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语言类型差别对冠词习得的影响
我们在3.2节曾提到过Robertson(2000)所做的一项研究,对中国学生英语冠词使用中的变异性进行考察,重点是冠词的缺省以及造成这种误用的原因。Robertson提出了解释冠词缺省的三条原则,即:(1)“前置词脱落”句法原则;(2)“可还原性”原则;(3)“词汇转换”原则。这三条原则有多大的覆盖面呢? Robertson没有具体说明,但他特别提到在所标注的名词词组中有余下的206个名词词组前母语使用者会用冠词,这些是三条原则所不能解释的。我们对Robertson的研究数据再次做了仔细观察,发现数据中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根据他的报告,从受试的产出语料中共标注了1884个名词词组,其中有22%的名词词组前没有可见冠词。我们简单地计算了一下,这个数字应该是414。也就是说,414个名词词组中有206个不能用三原则解释,那么能解释的应该是208个。这两个数字相差无几,表明三原则只能解释约一半的冠词缺省误用。根据这一分析,我们认为,对Robertson所提出的三条原则的解释力应持谨慎态度。
中国学生倾向于在必要情景中省用可见冠词,这是一个已经观测到的事实。这种现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仍值得深入探讨。除了Robertson的三条原则之外,应该还有其他原因。我们曾经从语言类型的角度对英语和汉语之间的异同做过比较。这两种语言之间的一个明显不同就是一个有冠词,一个没有冠词。正因为如此,对中国学生来说,英语冠词的习得是一个零对照(zero contrast),即某个语法类别在目的语中存在,而在母语中不存在。此外,英汉两种语言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类型差别,即一个是句法型语言,另一个是语篇型语言(Huang,1982)。这种语言类型差别与中国学生英语冠词使用中的缺省现象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对此开展了一项专题研究,从语言类型差别这一视角来考察冠词使用中的缺省现象。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零现象”(the zero phenomenon),研究的目的在于找到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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