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语言、思维与诗歌创作
海德格尔在1935年以后的许多论著中,多次涉及语言、思维与诗歌创作的关系问题,这与他当时对弗雷德里克·荷尔德林(Frederick H9lderlin)的诗发生兴趣有关。荷尔德林是一位与黑格尔同时代的浪漫派诗人,他的诗颇难理解。海德格尔之所以对荷尔德林感兴趣,主要是因为他认为荷尔德林对解释本身的基本活动作出了创造性的说明。他把荷尔德林称为“诗歌创作的诗人”(poet of poetizing),并在《荷尔德林与诗歌的本质》一文中指出,荷尔德林比其他思想家更加深入地思考了诗歌创作的本质。他还强调指出,诗歌不是文化的装饰品,而是语言的首要形式。一个从事于诗歌创作的思想家能够通过诗歌更接近于达到存在。
在1935年至1946年这段时期中,海德格尔在语言、思维和诗歌创作的关系问题上的观点有些发展和变化。在1935年左右所写的论著中,海德格尔认为思维是真理用以表现其自身的许多方式之一,语言就其广义而言是这许多种方式的基础,换言之,这些方式在最广义的诗歌中具有共同的基础。例如,在《论艺术作品的泉源》(1935)一文中,他在论述真理由以表现其自身的各种方式时,没有提到诗歌这种方式,但他认为一切艺术基本上都是一种创造性的诗歌创作。他还指出,正是语言使一切存在之物本身呈现出来,这就是说,语言就其广义而言,即就其包括诗人、音乐家等人的语言而言,是真理由以表现其自身的各种方式的基础。而在1946年左右所写的论著中,海德格尔则强调思维是一种最基本的诗歌创作活动。例如,在《阿拉克西曼德之说》(1946)一文中,海德格尔写道:“不过,思维就是诗歌创作(Dichten),尽管不是诗或歌那种意义上的诗歌创作(Dichtung)。对存在的思维是诗歌创作的基本方式。在这样地思考的思维中,语言开始成为原初的语言,也就是就本质而言的那种语言。”[32]从这种观点出发,他认为当一个诗人变得更加有思想时,这个诗人也就更加富有诗意。他并不主张诗人应当使自己变成一个冒牌的思想家,而毋宁主张诗人要“放弃”或“牺牲”他自己,以便达到与事物保持更深的交往。语言是存在的住所,诗人和思想家的共同责任是要在构造语言时“使存在回到它的住所”。这是人类一切活动中最富有人性的活动。他说:“人居住在这个住所中。那些使这个住所繁荣起来的人们,是更加有思想和更加有诗意的。”[33]
关于思维与诗歌创作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尽管海德格尔在许多论著中都曾涉及这个问题,但他没有对它作出始终如一的说明。在一些场合下,他认为这两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他说:“一切诗歌创作……就其基础而言都是思维。”[34]“所有冥想的思维都是诗歌创作,但并不是所有的诗歌创作都是思维。”[35]“思维和诗歌创作之间的对话不仅是可能的,而且甚至是必要的,这是因为它们与语言保持一种十分独特而又不同的关系。”[36]在另一些场合下,他又强调思维和诗歌创作之间的区别。他说:“诗的表露和思维的表露决不是同一回事。”[37]他认为思维是在先的,诗歌创作是从思维中获得自己的实现。正如说是由于言而得到实现一样,诗歌创作也是由于思维而得到实现。有时,海德格尔侧重于思维和诗歌创作的作用方式的区别,认为它们是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表达同一件事,而且这两者相互依存,其中一方若没有另一方的协助,就不可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他说:“思维和诗歌创作都是本质的言,但各自以自己的固定不变的方式。[38]又说:“以诗的方式所言的东西与以思维的方式所言的东西决不是相同的,但这两者是以不同的方式言相同的东西。”[39]有时,海德格尔不仅强调思维和诗歌创作的作用方式不同,而且认为这两者的作用对象也不相同。他说:“思想家言存在,诗人为神圣之物命名。”[40]这句话似乎是说,思想家的特征在于他是那样一种中介的发言人,在这种中介中,语言在其最基本的本体论层次上、即在作为言的语言的层次上得到实现。因此,思想家言存在。相反,诗人仍停留在语言的表象层次上,即语言通过作为名称的词而被说出的层次上。思想家以整个存在作为自己的思考领域,而诗人则局限于神圣之物的半明半暗的领域。这就是说,思想家是通过言来探索存在,诗人则是通过命名来探索存在之物。对诗人的词的本质进行思考,也就是从存在的真理的本质方面对存在进行思考。
海德格尔对思维和诗歌创作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作了许多论述,尽管如此,他毕竟承认这两者的关系是难于说清的。他说:“思维和诗歌创作的性质仍然是隐蔽的。”[41]又说:“一种隐蔽的亲缘关系支配着思维和诗歌创作。”[42]还说:“我们不能直截了当地决定,是否诗歌创作是真正的思维,或者思维是真正的诗歌创作。”[43]
笔者认为,海德格尔把逻各斯看做语言的基础,这个论点比较新颖。如果像他那样认为逻各斯的基本含义是言谈,逻各斯作为言谈具有“使公开”的意思,即把言谈时论题所及的东西公开出来,逻各斯就是发声为词,那么他的这个论点有其合理之处。至于他把语言看做存在的住所,甚至认为不是语言服务于人,而是人服务于语言,这种看法过分夸大了语言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颠倒了人与语言之间的关系,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关于词、名称和物之间的关系,海德格尔正确地声称,铁锤作为一个用以捣碎东西的实体,在它被命名之前业已存在。可是,他同时又说,正是词首先把存在赋予物,而物则是通过词而被赋予以存在的那种东西。这两种说法看来是自相矛盾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他对“实体”、“存在”、“词”、“物”等概念作了特殊的理解。无论如何,他对这个问题没有作出清楚明确的说明。
海德格尔对言和说、言谈和闲谈的区分也有其独特之处。他对言和说的区分不同于索绪尔等结构语言学家关于语言和言语的区分。索绪尔认为语言是一代人传给另一代人的语言系统,它潜在地存在于一个语言共同体的成员的意识之中;言语指人们具体使用的词句,或者指说话者可能说出或者可能理解的全部内容。海德格尔则认为说是由于言而得到实现,他把言定义为显现,并把作为言的语言看做语言的本质,人是言的声言,是言的说出者。至于言谈和闲谈的关系,海德格尔从本体论角度认为言谈重于闲谈,尽管他不否认闲谈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海德格尔反对传统的符合论的真理观,提出一种与此截然不同的真理概念。他认为真理具有“揭示”、“去蔽”、“发现”等含义,“成为真的”就意味着“被揭示出来”,因此他把真理定义为揭示状态和被揭示的存在。他强调真理和存在之间的紧密联系,认为真理乃是此在的展开状态,而在后者中又包含有世内存在者的揭示状态。他认识到作为揭示或发现的真理,只有在人实际存在着的情况下才能存在。但他又错误地认为,作为对存在的揭示的最初真理先验地决定了人的存在。
语言、思维和诗歌创作这三者的关系问题,一般说来很少受到语言哲学家的重视,海德格尔在其活动后期却对此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探讨。尽管他对这三者的关系没有作出明确的、前后一贯的断定,但他的某些分析仍有其合理之处,例如,他认识到思维和诗歌创作是以不同方式表述同一件事,两者相互依存;思维是在先的,诗歌创作是从思维中获得自己的实现,语言是思维和诗歌创作的共同基础,如此等等。
总之,海德格尔是从他的基础本体论出发去提出他的语言哲学理论的。正如在他的基础本体论中,他提出“此在”、“在世”、“现身状态”等颇难理解的概念一样,他在其语言哲学理论中也提出“言谈”、“闲谈”等颇难理解的概念,或者赋予一些常见的哲学概念(如“言”、“说”、“词”、“物”等)以特殊的含义。这一切使得他的语言哲学理论颇难理解,本文仅仅试图对他的语言哲学观点作些初步的整理和说明。
【注释】
[1]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93页。
[2]海德格尔:《什么是哲学》,1966年德文版,第100页。
[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笫4l页。
[4]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1953年德文版,第128页。
[5]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1953年德文版,第131~132页。
[6]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1953年德文版,第142页。
[7]海德格尔:《荷尔德林诗的解释》,1944年德文版,第35页。
[8]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11页。
[9]海德格尔:《荷尔德林诗的解释》,1944年德文版,第35页。
[10]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160页。
[11]海德格尔:《尼采》,1961年德文版,第1卷,第168~169页。
[12]海德格尔:《什么是哲学》,1966年德文版,第44页。
[13]海德格尔:《家庭常客之杖》,德文版,第26页。
[14]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265页。
[15]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160页。
[16]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225页。
[17]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110页。
[18]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22页。
[19]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11页。
[20]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214页。
[21]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252页。
[22]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96页。
[2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97页。
[24]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96页。
[25]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97页。
[26]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98页。
[27]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199页。
[28]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222页。
[29]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265页。
[30]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268页。
[3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第41~42页。
[32]海德格尔:《林中路》,1950年德文版,第303页。
[33]海德格尔:《人道主义书简》,德文版,第5页。
[34]海德格尔:《林中路》,1950年德文版,第303页。
[35]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26页。
[36]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38页。
[37]海德格尔:《什么是思维》,1961年德文版,第67页。
[38]海德格尔:《什么是思维》,1961年德文版,第87页。
[39]海德格尔:《讲演与论文集》,1959年德文版,第138页。
[40]海德格尔:《什么是哲学》,1966年德文版,第107页。
[41]海德格尔:《思维的体验》,德文版,第23页。
[42]海德格尔:《什么是哲学》,1966年德文版,第30页。
[43]海德格尔:《行进在语言之途中》,1959年德文版,第188~1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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