的单词合为一个音节单位并轻读冠词。随后,不定冠词出现一个简化过程,在辅音开头的单词前失去鼻音,最终形成现在标准英语中a与an的分布。定冠词的历史演变与此不同。现代英语中的定冠词曾经是早期英语中的指示代词。从发音方面看,/σa/用于辅音开头的单词前,而/σi:/用于元音开头的单词前,前者是通过元音弱化并经语法化过程从后者演变而来。

英语中的三种冠词形式如何与名词进行匹配,以表示不同的指称意义,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翻开任何一本英语语法书,里面都会有专门章节讨论冠词的用法,甚至篇幅不少,如在Quirk等人(1985)编写的英语语法巨著中,冠词用法这一节就占了23页。尽管他们的论述非常详细,例证也非常丰富,但仍然没有穷尽英语冠词的全部使用规则。也就是说,他们对冠词用法的描述与英语母语使用者所掌握的全部冠词知识还有距离,甚至有很大的距离。而且,对英语二语学习者来说,即使把这一节的内容全部掌握了,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地正确使用冠词。

英语冠词用法的复杂性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们通过Young(1996)所举的一个例子来看一下:

(57)Chapter 4 of Biological Foundations of Language presented what has since been called the critical-period hypothesis.It suggested that the brain is able to learn a primary language during a certain early period,and not later on,and it proposed physiological explanations of why this might be so.Lenneberg’s innovation lay in those explanations;the idea itself has been around for a while.

在例57中,定冠词the使用了三次,但所表达的意义各不相同。在the critical-period hypothesis这个短语中,the表示的是惟一性;在the brain这个短语中,the表示的是通指意义;在the idea这个短语中,the被用于回指。但是,在同样这一小段中,定冠词the所表示的通指意义与不定冠词a在短语a primary language中所表示的通指意义非常相似。此外,定冠词the的回指意义与指示代词those在短语those explanations中的意义没有太大的差别,后者也有回指的功能。英语冠词用法的区别性、相似性和交叉性由此可见一斑。

前面提到冠词与名词的搭配如同帽子与身份的搭配。按照这一思路,我们首先来看一下这二者之间有哪些潜在的匹配,在这些潜在的匹配中,哪些是可用的,哪些是不可用的。根据语言类型特征,普通名词在不同的语言中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如具体名词和抽象名词,或物质名词和可计数的名词。由于与名词有关的三大范畴在英语中只有数有曲折词素标记,我们可以把英语中的普通名词首先分为可数的和不可数的,可数的可再分为单数的和复数的。这样,三种冠词形式与三种名词形式就有九种潜在的搭配,见表1.2。

表1.2         英语冠词形式与名词形式潜在的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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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中所列的搭配在英语中有些是允许的,有些是不允许的。定冠词的三种搭配都是允许的,但不定冠词的三种搭配中只有一种是允许的,那就是不定冠词+可数名词单数,另外两种不可用,原因不言自明。零冠词中的三种搭配有两种是允许的,即零冠词+可数名词复数和零冠词+不可数名词。零冠词+可数名词单数这种搭配有些复杂,不能说这种搭配完全不允许出现,但其使用分布受到极大的限制,这与英语名词词组内部结构有关,详细讨论见第四章。

前面讨论名词指称意义时涉及四种指称类型,即定指、不定指、无指和通指。我们现在参照有关描写语法和教学语法,将四种指称类型可用的冠词和名词搭配用表1.3~1.6列出。

表1.3         定指的可用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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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不定指的可用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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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无指的可用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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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         通指的可用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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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四个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什么问题呢?首先,每一种指称类型都可以用不止一种形式表达,比较突出的是通指,可用的冠词和名词搭配就有四种。尤其是可数名词的三种形式,尽管他们的使用分布不完全相同,但用于通指时所表达的意义是非常相近的(参见本章例40~42)。另外,从冠词和名词搭配的角度看,有的一种形式可以用于多种指称,如the scientist可以用于定指和通指,a scientist可用于除定指以外的所有其他三种指称。这一现象实际上反映了英语冠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其形式与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是一对一,也不是一对多,而是多对多。具体地说,一种形式可以表示不止一种功能,反过来,一种功能可以用不止一种形式来表示。英语冠词这种形式与功能之间多对多的关系会对习得造成关键性的影响。一般说来,形式与功能一对一的语言结构或特征,其习得难度低,认知负担轻,易于掌握。一对多的结构和特征习得难度会增大,认知负担会加重。而像英语冠词这种形式与功能多对多的语法项目习得难度会更大,认知负担会更重,更难完全掌握。

英语冠词习得之所以难,除了形式与功能之间多对多这一点外,应该还有其他原因。在表1.3~1.6中,不同的冠词和名词组合与不同的名词指称类型之间似乎有着确定无疑的对应关系,但到了实际语言使用时,情况就不那么简单了。Master(2002)曾指出,面对冠词形式与功能之间的交叉与多变性,冠词的选用涉及诸多交织在一起的复杂因素,包括名词的形式是作为“粒”还是作为“波”使用(离散性的或物质性的),说话人预期听话人对所谈的话题是了解还是不了解(定指的或不定指的),以及话语所谈论的对象是否有具体的上下文(实指的或通指的)。

“粒”和“波”这对概念源自电子的物理属性的二重性,即电子既表现为离散体又表现为连续体,像“波”一样。这种二重性正好可以用来描述英语中名词的可数或不可数,而这正是说话人在使用名词时必须加以区分的语义特征。可数名词有明显的边界,像“颗粒”一样,个体之间能够区分开来,因此能计数,可变为复数,如名词pencil、star和idea。不可数名词没有边界,是一团物质或像“波”一样,无法区分出个体加以计数,因此也不可能构成复数,如名词plastic、flour和energy。这里所举的例子似乎表明,一个名词可数不可数是固定不变的,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有些名词是可数的,有些名词是不可数的。但一个名词可数不可数有时候是由说话人决定的,如在句子The vet found bits of chewed-up pencil in the dog’s stomach中,pencil一词就不是可数的,并不表示一个可离散的个体,而是一团没有形状的物质。同样的,在句子The factory produced a plastic of uncommon strength中,plastic一词就是可数的,在句中表示某种可离散的实体,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或一类塑料”(类似的例子还有acoffee,常常意指a cup of coffee;two sugars,常常意指two teaspoons of sugar,尽管coffee和sugar常被认为是不可数名词)。

说话人与听话人对所谈论的对象是否有相同的知识和了解,这一点需要说话人做出判断,以确定所指对象对听话人来说是已知的还是新信息。说话人的这种判断对区分所指对象的定指或不定指有影响。前一节在介绍Hawkins对定指与不定指进行区分时提到过一个概念叫“共知集”,这里面也包括“关联性回指”(associative anaphora)。例如,我们提到一辆汽车时,就会自然而然联想到与汽车有关的部件,车轮、刹车以及方向盘等。在对听话人的知识进行判断时,说话人有时需要依靠很微妙甚至是直觉性的“读解”。在句子Beethoven then wrote a symphony for which he was to become very famous中,symphony一词前用了不定冠词a,这表明说话人感觉听话人对贝多芬的了解很有限,因此句中所提到的内容对听话人来说是新信息。同是symphony一词,在句子Beethoven then wrote the symphony for which he was to become very famous中与定冠词一起用,则表明说话人感觉听话人对贝多芬的音乐很了解,知道所提到的交响曲是哪一首。

另一个对冠词选择产生影响的因素是话语的上下文,也就是说,说话人所提及的是某时某地的一个指称对象呢,还是任意时间和地点都适合的指称对象?这一因素对不定指名词词组和定指名词词组都会产生影响。如不定指相对的例子可以是:There was a raccoon in the basement last night对A raccoon is a fastidious eater,这两句中名词raccoon前用的都是不定冠词;定指相对的例子可以是:The neutron bomb was on display at the Smithsonian对The neutron bomb is a devastating weapon,这两句中名词词组neutron bomb前都用的是定冠词。这两种情况下判断指称是实指还是通指只能依靠上下文中的信息(尤其是动词的时态)而不是冠词本身。

以上所讨论的几项因素都对语言使用时如何选用冠词产生影响,这一过程的复杂性由此可见一斑。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冠词的选用还涉及更多的复杂因素。有些表示级别的形容词前冠词的用法(如the largest X,the final Y,the only Z),有些专有名词前冠词的用法(如the Suez Canal,Ф Vancouver Island),有些词汇短语中冠词的用法(如a[*the]year ago,during the[*a]day)等,这些用法更多的是习惯使然,有时很难找到理据,而且常与通行的冠词功能和语义相悖。难怪有学者发出悲观的议论,认为英语冠词系统是个无法通过有意识的学习所能掌握的东西,同时也是个无法教的东西。是不是不可学,是不是无法教,不能简单地下结论。但英语冠词系统复杂,难学难教,这已成为很多专家学者的共识。也正因为如此,众多研究者对英语冠词系统习得,尤其是第二语言英语冠词系统习得一直保持着深厚的兴趣,对这一具有挑战性的课题展开研究,试图破解这个难学难教之谜。

本章从三个方面对英语冠词的基本情况做了分析与讨论,使我们对英语冠词系统有了初步了解。与其他语言中的冠词系统相比,英语冠词系统具有一些突出的特征,这对其习得难度产生了重要影响。英语母语使用者对冠词的选用主要依靠语言直觉,这种直觉实际上是一套复杂微妙的冠词用法知识体系。第二语言使用者缺乏这种直觉,他们更多地是依靠学习掌握的规则来运用冠词,这里就存在一个差距。规则是从实际使用归纳而来,因此就有一个覆盖面的问题,或概率的问题。我们刚提到的语言直觉是一套冠词用法知识体系,如果我们归纳出的规则能百分之百地覆盖这套知识体系,那么,只要第二语言使用者全部掌握了这些规则,就有可能完全正确地使用冠词。但遗憾的是,英语冠词用法的这套知识体系实在是太复杂、太微妙了,现有的规则远远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覆盖程度。到底达到了多大概率,到目前为止,恐怕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如果英语母语使用者依靠直觉来选用冠词,那么这种直觉是如何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呢?如果英语二语学习者依靠规则来使用冠词,那么他们是如何习得这些规则的,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什么困难和障碍呢?还有,规则以外的部分怎么办?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面几章做具体讨论。

【注释】

[1]汉语中的“们”字可以看做是一个复数词缀,但它并不是汉语名词复数的主要标记,其使用受到很多限制,如一般只能用于有生命的名词后表示复数的概念。不过,即使是在有生命的名词后也不是必需的,在有些情景中甚至不可使用,如“*他们是学生们”在汉语中则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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