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的含义
决定是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经过一定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体。决定除会议作出外,也可以由领导机关制发。决定属于下行文种。决定在加强领导、统一行动、提高经济效益上起着重大的作用。决定的发文机关比较广泛,可以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可以是一般的行政、企事业单位。但就内容而言,应该都是对发文机关有重要意义的事项或行动。
决定和决议是近似文种,尤其这两种文体在党的机关公文中并存,在写作实践中,一定要区分二者的不同。这些不同大致表现在五个方面:
内容有所不同。决议涉及的内容原则性、理论性较强,而决定涉及的内容相对比较具体,实践性更强一些。
形成程序有所不同。按规定,决议的形成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而决定,虽然有时也要经过会议讨论通过,但没有规定必须如此。
表达方式有所不同。决议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议”,所以较多使用议论;决定则较多用来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不一定要展开充分的议论。
行文和格式不同。决定单独行文时格式上与其他通用规范性公文一样,有编号,有发送单位,与行政机关的公文一样。决议除见报、张贴外,单独行文,无编号,无发送单位,不鉴印。在实践中,往往由其常设机构以印发的形式行文。
成文日期标写有所不同。决议的成文日期,用括号标写在标题下方,有时还要包括会议名称;决定可以这样标写(如党的机关公文对决定就要求这样标写),也可以像一般公文一样,将成文日期标写在正文之后(这种情况行政公文比较多见)。
决定与命令虽然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①决定的发文机关级别没有限制,而命令对使用者作了严格规定,不是任何机关或个人都能使用的。②写作时,决定比较具体,要交代事项的执行要求及标准等;而命令则是概括式的,主要体现发文者的意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