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加的夫语法对悉尼语法词组单位的扩展[1]
6.1 引 言
系统功能语法中为大多数人所熟知的是悉尼语法。它由系统功能学派的创始人韩礼德(M. A. K. Halliday)于20世纪60年代创立,是系统功能学派的主流,自70年代被介绍到中国以来得到了充分的研究和发展。系统功能语法中的另一个模式——加的夫语法,始于20世纪70年代,由福塞特(Robin P. Fawcett创立,因福塞特在加的夫大学(Cardiff University)工作而得名。
加的夫语法和悉尼语法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在某些具体方面又存在不同。一方面,加的夫语法和悉尼语法一样,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加的夫语法与悉尼语法在某些具体问题的描述上存在分歧。加的夫语法试图改进“词汇语法”部分的有关内容,对悉尼语法进行简化和扩展。国内最早介绍加的夫语法的是黄国文和冯捷蕴的“加的夫语法简介”(2002)一文,其中概括了加的夫语法的四个特点,即以语义为中心、引入概率参数、生成性和简易性。福塞特本人从九个方面总结了加的夫语法对悉尼语法的简化(见何伟、张敬源2008:56)。何伟、张敬源(2008)从“主要动词”的数量、“谓体”名称的适宜性以及“主语”、“补语”和“状语”的测试标准几方面,比较了两种模式的特点,说明了加的夫语法在功能句法分析方面对悉尼语法作了简化。福塞特还指出,加的夫语法对悉尼语法在几个方面进行了扩展(见何伟、彭漪2008)。何伟、彭漪(2008从主要动词延长成分的提出、词组单位的扩充、助动词类型的识别及语气网络的语义化四个方面,阐述了加的夫语法对悉尼语法的扩展。我们以词组单位为例,结合加的夫语法的核心思想,通过比较两种模式在词组单位上的界定和分类,说明加的夫语法在功能句法分析方面对悉尼语法进行扩展。
6.2 加的夫语法的核心思想
加的夫语法坚持系统功能语言学“以语义为中心,形式是意义的体现”这一核心思想,明确区分了语义层、形式层和信念系统(Belief System)。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形式体现意义,语言进而体现信念。 信念系统中的事件(Event)对应语义层面的情形(Situation),在句法层则体现为小句(Clause);信念系统中的物体(Object)与语义层的事物(Thing)相对应,体现在句法层为名词词组(Nominal Group)。因此,在划分句法类别和作句法分析时,加的夫语法坚持从单位的语义功能出发,弱化了悉尼语法中的级阶概念,并且采用二维树形图分析小句,强调小句的多功能意义只由一种形式或结构来体现。
6.2.1 句法类别的划分——级阶概念的弱化
悉尼语法中的句法范畴理论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单位(Unit)、类别(Class)、结构(Structure)和成分(E1ement)。其中单位分为四个级阶(Rank Scale),即小句(Clause)、词组/短语(Group /Phrase)、词(Word)和词素(Morpheme)。词组又分为六个类别,分别是名词词组、动词词组、副词词组、连词词组、介词词组和介词短语。句法范畴之间存在构成(Consisting of)和体现(Realization)两种关系,其核心是级阶构成关系,即高一层的语法单位由低一层的语法单位构成。另外,小句和其他语法单位有多种语法结构,每一种结构又包含多种功能成分,成分又由不同的词组类别来体现。
加的夫语法区分的句法类别包括单位(Unit)、类别(Class)、成分(Element)和形式项(Item)。单位包括小句(Clause)、词组(Group)和字符串(Cluster)。和悉尼语法一样,小句是最高层次的单位,但只有一个类别,即小句本身。词组分为名词词(Nominal Group)、介词词组(Prepositional Group)、性质词组(Quality Group)和数量词组(Quantity Group)。字符串是名词词组里的次级单位,包括属格字符串(Genitive Cluster)和人类专有名词字符串(Human Proper Name Cluster),用来表示名词词组的复杂意义。加的夫语法的句法类别中没有短语这一概念。另外词和词素归为形式项。句法范畴之间存在三种关系——组成(Componence)、填充(Filling)和说明(Exponence)(Fawcett 2008a:76)福塞特试图弱化悉尼语法中的级阶概念,他没有强调上下级单位之间的构成关系,而是认为语法单位由成分直接组成,成分又由下一级单位填充或由形式项直接说明(Expound)。他认为小句这一最高单位由成分直接组成其中多数成分由形式项直接说明,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主语、补语和状语三个成分由下一级单位填充。这种对单位之间关系的弱化使单位的界定不再只是受其上一级单位中的角色的制约,而还要依赖于单位自身的内部结构和语义特征。
6.2.2 词汇—语法形式的单一结构的体现——小句树形分析图
悉尼语法强调语法单位的多功能性,即一个语法单位体现多种不同的意义,每种意义又由不同的结构来体现,因而在悉尼语法中,一个语法单位通过多种结构表达多种意义,且采用多行框形图来描述不同的语法结构。加的夫语法也坚持语言形式的多功能原则,但与悉尼语法不同的是,加的夫语法认为多种功能是由不同的语法功能成分重合在一起的一个结构、一个形式体现的,而不存在多种不同的功能结构,因而采用二维分支树形图来分析小句的句法功能。加的夫语法的这一观点可以避免句法分析者的误解,因为悉尼语法的多行框形图容易使分析者误以为小句本身存在多种句法结构,反过来生成小句也要首先生成多个不同结构,再重合成一个结构;而事实上,在语言生成过程中,人们是一次性地输出一个句法结构。换言之,将语义层和句法层严格区分开来就可发现,语义层面的多种意义只能由语法层面的一种形式或结构体现。关于采用树形图进行句法分析的优势,将另文探讨。
由于这两种语法模式的核心思想侧重点不同,加的夫语法与悉尼语法对“词组”这一单位的界定和分类存在很多不同之处。悉尼模式主要依据词组与小句间的关系来区分,而加的夫语法从词组本身的功能潜势,即从其本身具有的功能和指代一定实体的作用考虑,将词组分为四类,并对每一类词组的语义特征和内部结构作了充分描述。以下我们将从加的夫语法对词组的描述出发,比较两种模式的异同。
6.3 加的夫语法对词组单位的扩充
6.3.1 名词词组(Nom inal Group)
悉尼语法重点讨论了名词词组和动词词组。名词词组主要由前置修饰语(Premodifier)、中心词或领头词(Head)和后置修饰语(Postmodifier)三个成分组成。其中中心词为必须成分,体现语义层面的物体(Thing)这一意义。这里的物体不仅包括无生命的物,也包括动物、人物、物质甚至抽象概念(Bloor and Bloor 1995:139)。中心词可以是名词、代词或专有名词。前置修饰语按其表达的功能意义不同分为指示语(Deictic)、数量词(Numerative)、描述语(Epithet)和类别词(Classifier)。指示语用来指明中心词的身份,可以回答“which one”之类的问题,分为指示指示词(Demonstrative)和所有指示词(Possessive),前者包括this、that、these、those和冠词the,后者包括所有格名词和代词,如Jane’s、their。除了以上特定指示语(Specific),还有非特定指示语,如a / an、some、each、every、neither、both、all等。数量词描述中心词的数量,可以是数词(Numeral)或不确定数量的表达,如many、several、few。描述语通常由形容词体现,主要有两项功能:一是描述事物的性质、特征,表达经验意义,又称作经验性描述语(Experiential Epithet),如regular、complete;二是表达人们对事物的评价和情态,表达人际意义,又称作态度描述语(Attitudinal Epithet),如wonderful、excellent。然而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有些描述语兼具两种功能,如delicious food、tricky moments。类别词用来指定事物所属的次一级类别,可以是名词、名词词组或形容词,如bus station、fast food。描述语和类别词有时很容易混淆,区分方法是描述语能被very之类的词修饰或具有比较级,而类别词则不同。后置修饰语在经验功能角度又叫性质描述语(Qualifier),通常是嵌入式小句或短语。嵌入式小句可以是限定性的(包括修饰语小句和投射小句),也可以是非限定性的,包括现在分词、过去分词和动词不定式引导的小句。介词短语经常作为后置修饰语嵌入在名词词组内。
加的夫语法对名词词组的描述与悉尼语法基本类似。名词词组的内部结构也包括前置修饰语、中心词和后置修饰语。其中中心词为必须成分,前置修饰语没有再作细分。福塞特(2000:203)也指出悉尼语法中的名词词组是在名称和涵盖范围上与加的夫语法最接近的一类词组,但二者之间仍存在重要的区别:一是加的夫语法中名词词组不包括形容词词组这一次类别,对形容词词组的分类和描述将在下文“性质词组”一节中提到;二是加的夫语法引入了选择(Selection)这一新的概念和多种类型的决定词(Determiner),对使名词词组的内容和结构更加复杂的诸如one of the apples、the best of the students、a type of oil等表达给予了充分的关注,扩大了名词词组涵盖的语义范围,比悉尼语法的描述更加丰富。其中of为“选择成分”(Selector),其作用是从同一组事物(Thing)中,即名词、代词或专有名词实现的中心词中进行选择;而of之前的词则作为选择的依据和条件,称为决定词(Determiner)。根据选择依据的不同,加的夫语法区分了多种决定词,主要包括代表决定词(Representational Determiner or RD)部分决定词(Partitive Determiner or PD)、数量决定词(Quantifying Determiner or QD)、最高级决定词(Superlative Determiner or SD)、序数决定词(Ordinative Determiner or OD)、类型决定词(Typic Determiner or TD)指示决定词(Deictic Determiner or DD)。引入以上术语可以对a photo of part of one of the best of the other sixfine new London taxis in Kew这类复杂词组进行描述,而悉尼语法对此类名词词组没有作解释(何伟、彭漪2008)。有关加的夫语法对该词组的树形图分析,见福塞特(Fawcett 2008b:298)
从该例中决定词的名称,可以清楚地看出决定词表达的语义,如数量决定词one表示从最好的一组中选出一个,最高级决定词the best表示从taxis中选出最好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从“选择”这一概念可以看出被选成分即中心词和决定词的性质是一致的,选择后事物性质并没有改变,而只有量的变化。引入选择成分和决定词,有助于将选择成分of和作为后置修饰语的介词词组中的介词of区分开来,因为这两种of表达的含义不一样。当of作选择成分时,中心词位于of之后,如在名词词组one of the cities中,语义中心是the cities,one作为数量选择词选择了the cities中的一个;当of作介词时,中心词在of之前,如在名词词组the demonstration of the new system中,中心词为demonstration,后面of引导的介词词组修饰中心词。中心词the demonstration和介词词组中的介词补语the new system并非同一事物,而是过程和参与者的关系,demonstration其实是物质过程demonstrate的名词化形式,the new system是过程的参与者。可以将该词组表达为the new system’s demonstration,这样后置修饰语就成了前置修饰语来修饰中心词。与此类似,在名词词组the owner of the house中,owner和house也不是一类事物,而是关系过程中所有者和所有物的关系,后置修饰语也可以提前说成the house’s owner。总之,选择成分的引入不仅扩大了名词词组的语义范围,还明确区分了of表达的两种不同意义。
6.3.2 介词词组(Prepositional Group)
悉尼语法对介词词组和介词短语作了区分。介词词组有着类似名词词组的结构,由一个必须的中心成分和修饰语组成,因而可以只包括单个词,如(right)behind、(immediately)in front of。介词短语则具有类似于小句的结构,介词和介词补语都是必要成分,相当于小句中的谓体和补语,介词表达一个次要过程。韩礼德指出词组是词的扩展,而短语是小句的浓缩(Halliday 1994:180)。因此,他认为介词短语可以扩展为一个小句,如the oilcompanies in operation可以说是源自the oil companies which are in operation。介词短语可以作小句的状语,用以体现过程的环境成分,通常可以在小句内自由移动,或作名词词组的后置修饰语。
此外,介词短语中最常见的“of”暗示了中心词和介词短语中名词词组之间具有某种关系。比如在the development of China-US relations中,China-US relations是名词化过程development的参与者;在the top of the mountain 中,the mountain和the top 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the owner of the house中,the owner和the house是所有者和所有物的关系。悉尼语法注意到了of的这些作用,但对此类介词短语没有作深入分析和描述。
另外,福塞特认为有些介词短语并不是小句的浓缩,如the old man w ith grey hair就不能说成是the old man who are w ith grey hair。再者,give the gift to her中直接充当小句成分的介词短语to her就不是小句的浓缩,无法扩展为小句。因此Fawcett认为“介词短语”这一概念是不必要的,加的夫语法中没有“短语”这一单位。这和加的夫语法对级阶概念的摈弃有关。加的夫语法不注重对单位之间的上下级关系的考虑——比如悉尼语法认为小句和短语更接近,词组和词更接近,而加的夫语法认为介词词组和介词短语都表达了与物的次要关系。在加的夫模式中,介词词组包括介词缓和词(Prepositional Temperer or PT)、介词/后置介词(Preposition or Postposition)、介词补语(Completive or CV)。需要指出的是,加的夫语法中的介词词组相当于悉尼语法中的“介词短语”(Prepositional Phrase),而不包括right behind这样的“介词词组”。换言之,加的夫语法中的介词词组和悉尼语法中的介词短语是外延相同的两种表达。下文将在数量词组中讨论加的夫语法对悉尼语法中的“介词词组”的描述。
6.3.3 性质词组(Quality Group)
加的夫语法中引入了“性质词组”这一术语,用来概括悉尼语法中的副词词组(Adverbial Group)和形容词词组(Adjectival Group)。悉尼语法中的副词词组与名词词组并列,是六种类别中的一类。副词词组的结构类似于名词词组,副词adverb作为中心词,前置修饰语包括not、rather、so、more之类的语法词;后置修饰语表达比较意义,通常由than、as if、as等引导。
韩礼德将形容词词组归为名词词组的一个次类别,认为它有着类似于名词词组的结构。其中,形容词为中心词,可以被前、后置修饰语修饰。形容词词组可以和名词词组一样充当上一级单位小句的成分,例如在She is very happy和She is a very happy girl中,形容词词组very happy和名词词组a very happy girl的位置相同,且都表达“属性”(Attribute)的语义功能换言之,悉尼语法是按照词组与上一级单位小句的关系来对形容词词组进行界定和分类的。
福塞特认为韩礼德的这种分类方法只考虑了单位之间的级阶关系,而忽略了词组本身的内部结构和语义特征。首先,形容词词组在小句中和名词词组具有相同的位置和功能,但多数情况下是嵌入在名词词组内部充当前置修饰语,而由级阶概念界定的形容词词组无法解释这一现象。其次,悉尼语法对形容词词组和副词词组的描述体现出了二者结构上的相似性,即中心词(形容词或副词)加上修饰成分,然而却没有进一步指出和归纳这种相似性,而是将它们归到不同层次,即将形容词词组归为名词词组的一个次类别,将副词词组列为六种词组中的一类。再次,加的夫语法认为这两种词组都表达了某种“性质”(Quality),以形容词为中心词的形容词词组描述的是“物”(Thing)的性质,以副词为中心词的副词词组描述“事件”(Event)的性质。而悉尼语法将形容词词组归到名词词组里,没有从语义角度考虑。显然二者的语义功能有着明显差别:前者指代物或事件的性质,后者指代物本身。鉴于以上原因,加的夫语法把悉尼语法中的形容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归为一类,即性质词组,从而突出了二者内部结构和语义功能上的一致性,避免了分类和描述上的混乱。加的夫语法用新的术语描述性质词组的内部结构成分,概括了悉尼语法中的形容词词组和副词词组的共同点,主要包括缓和词(Temperer or T)、中心词(Apex or A)、范围(Scope or S)、完成成分(Finisher or F)。其中,中心词(Apex)为关键成分,即形容词或副词,与名词词组中的head区分开来。缓和词又分为三种:强调性缓和(Emphasizing Temperer or ET)、程度性缓和词(Degree Temperer or DT)和状语性缓和(Adjunctival Temperer or AT)。范围表示中心词描述的性质涉及的范围,完成成分则表示作比较的基点,即参照对象,类似于悉尼语法中后置修饰语表达的比较意义。此外,性质词组中还可能出现指示语(Quality Group Deictic or QLD)或数量词(Quality Group Quantifier or QLQ)。
6.3.4 数量词组(Quantity Group)
加的夫语法还区分了数量词组,用以对描述数量的各种表达进行概括。福塞特扩大了数量词组涵盖的范围,它不仅可以描述“物”的数量,还可以描述“情形”、“性质”,甚至“数量”的数量,如在very many fewer oranges中,very many fewer描述了物orange的量;在He loves her very much中,very much 作为数量词组,描述情形love的量,将love的程度量化,可以回答How much does he love her?这样的问题;在much less hungry中,much less用来修饰性质hungry;在very many more中,数量词组very many修饰表示数量的more,即修饰数量的数量。数量词组的成分包括数量词组指示词(Quantity Group Deictic)、调和词(Adjustor)、数量词(Amount)和数量词组完成成分(Quantity Group Finisher)。其中,数量词是关键成分,可以是确定的或非确定的数量,如more和five thousand。调和词又进一步修饰数量词,表示数量具备的程度。数量词组完成成分表示数量表达涵盖的范围或比较意义。有关加的夫语法对数量词组的树形图分析,见福塞特(2008b:299)。
与其他几类词组不同的是,悉尼语法没有将数量表达单独作为一类词组单位,对加的夫语法中的数量词组表达的语义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加的夫语法中描述物的数量词组对应悉尼语法名词词组中作前置修饰语的数量词(Numerative);描述情形、性质或数量的词组在悉尼语法中被当做副词词组。可见,悉尼语法对数量这一概念重视不够,对其描述也较少。而加的夫语法将它单列出来并对其结构和语义作系统描述。这样做主要是由数量词组本身丰富的语义功能和复杂的内部结构决定的。从上文可以看出,语言中的确存在表达各种数量概念的需要,且不局限在物的数量方面,情形、性质和数量一样都可以量化。这也和性质词组的功能相辅相成,客观世界的物和情形不仅需要对性质的描述,也需要对数量的描述。另外和其他词组一样,数量词组也有着关键成分加上修饰成分的复杂结构,使它有条件成为一类单位。最后,数量词组和其他三类一样可以作为独立的指示表达,单独回答问题,如对How many oranges are left? 和How much do you love her? 的回答。
加的夫语法对悉尼语法中提出的“连词词组”和“介词词组”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悉尼语法将连词词组和介词词组单列出来,和名词词组等其他类别并列。韩礼德(1994:211-212)认为,连词词组中的连词是副词的次类别,包括三种类型:连接词(Linker)、附加词(Binder)和连续词(Continuative)。此类别的词通过添加修饰成分可以扩展为词组,如if、as、until加上前后修饰成分可以扩展为连词词组even if、just as、not until、if only有些连词不止包括一个词,如as soon as、in case、by the time、insofar as等但由于这些连词内部各词之间有着紧密的语义联系,不能单独表达一个完整的意义,因而这些连词被看做单个成分,相当于一个连词。它们也可以通过修饰成为词组,如almost as soon as、just in case。介词不是副词的次类别,而与动词有关,但与连词词组类似,可以通过添加修饰成分构成词组,作为一个独立单位填充介词短语中的介词位置,如在以下“介词短语”,即right behind the door、not w ithout some misgivings、all along the beach、way off the mark中,介词behind、w ithout、along、off加上前修饰语构成介词词组。同样,介词也可以由不止一个词构成,并被视作整体单位,再加上修饰语构成介词词组,如just for the sake of和immediately in front of中的for the sake of 和in front of 分别为一个介词。加的夫语法中没有“连词词组”和相当于悉尼语法中的“介词词组”这两个概念,而是把它们归入数量词组。福塞特(2000:209)主要从语言现象出现的概率出发,即这两类词组出现的机会很少,复杂介词和连词在数量上也很有限,认为没有必要对其内部结构作分析同时考虑到构成词组的结构也较简单,即修饰成分加上连词或介词,福塞特借用数量词组的结构对其进行描述:修饰成分为调和词,连词或介词则对应数量词。加的夫语法中没有“介词词组”的另一个原因是,“介词词组”是作为一个单位填充介词短语中的介词,而不能像名词词组、动词词组那样作小句成分。加的夫语法的这种处理注意到了“连词词组”和“介词词组”在结构上的相似性,也使词组的分类和描述更加简化。
然而,这种分类也有不妥之处。任何语言形象只要客观存在就有其自身价值,应该得到同等关注,仅因为数量少、出现概率低而将其归为数量词组,没有充分考虑到“以语义为中心”的原则。显然,“连词词组”和“介词词组”表达的语义功能和数量词组是不同的:“连词词组”主要起着连接小句的作用,“介词词组”则表达名词之间的次要关系,而数量词组表达数量意义。对此,我们暂且提出对这两类词组的处理方法。依照加的夫语法的分类标准,这两类词组不能单独用作指示表达来回答问题,因而不能和其他四类词组做一样的处理。从以上分析可见,“介词词组”虽然有着词组的内部结构,但语义功能和所处位置和介词一致,且内部结构简单,或许可以把它归为加的夫语法中的介词词组中的介词的一个次类别,作为复杂介词填充介词的位置,或者将其看做介词词组中介词补语缺省的情况,其中的修饰语为介词词组缓和词,单个或复杂介词处于介词位置。“连词词组”结构也较简单,且起的功能是连接小句,表达并列或从属关系。可以把这类词组的内部成分当做小句的直接成分,而不是单列为词组。
6.4 结 语
本章结合加的夫语法对级阶概念的弱化以及词汇语法形式的多功能性的核心思想,以词组单位为例,通过比较系统功能语法内部的两种模式——悉尼语法和加的夫语法,阐释了加的夫语法对词组单位的扩展。加的夫语法弱化了单位之间的级阶关系,以词组的内部结构和功能语义潜势为标准来描述词组的类别和内部成分,符合“以语义为中心”的原则。加的夫语法对词组重新进行了分类,并对每一类词组给予了充分关注,而悉尼语法只重点描述了名词词组和“动词词组”。加的夫语法对名词词组进行了扩展和补充,引入“决定成分”和“选择成分”,对名词词组中的of进行了充分描述,扩大了名词词组涵盖的范围。此外,加的夫语法还对悉尼语法中没有得到充分关注的其他几类词组进行了重新分类和描述,如将悉尼语法中的“介词短语”看成一类词组,同时避免了介词短语不能扩展为小句的现象;提出“性质词组”,来概括副词词组和形容词词组,强调了二者结构和语义的相似性;提出的“数量词组”扩大了数量表达的语义范围。总之,加的夫语法对词组的描述,看似引入了新的概念使描述复杂化,实际上简化了分类和描述,扩大了词组表达的语义范围,统一了各类词组的结构特征。从这一点讲,加的夫语法是对悉尼语法的扩展和补充,但它也存在某些不足,比如将悉尼语法中的“连词词组”和“介词词组”归为数量词组就没有充分考虑其语义和结构特征。另外,加的夫语法摈弃了悉尼语法中的“动词词组”这一概念,对其内部成分和语义特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受篇幅所限,没有对“动词词组”进行探讨。
【注释】
[1]本章由张敬源、顾颖撰写,系发表于《外语教学》2009年第2期同名文章的基础上完善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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