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非文学翻译
1. 非文学作品的比较与翻译策略
非文学文章是一种用来反映真实客观事物的语言形式。其特点,一是个内容真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二是直接服务于社会,是实践工具;三是语言规范,具有单义性,比较严格地按照语法进行。非文学文章包括议论文体、说明文体、应用文体和记述文体(比如新闻)等。
非文学翻译的意义:译文正确反映客观事实;实现原文服务社会的功能;语言规范,不用新奇的表达方法,即词语搭配为无标记搭配或普通搭配,符合一般的语法规范;因原文具有单义性,译文也要意思明确,没有歧义。即使原文看起来有歧义,那也是由于我们缺乏对背景情况的了解才产生的,而不是作者故意设计的,所以应通过语篇内外知识,在译文中消除可能产生的歧义。
公文,又称公务文书,是一种应用性的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非文学类文章,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实施管理、展开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它一般有以下特点:
第一,突出的受命性,又称被动型。这一特点十分突出。文学作品的创作,有感而发,虽然受到社会客观事物的刺激或者鼓动,但从根本上说是受到了自身创作欲望的驱使。大多数非文学类文章的写作也是这样。而公文写作则完全是受命写作。起草者必须遵照社会组织的要求,表达全体成员的意愿,写作公务活动的内容。大多数情况下,起草之前就要接受领导的具体指令,“遵命”写作。当然,起草者应该有一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它们主要表现在公文写作内容的选择和提炼上。
第二,显著的目的性。文学创作不应该受到具体目的的支配。作者往往在人生大使命的压力下,表现社会中的生命体验。作品内容和目的的关系越隐蔽越好。创作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个体生命和人类整体生命的层次。而公文写作不但与文学创作正好相反,而且比起其他非文学文章来目的更为明确、具体。一篇公文的写作目的是明确的、专一的,一定是为了办理某一政务或者事务。公文及其他非文学文章具有明确的目的,译文应帮助实现原文的目的。了解文章的目的,有助于解决翻译操作中出现的困难。文学创作不收具体目的支配,但这并不说明作品的安排杂乱无章,相反,作品的每句话在特定的上下文中都有其目的或用意,只有把握了每句话的用意,才能做到翻译正确无误。
第三,读者的规定性。文学作品的读者往往是不确定的。作者即使在心中选择了一定的社会阶层读者,但仍然希望读者越多越好,流传越久越好。有的非文学文章也确定了读者对象,但这种确定是不明显的。而公文写作则完全有自己的读者,用“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和“阅读范围”以及发文范围来表达。公文写作要根据不同的读者对象,选择不同的文种、语言、内容。无论文学作品还是非文学作品,如果其译文读者和原文读者在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出现差异,翻译时可以根据情况再语言的选择、使用上增删,来满足读者的需求。如果读者文化层次偏低,可以简化原文语言;如果读者对外国文化背景情况不了解,可以增加背景知识,以达到译文最大程度受用。
第四,作者的集体性。文学作品是个体型最强的创造活动,这是由它的本质所决定的。一般非文学文章也都要讲究个体创造性。相反,公文的作者则是集体性的。公文常常由某个人执笔起草初稿,然后要讨论修改,最终一定要由规定的人员或领导来审核。有的公文则是由起草小组协作。整个公文的拟写过程由几个环节构成。公文作者,是法定社会组织及其领导人。而由领导人署名的公文,其实也是以社会组织中最高职位来表示的,代表着社会组织整体。
第五,写作的规范性。表现个体感受体验的文学作品,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要标新立异。一般非文学文章要主体新颖、材料新鲜。而公文写作则是规范性非常突出的。公文的内容,是公务和对公务的认识,尽管要求新颖、深刻、精炼,但本质上还是社会化的、理性化的,甚至常常受到众所周知的法规政策的制约的。公文的形式,更为清晰地具有规范性。公文语言,是理性化的认识表达,更有许多体式用语。公文结构,比起某些文章的模式更进一步,已经发展成为格式。
公文的内容和形式,译者无权改变,但公文翻译的语言应当符合译入语常规。公文语言也可能出现不规范、不理性的现象。比如,中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中提到,“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内容是不错,但是哄抢、私分、截留等词虽然有中国特色,但“侵占”一词已经将其包括在内,没有必要重复。(朱伟一,2004:27)
2. 非文学题材的分类
如前文所述,按文章的功能,非文学作品包括了议论文体、说明文体、应用文体和记述文体,公文是非文学题材的代表。
然而,对于非文学作品的分类,却有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除文艺作品以外的文字都应属于应用文,即非文学文本。应用文是人们交流思想、处理事务、解决问题、互通情况的一种重要工具,其特点是内容具体明确、书写格式固定、语言简明扼要、处理事务时间性强。非文学文体包括学术文体应用文,有科研报告、毕业论文、科技论文等;公务应用文,有公文、事务文书、司法文书、财经文书等;日常生活应用文,有会议记录、日记、读书笔记、感谢信、表扬信、倡议书、建议书、申请书等。
非文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实、准、简。实,是指内容要求实事求是,文风朴实;传递信息真实可靠,引用数据准确无误;所作判断符合实际,办法要切实可行。准,是指表达形式准确;语言准确,句子表达要严密,不宜使用比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方法;引用事例、数字、图片都要准确无误;按照应用文惯用格式写作,格式要准确。简,就是要简洁明了,直截了当,不说套话,不绕弯子。
非文学写作的基本要求完全适用于非文学翻译。从翻译实践来看,人们习惯上并不按题材划分非文学的翻译种类,而是按专业领域划分。
● 行政翻译:翻译政府行政文件。
● 商业翻译:翻译商业文件。
● 计算机翻译:翻译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件(手册、帮助文件、网站等)。即本地化。
● 经济翻译:经济学领域的翻译。
● 金融翻译:金融文本的翻译。
● 法律翻译:法律文本的翻译(法律、合同、条款等)。
● 医学医药翻译:医学医药文本的翻译。
● 科技文翻译:翻译科技文本。
3. 非文学翻译的特点
非文学翻译的第一个特点就是,翻译是一项有目的的活动,要根据各种文化、社会、交际因素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或方法,向客户交付符合特定需要的产品。这一特点可以概括为“方法得当”。
非文学翻译的第二个特点是可以概括为“意思准确”。这一特点要求我们不要拘泥于原文的字面意思,而是要深入发掘作者意欲反映的客观事实,以读者可以理解的方式呈现出来,包括显现原文隐含着的信息、纠正原文的错误、消除歧义等等。这一特点相当于他人提出的“信”或者“忠实”的翻译标准,但是这里强调的是符合客观事实,而不是亦步亦趋地做原文的奴隶,连原文的失误都复制,那是不行的。
除非出于特定的目的,翻译应当准确传达原文的意思,无论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还是节译、编译或者总结性的翻译。当然,这里说的意思既包含原文明显表达的意思,也包括原文隐含要表达的意思。由于文化差异或者时代背景的不同,在一种文化或时代背景就需要明确地表达出来才可以被读者所理解。由于翻译是跨越文化或跨越时代背景的交际行为,为了使译文读者能够理解原文,需要把原文隐含着的意思以明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在多大程度上“显化”原文隐含的意思与多种因素有关。如译文读者对源语文化历史背景了解较多,那么需要显化的信息就较少;反之就较多。再如原文的类型不同,显化的方式可能就不同。对于译者享有较大自由度的文本,可以在译文中融入原文隐含的信息,不留痕迹,就好比是原文作者写出来的一样;对于译者享有自由度较少的文本(经卷、领袖著作等),可以通过加注释的方式显示隐含的内容。显化原文含义的内容,并不违背“准确”的原则。“准确”不一定时字面上与原文一致。当字面翻译无法充分传达或有悖于原文的意思时,应当补充或舍弃字面意思,以一种新的形式传递原文的真实含义。
非文学翻译的第三个特点“语言朴实”,是为了“意思准确”服务的。所谓“语言规范”、“简洁明了”是准确传达意思的必要条件。将它单独列出来,是为了强调文本的非文学性。也有译者提出“通顺”的翻译标准,可以认为是语言朴实的另一个方面。
4. 非文学翻译不是简单翻译
有人认为,非文学翻译比文学翻译容易,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管文学翻译还是非文学翻译,都需要译者的认真、细致的工作,克服各种各样的语言障碍和文化障碍。
非文学翻译涉及内容相当广泛,而学科专业知识本身就已经给翻译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译者不可能掌握所有的专业知识,但是翻译专业文献就必须要译者传达原文的准确意思,这就迫使译者不断学习专业知识,而这实际上也是翻译职业的魅力所在。有人认为,非文学作品中包含的科学信息较多,文化、艺术信息较少,所以,非文学翻译是机械劳动,不需要什么技能。实际上,语言本身就是文化的载体,非文学翻译也不可能逃离文化的影响,而文化翻译差异就构成翻译的巨大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如新闻发布稿、演讲、年度报告或者其他级别很高的文本,原文的语气也十分重要,需要在翻译时准确地体现出来。原文中所有的“文采”即使作“朴素化”处理,也要动一番脑筋。
非文学翻译的首要标准是准确。法律、医药翻译有为重要。合同翻译错误可能会引起诉讼和金钱损失;条约、协议翻译错误会导致混乱和误解;医药文本翻译错误可能关系人的生命健康。要做到准确,有时恐怕不是译者个人能力所能及的,而是需要译者集体的努力。非文学文本中,关于语言本身的讨论也是翻译的一个难题。重要文本的起草过程中经常会谈到不同措辞的细微差别或同义词的区别等问题,这样的文本或段落即使翻译出来,对读者的意义也往往不大,因为在一种语言里面有差异的说法,译为另一种语言后,便不存在同样地差异。例如,原文说“此处使用‘should’,而没有使用‘shall’,是因为‘should’表示一种建议,‘shall’表示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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