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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与差异

时间:2023-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意义与差异对于意义的来源问题,索绪尔等人提出语言符号的差异性原理,认为语言符号是一系列声音差异和一系列观念差异的结合,系统中各个成分之间存在着双项对立关系,语词的意义来源于语言符号的差异性。洪保指出,所谓间接模仿就是在语言和对象之间存在着一个第三者作为语言和对象之间在性质上的共通点。[1]索绪尔分别从概念方面和物质方面考察语言的价值。

第一节 意义与差异

对于意义的来源问题,索绪尔等人提出语言符号的差异性原理,认为语言符号是一系列声音差异和一系列观念差异的结合,系统中各个成分之间存在着双项对立关系,语词的意义来源于语言符号的差异性。我们在这一节里将首先简略介绍洪保对于语言与意义的配置转换模式的研究,然后较详细地阐述索绪尔关于语言符号的差异性原理以及梅洛-庞蒂对索绪尔的这一观点的阐释,最后阐述德里达对索绪尔的差异性原理的批评和补充。

洪保认为,语言的形成是从按音节发音的时刻开始的,语言中的“分节”现象标志着从语音到意义的转换。他仔细考察了三种不同的语音与意义的配置转换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直接模仿的或描绘的模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拟声模式。这指的是人类以自己的发音器官所能发出的声音,去模仿自然界中的一些会发出声音的事物或现象。正如人类可以用图形和色彩去描绘自然事物的形态一样,人类也可以用自己发音器官发出的声音去模仿自然事物的声音,因此洪保称这种模式是直接模仿的或描绘的。这种语音和意义配置转换的模式,几乎在各种语言中都可以找到一些例子,但由于人类的发音器官的拟声能力有限,这样的例子并不是很多的。

第二种模式是间接模仿的或象征的。由于人类所要表达的对象中有大量的对象或者它们本身根本不会发出声音,或者尽管发出声音但人类的发音器官无法模拟,因此不能用第一种模式直接模仿或描绘,而只能间接模仿或象征。洪保指出,所谓间接模仿就是在语言和对象之间存在着一个第三者作为语言和对象之间在性质上的共通点。这种第三者就是那样一些语音,这些语音留在我们的口和耳中的印象或感觉类似于该对象留在我们心中的印象或感觉。换句话说,我们用以表达对象的语音虽然与该对象本身没有直接联系,但它们分别留在我们的心中和音感器官中的印象或感觉却是类似的。雅各布森把这种类似的印象或感觉称为“联觉”(Synesthesia),把与联觉相对立的语音称为“音感素”(Phonaesthemes)。例如,“st”这样的音感素容易引起“稳固”、“持久”等联觉内容,“str”这样的音感素容易引起“紧张”、“斗争”等联觉内容。与直接模仿不同,这种间接模仿只着眼于对象的某些可感性质,而不是对象的整体,因此,其结果不会是一些完整的语调,而只是一些带有某些动感特质的音感素。这种音感素只能勾画出一个没有完全确定的、模糊的意义方向,而不像拟声词那样直接指示某个具体的对象。

第三种模式是类比的,这是一种在人类思维中广泛使用的模式。洪保认为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不同的概念因为其意义相近而获得相近的发音,但概念的意义与声音中存在着的性质之间并不存在特别的关系,而且意义和声音之间的关系必须在一定范围的相关概念之中,亦即必须在一个系统之中才能充分显示出来。他认为这种模式在这三种语音和声音的配置转换模式中收获最为丰富,最能充分地表现出人类语言的创造性。可惜他对这种模式没有作详细的阐述,甚至没有举一些事例,因此很难弄清他对这种模式的看法。后来,索绪尔发展了洪保的观点,把这种模式看做依照一些既成的范例或转换模型,通过有规则的模仿,从一个原初的语词引导出另一个与该语词有关的语词。

索绪尔首先提出语言符号的差异性原理,认为语言不是同一性系统,而是差异性系统,语义是通过差异构成的。语言符号系统中各成分之间存在着“双项对立”关系,可以用这种关系来区分各种成分,表示它们之间的联系。语言符号系统是一系列声音差异和一系列观念差异的结合。语言符号不是一个实在的词项,而是在其同一性方面由它与其所隶属的系统中其他符号的差异所构成。a与b这两个词项本身根本无法达到意识的水平,人们意识到的只是a与b之间的差异。因此,语言符号不是实体,而是形式。

索绪尔从语言的价值着手来论证语言符号的差异性原理,论证语言的意义是通过差异构成的。他首先指出语言是一个纯粹价值的系统,是组织在声音物质中的思想。他用观念和声音的相互关系来说明这一点。在他看来,从心理方面看,思想离开了词的表达,只是一团没有定型的、模糊不清的浑然之物。同样地,声音也不是一个比较固定的模型,而是一种可塑的物质。它本身可分为不同的部分,为思想提供所需要的能指。他把语言设想为一系列相互连接的小段,处于观念这个模糊的层次和声音这个同样不确定的层次之间。语言对思想所起的独特作用,不是为表达观念而创造一种物质的声音,而是作为思想和声音的媒介,使思想和声音结合到一起,从而在各单位之间划出界限。语言正是在这两个无定型的浑然之物之间划分语言单位的。每一个语言要素就是一个小肢体,在其中把一个观念固定在一个声音里,一个声音就变成了一个观念的符号。他把语言比做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既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他说:“所以语言学是在这两类要素相结合的边缘地区进行工作的;这种结合产生的是形式(form),而不是实质(substance)。”[1]

索绪尔分别从概念方面和物质方面考察语言的价值。从概念方面,他分析语言的价值和意义的关系,强调任何要素的价值都是由围绕着它的那些要素决定的。一般说来,价值涉及不同种类的事物之间的等价关系,例如,在政治经济学中劳动和工资之间的等价关系;在语言学中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等价关系,都是如此。关于什么是语言的价值,他举了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以下棋来说,一枚棋子本身就它的纯物质性而言,不是下棋的要素,只要它离开了它在棋盘上的位置和其他下棋的条件,它对下棋的人来说毫无意义。只有当它被赋予价值,并与这种价值结合为一体,才成为棋戏中的一个现实的、具体的要素。假如在下棋的时候,有一个棋子损坏或丢失了,我们完全可以用另一个棋子或者别的东西来代替它,只要我们赋予同样的价值。他说:“由此可见,在像语言这样的符号系统中,各个要素是按一定规则互相保持平衡的,同一性概念与价值概念融合在一起,反过来也一样。”[2]

按照索绪尔的观点,任何价值的构成一般说来总是依赖于下列两种因素:其一,一种能与其价值有待确定之物相比较、相似的东西。例如,要确定一枚五法郎硬币的价值,我们必须知道:能用它交换一定数量的相异的东西(如面包);其二,能用它与同一币制的货币(如1法郎)或另一币制的货币(如1美元)相比较。与此相似,一个词也可以跟某种不同的东西(如观念)相交换,也可以跟某种同一性质的东西(如另一个词)相比较。因此,我们只要看到一个词能跟某个概念“交换”,就能看出它具有某种意义,而要知道词的价值,还必须把它跟类似的价值,即其他可能与之相关的词相比较。例如,法语中的mouton(“羊”或“羊肉”)跟英语中的sheep(“羊”)之间有相同的意义,而没有相同的价值,因为当谈一盘烧好的羊肉时,英语中说mutton(羊肉),而不说sheep。可见英语中的sheep和法语中的mouton的价值不同。

上述例子也涉及语言的价值和意义的联系和区别。在他看来,语言的价值和意义既紧密相联,又不是等同的。他说:“词既然是系统的一部分,就不仅具有一个意义,而且特别具有一个价值。”[3]价值是意义的一个要素,意义依存于价值。可是,价值与意义又不是等同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符号内部,意义作为概念是听觉形象的对立面,这是在听觉形象和概念之间,在能指和所指之间发生的,是在被看做封闭的、独立存在的领域的词(符号)的界限内发生的。另一方面,这个符号本身又是语言中其他符号的对立面。因为,“语言既是一个系统,它的各项要素都有连带关系,而且其中每项要素的价值都只是因为有其他各项要素同时存在的结果。”[4]这就是说,一个符号的价值是根据与它之外的其他符号的关系来确定的,或者说,价值的概念部分是由它与语言中其他要素的关系和区别来构成的。因此,语言的价值和意义不是等同的。

从物质方面来看,价值的物质部分也只是由它与语言中其他要素的关系和差别构成。他说:“在词里,主要的不是声音本身,而是使这个词区别于其他一切词的声音上的差别,因为带有意义的正是这些差别。”[5]声音是一种物质要素,它本身不可能属于语言,对于语言来说它只是次要的,即成为语言所使用的材料。决定一枚硬币的价值的,不是它所包含的金属,而是随上面所铸的头像、文字以及在何地使用等而不同。语言的能指更是如此,它在实质上不是声音的,而是无形的,也就是说,不是由它的物质,而是由它的音响形象和其他任何音响形象的差别构成的。这一原则是基本的,我们可以把它应用于语言的一切物质要素,包括音位在内。就文字而言也是如此,它的价值也只靠它们在某一个由一定数目的字母构成的系统中互相对立而起作用。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差别在语言的价值和意义的形成中起着重大作用。他说:“语言中只有差别。”又说:“语言系统是一系列声音差别和一系列观念差别的结合。”[6]就拿所指和能指来说,语言中不可能有先于语言系统而存在的观念或声音,而只有由语言系统发出的概念差别和声音差别。一个符号所包含的观念或声音物质,不如围绕着它的符号所包含的东西那么重要。一个要素的价值可以因为另一个相邻的要素发生变化而变化,而不触动这个要素的意义或声音。差别一旦产生,必然会表示意义,尽管不一定一下子就能实现。反之,任何观念上的差别,只要被人们感到,就会找到不同的能指表达出来。如果有两个观念,人们已经感到没有什么区别,也会在一个能指里混合起来。

梅洛-庞蒂赞同索绪尔关于语言系统和双项对立关系的观点,认为一个词的意义来源于这个词在语言系统中与其他词的差别和对立。在他看来,正如一切音素只是由于它们按照规则与其他音素相对立而区别于其他音素,同样地,一切音素和词也是由于它们与其他音素和词相对立而获得其意义。词的最基本的特征在于词与词之间的差异,并通过这种差异而获得意义,例如,一个关于某种颜色的形容词通过与一个关于其他颜色的形容词的差异而获得其意义。意义的区分不是存在于每个词本身之中,而是存在于词与词之间。每个词本身并没有什么纯粹的意义,它只是由于它在语言系统中与其他词的区分或差异而获得其意义,正如每个棋子是通过在棋类游戏的整个活动中与其他棋子的关系而获得其意义并发挥其作用。语言体系不是各种符号或词的简单堆积或聚合,而是具有一定的结构,通过这种结构,词与词之间区别开来,获得各自的意义。他说:“我们从索绪尔那里得知,符号单独地抽出来,并不意味着什么东西。每一个符号与其说表示一种意义,不如说标志着这个符号本身与其他符号之间的意义上的差异。由于对所有其他符号都可以这么说,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语言是由词项之外的差异组成的,语言的词项只是通过出现于词项之间的差异而被产生出来。”[7]他用一幅画的意义来比喻言语的意义,认为没有人会以为一幅画的意义来自于各种颜色的简单堆积,或者以为一幅画的意义能够独立于画本身而存在着。每幅画都是一种特定的组合,在这种组合中,一定的颜色之所以具有意义,只是由于它与这幅画的整体相关联。一幅画的意义不存在于每种分离的颜色之中,而存在于各种颜色的相互关系之中,存在于各种颜色的差异、对比以及和谐的组合之中。与此相似,语言系统是有结构的,语词的意义也来自每个语词在语言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他说:“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这些符号只是由于与其他符号相关联才具有意义,每个符号在整个语言系统中都具有自己的价值。”[8]

德里达虽然赞赏索绪尔关于语言是一个差异系统的观点,但他认为索绪尔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有片面性,即只注意考察空间中的差异,而忽视时间上的差异,这点在索绪尔片面强调对语言的共时性研究而忽视对语言的历时性研究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在结构主义者看来,结构这个概念只涉及空间,即几何学或形态学的空间,只涉及要素的形式和顺序,而与时间完全无关。他们为了构造一个封闭的,具有整体性的结构,总是以同时性概念为前提。而在德里达看来,空间和时间是统一的,时间不是脱离空间的时间,它与线联系在一起,在空间中延伸。空间也不是绝对外在的,而是存在于时间之中。对每一种结构作出说明的关键,在于必须对同时存在的东西作出历时性的说明,共存只有在时间的延续中才能得到说明和理解。真正的同时性必是空间与时间的统一。差异不仅是空间上的、外在的分离,而且是在时间的流程中产生的,是空间和时间的联结。这就是说,差异是延续中的差异,延续是差异中的延续。德里达由此提出“分延”这个新概念,用以补充或取代“差异”概念,以便使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统一起来。

“分延”(diffé rance)这个词是德里达生造出来的。他把“差异”(diffé rence)一词中字母“e”改换成字母“a”,这两个词在法语中发音相同。也可以说,“分延”一词是“differ”(“差异”或“区分”)一词与“defer”(“延缓”或“推迟”)一词的结合,因而具有“差异”和“延缓”这两层意思。在德里达看来,差异或区分就包含有延缓、推迟的意思,差异中就蕴含着对延缓的承诺。因此,不能把“分延”这个词单独理解为空间上的差异,也不能单独理解为时间上的延缓,而必须理解为这两者的统一,即在时间流程中永不终止的差异。它强调的是动态的过程,潜在的内在力量,差异的可能性。德里达用分延概念修正和补充了索绪尔的差异原理,把静态的差异理论变成动态的分延理论。

对于分延这个概念如何把语言符号的时间特性和空间特性结合起来,德里达作了如下说明。他从符号或书写着手。符号通常被用来代替事物本身,代替在场的事物,这里的“事物”一词代表意义或指称对象。换言之,符号是在事物不在场的情况下代表事物的在场,代替在场的事物。当我们不能直接把握事物、指示事物或陈述事物时,当在场者不能被直接呈现出来时,我们就通过符号这条弯路来标志事物。他说:“从这种意义上说,符号就是延缓的在场。不论我们所涉及的是口头符号或书写符号,货币标志或者选举代表团或者政治代议制,符号的流通过程推迟了我们在其中遭遇到事物、占有事物、消耗或花费事物、抚摸或观看事物,直觉到事物的在场的那个时刻。”[9]

总的来说,从语言符号的差异这一角度来探讨语言符号的意义的来源,这项研究是有积极意义的。这是西方语言学家,特别是结构语言学家的一个贡献,但这项研究没有引起英美语言哲学家的重视。

语言符号的差异性原理虽由索绪尔首先提出,但它的某些萌芽已包含在洪保对语音与意义的配置转换模式的研究中。因为,洪保在论述语音与意义的第三种配置转换模式时已指出,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不同的概念因其意义相近而获得近似的声音,而且声音和意义之间的关系必须在一定范围的相关概念之中,亦即必须在一个系统之中才能充分显示出来。这一观点近似于后来索绪尔提出的语言符号系统由声音差异和观念差异相结合所构成的观点,可惜他没有对这一观点作充分的阐述。

索绪尔则明确提出和详细阐述了语言符号的差异性原理,指出语言符号系统由一系列声音差异和一系列观念差异相结合所构成,这一系统中各个成分之间存在着双项对立关系,可以用这种关系来区分各种成分,语言符号的意义正是通过语言符号之间的差异构成的。差异在语言的价值和意义的形成中起着巨大作用,一个语言符号与另一个语言符号之间的差异,就是构成这个符号的价值和意义的因素。差异可以创造价值,形成意义。这种观点重视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具有其合理性。目前,它成为现代语言学中规定语言系统中各种单位(如音位、形位、词位、法位等)的理论基础,也是现代语言学中把语言要素跟单纯的声音或者单纯的概念区别开来的理论基础。

梅洛-庞蒂继承了索绪尔关于语言符号的意义来源于语言符号之间的差异的观点,并对这一观点作了简明扼要的阐述。他用每个棋子是通过在棋类游戏的整个活动中与其他棋子的关系而获得其意义,每种颜色是在整幅画中通过各种颜色的差异、对比以及和谐的组合而获得其意义等事例,来说明语词的意义也是来自每个语词在语言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词与词之间的关系,这种类比是颇有说服力的。

德里达虽然赞同索绪尔关于语言是一个差异系统的观念,但他正确地指出索绪尔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有片面性,即只注意考察空间中的差异,而忽视时间上的差异。他正确地认识到,空间和时间是统一的,时间不是脱离空间的时间,它与线联系在一起,在空间中延伸,空间也不是绝对外在的,而是存在于时间之中。他试图用“分延”这个新概念以补充或取代“差异”概念,以便使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统一起来。不论“分延”这个概念能否成立,不论他为此所作的论证是否充分,他朝着这个目标所作的努力毕竟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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