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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时性研究与历时性研究

时间:2023-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共时性研究与历时性研究欧洲大陆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特别是结构语言学家、结构主义者和后结构主义者,十分重视共时性研究和历时性研究这两种研究语言的方法。由此出发,他把对语言系统的横向研究,即对共时秩序的研究称为共时语言学或静态语言学,而把对语言系统的纵向研究,即对历时秩序的研究称为历时语言学或演化语言学。

第二节 共时性研究与历时性研究

欧洲大陆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特别是结构语言学家、结构主义者和后结构主义者,十分重视共时性研究和历时性研究这两种研究语言的方法。索绪尔继承洪保等语言学家的传统,首先提出共时性和历时性这一对概念,并强调共时性研究优越于历时性研究。他的这一观点受到欧洲大陆许多语言学家和哲学家的重视。雅各布逊支持这两种方法的区分,但强调不能把这两者割裂开来。梅洛-庞蒂持与雅各布逊相似的观点,并且认为共时性研究并不比历时性研究优越。与他们不同,列维-斯特劳斯、巴尔特和布龙菲尔德等人则强调共时性研究优越于历时性研究,并把共时性方法应用于人类学、神话学以及出版物、时装等的研究。卡西勒也赞同索绪尔关于共时性研究优越于历时性研究的观点,但他对这一观点的论证与索绪尔的论证有所不同。皮亚杰着重考察从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到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这一演变过程,认为这是一个从对语言结构进行共时性研究转向历时性研究的过程。我们在这一节里将分别考察这些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观点。

关于如何考察语言系统,索绪尔提出共时性和历时性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方式。一般说来,他认为对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横和纵两个方向进行研究。从横向来说就是沿着“同时轴线”进行研究,把一切时间的干预都从这里排除出去。从纵向来说就是沿着“连续轴线”进行研究,这种研究每次只能考察一个事物,从时间的连续性上考察它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演变情况。对语言学来说,情况也是如此。索绪尔在这里特别从语言符号的不变性和可变性这两个特征来论证这两种不同的研究方式。在他看来,既然语言符号具有不变性,它就可以作为不变的、固定的符号系统存在于某一时间片断之中,另一方面,既然语言具有可变性的特征,它就可以在前后相继的时间片断中不断演化。于是,索绪尔认为有必要把语言现象分为两种,一是语言的共时秩序(synchronie),一是语言的历时秩序(diachronie)。由此出发,他把对语言系统的横向研究,即对共时秩序的研究称为共时语言学或静态语言学,而把对语言系统的纵向研究,即对历时秩序的研究称为历时语言学或演化语言学。他说:“为了更好地表明有关同一对象的两大秩序的现象的对立和交叉,我们不如叫做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有关语言学方面的一切都是共时的,有关演化的一切都是历时的。同时,共时性和历时性分别指语言的状态和演化的阶段。”[8]

索绪尔对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分别作了详细的论述。共时语言学研究一种语言或多种语言在某一历史阶段的情况,即对一个时期内的一种或多种语言进行横断面的研究,历时语言学研究语言在历史上的演变过程,即对一种语言的历史发展过程进行纵向的研究。换句话说,共时语言学研究同一个集体意识所感觉到的某些同时存在并构成系统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心理关系,而历时语言学则研究某些连续要素之间的关系,这些要素不是同一个集体意识所感受到的,而且彼此之间不构成系统。他认为语音学是历时语言学的首要对象,从广义上讲,语音学中的一切没有什么表示意义或语法。研究一个词的声音历史,可以不管它的意义,只考虑它的物质外壳,把它切成音段,而不问这些音段是否有意义。与此相反,语法是与意义紧密相连的。因此,可以说历时的等于非语法的,正如共时的等于语法的一样。他认为这两种语言学的对立是绝对的、不可调和的,因为两者的研究对象不容混淆,语言系统中的共时秩序和历时秩序不能互相归并。

索绪尔虽然对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都作了详细的论述,但他始终认为对语言进行共时性的研究比历时性的研究更为重要。在他看来,我们在研究语言事实时,对说话者来说最引人注目的是:语言事实没有时间的连续性,摆在他面前的是一种语言状态。语言学家要了解这种状态,必须把产生这种状态的历史因素置之度外,即不考虑历时性。只有排除了历史,才能深入到说话人的意识中去。历史的干预只能使他的判断发生错误。要描绘阿尔卑斯山的全景,只能从某一点去拍摄。对语言来说也是如此:只有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一状态,才能对它作出全面的描写或确定使用的规范。因此,他说:共时性研究和历时性研究的“重要性是不相等的。在这一点上,共时方面显然优越于历时方面。因为对说话的大众来说,它是真正的、唯一的现实性。对语言学家来说也是这样:如果他置身于历时的展望,那么他所看到的就不再是语言,而是一系列改变语言的事件。”[9]

雅各布逊虽然深受结构语言学的影响,但他并没有全盘接受日内瓦学派的观点,而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在对语言的共时性研究和历时性研究的看法上,他不同意日内瓦学派把这两者割裂开来,仿佛它们之间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主张这两者是紧密结合、不可分离的。早在1929年发表的《布拉格提纲》中,他就主张语言材料实际上是同一生活综合体的组成部分,对这种材料的共时性分析虽然是我们赖以了解相关语言的性质、特点的有效方式,但不能忽视或否定历时性研究的重大作用。因为,历时性并不排除对功能和系统的研究,反之,如果没有这种研究,历时性的研究就不完全,正像共时性研究离开历时性研究也不行一样。

雅各布逊在同一时期发表的另一篇文章中也陈述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作为功能系统的语言观念,无论是为了语言系统的重建,还是为了证明语言系统的演变,在对过去语言状态的研究中都是需要加以考虑的。另一方面,我们在共时语言学中从功能观点考察语言系统的要素时,也不能对受过变化影响的语言系统置之不理而去判定语言所曾经受的变化。语言变化往往以系统、系统的稳定、系统的重建等为目标。他说:“因此,历史的研究不仅不排斥系统和功能的观念,而且恰好相反,不考虑这种观念就是不完备的。”[10]

在雅各布逊看来,索绪尔把共时性和历时性之间的对立与静态和动态之间的对立等同起来的做法,容易引起误解。因为,事实上,共时性根本不是静态的,其中往往出现变化,而且变化也是共时性的一个部分。他说:“实际的共时性是动态的,静态的共时性是一个抽象观念,这种抽象观念可能对特定目的的语言研究有用,可是,对语言进行详尽的、如实的共时性描述,必须始终要考虑语言的动态。”[11]雅各布逊在另一篇文章中还从进化与系统的关系这一角度来论证共时性和历时性不可分离。他说:“共时性和历时性之间的对立是系统概念和进化概念之间的对立。因此,一旦我们承认每一个系统必然作为一种进化而存在着,另一方面,进化又不可避免地具有系统的性质,那么,这种对立从原则上说已经失去了它的意义。”[12]

与雅各布逊相似,梅洛-庞蒂也赞同索绪尔关于语言的共时性研究与历时性研究的区分,但他并不认为共时性研究优越于历时性研究,而是强调两者的结合。在他看来,共时语言学被看做对格式塔或结构的语言进行描述研究,在这种结构中,语词的意义来自语词之间的对立关系,历时语言学则是对语言进行历史比较,企图通过把语言的现状和它的历史状态相对比来说明它的现状。他认为单纯的历史对比不能说明语言的发展,因为它没有说明语言的能动性,即那种使语言总是力图采取新的形式以便对说话主体而言具有更大的表达能力的东西。语言研究必须从研究语言的现状开始,从语言的结构概念着手去理解语言的历史,因为语言的过去是从成为现在开始的。而且,既然语言在任何一个特定时刻都是一个系统,因此语言在其历史发展中也必须是如此。为了理解语言的发展,我们必须把结构概念运用于历史,把语言的发展看做一种处于运动中的平衡或格式塔的发展。语言的历史是一系列相继出现的共时性的历史。[13]另一方面,任何系统又都包含有潜在的变化,语言的发展是一个运动着的而非静态的平衡过程。当我们从共时性开始时,我们能够重新思考历时性,能够使这两者得到和解,使它们处于一种辩证关系。他说:“我们必须懂得,既然共时性只是历时性的一个横断面,因此在其中实现的系统决不是完全存在于活动中,而总是包含有一些潜在的或处于孕育状态的变化。”[14]

与雅各布逊、梅洛-庞蒂有所不同,列维-斯特劳斯强调索绪尔关于共时性研究和历时性研究的区分,并认为共时性研究比历时性研究更为重要。他把这个观点应用到图腾制研究中。在他看来,在图腾制研究中,当一个社会集团被命名之后,由这些名称构成的概念系统似乎会受到人口变动的任意性的影响。不过,概念系统是同时性地建立的,而人口变化是历时性地发生的。图腾集团受到概念系统和人口变化这两种作用的影响,其中概念系统的同时性高于人口变化的历时性。他说:“在语言的平面上也可以看到同时性与历时性之间的冲突:一种语言的结构特征或许会改变,如果使用这种语言的人曾经很多但在逐渐变少的话。而且一目了然的是,一种语言将随着说这种语言的人而一同消失。然而,同时性与历时性之间的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首先,一切说这种话的人整个看来是彼此同等的(虽然考虑到特殊情况就不是如此)。其次,更重要的是,语言的结构在某种程度上受其实际功用所保护,语言通讯即由于此功用而得以维持,因而语言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并就其功用不受损害的限度内,才受人口演变的影响。”[15]

他还以神话和音乐为例证来强调共时性高于历时性,认为神话和音乐诚然都需要时间,但又都否定了时间,两者都抹去时间的装置。他说:“音乐把聆听时的时间变成共时性的、自律的整体,因而聆听音乐作品就是通过作品的内部组织把流过的时间固定化……使我们接近了永恒。”[16]又说:“神话也超越了历史的、过去的时间与永恒结构之间的二律背反。”[17]

与列维-斯特劳斯相似,巴尔特也强调共时性,贬低历时性。例如,对于研究对象内部的基本元素的选择,巴尔特认为,必须尽力排除元素中的历时性成分,必须使元素与一种系统、一种历史的横断面相符合,也就是说要尽量保持与共时性相接近。因此,一种多形态的、不受时间限定的元素,将比一个有限的、在时间中延伸的元素更可取。例如,一个人要研究出版物这种现象,一些同时出现的报纸样品比一种延续了好多年的报纸更可取。有些系统本身就规定了它们自己一致的共时性,例如时装每年都有变化。对于其他一些系统,必须选择一个较短的时期,来确定其元素。

布龙菲尔德从描写语言学出发,强调共时性研究比历时性研究重要,认为一切语言的历史研究都以比较两组或更多组的语言描写资料为基础,它的准确程度和完整程度只能以这些描写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为准绳。相反,“为了描写一种语言,人们根本不需要什么历史知识;实际上,凡是让历史知识影响他的描写工作的人,一定会歪曲他的资料”[18]

卡西勒也赞同共时性研究优越于历时性研究的观点,并认为索绪尔的这一观点继承了语言学家保罗、洪保等人的传统。对于如何研究语言,卡西勒认为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一个是编年史或发生学的角度,另一个是逻辑的或系统的角度。在19世纪,语言学家侧重于从编年史或发生学的角度,对语言进行历史比较研究。他们试图通过比较研究各种独特的方言,研究各种不同的语言类型,追溯到一个原初的、较为简单的和无定型的阶段。他们认为在语言发展到现存形式之前一定经历过一个没有任何明确的句法或词法形式的阶段。语言最初是由简单的要素,即单音节的词根组成的。例如,施莱格尔(A.W.Schlegel)认为,语言是从较早的、无组织、无定型状态发展而来的,它以固定的顺序从这种状态逐步过渡到一些更高的阶段,有词尾变化的语言是这种进化的最后阶段。卡西勒不赞同这种观点,而主张从逻辑的或系统的角度研究语言。在他看来,对语言的描述分析已经摧毁了上述观点所依据的证据,因为我们找不到什么语言竟会是没有形式的,即没有结构的成分,尽管形式联系的表现,诸如主语和宾语的区别,定语和谓语的区别,在各种语言中各不相同。他说:“无形式的语言不仅作为历史构成物是极可怀疑的,而且它本身也会陷入语词矛盾,最不开化的民族的语言也决不是无形式的,与此相反,它们总是呈现为一个非常复杂的结构。”[19]

卡西勒认为,许多世纪以来,在语言学中,系统的问题被发生学的问题掩盖了。人们错误地认为,一旦解决了发生学的问题,其他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与此相反,卡西勒强调说:“知识论已经告诉我们,我们必须经常在发生学的问题和系统的问题之间划一条鲜明的分界线。把这两种类型的问题混为一谈是危险的,是易入歧途的。”[20]他指出,在19世纪,语言学家保罗(H.Paul)头一个对语言学的历史原则提出怀疑,认为对语言的历史研究始终迫切需要以对语言的系统研究作为补充。洪保把语言结构问题看做他的主要研究对象,认为这个问题是不能单靠历史方法加以解决的。他力图把世界上的各种语言进行分类,把它们归纳为若干基本类型。他不满意对特殊事实的描述,而是直接从这些事实中抽取出极为广泛的一般结论。一种语言并不只是语词的机械聚合。把语言割裂为许多语词,就会把语言弄得支离破碎。这种作法对任何语言研究来说即使不是灾难性的,至少也是有害的。索绪尔进一步明确提出,必须抛弃“历史语法”的全部观念,因为“历史语法”是一个混合概念,它包含“历史”和“语法”这两个全然不同的概念,不可能把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他强调在语言研究中,我们必须时刻区分开两根不同的轴:即“共时性之轴”和“历时性之轴”,这是两门不同学科分别要研究的课题。语法就其本性和本质而言,是属于前一种类型的。可以看出,卡西勒关于语言结构的看法直接继承了洪保、索绪尔等人的观点。

皮亚杰着重考察从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到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这一演变过程,认为这是一个从静态地研究语言结构到动态地研究语言结构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对语言结构进行共时性研究转向历时性研究的过程。

与索绪尔相似,皮亚杰也重视共时性的研究,认为语言体系主要是由那些对这个体系的各种成分都发生影响的平衡规律组成的。在历史的每一个时刻,这些规律都取决于语言的共时性。他说:“事实上,在语言中起作用的基本关系,乃是符号和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种种意义合成的整体,自然地形成一个以区别和对立关系为基础的系统,因为这些意义相互之间是有联系的;而且还形成一个共时性的系统,因为这些意义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21]

按照皮亚杰的观点,索绪尔的共时性结构主义之所以需要认真对待,是由于下述三个理由。一是索绪尔强调平衡规律对于发展规律而言具有相对独立性,进而把语言结构和发展规律对立起来,把语言的共时性研究和历时性研究对立起来,强调前者而忽视后者。他认为索绪尔之所以强调平衡规律对于发展规律而言具有相对独立性,是从当时着重研究平衡规律的经济学家瓦尔拉(L.Walras)、帕累托(V.Pareto)等人那里受到启发,他们发现在经济领域里危机能够引起一个与价值历史无关的价值完全改变。二是索绪尔坚持语言结构的自主性,强调语言是一个自立自足的封闭系统,这样就摆脱了来自语言外部的种种因素的干扰,把历史因素作为一种外在因素排除掉,而专心致志地研究语言本身的内在特征,研究语言体系的内在性质。三是索绪尔提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原则,把任意性看做语言符号的首要特征,强调语言符号本身纯粹是约定俗成的产物,与它所表达的含义没有稳定的历史联系。这就是说,语言符号与它的意义之间不具有内在联系,表义符号在它的发音性质中没有任何一定能唤起被它表义的价值或内容的地方。诚然,语言符号有时伴随有象征性,但语言的多样性本身正好证明语言符号具有约定俗成的性质。而且,语言符号永远是社会性的,而象征则可能起源于个人。

皮亚杰还简略考察了共时性结构主义在索绪尔之后的发展。在他看来,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美国描写语言学派,建立了一种主要是描写性的、以分布法为基础的分类性语言学,从而延伸了索绪尔的共时性结构主义。以特鲁别茨柯依(Troubetzkoy)、雅各布逊等人为代表的布拉格学派,则建立了音位对立的体系,使共时性结构主义在音位学研究中找到了一些新的形式。以叶尔姆斯列夫等人为代表的哥本哈根学派,又从语符学角度发展了共时性结构主义,把语言结构看做内部相互依赖的自主实体。皮亚杰认为,这也是一种静态的结构主义,因为它把重点放在相互依赖关系上,而不是放在转换关系上。

在皮亚杰看来,到了乔姆斯基等人那里,语言学结构主义便从静态研究转向动态研究,从共时性研究转向历时性研究。他把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称为“转换结构主义”,认为从哈里斯(A.S.Harris)起,尤其到了乔姆斯基那里,语言学结构主义的当前形式在句法结构的范围内采取了明显的生成语法的方向,这种对生成语法的研究是与对转换规律进行形式化的努力相伴出现的。他说在这种研究中,“语言学的‘结构’到达了最一般性的结构的行列,具有种种整体性的规律,这些规律是转换规律而不是描写性的静态的规律,而且它们具有从这一组成关系的种种性质而来的自身调节作用。”[22]

笔者认为,共时性研究和历时性研究这两种方法的区分是能够成立的。因为,任何事物既有在一段时期内相对静止的状态的一面,也有其历史演变的一面。我们既可以从横向方面,也可以从纵向方面对事物进行研究。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或实际情况,有时适合于采用共时性的研究方法,有时适合于采用历时性的研究方法。这两种研究方法是不同的,但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它们可以同时并存和相互补充。

索绪尔首先提出这一对概念,他对于这种区分的论证不同于后来卡西勒所作的论证。索绪尔从对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横向和纵向这两个方面进行研究这一点出发,并借助于语言符号的可变性和不变性这两个特征,来论证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区分。卡西勒则把这两种研究方法改述为:一是从编年史或发生学的角度,一是从逻辑或系统的角度,并用语言学研究的历史发展来说明这两种角度的区别。这两人的论证方式有所不同,但基本观点是一致的。

索绪尔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有两点错误。一个错误表现在他片面强调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差异,而忽视它们之间还有相互补充的一面,于是在一定程度上把它们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他根据语言的共时秩序和历时秩序的区分,把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看做是绝对对立的和不可调和的。雅各布逊反对日内瓦学派把共时性研究和历时性研究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认为这两种研究方法可以同时并存,互不排斥,在共时性研究中不能忽视语言系统本身的历史发展,在历时性研究中也不能排斥系统和功能的观念。梅洛-庞蒂也持类似的观点。他们的这种批驳是中肯的和有说服力的。

索绪尔的另一错误在于片面强调共时性研究而忽视历时性研究。这种认为共时性研究优越于历时性研究的观点,直接影响了列维-斯特劳斯、巴尔特、布龙菲尔德等人。在这些人所举的某些事例中,可以说比较适合于采用共时性的研究方法。但不能由此得出一般说来共时性方法优越于历时性方法的结论。因为,我们也可以举出许多比较适合于采用历时性方法的事例。正确的说法应当是:在不同的场合下,这两种研究方法都能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

皮亚杰关于从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到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的演变过程,是从对语言结构进行共时性研究转到历时性研究的论点,是可以商榷的。因为,索绪尔以及继他之后的三大语言学派诚然都侧重于对语言结构进行共时性研究,但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是否完全属于历时性研究,皮亚杰却没有对此作出有说服力的说明。

【注释】

[1]罗素:《我的哲学的发展》,1959年英文版,第74页。

[2]罗素:《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1914年英文版,第42页。

[3]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4.112。

[4]卡尔纳普:《哲学问题的特性》,载《科学哲学杂志》,1934年第10卷,第5~19页。

[5]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109节。

[6]摩尔:《对我们的批评者的一个答辩》,载P.A.希尔普编辑:《G.E.摩尔的哲学》,第663页。

[7]摩尔:《对我们的批评者的一个答辩》,载P.A.希尔普编辑:《G.E.摩尔的哲学》,第666页。

[8]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19页。

[9]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30页。

[10]《变化》,1929年第3期,第24页。

[11]雅各布逊:《符号和语言系统》,载《话语艺术,话语符号,话语时间》,1985年英文版,第30页。

[12]雅各布逊:《语言和文学研究中的一些问题》,载《话语艺术,话语符号,话语时间》,1985年英文版,第26页。

[13]梅洛-庞蒂:《符号》,1964年英文版,第86~87页。

[14]梅洛-庞蒂:《符号》,1964年英文版,第87页。

[15]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78页。

[16]列维-斯特劳斯:《神话学》,第1卷,1964年法文版,第24页。

[17]列维-斯特劳斯:《神话学》,第1卷,1964年法文版,第24页。

[18]布龙菲尔德:《语言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1页。

[19]卡西勒:《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165页。

[20]卡西勒:《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151页。

[21]皮亚杰:《结构主义》,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53页。

[22]皮亚杰:《结构主义》,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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