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外贸易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一、对外贸易合同
(一)对外贸易合同的概念
对外贸易合同,也成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易货合同),是地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双方买卖一定货物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各自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据;也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时,进行补救、处理争议的依据。为此,一项有效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必须具备必要的内容,否则就会使当事人在履行义务、进行违约补救或处理争议时产生困难。要写好对外贸易合同,必须明确它包含的基本条款、基本结构和格式,以及国家相关的政策法令等。
(二)外贸合同的基本条款
1.品质条款(Quality Clause)
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或透明度等。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是所交易商品的品名、等级、标准、规格、商标或牌号等。表示品质的方法有以实物表示品质和凭说明表示品质表示品质两种。
(1)以实物表示品质包括看现货成交和凭样品成交两种方式。看现货成交的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凭样品成交,由于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样品按提供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又称“确认样品”。
(2)凭说明表示品质,指用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成交商品的品质。在这类表示品质方法中,可细分为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凭商标(Trade Mark)或品牌(Brand Mark)买卖,凭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买卖。
关于品质条款,还有其他一些专用术语:
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 Latitude)是指经交易双方商定,允许卖方交货的品质与合同要求的品质略有不同,只要没有超出机动幅度的范围,买方就无权拒收。
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是指国际性工商组织所规定的或各国同行业所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品质的增减价条款依附于品质条款,是卖方交付货物的品质与合同中品质条款的要求出现差异时,对货物价格所做相应调整方面的规定。
2.数量条款(Quantity Clause)
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是规定交货的数量和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果是按重量计算的货物,还要规定计算重量的方法,如毛重、净重、以毛作净、公量等。
(1)商品数量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A按品种确定计量单位
国际贸易中的不同商品,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通常使用的有这样几种:按重量,如克、公斤、公吨、长吨、短吨、磅、克拉;按个数,如件、双、套、打、罗、令、卷;按长度,如米、英尺、码;按面积,如平方米、平方英尺、平方码;按体积,如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按容积,如公升、加仑、夸特等。
B注意因各国度量衡制度不同而导致计量单位上的差异
由于世界各国的度量衡制度不同,以致造成同一计量单位所表示的数量不一。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公制(The Metric System)、英制(The Britain System)、美制(The U.S.System)和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公制基础上颁布的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of Unit)。
C在国际贸易中,按重量计量的商品很多。根据一般商业习惯,通常计算重量的方法有这样几种:
a毛重(Gross Weight):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这种计重办法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b净重(Net Weight):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净重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计重办法。不过,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它商品,有时也采用“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的办法计重。
c公量(Conditioned Weight):有些商品,如棉花、羊毛、生丝等有比较强的吸湿性,所含的水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较大,其重量也就很不稳定。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其计算方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烘去商品水分后的重量)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d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重量一致,或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一般即可从其件数推算出总量。
e法定重量(Legal Weight)和实物净重(Net Weight):按照一些国家海关法的规定,在征收从量税时,商品的重量是以法定重量计算的。所谓法定重量是商品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而除去这部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则称为实物净重。
(2)数量条款机动幅度的有关规定
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争议,进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一般不宜采用“大约”、“近似”、“左右”等带伸缩性的字眼来表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是指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交货数量可以增加或减少,但增减的幅度以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3.包装条款(Packing Clause)
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的继续,凡需要包装的商品,只有通过包装,才算完成生产过程,商品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是因为,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质量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措施,有些商品甚至根本离不开包装,它与包装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根据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分为运输包装(即外包装)和销售包装(即内包装)两种类型。前者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后者除起保护商品的作用外,还具有促销的功能。
包装条款(Packing Clause)主要包括商品包装的方式、材料、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三种:
(1)运输标志,唛头,一般由买方指定。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作用在于使货物在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关人员识别,以防错发错运。其主要内容包括收货人代号;发货人代号;目的港(地)名称;件数、批号。此外,有的运输标志还包括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和体积与重量等内容。运输标志的内容繁简不一,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品特点和具体要求商定。
(2)指示性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故有人称其为注意标志。
(3)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便于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4.价格条款(Price Clause)
价格条款是由单价(Unit Price)和总值(Amount)组成。其中单价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价格术语四项内容。例如:每公吨100美元CIF纽约
价格术语是关于价格条件的一种专门用语,即用一个简短的英文词语或缩写的英文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各自应办理的手续,承担的费用与风险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界限。我们在这里只介绍最常用的两种价格术语。
(1)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承担货物装船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由约定的装运港运至目的港并办理保险手续及负担保险费和运费。卖方承担货物装船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支付条款(Terms of Payment)
支付条款可分为汇付方式下的支付条款、托收方式下的支付条款、信用证方式下的支付条款三种类型。
(1)汇付方式下的支付条款
使用汇付方式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汇付的时间、具体的汇付方式和汇付的金额等。
(2)托收方式下的支付条款
使用托收方式时,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交单条件、方式和买方的付款或承兑责任以付款期限等。
(3)信用证方式下的支付条款
使用信用证方式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受益人、开证行、开证时间、信用证的种类、金额、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等方面的内容。
6.违约条款(Breach Clause)
(1)异议与索赔条款
该条款的主要内容为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提出索赔。这是索赔的基本前提。此外还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等。索赔依据主要规定索赔必备的证据及出证机构。若提供的证据不充足、不齐全、不清楚,或出证机构未经对方同意,均可能遭到对方拒赔。
(2)罚金条款
该条款主要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约定罚金,以弥补对方的损失。罚金就其性质而言就是违约金。
7.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 Clause)
该条款实际上也是一项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无法避免和无法预防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可以延期履行合同,另一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它是在订立合同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发生的,并且是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
(2)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行为所造成的,即不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原因所造成的。
(3)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即这种事件的发生是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无法预防的。
因此,凡人们能够预见而未预见,经过努力能够预防或控制的,均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包括:
(1)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通常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自然力量所引起的,如地震、海啸、台风、暴风雪、火灾、旱灾、水灾等;另一类是由于社会力量所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解除合同、免除部分责任、延迟履行合同。
(3)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及时通知的义务、提供证明的义务。
(三)外贸合同的基本结构
外贸合同一般由标题、首部、主体和尾部构成。
1.标题:一般由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中国××经济特区对外贸易集团购货合同》。
2.首部,也称约首。写于标题之下、主体之上。这一部分一般包括合同编号、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签订日期、签订地址、买卖双方的电传、电话等。在末尾处用:“经买卖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一句引起下文合同的条款。这一部分有时也可放在合同最后。
3.主体:分条写出合同的条款,一般按上文提到的基本条款来写,每条款均应用中英文对照。
4.尾部:一般是双方代表签字。如有附件,也应在尾部说明。
(四)书写外贸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除了掌握外贸合同的结构和格式之外,还必须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体现平等互利的原则。
订立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和法令,必须符合国民经济计划的要求。订立合同必须贯彻我国平等互利的对外贸易政策,必须遵守独立自主的原则,不得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标准。
2.合同的条款必须是经双方协商完全同意的。
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并完全同意,防止把片面维护一方利益的条款或对方不愿接受的条款订入合同。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规定得对等明确,既不片面苛求对方,也不过分约束自己。要做到公平合理。
3.合同条款必须具体、明确、完善、周密,各条款之间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
合同是法律性文件,一旦签订,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合同规定的条款既要订得严格实际,又要订得具体明确。合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条款之间应该首尾呼应、相互衔接,保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对合同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应责任明确,对合同双方应享受的权力应合理对等。对违反合同的处理办法要写得清楚明白,避免执行中引起争端。
4.文字应该简练严密,不得随意涂改或终止。
订立合同时,措辞用字应力求准确、肯定、简洁。避免订入可能引起歧义的任意性和不确定性条款,防止引起合同性质的改变。如有错误或遗漏需要更正补充,一定要在修改补充的地方加盖双方的印章,以示郑重负责。如果合同内容必须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加盖印章,报签证机关备案,方为有效。
对外贸易合同范例:
外贸合同书(易货)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售方)与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年___月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账单4份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3份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办理。本合同一___份,以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
售方:_____ 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方:_____ 代表: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概念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即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之间,承包单位为发包单位(或称建设单位)完成一定的基建工程任务,发包单位提供必要条件,验收工程并付给报酬的一种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而这种包括设备、技术、资金、劳务在内的内容复杂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形式主要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来实现的。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分类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1.按成交方式不同,可分为谈判成交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和招标成交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2.按承包人承担的任务不同,可分为统包工程承包合同、半统包工程承包合同、产品到手合同和分项工程承包合同。
3.按工程的性质不同,又可分为国际房屋建筑工程合同,国际土木建筑工程合同,国际工业建筑工程合同,
(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构成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成交方式有两种,即以谈判方式成交和以招标方式成交。这两种方式下的合同构成并不相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1.以谈判成交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通常采用单一文本的合同形式,且主要的内容都规定在合同文本中,有时也可能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带有若干附件,以便对具体的技术规范作出详细规定。
2.以招标成立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通常则不采用单一文本的合同构成,而是由一系列的文件共同构成,统称为合同文件。具体包括招标通知、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投标书、中标通知、图纸技术规范或标准、工程量及价格表、合同协议书及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其他文件。此类合同以最后签订的协议书作为签订合同的标志而完成合同的签订程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范例
a国的一家业主和b国的一家国际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之间,就在a国的一座学校的施工建设,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现将合同全文介绍如下: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日期:2003年3月30日
地点:_____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_____市卫生局局长___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_____先生(2003年3月20日由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_____(国家)
国籍:_____(国家)
总部:_____(国)_____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_学校10000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2003年2月10日被_____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_____国_____部2003年2月5日第318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_市对_____学校10000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第纳尔。兑换美元的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__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用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整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15%之内,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1.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函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函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a国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费用中的__%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适用、符合规定,为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
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__%。这些支付款项的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__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45天时,乙方可按_____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在支付前被a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予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于月工程进度款。
4.乙方应向a国有关方面交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甲方从每月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保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本条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开出有效。
6.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械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一家a国的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每次装运支付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五份认证的原始账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a国一家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a国驻国外使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信用证金额的10%保存到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a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_____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示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在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合同共同负责。
(十八)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保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成立。
2.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器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平的技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近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应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七)保险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机构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期,如果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价的1%,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0.1%。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3.如果乙方撤离工程,或放弃工程,或证明他没有施工,或者他被证实施工混乱,而又指望不着他完美施工。
4.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施工,甲方认为没有必要给他一个宽限期,或者在给他的宽限期之内未能完成施工。
5.在执行合同或同甲方在施工交往中,如乙方自己或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地采用欺骗或营私舞弊的手法。
6.如果乙方被证实通过自己或他人直接或间接地贿赂甲方的官员或工人,或监工代表,或伙同上述人员相勾结搞有损于甲方和有损于公益的事。
7.如果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与债权人调停状态。
8.如果乙方对合同的执行严重敷衍了事,或者忽视履行合同中实质性义务,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十五日之内仍无动于衷。
对取消合同和没收保证金,甲方用备忘录形式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司法和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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