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良所,蓝大门, 谁想娶妻去领人
这是什么意思?莫非老婆还有地方“领”吗?清末民初的天津城,还真有这么个机构,这就是济良所。
济良所的地址在南门东,初建于清光绪年间,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后一度停办,不久由地方乡绅恢复,后又改为官办。该所主要收容受压迫无出路妇女,包括不愿为娼、为妾以及被拐骗的女子。收容后组织生产、学习技术,并学习小学文化。凡有人领为妻妾者,经调查有赡养能力并捐助款项即可领出。据老人讲,当时,住在所内妇女们的照片挂在大门口外的玻璃橱窗内任人择配。一般市民,有愿意承领所女为妻、妾的,须出具申请,并找保人担保,经所里调查申请人的财产、职业、经历后,决定是否有赡养女方的能力。同时,还要经所里主管人和女方本人的同意。如果全无问题,再由申请人捐款后才能领出。
旧时的“南门脸儿”
济良所虽是由“女权保障”所促生,其内部却也黑幕重重。宣统二年(1910年),天津人就见识了一起“一女两配”的怪事。天津城有个梆子小名角,名叫小莲芬,一天突然跑到济良所,声称自己受了委屈,不堪班主虐待,决定通过济良所这个渠道找个好人家。“小莲芬投济良所啦!”消息一经传出,应“聘”者接踵而至。竞争者队伍中,一个山西籍小伙子岳殿仁脱颖而出。此人26岁,在双街口德兴永颜料铺当伙友已十年有余,每月收入8元,足可养家,并且安分守己。小莲芬与岳殿仁见了面,双方都很满意。就在全部手续即将办妥之际,岳殿仁遇到济良所的“调查”,领人成亲的事遂被搁置下来。尽管岳殿仁哭哭啼啼四处诉苦,仍然无济于事。
转年七月一日,济良所宣称:领娶小莲芬的主家找到了,而且明天(七月二日)就成亲!领娶小莲芬的是天津的一位盐商,28岁的鲁志馨。济良所里的人说:“兹查有天津商人鲁志馨年28岁,现办盐务,夙称殷实。刻因尚虚子嗣,情愿请领该女作为侧室,俾延似续。敝所详加调查,甚属相当。除饬照章备具领保结状各一份外,并由该铺保具有倘再私自唱戏,情愿认罚银一千两保结一纸,存放以昭慎重。”在1000两银子的保证金面前,小莲芬的婚事就这样订了下来。那岳殿仁呢?他却是鸭子孵鸡白忙活,竹篮提水一场空。当时外界传闻,鲁家向济良所捐款2000元,不然济良所才不会这么快就答应下来的。
不知什么原因,济良所蓝大门在1929年前后就关闭了,“济良所,蓝大门,谁想娶妻去领人”,便也成了天津人的一句老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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