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五言绝句律诗的朗诵
至此,我们可以进入综合训练了。
我们必须先从格律诗开始。
格律诗的训练,主要是绝句和律诗,即五言绝句、五律、七言绝句、七律。
格律诗,每行字数相同,平仄相间,双句押韵,虽有不同的叙事、描写、抒情、议论和起承转合以及结构、主旨,但其形式上的要求与表达上的处理,具有明显的共性。但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每首诗的精神实质,才能凸现其个性,展现文字形式(或视觉形式)相同的基础上那声音形式(或听觉形式)上的区别。也就是说,不应因其文字形式相同,就千篇一律地在声音形式上造成雷同。这一点在朗诵训练中是十分重要的锁钥。
因此,我们说绝句和律诗是朗诵中最不容易打破文字形式束缚的一类体裁。而如此规矩和工整的形式,又是最能体现诗的本体格局的范式,其前的形式在向此过渡、调整,其后的形式又由此而延续、演绎,所以我们认为这是最基本、最正宗的一类体裁。而唐诗确是诗歌史上的一座艺术高峰。
绝句和律诗自有其严格的要求,但也有许多变通。虽有多种必须力求避免的病状,如所谓“八病”:平头(五言诗中,出句和对句的首二字都是平声)、上尾(出句和对句的最后一个字都是上声)、蜂腰(出句和对句的第三个字都是去声)、鹤膝(出句和对句的第四个字都是入声)、大韵(九个字以内有与韵脚字同韵的字)、小韵(五个字以内有与韵脚字同韵的字)、旁纽(同句中有同声母字)、正纽(一句中有同音字)。但只有上尾、鹤膝是大病,其余还可以通融。总的要求就是分四声,去八病。
如果从五言、七言来看,又必须考虑到诗句中的顿挫。朗诵中,尤其不能因声害意。只顾及一般顿挫规矩是会削弱诗意的明晰、诗情的贯通的。要运用朗诵的技巧,既使朗诵符合内容的需要,又从声韵、格律的角度给以准确的驾驭。这一点应在朗诵中细心处理,万不可顾此失彼,或厚此薄彼。朗诵不同于阅读,由此也可以得到启示。
一般来说,韵脚应得到足够的表现,不应淹没在诗行之中,让人听不出来,但韵脚有很多时候并不是重点所在,那就要在不干扰重点突出的前提下,加以显示,或稍稍加重,或给以延长,使诗的节奏感由于韵脚的回环往复得到强化。
诗还讲究节拍,朗诵时要认识到节拍在听觉上造成的疏密、长短的音乐美,次要的词语可密些、短些,重要的词语可疏些、长些,使其随着抑扬的变化,显出疏密、长短的差异,从而给人以“循规蹈矩而不刻板生硬,起伏变化又不失工整”的印象。
为了显露和说明“抑扬顿挫、轻重缓疾”的朗诵声音态势和趋向,我们还是要采取“示意图形”的办法,把声音状况转为视觉图文,虽然模糊,虽然不是只此一种表达,但总可以有所参照,免去文字解说上的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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