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方言处置标记“拨”产生的语义基础与句法环境
张汶静
提要:本文从现实语言现象出发,证明了“拨”也是上海方言中的处置标记。文章考察了处置标记“拨”产生的语义基础与句法环境,认为[+给予]义是“拨”产生的语义基础;在此语义基础上,上海方言中独特的两种双宾语结构为处置标记“拨”提供了句法基础。
关键词:上海方言 拨 处置标记 语义基础 句法环境
1.上海方言中的另一个处置标记———“拨”
根据以往研究,通常认为上海方言中的处置标记只有一个“拿”,钱乃荣(1997)、徐烈炯、邵敬敏(1998)都只提到了这一个处置标记。而近年来有些学者,如甘于恩、黄碧云(2005)认为“拨”也是吴语(包括上海方言)中的一个处置标记。根据作者的经验以及调查,上海方言中的处置标记除了可以用“拿”来表示之外,确实还可以用“拨”来表示。在很多情况下,处置标记“拿”和“拨”可以互换,例如:
(1)把作业做完再玩儿。→拿/拨作业做脱再白相。
(2)把电视机关掉。→拿/拨电视机关脱。
在以上各例中,“拿”和“拨”互换,句子的语义、语用均保持不变。这从语言事实的角度证明“拨”也是上海方言中的一个处置标记。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点可以进一步证明“拨”也是上海方言中的处置标记。
1.1 从表[+给予]义的动词到处置标记
在上海方言中,“拨”可以被用作一个表[+给予]义的动词,和普通话中表[+给予]义的动词“给”的用法基本相同,例如:
(3)我拨伊一本书。(我给他一本书。)
(4)再拨我一次机会。(再给我一次机会。)
根据前人研究,很多方言中的处置标记就是由表[+给予]义的动词通过语法化演化而来的,例如山西交城话中的“给”、湖北鄂东话中的“把”、山西新绛话中的“招”、河南洛阳话中的“给”、湖南汝城话中的“拿”、闽南话中的“共”以及广东潮州话中的“甲伊”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这从类型学的角度支持了上海方言中表[+给予]义的动词“拨”演变成为一个处置标记的观点。
1.2 标记度差别证明“拨”为处置标记
在上海方言中,“拨”是一个公认的被动标记。但是上海方言中的被动标记除了“拨”之外,还有一个“拨辣”。例如:
(5)皮夹子拨辣小偷偷脱了。(皮夹子被小偷偷走了。)
(6)报纸拨辣小囡撕脱半张。(报纸被小孩撕了半张。)
复合被动标记“拨辣”显然比单音节被动标记“拨”的标记度更高一些。根据石毓智(2008)的研究,汉语方言中被动式的标记度要明显高于处置式。而这种标记度差别现象是由方言语法的系统特点决定的,通常只有在被动式和处置式共用同一个语法标记的方言中,才会出现两种句式的标记度差别现象。同时,所共用的标记大都来自“给予”类动词的语法化。我们认为,上海方言中的“拨”就是这样一个由“给予”类动词发展而来的被动式、处置式共用的语法标记。由此,表达上就会出现歧义现象。例如:
(7)我拨伊骂脱一顿。(我被他骂了一顿。/我把他骂了一顿。)
(8)凳子拨伊敲断一只脚。(凳子被他敲断一条腿。/凳子把他敲断一条腿。)
为了避免这种歧义现象,被动式发展出了一个标记度更高的被动标记“拨辣”。上海方言中复合被动标记“拨辣”的出现恰好也证明了“拨”是一个处置标记,只不过“拨”还担任着被动标记的功能。
2.处置标记“拨”产生的语义基础
吴福祥(2003)认为汉语处置式是由连动式经过演变发展而来的,即“连动式>工具式>广义处置式>狭义处置式>致使义处置式”。根据他的观察,很多方言来自[+握持]义动词的处置介词,都可以同时用作工具介词。[+握持]义是处置介词发展的语义基础。他以苏州方言中的“拿”为例,认为包括苏州方言和上海方言在内的北部吴语的处置标记“拿”经历了一个从工具式到处置式的连续的演变过程。
石毓智(2004)认为由于给予类动词的[+给予]义决定了它们经常出现于双宾结构中,它所在的双宾结构又经常跟其他动词构成连动结构。而“给予”类动词兼表处置和被动的语法功能,就是在这种由双宾结构发展而来的连动结构中逐步形成的。
根据甘于恩、黄碧云(2005)的考察,吴语中“拨”的实际来源应是“把”字,而“把”又从一个具有[+握持]义的实义动词发展为表[+给予]义。可见,“拨”和“拿”一样,起初具有[+握持]义的语义基础。
我们同意石的观点,认为处置标记“拨”产生的语义基础来自后起的[+给予]义。并且我们认为,分析上海方言处置句的来源应当要从上海方言本身出发,从上海方言自身特点的角度来加以分析。
3.处置标记“拨”产生的句法环境
3.1 “拨”的双宾结构及其变式
处置标记“拨”产生的句法基础来自于其表[+给予]义的语义基础。“给予”行为通常涉及到三个因素,即给予者、接受者和所传递的物体。表达这种事件的最典型的结构是双宾结构。给予类动词“拨”的语法化与其所出现的语法结构密切相关。下面就来考察给予类动词“拨”在上海方言中的各种句式。
①拨+O间+O直
例如:
(9)伊拨我一本书。(他给我一本书。)
(10)我拨小王一张票。(我给小王一张票。)
这种“拨”的双宾结构是上海方言中最常用的,和普通话中表给予的动词“给”的双宾结构基本相同。
②拨+O直+O间
例如:
(11)伊拨一本书我。(他给我一本书。)
(12)侬拨点钞票伊拉。(你给他们点钱。)
这一双宾结构是普通话中所没有的,并且相对于第一个结构而言,这个结构要得以成立还需要一个条件,那就是指人的间接宾语只能是人称代词,不能是一般的名词。例如:
(13)侬拨点钞票我/阿拉/伊/伊拉。(你给我/我们/他/他们点钱。)
(14)✽侬拨点钞票小王。(你给小王点钱。)
③拨+O直
这是一种省略间接宾语的结构。如果“接受者”(即O间)在上文中已经明确提到,或者在语境中显而易见,那么它经常可以省略。例如:
(15)我每年去拜年,外婆侪拨交关压岁钿。(我每年去拜年,外婆都给很多压岁钱。)
(16)妈妈就拨勒一点点零用钿。(妈妈就给了一点儿零用钱。)
例(15)根据语境,可将O间补出,O间即“我”;而例(16)中被省略的的O间显而易见是“孩子”或者“我”。
④拿+O直+拨+O间
这是直接宾语被“拿”字提前的格式。当直接宾语是有定的时候,一般不能再出现在谓语动词之后,最常用的办法之一是用“拿”字提前。例如:
(17)侬拿侬个物事拨我。(你把你的东西给我。)
(18)老李拿我个书拨勒伊。(老李把我的书给了他。)
O直如果是有定的而且是很复杂的时候,就不宜用双宾结构表示。比如下面的例子就听起来不自然或者不能接受。这就是为什么这些直接宾语要用“拿”字提前的原因。
(19)?侬拨我侬个物事。
(20)✽侬拨侬个物事我。
(21)?老李拨勒伊我个书。
(22)✽老李拨勒我个书伊。
⑤O直+拨+O间
这是将直接宾语直接提前得到的结构。直接宾语如果是有定的,或者是为了强调,可以不用“拿”而直接提前。例如:
(23)挺下来的纸头拨我。(剩下的纸给我。)
(24)迭本书拨小王,埃本书拨小张。(这本书给小王,那本书给小张。)
⑥拨+O间
这是将直接宾语省略得到的结构。直接宾语一般可以根据语境补出。例如:
(25)甲:啥人要电影票(谁要电影票?)
乙:拨我(给我!)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得到:动词“拨”所在的双宾结构的特点有两个,一是直接宾语可以移位到谓语动词之前;二是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都可以省略。这些特点跟它后来的句法发展有很大的关系。
但是,处置标记的“拨”不可能在双宾结构及其变式中直接产生,因为在这里“拨”后出现的只是名词(间接宾语和/或直接宾语),这与处置式的基本抽象结构“处置标记+O+VP”不一致。如果“拨”要成为一个处置式的语法标记,那么其后必定要有个谓语动词。我们认为,它的语法功能是在以下更大的句法环境中产生的。
3.2 “拨”字双宾结构形成的兼语结构
表“给予”的动词“拨”可以构成双宾句式,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在结构的最后添加一个动词,从而造成特殊的双宾和兼语混合型句式。其基本抽象格式有两种:
①(S)+拨+O间+O直+V
②(S)+拨+O直+O间+V
例如:
(26)我拨伊一块糖吃。(我给他一块糖吃。)
(27)伊拨一双鞋子侬穿。(他给你一双鞋子穿。)
其中,“拨”的间接宾语是V的施事,直接宾语则是V的受事。且V也可以是一个动词性结构。例如:
(28)我拨伊一块糖吃吃。(我给他一块糖吃吃。)
(29)伊拨一双鞋子侬穿穿。(他给你一双鞋子穿穿。)
我们认为,这个双宾和兼语混合型句式就是处置式发展的句法基础。因为处置句式的抽象结构如下:
(S)+处置标记+O受+VP
“拨”所在的双宾兼语混合结构,如果只有直接宾语(即VP的受事)出现,就有可能被解释成处置式。根据“拨”字双宾结构中的间接宾语和直接宾语都可以省略,由此而构成的连动式就为“拨”语法化为处置标记提供了合适的句法环境。
3.3 处置标记“拨”产生的句法环境
在由“拨”的双宾结构组成的兼语结构中,如果将间接宾语省略,则出现格式:
(S)+拨+O直(即O受)+V
格式中的“拨”跟处置标记“把”所出现的抽象格式是一样的。在这种句法环境中,“拨”具有了向处置式标记语法化的可能性。例如:
(30)我拨一块糖吃。(我给一块糖吃。)
(31)伊拨一双鞋子穿。(他给一双鞋穿。)
上述例子的抽象格式跟处置式是一样的,只要稍微改变其中成分的性质,就得到一个处置式。具体地说,就是把“拨”后的直接宾语变成有定的,动词加上适当的结果补语,就得到一个处置式。例如:
(32)我拨迭块糖吃脱了。
(33)伊拨我个鞋子穿坏脱了。
实际上,上述各例中的“拨”仍然保留了表达物体传递的动词意义,而当“拨”的直接宾语由具体事物变为抽象事物时,“拨”就不再表示物体的实际传递动作,从而彻底完成它从实义动词到处置标记的语法化过程。例如:
(34)侬拨迭桩事体想想清爽。(你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35)请侬拨埃个问题再讲一遍。(请你把那个问题再讲一遍。)
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例(30)中的“糖”并不是“我”吃的,而是“别人”吃的;但到了例(32)中,吃“糖”的人变成了“我”。这个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来尝试解释:我们把例(32)中的O间按抽象格式①:(S)+拨+O间+O直+V补出,得到:我拨伊迭块糖吃脱了。其中,O间“伊”(他/她)和O直“迭块糖”(这块糖)之间可以加入结构助词“个(的)”,在认知上可以很容易地将两者之间的关系理解为领属关系。这样,“拨(给)”这一动作真正针对的对象其实是O直“迭块糖”,而O间“伊”则成为了非必要成分,因此可以省略。动词由于加上了结果补语,整个句式的表达重心就转向了O直“迭块糖”经过动作V“吃”的“处置”后产生了结果P“脱(完)”,而对施事的关注程度就下降了。
但如果我们把例(32)中的O间按抽象格式②:(S)+拨+O直+O间+V补出,则得到:我拨迭块糖伊吃脱了。这样不能有如上的解释和省略。因此,我们认为处置标记“拨”产生的句法环境更可能是来自于抽象格式①。
4.结 语
本文在考察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现实语言现象出发,证明了“拨”也是上海方言中的处置标记。接着,文章分析、考察了处置标记“拨”产生的语义基础和句法环境,认为[+给予]义是“拨”产生的语义基础;在此语义基础的条件下,“拨”经历了从出现在上海方言独特的两种双宾结构中到出现在双宾兼语混合结构中再到最后由抽象格式①发展成为处置标记的句法基础。
参考文献:
甘于恩 黄碧云 2005《吴语研究———第三届国际吴方言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黄伯荣主编 1996《汉语方言语法类编》,青岛:青岛出版社
刘丹青 2001汉语给予类双及物结构的类型学考察,《中国语文》第5期
钱乃荣 许宝华 等2007《上海话大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钱乃荣 1997《上海话语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上海语言发展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邵敬敏 徐烈炯 1998《上海方言语法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石毓智 2004兼表被动和处置的“给”的语法化,《世界汉语教学》第3期
——2008汉语方言中被动式和处置式的复合标记,《广西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期
吴福祥 2003再论处置式的来源,《语言研究》第3期
张伯江 2001被字句和把字句的对称与不对称,《中国语文》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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