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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与意义

时间:2023-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痕迹与意义无论在结构主义者或后结构主义者的语言哲学中,意义问题都是一个核心问题。德里达特别反对索绪尔把所指与意义等同起来,认为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达的意义这一观点。随着语言的发展,痕迹不断变化,意义也随之变化。德里达提出痕迹概念是为了说明意义的不确定性。

(四)痕迹与意义

无论在结构主义者或后结构主义者的语言哲学中,意义问题都是一个核心问题。索绪尔侧重于从能指和所指的关系这一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德里达则侧重于从痕迹的角度加以探讨。

在索绪尔的语言哲学中,“意指作用”、“能指”和“所指”这三个概念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意指作用表示下述两者的关系:一方面是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另方面是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他把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称为能指,而把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称为所指,这个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达的意义。他认为能指的选定有任意性、约定性,我们可以任意改变词形而不影响记号关系,只要把新词纳入语言的差异系统中去。

在德里达看来,索绪尔关于能指和所指的观点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索绪尔对形而上学作了批驳,因为,自斯多噶派把符号分为Signans(能指)和Aignatum(所指)以来,人们往往认为所指(概念)独立于差异系统,好像它存在于思想之中,成为超验的所指。索绪尔则强调能指和所指是不可分的,并明确反对把它们比喻为心和身。他还认为符号功能具有差异特性和形式特性,从而使所指和能指非实质化。可是,另一方面,索绪尔对形而上学的批驳又是不彻底的,因为他毕竟把能指和所指分开,并且把所指和概念等同起来。这使人们误以为概念具有一种独立于语言的存在,一种独立于所指系统而单独作为思想的存在。在德里达看来,索绪尔把能指和所指分开,把它们设想为独立的,这就背离差异原理,导致逻各斯中心论。因为,能指和所指的区别本身就意味着有一个独立的所指存在着,它通过能指表现出来,能指只不过是所指的替代物。

诚然,德里达没有全盘否认能指和所指的区分在一定范围内的作用,但他强调这种区分或对立不是绝对的。他从语言符号的任意性这一点出发,认为既然索绪尔承认语言差异是任意的,因此语言差异便是一个无穷的系列,语言系统不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封闭结构,所指仅仅存在于这个永无止境的差异序列之中。所指的呈现总是一个过程,我们永远找不到一个地方为一定的定义划界。语言像一张漫无头绪、错综复杂的网,其中各种因素相互作用而不断变化,而不是一个由一组对称的能指和所指组成的、稳定不变、含义明确和界限分明的封闭结构。

德里达特别反对索绪尔把所指与意义等同起来,认为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达的意义这一观点。在他看来,这个观点把语言符号的意义看成是静止的、凝固的和固定不变的,从而产生一种“形而上学偏见”。他主张把所指和意义分开,认为所指是一个符号,它没有固定不变的意义,要在上下文中才能确定其意义。所指或意义所表示的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物,而是一种“痕迹”(trace)。随着语言的发展,痕迹不断变化,意义也随之变化。旧的意义消失了,新的意义产生出来。

“痕迹”这个概念是德里达的意义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他企图借助于这个概念来强调意义的不确定性。在他看来,书写是对痕迹的刻画。作者给读者留下的是一些可以抹去的痕迹。不可抹去的东西就不是痕迹,而是某种不具有发展可能性的呈现。书写就是在抹去痕迹的地方书写,必须抹去原有的痕迹才能写上新的。文本不仅是言语的书写化,它首先是一种痕迹,等待我们去辨认。按照他的观点,痕迹的基本特征在于它既是显现的,又是不显现的,既存在着,又不存在着。说它是显现的,这是指它显示出某种意义;说它是不显现的,这是指它总是在变动之中,它的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上下文的联系中显示出来。这就是说,随着上下文的改变,它的意义也就不同。说它存在着,这是指它既可能以这一种意义的形式存在着,又可能以另一种意义的形式存在着;说它不存在,这是指它总是在变化中,在消失中。

在德里达那里,痕迹概念与“涂抹”(erasure,或译为“抹去”)概念紧密相联。前面谈到,海德格尔主张把形而上学的存在通过加上一个否定意义的╳号而变成“事件”(Ereignis)。德里达赞同海德格尔的这一观点,并把“事件”理解为:事件以下述方式把人与存在联系到一起,即存在既呈现出自己,又抹去了自己,于是,存在成为存在的痕迹,成为存在被记录下来又被抹去的痕迹。这是一种涂抹式的记录,即通过涂抹来记录事物。海德格尔通过给存在加上一个否定意义的╳号以表示存在的在场是不可言说的,德里达则借助于涂抹概念以表示存在之不在场,表示一种永远缺席的存在。而且,在德里达那里,不仅存在必须被置于涂抹之下,而且一切符号都被看做是痕迹。关于痕迹与涂抹的关系,德里达作过如下的说明:“由于痕迹不是在场,而是在场的影像,这种影像使在场本身变位,使在场本身被取代,同时又指向在场本身,因此,严格说来,痕迹没有位置,——涂抹属于痕迹的结构。这不仅是说涂抹总是一定能够克服痕迹(否则,痕迹就不是痕迹,而是一种不可摧毁的和永恒不朽的实质),而且还说涂抹从一开始就作为一种痕迹来构成痕迹,把痕迹设置为位置的变换,使痕迹在其呈现中消失,使痕迹在其产生时从其自身中涌现出来。”[12]

在德里达那里,痕迹概念也与差异概念紧密相连。按照他的观点,一个痕迹只有通过与另一个痕迹有差异才能存在。一个痕迹与其他痕迹有差异,也与使它成为痕迹的东西、与它保存在自身之中的东西有差异。差异构成了痕迹,差异在其自身中保存着使它成为痕迹的东西。这就是说,每一种被构成的痕迹都包含着某种滞留的东西,能指和所指是作为差异而被放在一起加以思考的。

德里达提出痕迹概念是为了说明意义的不确定性。在《明信片》一书中,德里达还以明信片的投递情况为例说明意义的不确定性。按照传统的投递原则,交流活动是信件从一个确定无疑的发信人送到一个确定无疑的收信人,也就是假定每封信都能送到收信人手里,每个信息都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地。从哲学上讲,交流活动总是发生在特定的语境中,语境规定了交流活动的意义,解释的任务在于毫无剩余地确定和表现这种语境。德里达则认为,总有一些剩余部分是我们永远无法把握的,信息并非总是能够准确到达自己的目的地。邮局中大量无法投递的信件的存在,正说明信息并非总是能够达到目的地。德里达试图用这个例子说明,任何陈述都可以在不同的语境中发挥作用,其中没有任何一种语境对于某个陈述来说是无可争辩地独一无二的,有关陈述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意义。因此,提出每个陈述“真正的”意义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是得不到解答的,尽管在每个具体的语境中,一个特定的陈述传递着特定的意义。不同语境存在的可能性意味着没有一个陈述拥有确定的、固定不变的意义。

笔者认为,德里达对索绪尔的所指概念的批驳是与他反对在场的形而上学相关联的。由于他批驳外界事物的“在场”,否认外界事物的客观存在,因而否认有一个独立的所指存在着,它通过能指表现出来,能指只不过是所指的替代物。他强调所指所表示的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物,而是一种可以抹去的痕迹。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德里达对“在场的形而上学”的批驳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在这里我们同样要指出他对索绪尔的所指概念的批驳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德里达还认为所指也是一个符号,它没有固定不变的意义,需要在上下文中才能确定其意义。如果所指也是一个符号,那它与作为语言符号的能指有何区别呢?与他的这一观点相比,索绪尔关于能指代表语言符号,所指代表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观点还比较合乎情理一些。

德里达企图借助于痕迹概念来强调意义的不确定性,这一论点也不能令人信服。诚然,语词的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受到语境的影响。随着历史进程的发展,社会实践的发展,语词的意义也随之发生变化,日益丰富,或者被逐渐淘汰。但是,在一个语言共同体中,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语词具有相当稳定的意义,否则它们就不能在语言共同体中成为交流思想的工具。德里达过分强调语词意义的不确定性,忽视或否认它们的相对稳定性,尽管他也承认一个特定的陈述在具体的语境中传递着特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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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R.卡尼:《与现代大陆思想家的对话》,1984年英文版,第109页。

[2]德里达:《书写与差异》,1979年英文版,第278页。

[3]德里达:《书写与差异》,1979年英文版,第279页。

[4]德里达:《书写与差异》,1979年英文版,第280页。

[5]德里达:《论书写语言学》,1974年英文版,第22页。

[6]D.伍德和R.伯纳斯科尼编辑:《德里达和分延》,1988年英文版,第1页。

[7]D.伍德和R.伯纳斯科尼编辑《德里达和分延》,1988年英文版,第2~3页。

[8]R.卡尼:《与现代大陆思想家的对话》,1984年英文版,第117页。

[9]德里达:《哲学的边缘》,1980年英文版,第10页。

[10]德里达:《哲学的边缘》,1982年英文版,第12页。

[11]德里达:《哲学的边缘》,1982年英文版,第9页。

[12]德里达:《哲学的边缘》,1980年英文版,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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