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符号域——民族文化的信息网络
文化文本是充填在符号域空间里的基本单位。它具有符号的二重性:一方面,它是相对独立的语义整体,另一方面,它总是处于某个特定的符号域内,是文化中的一部分。因此,在一个集体中通行的全部信息繁而杂,不一定属于文化信息,只有其中有文化意义的部分,才被称为文化文本。
文本是符号与信息的统一体,是符号域中的实体,这就是说,文本成为民族文化真实而直观的载体,正是在文本中反映出本民族的文化特点。正如一个民族语言所含的信息远远超过一部词典中各个词条的含义总和一样,民族的全部思想、神韵和精髓都蕴涵在所处的符号域内,是各类文化文本共时性的文化转换(即文学、哲学、经济等各个文化中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如从文学作品中可以窥见经济信息)和历时性的文化积淀(即文化的深层内蕴)的成果。在符号域中,其意义纵横交错,共同形成民族文化的信息网络,从而凸显出符号域成为民族文化的识别标志。从文化共相的视角出发,可以把符号域内部多种多样的现实文化文本看做是一个有组织结构的统一系统,这是研究文化系统的普遍的科学前提。这样,洛特曼在考察文化意义的时候,不是脱离开文化事物本身而抽象地谈思想,却是立足于文化文本及它们编织起来的符号空间,讲述其背后信息的变化,这是文化符号学的一个根本特点。
建筑大师贝聿铭说:“建筑设计中有三点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首先是建筑与其环境的结合;其次是空间与形式的处理;第三是为使用者着想,解决好功能问题。”(转引自蒋原伦,1998: 87)借用他的观点,我们以为,在考察文化文本的意义生成时,首先是要考察文化文本和其背后的符号域的关系,其次是文化文本结构和表达的关系,第三是文化文本的功能和意义的关系,从中找出文本信息传递前后的变化,凸显符号域作为民族文化信息网络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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