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文化文本与符号域的互动
文化文本的意义是开放的,是动态发展的过程。文本生成并存在于充满不确定性的系统——符号域中,正因为它是文本,而不是光秃秃的涵义,它本身就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在新语境下,它往往展露新的涵义。
文化文本和符号域形成的互动,表现在文本的交际过程中,首先是文本和文本的交际。“久利申(Дюришин)说明,在同一民族文学内部的不同文本之间的互相作用和不同文学中文本之间的相互作用,从交际机制观点看,没有明显的区别,”(Лотман,2000:604)这番话强调了文本之间的对话交际在民族文化的内外是普遍存在的。文本之间的交际,意味着一个文本的意义产生于同另一个文本之间的交流,此一文本与其他文本、现在的文本与过去的文本一起构筑起文本的网络系统。它因而成为生发和分配意义的场所。中国古代诗境理论认为,诗歌要有“两重意以上,皆文外之旨”,指的就是“文本间性”这一现象。
如在中国传统诗词艺术中,“凭栏抒怀”是常见的意象。张抡的“雕玉栏杆深院静,嫣然凝笑西风”;周邦彦的“叹往事一一堪伤,旷望极,凝思又把阑干拍”;李煜的“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辛弃疾的“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义”;岳飞的“怒发冲冠,凭栏处”;杜牧的“闻君亦多感,何处凭栏杆?”……中国古代诗词中的“栏杆”意象,实际上构成了一条历时的“文本间性”链条,诗中截取这个链条的任一环节,必定连带潜在的整个意象系统,它们在读者和作者心理中建立起特殊的文本间性的网络,该网络由于千百次的重复而逐渐被巩固和强化,成为文学传统的一部分。正是“栏杆”字面义之外所潜藏的文本间系统,才创造了诗歌深远的意境。(孟华,1999:19~20)
符号域对文本意义的这种制约性,首先表现在文本的创建者和听众这两个主体之间,参与交流的双方具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知识和文化背景,每一方都试图影响另一方。而文本的创建者和听众之间先于这种信息传递所存在的认知结构,恰是符号域对其影响的结果。其次,根据不同的交际功能细分,文本创建者经历着三种状态:创作前作者(文本问世前存在的所有符号主体对作者施加的影响)、创作中作者(文本创作中作者对前人思想的选择和加工)和创作后作者(创作后的作者获得新的认知手段,又可与其创作前背景展开新一轮对话)。三种状态,本质上都是处于对话的过程中。
在研究文化文本意义的复杂性时,洛特曼非常重视作者——文本——读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他认为,文本似乎包含着“自己”理想的听众形象,它可以挑选自己的听众,按照自己的方式组织他们;听众也是如此——包含着“自己”理想的文本形象,以自己的接受方式去理解文本。
“所有生物的生命活动都和其周围的环境有着复杂的互动关系。一个因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刺激而无法对此做出一定反应的机体必遭灭亡的命运。而所谓能够对外部刺激做出一定的反应,指的就是能够接受一定信息并对其进行有效解码。这也正是人类整个生活内容的真实写照。”(Лотман,1998:17)这也是对文化文本意义和符号域互动关系的写照。因此,在对文化文本意义的探索中,洛特曼主要立足于文本交际功能的考察上,就是要认识到文化文本社会交际功能的复杂性,他把文化文本的社会交际功能概括为五个过程(参见Лотман,2002:160~161):1.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交流;2.听众和文化传统之间的交流;3.读者和自己的交流;4.读者和文本的交流;5.文本和文化语境之间的交流。
在第一个过程中,文本是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被传递的信息,此时文本完成的是信息传递功能,也是其最基础的功能。在第二个过程中,文本完成的是集体文化的储存记忆功能。文本本身具有不间断的补充信息的能力,同时又在现实的视角下不断被阐释。所以,思想家贝内德托·克罗齐说:“任何历史都是一部现代史,”因为后人通过和文化传统的交流,赋予文本新的内涵,历史文本在不断地被后人阐释着;伽达默尔说:“历史理解的真正对象不是事件,而是事件的‘意义’,”因此,历史文本的意义在不断的阐释中得以增生。
在读者和自己交流的过程中,文本起到的是触媒的作用,这种触媒帮助读者反思,帮助他认识自己和改变个性。比如,读者多半会为《茶花女》的悲惨遭遇伤心落泪,甚至会想,如果自己是主人公,会如何如何,此时读者正在重新审视生活,审视自己对自己的理解,审视自己与某些人的关系,审视自己的行为。这说明,我们一般不是将小说文本作为单纯的新信息,而是作为自我交际过程中的触媒,完成“我——我”的交际,达到重新审视自我、改变个性的目的。
在读者和文本的交流过程中,文本不再仅仅是交际的中介物,它自身成为独立的智能结构,如同一位平等的对话者,和读者对话,希望读者接受自己的编码系统。此时古老的隐喻“和书本交谈”具有了深刻的涵义。
在文本和文化语境(культурныйконтекст)之间的交流过程中,文本可以从一个文化语境转到另一个语境,这样使被自己编码系统遮盖的视角具有新的现实意义。这是为适应语境而“给自己重新编码”,此时文本如同一个独立的符号个性。
从以上角度看,文本解码的过程尤其复杂,失去了自己的一次和终极的性质,类似我们熟知的人和另一个独立个体的符号交流。
【注释】
(1)意义的定义有许多种。如英国学者C.K.奥格登和I.A.里查兹在其最为著名的《意义之意义》一书中列出了关于意义的十六种定义。这十六种定义多数是从关系的角度界定意义的。当代的许多学者也往往把意义置于一个关系结构中。如美国语言学家威廉·J.贝克就曾针对人类的交际指出:“意义显然只能存在于说话人和听话人的思想中。意义不是词或词语具有的性质,而是说话人和听话人赋予词或词语的性质。所采用的赋予方式是要达到下面这个目的:希望听话人接收到该话语以后,对它的解释跟讲话人想说的意见一样。”他所理解的意义就是符号的使用者和解释者之间的一种关系。(参见丁煌,1997:102)文本的意义不是各个符号能指的相加,而是变成一个新的能指,它来自内部的结构关系。打个简单的比方,“羊”和“鱼”合并时,诞生的是一个“鲜”字,它并不是原来两个字的意义的相加。
(2)贾宝玉的原身是女娲炼石补天时所遗弃的一块“顽石”,《红楼梦》的主线之一就是贾宝玉由“石”而“玉”到由“玉”而“石”的精神游历过程,这块顽石幻形入世,成为贾宝玉被放逐命运的隐喻,“石”和“玉”成为贾宝玉自身所携带的二重意象,代表着他的两种文化属性。(详见畅广元,2000:229~230)
(3)宗法制度在中国根深蒂固,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单元是“宗族”。在宗族内,每一个人都不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起码要和上下两代人(即父、子)发生关联,这样,父亲、自己、儿子就形成三代,这是以“自己”为核心的最基本的“宗族”。由三代分别向上、向下延伸,就形成:高祖←曾祖←祖父←父←己→子→孙→曾孙→玄孙这样的宗族链。这就是《礼记·丧服小记》中所说的“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至九而“亲毕”。(参见张岱年、方克立,2004: 274)
(4)误读作为一个文化概念,最早被美国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用于文学批评的一种转义理论,在其代表作《影响的焦虑》和《误读的地图》中,布鲁姆通过研究诗歌的“影响”问题,发现自弥尔顿以降,诗人们焦虑于自己的未来,因而产生了一种俄狄浦斯式的否定父权的欲望,诗人们进行心理斗争以创造新的想象空间,这包括“误读”前辈来产生新的释义。他发现每一位诗人都极力地创造性“误读”前辈,每首诗都经历“修订”的不同阶段,而每一个阶段都通过“转义”和“抵御”形成的“修订比率”发生作用,这一过程也伴随着批评活动而延续,直到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我们所使用的误读,主要是指一种文化在解析另一种文化时出现的错误理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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