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汉语功能句法专题研究
第1章 现代汉语“是”字的功能视角研究[1]
1.1 引 论
现代汉语中含有“是”字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譬如[2]:
(1)a. 凶手是一个外地人。
b. 他的缺点是听不进去意见。
(2)山上全是树。
(3)你是你,我是我,咱俩井水不犯河水。
(4)a. 这本书是好。
b. 昨天,小王是来过。
(5)是不是走错了?
(6)a. 米面全是我的。
b. 我是坐汽车去的。
c. 我是爱他的。
(7)反正我们有的是茶。
(8)a. 他说的是。
b. 是重活他都抢着干。
(9)与乐曰慈,拔苦曰悲;佛教爱人本来如是。
“是”字在以上例句中表达判断、存在、强调、任何的、合适的等意义由于“是”字的多义性,其性质的界定在汉语学界仍然存在争议,主要包括“系词说”、“动词说”和“副词说”。依照“系词说”(比如马建忠1983王力1985;高名凯1986),凡出现在“主位”与“表位”之间的“是”字比如例(1)、(2)、(3)和(6),均为“系词”,而表达强调意义的“是”字,比如例(4)和(5),为非系词用法。“系词说”没有涉及如例(7)、(8)和(9)中的“是”字的性质和用法。“动词说”(比如赵元任1979;朱德熙1982;丁声树等1999;吕叔湘1999;黄伯荣、廖序东2004;刘月华等2004)认为“是”在表示肯定判断、解释说明、存在等意义时属于动词。虽然“动词说”解决了“是”字在表达判断、说明、存在等意义时的词性问题,但对诸如例(4)中的表示强调语气,可以省略的“是”字的弱化现象,以及出现在疑问句,比如例(5)中的“是”字,没有提供比较合理的解释。“副词说”(比如谢永玲,1999)的主要依据在于“是”字所表达的判断和强调都不属于实义动词所能表达的“实际语义”。尽管“副词说对表达强调意义的“是”字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但它将“是”字一元化看做语气副词,过于绝对,不能用来解释“是”字表达其他意义的情况。
由于对“是”字的性质持不同观点,汉语学界对于“是”字句型的划分也存在分歧。基于“动词说”,吕叔湘(1979,1999:496-502)依照形式归纳了九类“是”字句。按照他的分类,除例(5)、(7)、(8a)和(9)之外的小句均属于“是”字句,在“是”字句中,“是”充当小句谓语的一部分,即“前谓语”,而谓语的主要部分为“是”字后面的成分。对于例(5中的具有副词性质的“是不是”以及(3a)和(7)中的具有习语用法的“是”吕叔湘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陈建民(1986)延续了吕叔湘“前谓语”的看法,他依据“是”字后面谓语的类型将“是”字句分为谓语是名词、动词或小句和“的字短语”三类。我们认为,吕叔湘和陈建民的分类标准主要基于形式,对于“前谓语”和“谓语”的区别讨论不足。李临定(2011344)认为“是”作为动词,表达肯定判断时,所在小句都属于“是”字句我们认为,李临定对“是”字表达判断意义之外的句法功能讨论不充分,有待补充。此外,一些学者针对形式上较为特殊的“是……的”句和“A 是A”句进行过研究。根据吕必松(1982)的观点,(6a)属于“是”加“的字结构”,(6b)和(6c)属于“是……的”句型。但在我们看来,(6b)和(6c)存在一定的区别,所以,对于“是……的”句型的再分类仍需探讨。“A是A”句型研究主要有“习用语”(比如吕叔湘1999)和“单独成类”(比如朱德熙1982;丁声树1999;齐沪扬2007)两种观点,但这两种观点均未对其相应句法特点提供系统的描述。
综上所述,汉语学界对于“是”字表达不同语义时的句法功能都有一定的研究,但是学者们所提出的将“是”字词性一元化的做法不能满足实际句法分析的需要,这也导致了他们对各种含有“是”字小句的描述不够系统。有鉴于此,有必要将“是”字置于一个新的理论视角进行比较全面而系统的探讨。
1.2 加的夫语法基本句法理论及其对英语动词的描述
作为系统功能语言学一个主要模式的加的夫语法是对Halliday(1994/2000)词汇语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延伸,它更加注重“形式体现意义意义为中心”的语言描述原则(参见Fawcett 2008a;何伟、高生文2010,2011)。在句法层面,Fawcett(2000:237)提出了三个基本句法范畴,即单位、成分和形式项。三个句法范畴之间的关系为:单位由成分组成,成分由单位填充或由形式项直接说明。加的夫语法框架内的句法范畴及关系可通过图1.1来说明:
图1.1 加的夫语法基本句法范畴及关系(改自Fawcett 2008c:74-75)
加的夫语法对于英语动词的描述简化和延伸了Halliday的做法(参见何伟、彭漪2008;何伟、张敬源2008),主要表现在它摈弃了“动词词组概念,将“动词词组”中的成分直接提升到小句层次,用作小句成分。具体地讲,动词在小句中分属主要动词、助动词或操作词。主要动词是表示过程的成分。在加的夫语法中,Fawcett(2009)一共提出了六种过程:动作过程、关系过程、心理过程、环境过程、影响过程和事件相关过程[3]。可以体现过程意义的成分便是小句的主要动词。在这一点上,加的夫语法中的主要动词和现代汉语中的“谓语”比较类似,但又不完全相同。主要动词只能以动词来说明。而汉语中的“谓语”可以由名词性、动词性、形容词性结构填充。有时,单一动词不能完整表达过程意义,在这种情况下Fawcett(2008b:28)提出了“动词延长成分”的概念。动词延长成分一般由名词词组、介词词组、性质词组或小句来填充,补充主要动词以体现过程意义。
操作词的功能在于表示小句的情态意义、人际意义和极性意义。英语中的操作词以情态动词、“have”、“do”和“be”的各种形式说明(参加Fawcett 2008b:30)。我们认为加的夫语法对于操作词的描述与汉语中的“助动词”[4]的概念比较类似。
助动词通常由“be”和“have”的各种形式来说明,表达与所叙述情形相关的时间概念。在表达被动含义时,助动词往往由“be”或者“get”的既定形式来说明(Fawcett 2008b:29)。
综上所述,加的夫语法对于英语动词进行描述的依据主要是意义,这些意义包括过程意义、情态意义、极性意义、时间意义、语态意义等。
1.3 加的夫视角下的“是”字句法研究
下文将在加的夫语法理论框架下探讨现代汉语中“是”字的句法功能并对含有“是”字的句型提供较为系统的分类。
1.3.1“是”作为主要动词
1.3.1.1 判断义
邢福义(2003:73)认为“是”字在表达判断含义时属于汉语中的断事动词。我们赞同邢福义的观点,认为当“是”表达判断义的时候为动词说明小句中的主要动词成分,体现小句的过程意义。比如对上文提到的例(1a)和(1b)的分析:
以上两句都属于典型的判断句“A是B”,其中的“是”作为主要动词体现关系过程意义。这两例均表示某载体具有某属性这一关系过程:在(1a)中,“凶手”是载体,“一个外地人”是属性;在(1b)中,“他的缺点”是载体,“听不进去意见”是属性。同时,“是”表达判断义,说明小句中的主要动词时,还可以表示识别关系。比如在小句“她是张三的母亲中,“她”是被识别者,“张三的母亲”是识别者,二者系认同关系。
图1.2 例(1a)的功能句法分析
图1.3 例(1b)的功能句法分析
汉语学界对于此类句子的争议在于“是”是否充当“谓语”。王力(1985等学者认为“是”只是起联系作用,“是”字后面的成分是“谓语”。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不妥。这种句式表达的是判断意义,若把(1a)中的“一个外地人”当做主要动词,那么删除“是”后,“*凶手一个外地人[5]”这样的表达显然失去了原小句的判断意义。同样,(1b)中的“是”也是表达小句基本意义所不能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基于“形式体现意义”的原则,我们认为“是”体现判断是非的语义时,应当看做小句的主要动词,体现关系过程。测试标准应包括两点,即:(1)小句是否体现关系过程;(2)“是字是否是表达小句基本意义不可或缺的成分。
除此之外,在现代汉语中还存在这样一类小句,即“是”字前后出现的字面成分并不是包含或认同的关系。比如甲问“中午吃的什么?”,乙答“他是焖面,我是炒饼。”在解释这种语言现象时,王力(1985:118)曾提出“是”字具有“以虚代实”的功能。根据他的观点,句子“从里面游廊出来,便是惜春卧房”中的“是”字以虚词代替了“看见”这个实词。我们认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从语义上讲,在此类语言现象中,“是”字前的成分往往带有省略的意味,例子“他是焖面”、“便是惜春卧房”实际上是“他吃的是焖面”和“看见的便是惜春卧房”的省略。所以我们认为,“是在类似语言现象里并没有代替实义动词,仍然表示判断,说明小句中的主要动词成分,只是前面出现的部分成分被省略了。
1.3.1.2 存在义
“是”字还出现在存在句中,表达存在义,如例(2)。“是”在判断句和存在句中的用法有两点区别:第一,“是”在判断句中判断事物属性,而在存在句中表示某处存在某物;第二,在判断句“A是B”中,A与B的关系为认同关系或从属关系,调换位置基本不影响小句的意义表达;而在存在句“X是Y”中,X和Y不是认同或从属关系,两者的位置不能任意调换。在例(2)中,“是”字具有实际动词意义,表示存在关系。存在关系的过程可以表示为“载体+过程+地点”,“是”是体现地点关系过程的主要动词。关于例(2)的句法分析,见图1.4:
1.3.1.3 所有义
在“是……的”句型中,有一类是由“是”加“的字结构”构成的,即小句可以通过添加中心词变成非“的字结构”,而表达的经验意义与原结构相同。在这种小句中,“是”和“的”的联系并不紧密,所以它一般不被看做“是……的”句型,如例(6a)所示。(6a)中的“是”表达的是一种所有关系。在加的夫语法中,归属关系过程表示为“拥有者+过程+拥有物”不过,在(6a)中,“拥有者”和“拥有物”的顺序有所变动,语义配置结构为“拥有物(米面)+过程(是)+拥有者(我)”。由此可以看出,“是在(6a)中是表示归属关系过程的主要动词,是动词性质,属于“是”加“的字结构”的情况。这里的“的字结构”是“名词/代词+的”的结构。何伟、洪楠竹(即出)认为,“这样的名词词组表示所示人称拥有的‘物’,此‘物’为上下文语境中提及的,或交际双方在情景语境中均熟悉的。在功能结构中,该类名词词组包括中心词和中心词触发语,中心词由名词/代词来说明,中心词触发语由‘的’字说明。”关于(6a)的句法分析,见图1.5。
1.3.1.4 确认义
邵敬敏(1986:16)提出,“A是A”句型表达申辩、强调、对比及转折的语气。周有斌(1992:32)认为,在这种句式中“是”用来强调事物的区别或体现事物的客观性质。在形式上,除了“是”字前后完全相同的情况,还包括“是”字前后中心词相同的情况,如“资源是大家的资源”。我们认为,无论“A是A”句型体现哪种语气,其中的“是”表达哪种具体意义,这种句式表达的基本意义是对提及事物的属性、身份等特点的再次判断,即确认。在1.3.1.1小节中提到,“是”表达判断义,表示属性关系或认同关系过程。而在“A是A”中,两个“A”均是载体与属性的统一体,前“A”作为被认同者与作为认同者的后“A”是认同关系,这种特殊的形式是为了确认或者强调载体自身所具备的个体特点。由此,我们认为这种句式是关系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表示确认意义“是”填充主要动词,说明确认过程。有关对例(3)的句法分析,参见图1.6。
图1.4 例(2)的功能句法分析
图1.5 例(6a)的功能句法分析
图1.6 例(3)的功能句法分析
1.3.2 “是”作为操作词
1.3.2.1 强调义
加的夫语法中的“操作词”主要用来表达情态意义、人际意义和极性意义。Fawcett(2008b)指出,在英语中,小句的操作词是可选的,这就意味着操作词的使用比较灵活。在汉语中,当“是”字表达的是强调意义时,“是”字是否使用对于小句的意义并不产生实质上的影响,只起到加强语气的作用。我们认为这种强调的效果,来源于对小句的显性肯定。先来看一下Fawcett(2008b:132)对下面这个例子的解读:
Adam: Fred doesn’t like Fiona.
Paula: He DOES like her.
这里,Fawcett认为,Paula的回答意在更正Adam关于小句极性的明显误解。“Do”出现的目的在于强调小句所述事实,可以看做是一种“极性更正”。具体说来,如果要判断一个小句的极性,一般情况下是通过使用否定词来实现。英语中的否定形式是显性的,而肯定形式是隐性的,肯定意义不使用否定形式来体现。在汉语中也是这样(参见Halliday &M cDonald 2004:345)。在英语中,当表示对肯定意义的强调时,会在主要动词前添加“do”,通过使“隐性肯定显性化”来达到强调的效果,可以称这种强调为“极性强调”。那么,小句(4)中的“是”的用法是否可以看做极性的一种强调表达方式呢?首先,从“是”的意义上看,它在小句中往往表达肯定意义。其次,从“是”的功能来看,在汉语中表达是非的词语只有“是”“非”两种。而现代汉语中,否定意义通常由“不是”来体现(参见邢福义2003:73)。基于以上两点,我们认为可以将类似小句(4)中的“是”看做表达极性意义的操作词,表示“极性强调”。
小句(4a)和(4b)分别代表“是”字后面跟性质词组和动词的两种类型。在(4a)中,主要动词由“好”填充,属于“(载体+过程/属性)”的类型。在这里“是”字无法说明主要动词,原因在于主要动词是对于小句意义的表达起关键作用的中心成分,而“是”并非中心成分。如果把(4a中的“是”字去掉,小句“这本书好”仍然成立,与原句表达相同的经验意义。因此,可以推断,属性关系过程并非由“是”字表达。同样,从语义上讲,(4b)所表达的意义是“小王来过”这个事实,由表示时态意义的助动词“过”表示“来”的动作已经发生,属于动作过程,而“是”字并不能表达这个过程,去掉“是”字,小句变为“昨天,小王来过”,经验意义的表达仍然完整。由此可见,可以将类似(4a)和(4b)小句中的“是”看做表达“极性强调”的操作词。(4a)和(4b)的句法分析如图1.7和图1.8所示:
图1.7 例(4a)的功能句法分析
除了(4a)和(4b),我们认为(6b)中的“是”字用法也属于极性强调,在句法上说明操作词成分。从形式上看,此句属于汉语学界归纳的典型的“是……的”句型。通过观察可以看出,(6b)虽然在形式上属于“是……的”句型,但事实上其中的“是”与“的”联系并不紧密(可对比3.3节对小句(6c)的讨论)。在经验意义方面,小句表达的是动作过程“去”,“坐车”说明“去”的方式,即小句过程意义不是由“是”来体现的(何伟、张敬源 2013)。相应地,“是”不是小句的中心成分,被省略后原句变为“我坐汽车去的”,意义仍然完整。故而,“是”字并非用来说明主要动词成分。我们认为,这里的“是”字可以帮助表达极性意义。如果把(6b)变为否定句,其形式应为“我不是坐车去的”而非“*我是不坐车去的”。在改变语气类型方面,也要把“是”变为“是不是”,即“我是不是坐车去的?”或“我坐车去的,是不是?”综上,我们认为(6b)中的“是”字担当了表达极性意义和人际意义的功能,在句法层次上应看做操作词而“的”在这里与“是”字的联系不紧密,它的出现并不一定要求“是”字同现,反之,省略“是”字对“的”字意义的表达也没有影响。黄伯荣、廖序东(2007:32)曾提出“的”可以表示与时间有关的助词,表示过去的事倪兰(2002:55)指出,“‘是……的’结构表现出‘已然’义,”即小句中的动作不论是否完成,都已经发生。所以我们倾向于认定“的”在这里表达了动作的时态意义,属于小句助动词成分。有关(6b)的句法分析,见图1.9。
图1.8 例(4b)的功能句法分析
图1.9 例(6b)的功能句法分析
1.3.2.2 人际意义
我们认为,“是不是”可以作为“是”改变句子语气类型的一种特殊形式,作为一个整体说明操作词成分。如陈述句“走错了”可以通过加入“是不是”变为疑问句“是不是走错了?”或“走错了,是不是?”在英语中,改变小句语气类型时还需要语序的调整。然而在这一点上,汉语与英语不同。汉语语气类型的改变多是通过添加“X不X”(其中X多为“助动词”)或句末语气词(如“呢”、“吗”、“啊”)以及语调的变化来实现。由此,我们提出:类似例(5)中的“是不是”用作操作词,表达人际意义。有关小句(5)的功能句法分析,见图1.10。
图1.10 例(5)的功能句法分析
1.3.3 “是”作为语气助词
尽管都属于传统语法上的“是……的”句,但(6c)与(6a)不同。原因在于(6c)中的“是……的”可以从小句中去掉,去掉后的小句与原小句表达相同的经验意义。我们认为,在(6c)中,“是”和“的”都表示语气的确认,但“是”与“的”必须同时出现或同时省略。相比较前文提到的“极性强调”的“是”,这里的“是”与“的”的联系更为紧密。而且在表达小句否定时,否定词“不”可以出现在“是”或“爱”之前。如果去掉“是”,小句的否定表达并不会受到影响,可见,此类小句中的“是”字并非表达极性意义的必要成分。黄伯荣、廖序东(2007:34)、马庆株(2010:128)等学者在研究语气助词时提出“的”作为陈述句的语气助词表示“确实如此”。鉴于类似小句(6c)中的“是”和“的”并现表达确认、强调的语气意义,我们借鉴黄伯荣、廖序东和马庆株的观点,把相关的“是”和“的”看做成对的语气助词(Mood Particle),其判断标准在于“是”和“的”是否必须成对出现或成对省略,以及“是”字是否影响小句的极性表达。对小句(6c)的具体句法分析如图1.11所示。
图1.11 例(6c)的功能句法分析
1.3.4 “是”作为主要动词延长成分
在现代汉语中,“是”字有时会和其他词语组合成为固定搭配表达一定的意义。小句“反正我们有的是茶”中的“是”就属于这种情况。这句话的意思是“反正我们有很多茶”。吕叔湘(1999:502)认为,“有的是”是一种固定习语,表示数量很多。既然这种表达中“有”和“的是”联系非常紧密,可以借用Fawcett提出的主要动词延长成分概念来解释。汉语中的“有的是”整体表达“有很多”的意义,但“有”字本身不能将这个意义表达完整,需要“的是”来补充,因此,可以把“的是”看做主要动词延长成分,对主要动词“有”进行补充说明。有关例(7)的功能句法分析见图1.12。
1.3.5 “是”作为性质词组中心词
小句(8a)中的“是”表示“正确的”。汉语学界认为这类语言现象中的“是”作为形容词充当小句中的“谓语”。在这一点上,作者同意汉语学界的说法,认定小句(8a)中的“是”表示对于“他说的(话)”的性质的判断,因而小句属于属性关系过程,过程本身即说明了载体的属性,小句的及物性结构为“载体+过程/属性”。此处需要指出:汉语与英语不同,汉语中的部分形容词具有动词的性质(参见胡裕树2011:288),故在小句(8a中,过程不是由动词来体现的。
至于如何描述类似小句(8a)中的“是”的句法功能,我们认为应借鉴加的夫语法中的性质词组概念。Fawcett(2008b:69)提出“性质词组”表达“物”或“情形”的性质,从句法结构上讲包括中心词、缓和词、范围[6]以及完成语,其中中心词由形容词或者副词说明,系性质词组的必要成分和核心成分。从句法功能角度,性质词组可以填充小句中的主语、补语、状语、主要动词延长成分以及名词词组中的修饰语(参见张敬源、段耀华 2013;何伟、段耀华 2013)。不过,由于汉语中的部分形容词具有动词的性质,因而汉语中的性质词组可填充主要动词。由此推来,可把类似小句(8a)中的“是”描述为性质词组——不过此性质词组一般情况下只有中心词一个成分[7],在小句中用来填充主要动词。有关例(8a)的功能句法分析,见图1.13
图1.12 例(7)的功能句法分析
图1.13 例(8a)的功能句法分析
在加的夫语法中,修饰语出现在名词词组中,修饰中心词,表达性质数量、分类等意义,可以由性质词组、名词词组或其他单位填充(Fawcett 2008b:47)。在这一点上,汉语与英语基本相同(参见张敬源、段耀华 2013何伟、段耀华 2013)。在小句(8b)中,“是”字出现在小句的名词词组中行使形容词词性,用作性质词组的中心词,表示“任何的”,修饰名词词组中心词“重活儿”。此例的句法分析如图1.14所示。
1.3.6 “是”作为名词词组中心词
在小句(9)中,“是”字表示“这样”,系代词。此处可借用加的夫语法中的名词词组对这种用法的“是”进行描述。加的夫语法中的名词词组表示“物”,内部结构中的中心词是核心成分,通常由名词、代词、专有名词、属格串来说明。在小句(9)中,“是”系名词词组中的中心词。该名词词组填充介词词组“如是”中的介词宾语成分。有关例(9)的功能句法分析,见图1.15。
图1.14 例(8b)的功能句法分析
图1.15 例(9)的功能句法分析
1.4 结语:加的夫语法视角下“是”字句型的划分
通过对汉语学界“是”字相关句型划分的回顾,结合对“是”字的语义和句法分析,我们认为,汉语学界对“是”字句型的界定过于注重小句的形式,而对小句的语义关注不够。基于在加的夫语法视角下对“是”字各种用法的讨论,在此处提出“是”字只有在直接说明小句成分时才构成“是”字句型,具体类型划分如下:
第一,“是”用作小句的主要动词,表示判断、存在、所有或确认意义词性为动词;
第二,“是”用作小句的操作词,表示极性强调,词性为助动词;
第三,“是”用作小句的语气助词,与“的”成对出现,表示强调,词性为助词;
第四,“是”出现在固定习语中,比如“有的是”、“多的是”,与“的一起用作小句的主要动词延长成分。
当“是”表达形容词含义,出现在性质词组中时,用以说明该类词组的中心词成分。当“是”表达代词含义,出现在名词词组中时,用以说明该类词组的中心词成分。这两种情况下的“是”不是小句的直接组成成分所以不将含有此类“是”字的小句看做“是”字句型。
【注释】
[1]本章由何伟、滑雪撰写,系发表于《外语学刊》2013年第1期同名文章的基础上完善而成。
[2](1)和(7)分别选自李临定《现代汉语句型》(2011)346和352页;(2)和(8)选自《新华字典》(2011)457页;(3)选自马庆株《现代汉语》(2010)240页;(4)选自甘玉龙、秦克霞《新订现代汉语语法》(1993)248页;(5)、(6a)、(6b)、(6c)和(9)选自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计算语言学研究室现代汉语语料库,分别来自《在长白山森林里》、《田园的悲哀》、《满城风雨》、《政治学问题研究》和《中华民族眼里的基督》。
[3]关于悉尼语法和加的夫语法过程类型的比较,参见何伟、马瑞芝“加的夫语法及物性系统概观(2011)一文。
[4]此处的“助动词”指汉语中的“助动词”,与加的夫语法中的助动词意义不同。关于汉语“助动词”的描述参见何伟、滑雪(2013)。
[5]表示不符合现代汉语表达习惯的句子。
[6]对于带有“范围”成分的性质词组的进一步讨论,参见何伟、高生文“再论带有‘范围’成分的性质词组”一文(2012)。
[7]有时,这种用法的“是”也可被其他成分修饰,比如“他说的很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