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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言语

时间:2023-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语言和言语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是欧洲大陆哲学家和语言学家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索绪尔从结构语言学的角度论证这一区分,把它作为结构语言学的出发点。根据语言和言语的这种区分,索绪尔建议设立两门语言学,即语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索绪尔强调不要把言语的语言学和语言的语言学,即固有意义的语言学混淆起来,因为后者是以语言为唯一对象。

第一节 语言和言语

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是欧洲大陆哲学家和语言学家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洪保首先提出这一区分的基本思想。索绪尔从结构语言学的角度论证这一区分,把它作为结构语言学的出发点。巴尔特从后结构主义立场、奥斯汀从分析哲学立场,表示赞同。梅洛-庞蒂也赞同这种区分,但他从现象学的角度作了不同的表述和论证。利科从哲学释义学的立场出发,主张用语言和话语的区分取代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海德格尔从存在主义立场提出的言和说的区分,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语言和言语的区分,但又显著不同。在这一节里,我们着重考察这几位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上述观点。

早在洪保那里已提出这一区分的基本思想,他指出:“语言作为其产品的总体是与每次所讲的话有区别的。”[1]在他看来,可以说整个人类只有一种语言,而每个人则有一种特定的语言。因此,我们必须研究每个人实际所说的言语和说话方式。

索绪尔把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的区分当做他的结构语言学的出发点。他首先考察人类的言语活动(langage),认为言语活动是一个民族的表达能力系统,它是十分复杂的,与物理学、生理学、心理学等领域都有联系。简单说来,它包括这样一个过程:假设某一概念在说话者(甲)的脑海里引起一个相应的音响形象(这是纯粹的心理现象),然后脑海把一个与那个音响形象相关的冲动传递给发音器官,于是从甲的口里发出一定声波传递给听话者(乙)的耳朵(这是纯粹的物理过程),随后,乙方以相反的程序重复这一过程。在两人的对话中,这一过程反复循环下去。他指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把物理部分(声波)同生理部分(发音和听音)、心理部分(词语形象和概念)区别开来,而不要把词语形象和声音本身混为一谈。

在言语活动中,索绪尔强调把语言和言语区别开来。扼要说来,语言是一代人传给另一代人的语言系统,包括语法、句法和词汇,它潜在地存在于一个语言共同体的成员的意识之中,作为人们相互了解的工具。它是社会的产物,不属于语言共同体中的任何个别成员。言语指我们具体使用的词句,或者说,指说话者可能说出或者可能理解的全部内容。语言指社会上约定俗成的方面,言语指个人说出的具体话语,即语言的具体表现。他说:“把语言和言语分开,我们一下子就把(1)什么是社会的,什么是个人的;(2)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和多少是偶然的分开了。”[2]这就是说,语言和言语的区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从一方面说,语言是社会的,言语是个人的;从另一方面说,语言是本质的,言语是偶然的,语言是同质的,言语是异质的。

从前一方面说,索绪尔强调语言是集体的、社会的,是言语活动的社会方面,是个人之外的东西。语言是社会强加给全体成员的一种特殊的规约,语言仅仅通过由社会成员所签订的某种契约而存在。它不是说话者的一种功能,而是个人被动地记录下来的产物。社会成员把它作为一种必须遵守的规范,以现成的形式接受下来。个人自身决不能创造或修改语言,而必须通过学习才能学会语言的使用。与此相反,言语是人们所说的话的总和,它既包含有依赖于说话者意志的个人的组合(即个人所说的话),也包含有为实现这种组合所必需的同样依赖于个人意志的发音动作。言语是个人的活动,言语的每个行为都有其创造者,即按自己的意图说话的人。言语是个人的意志和智能的行为,它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从后一方面来说,索绪尔强调语言是同质的、本质的,而言语是异质的、偶然的。语言是言语活动事实的混杂总体中的一个边界清楚的对象,我们可以把它定位于上述循环中听觉形象与概念相联结的那个特定的部分,并且可以把它分离出来加以研究。即使对于不再使用的语言,我们也能掌握它们的语言机构。语言是一个同质的符号系统,其中只有意义和音响形象的结合是主要的。一个人即使丧失了言语的能力,只要他能理解所听到的声音符号,也可以说他保持着语言的能力。与此相反,言语则是个人的活动,它因人而异,因而是异质的。同时它也是不稳定的、一次性的、偶然的。与语言相比,它是从属的、非本质的。

根据语言和言语的这种区分,索绪尔建议设立两门语言学,即语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其中,语言的语言学是主要的,它以实质上是社会的、不依赖于个人的语言为研究对象,这种研究纯粹是心理的。言语的语言学则是次要的,它以言语活动的个人部分,即言语(包括发音)为研究对象,它是心理的和物理的。由于他认为只有符号系统才是语言,所以他把构成符号系统的物质材料(声音)归入言语,把研究声音的音位学列入言语的语言学之中。

索绪尔强调不要把言语的语言学和语言的语言学,即固有意义的语言学混淆起来,因为后者是以语言为唯一对象。他主张把语言从言语活动中区分出来,单独加以研究。因为,把言语活动中的各种物理的、生理的和心理的因素排除出去,更易于对作为语法关系的总体的语言进行精确的研究。固有意义的语言学把同质的、相对稳定的语言,而不是把异质的、很不稳定的言语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索绪尔虽然十分强调语言和言语的区分,但他没有把这两者绝对割裂开来,而是强调语言和言语是相互依存的,语言既是言语的工具,又是言语的产物。他说:“毫无疑问,这两个好像是紧密相连而且互为前提的,要言语为人所理解,并产生它的一切效果,必须有语言;但是要使语言能够建立,也必须有言语。”[3]他把语言比拟为象棋游戏中应遵循的那套抽象的规则或惯例,而把言语比拟为人们实际所玩的一盘盘象棋游戏。象棋规则可以高于或超越于每盘单独的棋赛而存在,同时象棋规则又只有在每盘具体的象棋比赛中才能得到具体的体现。同样地,语言的本质超出并支配着言语的每一种表现的本质;然而,如果语言离开了言语的各种表现,语言也就失去自己的具体存在。索绪尔还认为,从历史上看,言语总是先于语言的。人们总是先在言语行为中碰到观念和词语形象的联结,然后自己才进行这种联结,人们总是先听到别人说话才学会自己的母语的,而且促使语言演变的也正是言语。

索绪尔还分析了语言和文字的关系。他认为语言和文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尽管语言符号基本上是心理的,但它们不是抽象观念,而是可以感知的,我们可以把它们变为约定俗成的书写符号。这就是说,语言中虽只有音响形象,但我们可以把音响形象变形为固定的视觉形象,因为每个音响形象不乎外是由有限数目的音素组成,可以通过相应数目的书写符号来使人们回忆起这些音素。他说:“语言是音响形象的贮藏所,而书写则是这些形象的可感知的形式。”[4]

巴尔特对索绪尔关于语言和言语的区分的观点持赞赏态度,认为这一观点不仅在语言学的创立过程中起重大作用,而且贯串着第二性系统研究的全过程。[5]这个观点的提出改变了过去人们认为语言是多形态、多系统的,没有统一性,似乎完全不可能对语言进行分类的错误看法。过去人们认为语言的涉及面太广,既涉及物理、生理和心理等领域,又涉及个人与社会的领域。索绪尔的这一区别则把言语这种跟组成语言规则总和的信号材料无关的东西,从语言整体中抽取出来,从而使语言不再表现为一种混乱庞杂的现象。巴尔特在肯定语言和言语的区分的同时,也强调这两者是相互依存,不能绝对分离。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没有言语就没有语言,撇开语言也无言语可言。

巴尔特还十分赞赏叶尔姆斯列夫用规范和惯例这一对概念取代语言与言语这一对概念的作法。叶尔姆斯列夫把语言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语言模式,即作为纯形式的语言,也就是索绪尔所说的严格意义上的语言。例如,法语中r的音位学本质取决于它在与其他法语语音相对立的总和中的地位。第二阶段是语言规范,即作为物质形式的语言,它取决于它的社会实现条件,但不取决于它的社会实现的细节。例如,不是书面语言中的r而是口头语言中的r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发音。第三阶段是语言惯例,例如法语中的r在法国各个不同地区的实际发音。模式、规范、惯例和言语以不同方式互相决定:规范决定惯例和言语;惯例决定言语,同时又取决于言语;模式同时取决于言语、惯例和规范。规范是纯抽象,而言语则是规范的具体化。巴尔特对叶尔姆斯列夫的这一观点十分赞赏,因为它使语言这个概念强烈地形式化,同时又用惯例这个更具有社会性的概念取代了个体的言语。通过语言的形式化和言语的社会化,就能把一切同实体有关的东西归诸于言语,把一切具有区分性质的东西归诸于语言。[6]

巴尔特还把语言和言语的区分这一观点,应用于分析衣着系统、汽车系统和家具系统,认为还可以把这一区分应用于电影、电视、广告等系统。简言之,这一区分适用于整个符号系统,它是巴尔特建立他的第二性系统的主要基石。

奥斯汀也赞同索绪尔关于语言和言语的区分,认为它们是言语行为的两个重要方面。他认为语言是人类交往活动的工具,而言语则是人类交往活动的一种形式;语言是有限的,而言语是无限的多种多样的。要掌握一种语言,必须掌握这种语言的语法规则和语义习惯,而言语是人类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它不仅受语法规则和语义习惯的制约,而且受使用语言的习惯和社会行为规范的制约。关于语言,人们要了解的是“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或一定的语句在什么语境中说出才算得体),而关于言语,要考察的则是“说出一定的语句是在干什么?”[7]奥斯汀在其活动前期侧重于研究作为说话工具的语言,在其后期则侧重于研究作为交往活动的一种形式的言语。他认为研究言语比研究语言更为实际,因为这不仅可以把语言分析放到广阔的社会背景和人际关系中考察,而且还可以把语言研究纳入言语行为的研究之中。言语现象不仅具有语言学和哲学上的意义,而且具有社会交往和行为规范的意义。

梅洛-庞蒂也赞同语言和言语的区分,但他提出另一种论证。一方面,我们拥有语言,它是文化世界的逻各斯。语言既不是自然现象,也不是观念,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符号媒介,是真理的场所。这种逻各斯超越于人,但它又是通过人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另一方面,我们拥有言语,或者说拥有表达活动本身,它是历史的动力,保证了文化的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表达活动是逻各斯的基础,正是从其中涌现出人的创造性力量或表达本能。它把自身实现于语言之中,结晶化于语言之中。可以说人的表达能力是一种“奇迹”,因为它不是简单地反思已经存在着的意义,而且还使以前没有意义的东西获得意义。梅洛-庞蒂认为在言语和语言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正如在人与逻各斯、存在和真理、个别性和普遍性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一样。他把这种辩证关系称为历史,认为反思文化,反思那个通过符号手段表现出来的内在世界,也就是反思历史,反思那个不断发展的逻各斯。

梅洛-庞蒂强调语言和言语这二者是不可分离的。人们通常把言语看做实际说话时说出的东西,语言则指说话主体所使用的话语的贮藏所。他基本上同意这种区分,不过认为这种区分是人为的和抽象的。任何言语活动既是创造性的,同时又暗示作为总体的语言。完全脱离开语言的言语是没有的,完全独立于言语的语言也是没有的。索绪尔强调语言优越于言语,他则更加强调言语的作用,认为言语优越于语言,他主要关心的是作为个人的表达活动的言语,而不大关心言语发生于其中的那个作为意谓系统的语言。

在他看来,语言是主体间的一种交往的媒介,一种属于每一个人但又不是只属于某一个人的所有物,一种具体化了的逻辑,它把自己强加于每一个人,并按照自己的形象来塑造人,这就是说,当我们说话时,我们就参加到在文化上已对象化了的语言活动之中。这种对象化了的语言活动并不是我们个人造成的某种主观的活动,而是我们一出生就被强迫接受的东西。个人不能随意改变传统的语言,也不能随意创造新的语言。我们所说出的词语的意义不是由我们任意选择、自由改变的。否则,我们就不会有一种共同理解的语言,而会出现无数的个人语言。如果出现那种情况,人们就不可能进行交谈和相互理解了。

但是,语言必须借助于言语才能世代相传,而且一定会在言语活动中发生变化,从而日益丰富。人们在接受一种语言之后,就会在言语活动中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说出许多自己从未说过的语句,从而使原来的语言发生种种变化。如果个人在语言中实现的变化在其他说话主体那里引起共鸣,并被其他说话主体所接受,它们便成为其他说话主体的文化获得物。于是,个人所实现的这些变化便在语言中“沉淀”下来,成为其他表达活动的起点。他说:“语言,或者说,由词汇和句法构成的系统,这种经验地存在着的‘表达手段’,既是言语活动的贮藏所,又是言语活动的沉淀物。在言语活动中,从未得到表述的意义不仅找到了向外传递的手段,而且获得了自己的存在,并作为意义真正地被创造出来。[8]

利科则用语言与话语的区分取代语言与言语的区分。他在语言哲学研究上的出发点是把语言与话语明确区别开来,并由此进一步把符号学和语义学区别开来。

对于索绪尔在20世纪初提出的语言和言语的区分,利科作了肯定的评价,他说:自索绪尔以后,“语言学家之所以取得重大进展,正是因为他为了信码而把信息括起来,为了系统而把事件括起来,为了结构而把意向括起来,为了同时态系统中组合的条理性而把行为的随意性括起来。”[9]

但是,对于索绪尔的这种结构模型,利科其实是不满意的,因为按照这种结构模型,语言不再表现为心灵与事物之间的中介,而构成一个它自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每个词项只与同一系统中的其他词项发生联系。用利科的话来说,在这种模型中,“语言不再被看成是‘生活的形式’,像维特根斯坦所说的那样,而是被看做一个自足的、具有内在关系的系统。在这个极点上,作为话语的语言便消失不见了。”[10]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利科仿效本维尼斯特的办法,用符号和语句的区分取代索绪尔关于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按照本维尼斯特的观点,语言的语言学和话语的语言学建立在不同的单位之上:符号是语言的基础单位,语句则是话语的基础单位,音位、词位等都是一些由其内部的对立关系规定的符号,语句本身则不是一个符号,而是一种具有无限多样性的特别创造。利科十分赞赏本维尼斯特的这个观点,认为当我们从语言的单位(符号)过渡到一种由语句构成的新单位时,我们实际上改变了层次。这已经不再是语言的单位,而是言语或话语的单位。通过改变单位,我们也改变了功能,或者说,从结构过渡到功能。

利科明确表示,他之所以用“话语”,取代“言语”这个词,其目的不仅在于强调一切话语所依据的这个新单位(语句)的特殊性,而且在于使符号学和语义学之间的区别合法化,因为这两门学科分别建立在符号和语句这两种不同的单位之上。在他看来,符号学和语义学这两门学科不仅是不同的,而且它们反映出一个阶梯式的层次。符号学的对象(符号)仅仅是虚象的,只有语句作为说话的事件才是现实的。因此,仅仅把同一种方法扩大应用于比较复杂的整体的办法,是不能从作为词汇符号的词过渡到语句的。语句不是一个较大的或者较复杂的词,而是一个新的实体。可以把语句分解为词,但是词是某种不同于语句的东西。语句是一个整体,不能把这个整体归约为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总和。语句由词组成,但它不是从它由以组成的各个词中推演出来的一种功能。语句是由符号组成的,但语句本身不是符号。

利科强调符号学和语义学的区分,同时也主张把这两门学科的研究成果结合起来。在他看来,欧洲大陆的语言学家侧重于符号学的研究,例如,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的区分,特别是本维尼斯特首先提出语言和话语的区分,其后又提出符号学和语义学的区分。英美的一些从事语言分析的哲学家则侧重于语义学的研究,例如罗素和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等,他们大多不大注意欧洲大陆语言学家在符号学研究中取得的成果。利科主张把这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他说:“但是,随着语言的语言学研究对人文科学作出了许多贡献,人们再也不能简单地对话语和语言的相互关系置之不理。现在,任何人想使自己的研究跟上时代潮流,都必须采取把话语和语言加以对比这样一条曲折的道路。在这里,必须由一种受语言学影响的语义学以一种比较吃力的方式,通过一条与语言的语言学相对抗这条曲折的道路,去取得英语国家的哲学语义学以直接的方式容易地取得的那些成果。”[11]

海德格尔从存在主义立场出发对言和说所作的区分,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索绪尔等人对语言和言语的区分,不过又有显著不同。他是从讨论语言的本质着眼提出言和说的区分的。关于语言的本质,他提出两个需要加以考察的因素:一是言说(discourse)这个事实本身,二是作为言说的实际的或可能的指称对象的实体之超语言的存在。他首先把词和名称区别开,以便有可能确定实体如何通过词的命名而成为物,然后通过一个被称为四方体的宇宙论,来构造关于物的存在的一种潜在的语言体验。在这个宇宙论的范围内,实体是作为四方体中四个部分的相互作用出现的。这种相互作用部分地是由那个把实体命名为物的词构成的。当被命名的实体被体验为物时,词和名称的影响便告结束。既然四方体是由四个不同的部分所组成,那就需要说明词和名称依据以进行运动的原则,以便在四方体的有限范围内变成语言事件。海德格尔通过把言(sagen)和说(sprechen)区别开来,来阐述宇宙论的这个方面。

在海德格尔看来,体验语言的本质部分说来也就是体验那个四方体。人作为一种有死之物,属于这个四方体的一个部分。尽管人是语言的说出者,但不能把语言的本质归结为在实际言说中呈现出的那种纯粹的人的因素。要理解语言的本质,必须把这四个部分联合在一起。他强调这四个部分作为一个整体的重要性。不过,通过考察人与语言的关系也可以初步理解言与说的区别。人只有在他属于海德格尔所说的“言”那种东西的范围内,人才能说出词。其实,严格地理解的说的活动便是人的本质。他说:“人作为一个说话的人才是人。”[12]他认为人总是在不停地说话,尽管有时没有发出声音。人不停地以这样或那样方式说话,这表示在人自身与其他各种各样的实体(树、观念、价值、上帝等)之间始终必然存在着一种本体论的关系。因此,说具有两种特性:其一是说始终呈现于人面前;其二是说使人与各种可能的言说对象联系起来。

与说不同,海德格尔把言定义为“显示”(zeigen),也就是使某种东西显现出来。他把作为言的语言看做语言的本质,而作为言的语言“最恰当地属于这四种世界成分的运动或相互作用”[13]。人是言的声音,是言的说出者。言发生在实体在其中作为物显示出来的那个世界之内。这个世界的本体论内容是由四方体加以区分的。这个四方体是这四个部分的一种超语言的联合体,也是作为言的语言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人作为有死之物与其他三个部分处于相互运动之中。词在表面上只涉及人,但在更深的本体论层次上,它也包含有与其他三个部分的联系。这些联系与人之间的连结是通过作为言的语言所固有的运动来实现的。人是这一运动的一部分,因为人属于言,人是唯一的一个能够听见言所言的东西的存在物,人能够通过说出那个把实体命名为物的词而再言(nachasagen)。概括说来,言有三种特性:其一,有一种语境的纽带,它把四方体中每一部分范围内的一切实体与作为整体的四方体中其他部分连接起来。其二,有一种意向的特征,它使四方体中的实体之超语言的存在能够被那种通过用以命名的词而说出的有意义的语言所表达。其三,有一种在其中一切实体能够被命名的时空,从而在那些指称这些实体的语句的意义中包含有与这种时空的本质联系。

海德格尔坚持言和说是有区别的。他说:“言和说不是一回事。人们能够说,无限地说,而所说的一切却什么也没有言。相反,一个沉默无言的人什么也没有说,然而在这种什么也没有说的情况下却言了许多。”[14]这就是说,人能够说许多,而什么也没有言;或者,人能够什么也没有说,而能够言许多。前一种情况指的是:当人们说出的语句与言的本体论特性相分离时,即说的内容未能与四方体的四个部分相联系时,人尽管不停地说,但什么也没有言。

笔者认为,现代西方语言哲学家在语言和言语问题上的争论,可以说在西方文化传统中有其根源。粗略说来,希腊文化是一种“看的文化”,它强调文字的作用,而希伯来文化是一种“听的文化”,它强调话语的作用。现代西方语言哲学家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对于这两者各有不同的侧重。

索绪尔提出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是为了明确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即认为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而不是言语。这种区分是能够成立的,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语言学的研究。因为,它使语言学着重研究比较稳定的语言,研究语言的词汇系统和语法系统,而把言语活动中的各种物理的、生理的和心理的因素搁置下来。他正确地指出语言不是自然现象,也不是个人现象,而是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产物。但是,他由于没有摆脱心理主义的影响,而又错误地把语言看做心理现象,没有看到语言是一种客观地存在于社会中的、具有物质外壳的存在物。此外,他为论证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所提出的种种论点并不都是能够成立的。例如,他认为语言是社会的,而言语是个人的。然而,事实上,言语虽然是个人对语言的运用及其所产生的组合,但是这种运用及其所产生的组合并非纯然是个人的,而属于社会性的交往行为。个人的言语行为能为社会上其他人所理解,这正说明言语不是个人现象,而是社会现象,尽管它与语言这种社会现象有所不同。索绪尔承认语言和言语这两者是不可分离的,语言的语言学和言语的语言学可以并存,但他往往为了适应结构语言学的需要,过分夸大语言和言语的区分,主张不应把言语的语言学包括到固有意义的语言学的范围之内,忽视对言语的语言学的研究。

巴尔特正确地指出,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改变了过去人们认为语言是多形态的、多系统的,没有统一性,似乎完全不可能对语言进行分类的错误看法。他赞同叶尔姆斯列夫用规范和惯例这一对概念取代语言和言语这一对概念的做法,因为它使语言这个概念强烈地形式化,同时又用惯例这个更具有社会性的概念取代了个体的言语。但是,他对于规范如何决定惯例和言语,惯例如何决定言语,同时又如何取决于言语,模式又如何同时取决于言语、惯例和规范,没有作出清楚明确的阐述。

奥斯汀正确地认识到,言语不仅受语法规则和语义习惯的制约,而且受使用语言的习惯和社会行为规范的制约。他认为研究言语比研究语言更为实际,因为这不仅可以把语言分析放到广阔的社会背景和人际关系中考察,而且还可以把语言研究纳入言语行为的研究之中。这个观点是与他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精神相一致的。

梅洛-庞蒂虽然赞同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的区分,但他对此所作的论证却显然不同。一方面,他把语言看做文化世界的逻各斯,这种逻各斯起源于人,又是通过人而得以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他把言语看做表达活动本身,它保证了文化的发展,因而是逻各斯的基础。他认为在言语和语言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正如在人与逻各斯、存在和真理、个别性和普遍性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一样。这种观点颇为新颖,值得探讨。他强调言语的作用,认为言语优越于语言,这种看法与索绪尔主张语言优越于言语的看法恰恰是对立的。

利科试图用语言与话语的区分取代语言与言语的区分,并由此进一步把符号学与语义学区别开来。他认为符号是语言的基础单位,语句是话语的基础单位。语句由符号组成,但语句本身不是符号。不过,他没有清楚地说明言语和话语之间的原则区别。他认为欧洲大陆的语言学家侧重于符号学的研究,英美的语言哲学家侧重于语义学的研究,这个评论基本上是符合事实的。他试图把符号学和语义学这两门学科的研究成果结合起来,这种尝试也是有意义的。

海德格尔对言和说的区分所作的论证独具特色,值得注意。言和说的区分仅仅在下述意义上类似于语言与言语的区分,即他把作为言的语言看做语言的本质,人是言的声音,是言的说出者,而说始终呈现在人面前,说使人与各种可能的言说对象联系起来。这似乎是说,言是语言的本质,而说是言的具体表现。但是,从总的方面来说,言与说的区分和语言与言语的区分又是显然不同的。因为,索绪尔等人是从方法论的角度考察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海德格尔则从本体论角度考察言与说的区分,他试图通过这种区分来阐述他关于那个四方形的宇宙论。

总的来说,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是能够成立的,也是有必要的,但是,这种区分不是绝对的,语言和言语不是彼此隔绝,而是紧密相连的。根据不同的需要,我们可以侧重于研究其中某一方面,但不能把这两者截然割裂开来。语言和言语各有自己的特点,能在不同场合下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它们之间无所谓优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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