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古代典籍翻译
古代典籍是用古汉语记载的,存在于历代各领域的权威性著作,是一种经过历史沉淀后带有丰富文化信息的语料。它是中国历史和华夏文化的重要载体,集中反映出中华民族传统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文化意识等,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符号再现。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古代典籍,作为中华民族文化多元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理应积极参与到世界文化交流中去。换言之,古代典籍的传播是增强文化软实力,让海外了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的重要途径。
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大约有3.5万种古典书籍,但目前由主流媒体翻译成外文的只有千分之二左右(黄中习,2007)。这说明中外文化交流仍处于不平衡状态,中华文化在以美欧为主的西方文化面前仍为弱势文化。汉语言文化要追求文化地位的平等,就必须诉诸翻译,向强势语言输出自己的精华。众所周知,二十一世纪不但是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世纪,还应当是从“西转向东”的世纪。虽然许多翻译大家在典籍翻译领域建树颇丰,但总体来说典籍英译依然是我国文化传播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尚未进入全面地、有计划地、系统地向国外批量译介的阶段。现从译前准备和翻译标准两方面讲解古代典籍英译的相关问题(关于具体翻译方法上节已有涉及,不再赘述)。
一、古代典籍英译的译前准备
古代典籍距离现代译者的生活经验世界遥远,信息密度高,语言晦涩难懂且常常需要相关领域坚实的知识储备,因此译前准备工作必不可少。
(一)研究典籍文本
翻译古代经典,贵在“传真”。换言之,古代典籍英译应以“信”为本。典籍的翻译非常强调双语间意义的对应转换。在此,文本“意义”应包括概念意义(conceptive meaning)、语境意义(contextual meaning)、形式意义(formal meaning)、风格意义(stylistic meaning)、形象意义(figurative meaning)和文化意义(cultural meaning)(刘宓庆,1999:41)。由此可见,典籍文本意义的转换是系统性、全方位以及双向度的。再者,“翻译是一种认知活动,是以现实体验为背景的认知主体所参与的多重互动为认知基础的,译者在透彻理解源语言(含古代语言)所表达出的各类意义的基础上,尽量将其在目标语言中映射转述出来,在译文中应着力勾画出作者所欲描写的现实世界和认知世界”(王寅,2005:17)。因此,译者若要保证最大限度地传达原文的信息和风貌,就必须潜心研究,在词义、成语典故、内容和风格意境等方面透读原文。
(二)借鉴注疏成果
古代典籍文字晦涩艰深、语义难辨,作为第一读者的译者在解读方面困难重重。但我国历来有“传——注——疏”的学术传统,几乎所有古代典籍都有前人注疏与校勘。这些前辈学者校勘讹误、解释词义、分析句读、讲解修辞等,其研究面涉及了语音学、语义学、语用学以及语法学等。众所周知,译文的错误多源自理解的错误。因此,译者应借鉴这些注疏、校勘,甚至还要对各家释义加以考证,这样才能了解古籍的精义邃旨。
(三)参照已有前译
除了充分借鉴前人的典籍研究成果外,译者还应该积极参照已出版的国内外译本。目前,四书五经、四大名著、宗教经文等各类古代经典都已有英译本或部分英译本。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30年代之前,《论语》较为出名的英译本就有50 余种,而且此后每年以10%—20%的速度在递增。译者只有通过译本比较,博采众长,才能创造出超越前译的佳作。
(四)寻找合作伙伴
古代典籍译者要寻找两方面的合作伙伴:一方面,从事典籍翻译工作的译者一般为英文专业出身,国学基础较弱,但中国古代典籍思想深邃,内容庞杂,而且语篇一般具有多义性和跨学科性,往往涉及政治、军事、官制、礼仪、天文、地理、法律等广泛领域,因此译者必须虚心请教典籍研究专家;另一方面,译者最好与以英语为母语的汉学专家合作,由他来负责审阅译文中的表达失误或措辞不当,很多微妙的语用现象只有操母语的人才能体会得到。在这两方面专家的配合下,古代典籍译者才有可能打造出典籍英译的“经典”。
二、古代典籍翻译的标准
我国古典籍语码表现形式具有高度的抽象、凝练和多义的诗学理论特点,因此古代典籍的跨文化、跨语际翻译不再是一个狭义的语言学或文化学的命题。我们知道,中国典籍的英译过程是一个把古代汉语转换成现代英语的过程,期间势必经历语内翻译和语际翻译两个阶段。首先进行的是语内翻译,即用现代汉语完整准确地解读典籍中的古汉语。第二阶段进行的是语际翻译,即用现代英语完整准确地表达源自古代典籍原文的现代汉语意思。现从文学典籍翻译、非文学典籍翻译以及宗教典籍翻译三方面宏观地阐释一下典籍翻译标准:
(一)文学典籍的翻译标准
文学典籍大多以抒情叙事为主,包括诗词歌赋、散文小说、各类戏剧等。因此,能否成功地传情叙事就成为文学典籍翻译标准的重要内容。换言之,在进行文学典籍汉译英时,首要考虑是如何传情,其次就是如何叙事,重心是在“传情”上,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就是“诗言志”文学理念的深化。
虽然“传情”在文学典籍翻译标准中很重要,但是中国传统文学典籍中的“情”和西方传统文学作品中的“情”是有明显区别的。以悲剧为例,尽管中西悲剧均有怜悯的人文因素,但是中国悲剧强调“悲苦”之情,西方悲剧却重在“悲惧”。与“传情叙事”相联系的语言美学效果也是异同兼有。中西方都特别强调真善美、自然美、纯朴美。但具体而言,中国文学典籍的语言美向来是刚柔并济、沉郁敦厚;而西方文学作品更偏向于宽广客观、冷峻激昂。中国作家历来强调“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语言创作理念;西方作家则更偏向于语码所编织的繁复、深刻的思想王国。所以,译者应格外注重元叙事美,即必须从思想性和表达形式上进行二次叙事,以使英语读者喜闻乐见。换言之,文学典籍的内容与其最初的外在表现形式密不可分。当然,这种形式在英译中也需因地制宜,并非一成不变。
(二)非文学类典籍的翻译标准
在此,非文学类典籍指以古代哲学、法学、伦理学、医学、科技等为主要内容的文献经典。就非文学类典籍的翻译而言,“语意通畅、理论严谨”为其翻译标准的主要指标。
所谓“语意通畅”,指用流畅的译入语传达原作的基本语意。至于汉语典籍原作的文体因素,如语法特点、外在形式结构等,则可以在翻译时因地制宜地进行取舍处理。因此,如果原作文体是艰深晦涩的,译者在一般情况下不必追求这种文体对等,而是刚好相反,将本来晦涩难懂的汉语原作译成语意流畅可读的英语文本。在此,对“雅”的追求绝非非文学类典籍译者追求的重心。所谓“理论严谨”,指以某一学科为主要内容的典籍英译本应该能为译入语读者再现原文本的学科理论,而且译本中所阐释的理论也是严谨的、自成体系的“经典”。
(三)宗教典籍的翻译标准
由于宗教典籍的独特性,在此特将其翻译标准单列成一类。宗教典籍的独特性表现在:第一,现当代的主要宗教的权威教义文本大多使用古文或文言特点的文体。第二,需要汉译英的宗教典籍数量极为庞大,仅道家一家的文献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第三,中国在宗教文献领域的翻译研究历史源远流长,这对宗教典籍英译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一般来说,宗教文献的翻译标准可参照非文学典籍翻译标准,但是其中许多宗教典籍又同时具有浓厚的文学色彩,如《道德经》。因此,它的标准又可在一定的程度上借鉴文学翻译标准。诚然,宗教典籍是以宣扬教义为其主旨,其文学色彩并非刻意为之。简而言之,宗教经典英译标准为:语意通畅,形音皆备。
“语意通畅”在上文的非文学典籍翻译标准中已介绍过,因此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对于宗教典籍翻译来说,非文学典籍翻译标准可视为主标准。另一方面,所谓“形音皆备”,是指在宗教典籍翻译中,译者常常遭遇到道家、佛家文献中的灵符、符咒、咒语、真言等。这时,译者必须尽可能做到在“形”和“音”两个方面直译,有时甚至是绝对直译、完全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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