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加强羌语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意见(1)
孙宏开
提 要:联合国重视濒危语言的保护有多层意义。保护濒危语言之一——羌语最重要的一条是“用”字,在教育、媒体、行政、司法、社区的日常生活、科学研究、古籍整理等各个领域把母语的使用和发展常态化,并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尤其要重视儿童母语教育。
关键词:濒危语言 羌语 保护 传承 发展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受灾最严重的汶川、茂县、理县、北川、平武等,都是羌族聚居区,受灾面积达100%。羌族人口的10%左右遇难,羌族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都遭受到严重的摧残和伤害。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灾后重建,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回良玉、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有重要指示或批示,并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6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中央领导还对灾后重建中,尤其是羌族的文化生态保护给予了明确的指示。文化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组织专家学者制定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
2008年11月14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得到国务院批准,并在人民大会堂正式举行授牌仪式。国务委员刘延东向四川省、陕西省两个文化厅授牌。至此,“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立项。2009年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起,多个部委参与,在北京召开了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如何开展语言文字保护的专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应该加强羌族语言文化的保护工作。现在随着灾后重建的硬件设施的基本完成,许多软件建设应该提到议事日程来。
羌族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民族之一。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南北两个方言和12个土语。但是,除了羌族居住的核心地区仍然保留羌语外,在北川、平武乃至陕西一带的羌族,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各种原因,已经完全失去母语而转用汉语。即使在核心地区,公路沿线和城镇附近的羌族,也都已经成片地转用汉语,羌语使用活力明显不足,传承困难,正在走向濒危。
大家知道,濒危语言问题已经是联合国以及国际语言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摆在各少数民族和语言学家面前的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随着网络、媒体现代化速度的迅猛发展,一些弱势语言的陆续衰亡,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而是一种全球现象。语言学家们估计,世界上现有6000多种语言,在21世纪将有大部分语言陆续失去它的交际功能而让位于地区的或官方语言。因此,1993年联合国将该年确定为抢救濒危语言年,1995年11月18日至20日,在日本东京召开关于濒危语言国际学术讨论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官员和与会各国的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国际濒危语言情报交流中心和亚太地区语言学研究部,协调濒危语言工作。2003年,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专门召开了全球濒危语言专家会议,我作为中国代表,参与制订了保护濒危语言的行动纲领。
那么为什么要保护濒危语言?语言作为交际工具,不是越少越好吗?世界上如果只有一种语言,人们交流不用翻译,该是多么的方便?!那么联合国为什么那么重视濒危语言的保护呢?主要是因为:
第一,语言作为文化载体,积存和蕴藏着丰富的文化现象,各民族语言里千百年来形成的故事、神话、传说、寓言、诗歌、唱词、谜语、戏剧等各类口头文学作品都依靠语言来表达。我国各民族语言中已经发掘出来丰富的脍炙人口的口碑文学作品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丰富了祖国的文化宝库,活跃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几乎所有有自己母语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口头文学作品,目前挖掘整理并与读者见面的,仅仅是一鳞半爪。语言中积存和蕴藏着丰富的文化现象,是该语言使用者传统民族文化、传统经验最直接、最集中的具体体现,尤其是无文字的语言或文字不发达的语言更是靠口耳相传得以延续。维护语言和文化多样性已经成为人们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共识。
第二,语言作为信息载体,是使用该语言群体千百年来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的总和。也就是他们和自然界作斗争的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是他们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组成社会并不断地延续和生存的历史经验,这一切,都依赖语言代代相传,并得以超越时间和空间加以记录和传播。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的一切知识和经验都是通过语言来保存,来传播的,每个民族语言都记录着人类知识的一个侧面和局部,他是人类知识和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知道,羌区有许多碉楼,这种建筑物在后汉书里称为“邛笼”。根据我的研究,汉语邛笼一词,来源于羌语,是羌语借进汉语的音译词。如果羌语消失了,我们如何考证邛笼一词的来源?如何认识羌区的这样一个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建筑?
第三,语言作为一种认知系统,一种思维方式,包含着该语言使用者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体系。这个体系既有共性,也有特殊性。这个体系随着社会的进化而不断慎密化。比如羌语语法中动词有用不同的前缀表达行为动作的方向,这是完全不同于汉语、藏语、彝语的一种特殊的对客观事物的空间范畴的认知方式,这种认知方式丰富了羌语作为汉藏语系一种古老语言的人类知识宝库。因此,人们担心,语言多样性的丧失,可能会使人类思维方式的退化。
第四,语言作为民族或族群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区别于其他民族或族群的重要特征,也是族群内部联系的纽带。本民族对自己的语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因此,语言的消失会给这个民族带来心理上不可弥补的缺憾、阴影和不快。
第五,就语言学本身来说,语言资源是发展语言学的宝贵财富,积累的语言资源越丰富,发展语言学的潜力就越大。中国有许多语言使用人口不多,但学术价值极高,其中不少语言保留了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语言的许多古老的面貌。有的语言资料,通过深入研究,是揭开历史上许多谜团的钥匙,因此对即将消亡的语言资料,进行抢救性记录和保存,是发展中国语言学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也是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一项打基础的工作。它对于开展描写语言学研究、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类型语言学研究、乃至民族古文字古文献研究都将起到推动作用。此外它对于深入研究中国各民族的历史关系,认识中国民族大家庭多元一体格局的复杂性,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工作,促进和发展中国各民族大家庭的团结和进步,也是十分有益的。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的根本,是文化的灵魂。《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中所列的国家级、省部级、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羌年、瓦尔俄足、多声部民歌、释比经典、苏布士、莎郎以及许许多多还没有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具有浓郁羌族特色的各类口头传说,无不依靠羌语传承。而现今掌握这些技艺的羌族老人,大都年事已高,即使作为传承人再保护他们若干年,而年轻人都不使用羌语,这些技艺和作品他们将来还能够传给谁?靠什么来传承?传承多少代?
2008年11月,我访问了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的一位官员说:语言好比树的根,它的产品如诗歌、唱词、曲艺、剧目等各种口头形式好比它的枝叶,如果树根死去了,它的枝叶也就无所依托,会迅速枯萎,保护也就失去了可能性。因此,语言及其各类产品,都应该列入保护对象。
地震灾后部分羌族干部群众在一份给中央的报告中也指出:羌族文化的核心是羌语,羌语是羌族文化的载体,羌族的核心文化都是用羌语一代代传承下来的,而且,羌语作为一种人类几千年传承下来的语言,本身就是十分宝贵的文化。从民族特征的角度来说,如果羌语消失了,也就没有完整意义上的羌族文化,也就没有实质意义上的羌族。羌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皆依赖于羌语的传承。所以,抢救保护羌族文化的关键和核心就是保护羌语。因此,做好羌语羌文工作是拯救羌族核心文化的关键和有效途径。
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里,多声部仅仅作为一种音乐形式加以保护,但是根据我2008年12月在灾区松潘县的实地调查研究看到,多声部唱词所包含的内容,几乎囊括了羌族文学作品的大部分内容。仅仅多声部的演唱形式就有12种曲目,现在经常拿出来表演的仅仅是酒歌,而其中最动人的曲目《迪沙》就有80多首唱词,一首唱词,长的可以唱一个多小时,短的也有半个小时左右,我们在当地仅仅录制了24首《迪沙》,整整录了5天。现在能够领唱《迪沙》的仅有一个70多岁的老人。
保护羌语,最重要的一条是“用”字。就是在教育、媒体、行政、司法、社区的日常生活、科学研究、古籍整理等各个领域把母语的使用和发展常态化,并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尤其要重视儿童母语教育。邓小平对发展足球提出要从娃娃抓起,羌语的保护和传承也要从娃娃抓起。我们希望,在保护实验区内的汶川、茂县、理县、松潘、黑水等仍然保留羌语的村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羌语文的学习结合起来,把羌语文的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放在一定的地位。对于失去母语的羌族地区,如四川的北川、平武,陕西的宁强、略阳和阿坝州的一些乡镇等羌族地区,对于他们要求学习羌语的愿望,应采取一定方式加以满足。因此我强烈呼吁:应该将羌语文的使用和发展列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和实施细则内,对依赖于羌语传承延续的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分项保护规划措施加以保护和传承;重点是国家、省、州(市)县级保护的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尚未列入保护项目的重要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领导,提供组织、政策和资金保障。各级相关部门的领导要履行好牵头、指导、协调、督查等职能,各级相关财政、教育、广电、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实、做好职能内的相关工作,确保拯救羌族语言文化工作取得成效。
坚持各民族事实上的一律平等,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们的目标。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指出:要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发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
我认为,建立和谐语言社会,就是要在大力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过程中,不仅使国家通用语言得到广泛的传播和使用,而且要使各民族的语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和发展过程中都能够延续和发展,建立一种母语和国家通用语言和谐共处,多语种并存并用、各司其职、各展其长、各得其所的和谐语言关系。这是各民族人民群众企盼的一件大事,也是保护语言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一件大事。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立和谐、美好的语言生活而奋斗。
作者简介
孙宏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语言战略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注释】
(1)本文系作者在“汶川地震灾区羌族语言抢救、保护和发展政策研究”项目(ME115 95)结项会上的发言的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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