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 美貌标准的文化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一个人肉体形象的美丑,对人们决定是否与之建立和保持人际关系有很大影响。这既是能否说服和操纵他人的重要因素,又是选择恋爱和结婚对象的重要因素。但是,究竟什么样的女性和男性才是有魅力的女性和美男子,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时代往往有不同的标准。
要是300年前,北欧男性想象的美女大概是具有波浪式的浓密头发,百合般的白皙皮肤,略感肥胖的姑娘,而当时美国的理想形象大概是又瘦又高、长胳膊长腿、长长的金发,整年晒成小麦色的小妖精式加利福尼亚姑娘。白磁玩偶式的肌肤曾被当做“该女性是贵妇而非农家女”的标志受到尊重;而在今天,却被视为“贫血症患者”的症状受到轻蔑。被晒的肌肤传达了无忧无虑的户外生活方式的信息,特别是在冬季未被冰雪覆盖的地方,这是极受珍视的。
20世纪的前半,美国姑娘所梦想的美男子形象无一例外是“身材高大、肤色浅黑”。至于发达的肌肉、穿西装时的仪表并不重要。而眼睛和头发必须乌黑而发光。若有形美而齐整的口髭是可以的,但若有浓密的络腮胡子就不行。服饰整洁、温文而雅的形象是流行趋势。到了60年代,美国的女学生们似乎认为不守社会规范的男性才是有魅力的帅哥。他们的头发最好垂到肩下,越长越好。乱蓬蓬的络腮胡子,穿毛边服装是流行模式。
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典型男性形象,一般认为是显露出通过运动锻炼成的肌肉发达的健壮体格和轻飘飘地随风飘荡的轻便发型。若有与轻松仪表相应的易整理的络腮胡子或其他胡子也未尝不可。而有饱经风霜的皮肤也被当做健康生活方式的象征,受到高度肯定。
直到近年,美国黑人,无论男女,不认为自己的人种特征有魅力者大有人在。但是,上溯到上个世纪60年代,由于民权运动大力宣传人种的自豪,“黑色是美丽的”这一口号,立即成为集会中所呼口号的首选。广告里选用的黑人模特儿人数激增,黑人的理想形象的信息愈益增强。到1983年,竟达到了这种程度,全美国承认的选美比赛夺冠的“美国小姐”居然是一位黑人女性。
当今美国的男女又有新的理想形象。为了使自己接近这些理想形象,人们不仅梳理各种头发造型、剃掉身体上一部分汗毛,使用化妆水来保湿肌肤,而且还进行某种运动,以使自认为生得不好的部分肢体发达起来。
这还不算,有的还拔掉真牙,换上假牙;用整形手术,改造鼻子;在耳垂上打孔,以便戴耳环和其他金属饰品。至于秃顶的男性,则或者戴假发,或者去植毛。如果是女性,则进行美容。每日花费大量时间去涂脂抹粉,上眼睑膏、睫毛膏,甚至做假睫毛者与日俱增。进而,为了使自己更有魅力,她们常上腮红、抹口红,以模仿性兴奋时出现的“红晕”;还给指甲涂药、整形,然后再用珐琅色令其闪闪发光,有时还用人造指甲来取代不称心的真指甲。
在南太平洋斐济岛的原住民社会中,男子使用石灰和一种红树的树液把头发染成红色和黄色,把蜷曲的毛发抻长之后加以修剪整理,立起长达一二米有余的逆毛,认为这是一种漂亮形象。地位愈高,受理发师帮助的时间也愈长。与他们相比,现代留爆炸头的年轻人,就像小猫站在鬃毛丰富的雄狮前一样。
当影星鲍·德莱克以玉米棒造型(把头发编成小辫子并排紧贴在头皮上的黑人发型)加三个网罩的发型出场而得到满堂彩时,许多白人女性都努力把自己的头发弄成同样的发型。其实,这种风格在非洲并不新鲜。在非洲,像纳米比亚的海莱洛族以及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的马塞族那些部族的人,从很早以前就留这种发型。而这种风格若用在大多数黑人那种带有干性而独特的发质上,则远非那么简单。
在无声电影时代,一般认为,在女性的脸颊上点上一个美人痣,能展现性的魅力。此外,爱斯基摩人的女性以前也在脸的颊和颚上进行一种线状的黑色刺青。为此,要用涂了煤的棉线来穿针,像缝布似地穿过表皮组织下面。
无论男女,纹身在好多地方都是十分盛行的风俗习惯。在波利尼西亚(多岛地区)尤为突出。从过去到本世纪,新西兰马奥利族的男性都进行全身刺青。地位高的男性,从儿时起,全身就以强烈的图案来装饰,不到无一空白,刺青作业不能终止。
有的民族因为皮肤较黑,即便刺青,效果也不显著,便用制作伤痕的办法来装饰身体。其做法是,把皮肤抓起,用刀子切开来,在伤口上揉进灰一类刺激物,伤痕便凸出了起来。这种风俗就连新几内亚和非洲的偏远地带都可见到,而在非洲的苏丹则特别普及,各部族都有各自独特的纽状图案式的伤痕。这不仅被看做有魅力的标志,而且被看做地位高的象征。
现代的年轻美国女性,常在耳垂上打孔,佩戴一些耳饰。最近一些年来,男性也加入了这一队伍,甚至有一个耳垂上打两个孔、戴两个耳饰的男女。但是,50多岁以上的美国人,不论男女,都不想尝试戴这种耳饰,正像不想模仿南美印第安人、澳大利亚原住民、太平洋诸岛原住民那种鼻孔膈壁打眼、插入磨光的骨头之类的风俗一样。
在东非,某个部族的姑娘们在耳垂上打好几个眼,里面插入栓状物。而且,按一定的时间,逐步换成较大的栓,最终要使耳垂碰到肩部,使其大大地紧贴头顶两侧。
直到最近,西部爱斯基摩人的男性之中,很多人为了提高对异性的魅力,在下唇的两端打洞,插入骨制的唇饰和钉状物。非洲恰德湖地区的萨拉族女性在订婚时要求未来的丈夫在嘴唇上打孔,在孔里塞上一种短栓,并依次陆续用大一点的替换,最终形成一种巨大的“嘴唇的圆盘”。
中美洲的奥尔曼兹克族和偏远地区的波尔奈奥的部族等认为向发际线倾斜的扁平的额头是美丽的,但自然状态下是很难形成这种状态的,于是便把幼儿的头绑在一个木制的特殊装置里,直到其倾斜成为所希望的额头形状为止,始终不动。
在北美东北部的沿岸和太平洋的一些岛国,有这样一种风俗:为了使后脑部扁平并长成一个长而尖的脑袋,要绑缚整个脑袋。中国一些地区过去也有欣赏扁头风俗的,常让婴儿睡豌豆枕头,以达到这一目的。
像欧洲女性要求有一个百合般白皙的肌肤一样,在中国,女性缠足的传统约持续千年以上,女性的小脚是上流阶级的标记,男性在这里可以看到女性美的极致。从儿时起,女性们就要把脚尖缠起来,使其变形。最终,变成一个小小的类似动物的三角形蹄子,仅能穿不足10厘米的绣花鞋。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常用“三寸金莲”、“玉笋”、“鸳鸯”等比喻来形容和称赏这种缠过的小脚。很显然,拥有这种奇形化小脚的女性是无法参加体力劳动的。只能勉强在住宅里扭扭捏捏地走几步。下层阶级没有可能让自己的女儿缠足,来限制其实用性,只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能够这么做的人。这种传统直至进入20世纪后很久,尚未绝迹。
另一个奇形化的风俗存在于缅甸的帕达温族,这种风俗是在女性的脖子上套上金、铜、黄铜等原料制作的项圈。首先,在五岁左右的女儿脖子上套上高约10cm的第一个项圈。约两年后,再换上更高的项圈,由于在此期间,脖子上的筋肉不使用,已经不能支撑脑袋了,因而替换时需要格外注意。直到长大成人,这样的更换要进行好几次,最终,这里的女性达到走路都不方便的程度,甚至连抱在自己胸前的孩子都看不到。但是,一旦去掉项圈,其退化了的颈椎就会折断,出现致命的结果,因而他人只能“望颈兴叹”,徒唤奈何了。
至于这种令人恐怖的风俗如何成为美和地位的象征,这里有一种似可理解的说明。帕塔温族居住的村落被野生老虎的栖息地所包围,为了自卫,男子们被教给使用武器的方法,而女子们则需要被保护起来。从受老虎袭击而逃生的人的切身体验中了解到,老虎总是一跃而起,先攻猎物的咽喉。于是,用心良苦的父母就在女子的脖子里套上金属项圈,而且根据其成长的需要,不断地更换项圈。其结果,就造成脖子上的筋肉和颈椎的退化萎缩现象,而且这项圈终生不能取下。说到底,这一风俗不是为了危害生命,而是作为保护生命的手段而发展起来的。而且,套上金属项圈,也象征女性美丽和有地位,会受到别人的尊敬。
不学无术的人往往把这种肉体的奇形化当做“未开化”或“野蛮”的习俗,斥之为愚蠢行为。但是,这种说法只能显示这种人的无知和可憎。所谓“未开化”意味着“缺乏文明”。而这里所介绍的,只是在美的标准上与我们有不同观念的异文明、异文化中的习俗而已。所谓“异”与“缺乏”的意义并不相同。只是说某种习俗较为奇妙而已,不是说那就是坏的东西、低劣的东西。
其实,为了美丽而遭受痛苦,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是一种普遍现象。比如,为了使牙齿整齐美丽,美国人往往要忍受许多磨难,这一点,只要向经历过牙齿矫正的任一个人打听一下就会清楚。此外,如果我们认真比较一下,那么,把硅酮之类异物注入胸部的外科手术与在耳垂和鼻孔的膈壁打孔以及为制造伤痕而切开皮肤之类,又有多少区别?
因为这种原因,美国人一旦看到有人走近自己,就会动员自己的五官,充分感知来人的身体特征,而且把来人的特征同自己所处社会的标准和理想形象相比较。如果是别的时代、别的民族,也许就是另外一种标准和理想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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