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动介兼类词的产生机制
王冬琴
提 要:本文运用语料库语言学的方法,通过对现代汉语动介兼类词的产生机制的分析,得出词的内在的表述功能、词的词汇意义和音系结构,都对动介兼类词的产生有一定的影响。同时,我们认为,词的内在的表述功能的需要,对动介兼类词的产生有强制性影响作用。其他两个因素,由于不能作为划类标准,所以它们不是动介兼类词产生的强制性影响因素,它们只对动介兼类词的产生有倾向性影响。
关键词:现代汉语 动介兼类词 产生机制
1.引 言
现代汉语中的介词以动介兼类词居多。而且,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汉语中动词转变为介词是通过发生于连动式中的语法化过程来实现的。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我国语言学界对动介兼类词的研究,很大一部分都集中在动介兼类词的语法化研究上。
本文以现代汉语中的动介兼类词为研究对象,拟采用结构主义语言学、认知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的相关理论,试从一个新的角度———在共时层面上———对动介兼类词的产生机制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和研究。
本文所使用的语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500万字的当代小说语料;国家语委标注语料库标注语料;相关工具书中提取的语料(《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八百词》)。
2.表述功能的需要
2.1 动介兼类词的多功能现象的实质———表述功能的转化
朱德熙(1982)最早提出指称、陈述概念。我们把指称、陈述这些概念叫表述功能。郭锐(2004)认为,词类的本质是表述功能。他认为动词具有陈述表述功能,介词具有辅助表述功能、介词短语具有修饰表述功能。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一个词是动介兼类词时,它兼有陈述表述功能和修饰表述功能。当它作动词时,它具有陈述表述功能;当它作介词时,它和其他体词性成分结合后,具有修饰表述功能。
那么,动介兼类词的多功能的现象的实质是什么呢?朱德熙(1982)认为,一个词如果兼有两种表述功能,我们就可以说它兼有两种词性。那么,为什么一个词可以兼有两种表述功能呢?这就涉及到词语表述功能的转化问题。
如图(1),在句子“我在学校。”和“我在学校学习汉语。”中,由于词性不同,“在”所发生的句法层面的表述功能的转化也不相同,前者中的“在学校”的表述功能是陈述性的,后者中的“在学校”的表述功能是修饰性的。
图(1)
2.2 动介兼类词的表述功能转化的语用认知机制
由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动介兼类词会随着在句中所需表述功能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词性。因此,如果要发生表述功能上的转化,理应在同等级的表述功能之间进行转化,为什么动介兼类词会发生表述功能上的跨级转化呢?我们认为这其中有认知机制的影响。
我们知道,人们在使用语言时,总是用语言表达一定的信息。我们可以把一个句子所负载的信息分为过程和背景信息。古人总是将过程当作主要信息,将背景信息当作次要信息。因此,上古汉语中介宾结构较少,介词也少。而随着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人们对世界的认识逐渐深入,人们对事件发生的前提和背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些反映到句子中,就是背景信息要在句子中反映出来,而且有时要作为主要信息表现出来。要表达这些信息,在很多地方便需要使用介词短语来进行修饰表述。而要把这些信息作为主要信息表达出来时,还要在语言的其他方面作相应的调整。在原有的语言里,由于背景信息较少出现,甚至缺省而导致缺少相应的介词,为了表达新信息,创造介词便成为必然。我们知道,一切介词短语都是为动词服务的,而多数介词都有动词的因素。因此,为了创造必要的介词,将已有的动词虚化为介词便是最简捷的方法。
由此,我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事件发生的时间、处所、条件等背景信息。由这一语用认知机制的影响,动介兼类词也就渐渐发生了表述功能的转化。
3.词的词汇意义的影响
3.1 介词的词汇意义及足量表达的语用原则对介词的分布影响
朱德熙(1982)指出,从语义上看,介词的作用在于引出与动作相关的对象(施事、受事、与事、工具)以及处所、时间等。这样的词汇意义必然要求介词之后应该加上相应的体词性成分,来表达动作相关的对象、处所、时间等。
这也是由“足量表达”的语用原则所决定的,即人的语言表达通常要求把量说足。而单个介词是非完整量,若要将说话人的意思表达清楚,就必须把整个意义领域补全、说足。
正是由于上述介词的词汇意义对介词的分布的影响,因此,现代汉语中,介词不能单独充当句法成分,它必须与其他体词性成分一起使用,组成介词短语,作为一个整体一起充任句法成分,作谓词性成分的状语或补语。
3.2 动介兼类词作动词时的词汇意义及其语义降级
动介兼类词中的动词大多是及物动词,如“在”、“到”、“给”、“拿”等,它们常常与宾语共现。它们在词汇意义上具有非终结性。张旺熹(2004)就曾提出了“非终结性动词”这一概念。因此,我们也把这些动介兼类词称为“非终结性动词”。
所谓非终结动词就是词汇意义不完整而又具有一定句法作用的动词,更直接地说,就是那些不能简单地置入“主-谓-宾”框架的动词。如:
(1)✽我给他。
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它的语义表达不足(除非是在对话中省略了复指信息)。
因此,非终结动词在句法语义上都要求后续一些成分,以满足句子语义完形的要求。如,“给”有时需要后续其他体词性成分:
(2)我给他一本书。
但有时,“给”后也需要后续谓词性成分,这时便形成了连动结构,如:
(3)我给他买了一本书。
由非终结性动词词汇意义的影响带来的连动结构的出现,为非终结动词兼有介词词性提供了语法分布上的可能。
那么,为什么非终结性动词在语法结构上会有这些变化呢?
我们认为,当一个句子同时出现多个动词短语时,受语言结构主从关系原则的制约,非终结动词短语就要发生语义降级。语义降级后,非终结性短语就会变成介词框架(非终结性动词与后面的体词性成分构成介词短语),修饰连动结构中的第二个动词性成分。如:
(4)大门朝东。
(4)'大门朝东开。
(4)中的“朝”是动词,(4)'中由于有了另一个动词“开”,所以“朝”的语义已经发生了降级,变成了介词,“朝”与方位词“东”一起构成介词短语,一起修饰“开”,介引了“开”的方向。
可以说,汉语介词可能是一部分非终结动词在连动结构中由语义降级而产生的句法结果。如果这一语义降级是临时的,那么其结果表现为词类活用;如果这一降级固化了,其结果则表现为两种:一是如果这一降级很彻底,其已发生了失动现象,那么其结果则表现为该非终结性动词转变为纯介词;二是如果这一降级不彻底,其动词用法依然存在,那么其结果则表现为该非终结性动词兼有动词和介词两种词性,我们则称其为动介兼类词。
4.韵律因素的影响
4.1 音节数对动介兼类词分布的影响
音系结构与词类范畴之间存在相关性。郭锐(2004)曾对音节数对词的分布的影响进行了统计。通过统计,他得出了音节数对语法功能有显著影响的一些情况。通过郭锐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音系结构与词类范畴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韵律因素对词的分布的影响只是倾向性因素,可以用来作为描写一些句法分布的角度。
那么现在我们也来统计一下音节数对动介兼类词分布的影响。
我们对之前我们搜索出的全部介词,按照其音节数进行分类,统计出:单音节介词:
〈按 把 被 除 从 对 和 将 就 据 距 往 向 沿 以 因由 于 与 自 趁 打 照 比 当 到 给 跟 经 靠 离 拿 凭随 同 为 像 依 用 连 至 替 朝 在〉
双音节介词:
〈按照 除了 当着 对于 根据 关于 每当 顺着 随着 为了 向着 沿着 因为 由于 至于 自从 自打 朝着 凭着 如同 有关 作为经过 如同 通过〉
单音节纯介词:
〈按 把 被 除 从 对 和 将 就 据 距 往 向 沿 以 因由 于 与 自 趁 打 照〉
双音节纯介词:
〈按照 除了 当着 对于 根据 关于 每当 顺着 随着 为了 向着 沿着 因为 由于 至于 自从 自打 朝着 凭着 如同 有关 作为〉
单音节动介兼类词:
〈比 当 到 给 跟 经 靠 离 拿 凭 随 同 为 像 依 用连 至 替 朝 在〉
双音节动介兼类词:
〈经过 如同 通过〉
我们对上述内容进行比例统计,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1 音节数对动介兼类词分布的影响统计
4.2 对音节数对动介兼类词分布的影响的统计结果的分析
虽然上述统计数据只能显示单双音节对纯介词、动介兼类词分布的影响的一种倾向性,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与验证。
结论(一):典型的动介兼类词是单音节的,单音节的动介兼类词占有了绝对优势。
这一结论正好可以验证我们之前的结论:汉语介词可能是一部分非终结动词在连动结构中由语义降级而产生的。参照郭锐(2004)得出的音节数对语法功能有显著影响的一些情况中的第5条:“单音节动词易于带真宾语”[1],我们可以得出:非终结性动词中单音节词应该占有不少比例。由非终结性动词而产生的动介兼类词当然应该和这些非终结性动词在音节数表现上一致。
结论(二):双音节介词绝大部分是纯介词。
我们知道,现代汉语中的很多双音节介词大多是后来又发展的,比如后附“着”、“了”、“过”后形成新的介词(如“随着”、“为了”、“通过”),所以,双音节的介词大多是由单音节的介词构成的。因此,后来发展的双音节介词单纯做介词(只有一种词性)当然顺理成章。
结论(三):单双音节的纯介词在数量上差不多。
双音节纯介词增多跟汉语词汇双音节化的趋势是一致的。在语法化的研究中,离不开双音化的作用。双音节构成一个稳定的韵律单元。一个稳定的韵律单位会在高频率共现的条件下构成一个“框架”,从而产生双音节框架效应。正是由于汉语词汇双音节发展趋势的影响,所以汉语介词的双音节化也在不断发展。由此,单双音节的纯介词在数量上差不多也是必然趋势。
5.小 结
综上所述,词的内在的表述功能、词的词汇意义和音系结构,都对动介兼类词的产生有一定的影响。但我们说过,语法功能是我们划分词类的标准,而语法功能能反映词的表述功能,所以我们认为,表述功能的需要,对动介兼类词产生有强制性影响作用。其他两个因素,由于不能作为划类标准,所以它们不是动介兼类词产生的强制性影响因素,它们只对动介兼类词的产生具有倾向性影响,为动介兼类词的产生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即由它们来选择由什么样的动词来完成动介兼类的任务)。
参考文献:
郭 锐 2004《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
张旺熹 2004汉语介词衍生的语义机制,《汉语学习》第1期
朱德熙 1982《语法讲义》,北京:商务印书馆
【注释】
[1]郭锐2004《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第2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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