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构与建构
皮亚杰是从发生论的观点探讨结构问题的,因此他在探讨结构的基本特征的同时,还探讨了结构与建构、结构主义与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e)的关系问题,即结构是有一个形成过程,还是预先就已形成的问题。有些经验主义者主张一种排除结构的发生论,即只承认发生过程,而不承认结构的存在。与此相反,有些格式塔派心理学家则主张一种排除发生论的结构主义,即认为结构就其本性而言是没有时间性的,结构与发生论无关。皮亚杰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而主张把结构论和发生论结合起来,把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结合起来。
在《发生认识论原理》一书中,皮亚杰从发生认识论的角度详细探讨了这个问题。在他看来,任何关于认识发展的研究,凡追溯认识的根源的,都有助于解答认识最初是如何发生的这个问题。对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在哲学史上,经验主义者大多认为认识信息来源于客体,主体受教于客体。与此相反,先验论者和天赋论者则认为,主体一开始就具有一些内部生成的结构,然后把这些结构加诸于客体。此外,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还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一般说来,它们大多设定:在所有认识水平上,都存在着一个在不同程度上知道自己能力的主体,存在着一个或一些对主体而言作为对象存在着的客体;还存在着一些在从主体到客体或从客体到主体之间起中介作用的中介物(知觉或概念)。皮亚杰认为,心理发生学的研究结果表明,一方面,认识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一个或一些业已形成的、会把自己烙印于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发生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因而它同时既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但这是由于主客体之间完全没有分化,而不是由于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如果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又不存在作为对象而存在着的客体,又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中介物,那么,关于认识的头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这些中介物的建构问题。根据心理发生学的研究成果,皮亚杰认为,“认知的结构既不是在客体中预先形成了的,因为这些客体总是被同化到那些超越于客体之上的逻辑数学框架中去;也不是在必须不断地进行重新组织的主体中预先形成了的。因此,认识的获得必须用一个将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紧密地连结起来的理论来说明,也就是说,每一个结构都是心理发生的结果,而心理发生就是从一个较初级的结构过渡到一个不那么初级的(或较复杂的)结构。”[8]
按照皮亚杰的观点,建构是一个永无止境的,从比较低级、简单的结构不断向比较高级、复杂的结构过渡的创新过程,它既是心现发生的过程,也是历史进化的过程。就认识而言,认识图式或认识结构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建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经过同化、顺应的平衡作用,主体的认识图式逐步接近客体的结构。认识图式的发展是主客体之间的同化和顺应的矛盾运动所产生的结果。同化是在外部环境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通过过滤或改变外部输入的刺激而使认识图式发生量变。顺应则是在外部环境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认识图式为适应环境的这种变化作出相应的改变,使认识图式发生质变。因此,同化和顺应的平衡作用使主体适应客体,实现主客体的统一。
皮亚杰始终强调结构的建构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结构总是处于不断地从低级水平向高级水平的过渡之中。他援引哥德尔的下述定理来论证他的这个观点。哥德尔认为,一种足够丰富和前后一贯的理论,是不能由它本身、或者比它本身更不完善的手段来证明其自身的无矛盾性。因此,任何一个理论体系就其自身来说总是不完备的。皮亚杰由此认为,任何一种结构,即使被人们看做最完善的逻辑结构,也都具有自身的局限性。逻辑结构也不过是把一定的内容加以形式化,使其具有普遍的特征。然而,根据哥德尔的定理,这种形式化只能是相对的,具有其局限性。逻辑结构的相对性和局限性表现在:一方面,每一逻辑体系所处理的内容本身是比它更低的水平的形式化;另一方面,每一逻辑体系相对于比它更高的体系来说又成为内容。因此,建构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地对现有形式进行再加工,使之过渡到更高水平的形式化过程。
皮亚杰还认为,两个水平不同的结构不能借助于纯粹的演绎方法进行单向还原。他认为在一切认识领域中都存在着一种单向还原的倾向,即把所用的概念分成两个水平,其中一些比较复杂的概念处于高级水平,另一些比较简单的概念处于低级水平,于是产生了或者把高级水平还原为低级水平,或者把低级水平还原为高级水平的趋势。在皮亚杰看来,这种单向还原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预成论,它忽视了新结构在形成过程中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他从建构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新结构是组合性的,因此在两个不同水平的结构之间就不能有单向的还原,而只是互反的同化,即高级的东西可以借助于转换而从低级的东西中演化出来,同时高级的东西可以通过整合低级的东西而使低级的东西更为丰富。皮亚杰说:“总之,新结构的建构似乎表现出一种普遍过程的特性,这种过程在性质上是组成性的,不能还原为只是达到预定结果的一种方法。”[9]因此,出现了因果还原论、演绎还原论以及所有那些包含有预成论观点的彻底演绎理想的失败。
皮亚杰站在建构主义的立场上,反对各种结构预成论的观点,特别是那种从可能性出发来论证预成论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任何一种新事物在成为现实以前,就已经作为可能性存在着了,新事物的实现不过是某种可能性在时间上的展开或发展而已。皮亚杰不同意这种观点,他强调新结构的建构不是预先形成的,而是组合而成的。他主张从认识论的角度去探讨可能性的含义,当我们把一个现实的新事物归结为某种预先形成了的可能性时,这只不过是一个事后的假定,并不等于我们由此而在事先就能确定这种可能性将怎样变成现实。因为,新结构在通过组合被建构的过程中,总是包含有一些我们不能预先确定的因素。因此,将这样一种组合说成是预先确定了的,那就没有多大意义。尽管关于这种组合的念头的出现标志着一系列早先设计的终结,然而实现出来的组合则产生于早先设计所未能包括的某些选择和协调。按照结构预成论的观点,结构或者预先形成于客体之中,或者先验地形成于主体之中,或者形成于柏拉图意义上的可能性理念世界之中。皮亚杰则认为,发生心理学通过对认识发生本身的分析,已证明这三种假设都是不适当的。他说:“因此,新结构——新结构的连续加工制成是在其发生过程和历史过程中被揭示出来的——既不是预先形成于可能性的理念王国之中,也不是预先形成于客体之中,又不是预先形成于主体之中。这似乎表明,新结构的历史-心理发生上的建构是真正组成性的,不能归结为一组初始条件的状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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