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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去”格式的内部构成

时间:2023-04-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 “V来V去”格式的内部构成1.1.1 “V1、V2”的关系对于“V1、V2”的关系,吕叔湘认为:“动1与动2为同一个词,有时是近义词”。本书将不讨论这种V1和V2表示承接关系的结构。为了限定与“V来V去”相关联的动词类型,有必要研究动词意义和格式意义之间存在的关系。经考察,“V来V去”格式的语法意义为“动作的反复或持续进行”。

1.1 “V来V去”格式的内部构成

1.1.1 “V1、V2”的关系

对于“V1、V2”的关系,吕叔湘(1999)认为:“动1与动2为同一个词,有时是近义词”。姜德梧(2000)解释为“与之搭配的前后两个字多为同一个动词,有时是意义相近的两个动词”。过去对“V1、V2”关系的说明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同一个词或近义词”。也有学者(刘月华,1998)注意到“V1、V2”存在的反义现象,如“出来进去”,但V都为趋向动词,大都忽略不计。从语料来看,“V1、V2”之间的关系并非这样单纯,需做具体分析。大致可分为两类:

1.1.1.1 V1和V2同型

此类数量最多,如:“走来走去、商量来商量去”。据陆志韦(1956)考察,V1、V2异型的“在白话文里绝少发现,北京话只有‘翻来覆去、颠来倒去、说来道去、思来想去’,古白话也少见,假若换一种说法‘翻来翻去、说来说去’例子就数不尽了”。而今,从北大语料库检索出的241例(不包含相同语例)“V”为单音节的“V来V去”中,V1、V2同型的有192例,占79.6%;而双音节V1、V2基本都为同型。这说明V1和V2同型的“V来V去”格式能产性较强。

1.1.1.2 V1和V2异型

V1和V2是意义相近或相反的词语。此类数量较少,且仅限于单音节动词(少数为动语素),可分为两小类:

A.表示同义和类义的V1、V2。如“堆来搭去、推来搡去”。大多数V1和V2是由联合式同义复合词拆开进入这一结构的,如“挑来拣去、奔来跑去、筛来选去”,分别是由“挑拣、奔跑、筛选”拆分后进入格式而形成的。较之于“挑拣来挑拣去、奔跑来奔跑去、筛选来筛选去”更为经济和口语化,显示出四音节的优越性。除此之外,是由意义相近的单音节V临时搭配组成的,如“转来走去、摇来荡去”。

B.互为反义的“V1、V2”。吕叔湘(1999)、姜德梧(2000)、戴莉(2000)等都认为V1、V2不能互为反义词。戴莉(2000)解释了其原因:“这是因为这种结构的语法意义主要表示相关动作、行为的重复和持续,而反义词表示的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动作行为,就目前收集的资料来看,也只有‘上来下去’,而‘上、下’是趋向动词,不是动作动词”。刘月华(1998)认为反义词也可以进入这一格式,所举的也是V为趋向动词的例子“出来进去、上来下去”。在语料检索中,我们也发现互为反义词的V,但不仅仅限于趋向动词,如:“讨来还去、迎来送去”。其中的“讨、还”,“迎、送”等都互为反义词。实例如:

(1)看到有人为5分钱与小商小贩们[讨来还去],心里觉得可笑。

(2)因太祖出行,常四时使人馈遗,又私迎之,延以正坐而己下之,[迎来送去],有如昔日。

虽然语例数量较少,但并不能因此认为互为反义词的“V1、V2”不能进入格式,此时的V1、V2具有依存性,动词V1如要反复进行,必须经历与它相对的动作V2。我们发现,V1、V2虽为反义,但必须共同指代一事件。此时V1、V2凸显的是这一事件下的相关性,而不是它们的反义特征。如例(1)中“讨”和“还”都属于“讨价还价”这一事件的相关动作;例(2)“迎”和“送”也是共同指代“接待客人”的一类动作。与“表示相关动作、行为的重复和持续”这一语义并不矛盾。这一情况下的V1、V2可看作是“语境同义”(李宇明,2002)。

另外,在语料中,还发现有一类V1、V2表示动作的承接,如:“买来送去、托来拍去、转来抹去、挥来砍去”等。这一类“V来V去”有歧义,可以表示一个过程,也可以表示多个过程,需要结合语境来看,如:

(3A)如果不是靠广大干警,只凭一柄孤剑[挥来砍去],那是电影上的佐罗,不是我们的人民警察群体。

(3B)一柄大刀[挥来砍去],人头便落了地。

(4A)现在这些很难见到了,爸妈就是忙着收月饼和拿月饼送人,[买来送去],一盒月饼随便就是几百元!

(4B)外婆家捎来信,请妈妈把隔壁邻居家那只三年的老公鸡[买来送去]做药引子。

(3a)、(4A)表示动作的反复进行,属于类固定短语“V来V去”结构;而(3b)、(4B)是连动结构,只表示一个过程,两者形同实异。这两类结构往往有形式上的标志,如例(3B)后“人头便落了地”这一结果制约了动作不能多次进行;例(4B)的受事“隔壁邻居家那只三年的老公鸡”为定指,也制约了“买和送”这两个动作的多次进行。本书将不讨论这种V1和V2表示承接关系的结构。

1.1.2 格式对V的选择

我们考察了北京大学语料库约20万字中含“V来V去”格式的语料。从音节来看,V既可为单音节也可为双音节。当存在单、双音节两种形式的同义词时,单音节进入格式的能力较强,如:“抄写、抄”,“办理、办”,“帮助、帮”等,一般倾向于说“抄来抄去、办来办去、帮来帮去”,而不是“抄写来抄写去、办理来办理去、帮助来帮助去”,另外还有前文提到过的联合式同义复合词的拆分情况。因此,在数量上,单音节V远多于双音节,共241例,而双音节V只有3例。下面主要考察V为单音节动词的情况。

为了限定与“V来V去”相关联的动词类型,有必要研究动词意义和格式意义之间存在的关系。“一般来说,动词表示的事件类型是构式表示的更普遍的事件类型的一个实例”(Adele E.Goldberg[美],2007,吴海波译),因此,构式意义必然对动词意义产生制约。经考察,“V来V去”格式的语法意义为“动作的反复或持续进行”。下面将能够进入这一格式的动词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描写。

1.1.2.1 V的分类

根据语料发现,动词有无位移义对格式的语法意义以及句法功能都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首先根据有无位移义对V进行分类。齐沪扬(2000B)对“位移”做了以下说明:“现代汉语表示空间中一个物体的位移有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位移的源点和终点,一是要有位移的方向。只有源点终点概念,无法单独表示物体的位移,必须再出现位移方向,只有位移方向才能单独表示物体的位移,因为有位移方向的运动才能显示出运动的轨迹”。

1)位移动词。陈昌来(1994、2003)根据移动方式和对象的不同,可以把位移动词分为自移动词和他移动词。所谓自移动词是通过人或物自身的移动而改变所处的位置,如“走、跑、游”等。而他移动词则是指动作者使受动者的位置发生改变,如“牵、搬、拿”等。他移动词本身不能产生位移,在“V来V去”格式中,其位移义是通过趋向动词“来、去”表现出来的。

以上动词产生位移时,因其有运动轨迹,一般都具有持续性。在检索到“V来V去”语料中仅占20.8%。

a.自移动词。一般是表示躯体、物体运动的动词,如:穿、移、游、走、漂、跑、飞、窜、爬、攀、流、滚、飘、追、驶、挪、逃、踱、趟、巡(逻)、串(门)、泅(水)等。

b.他移动词。在“来、去”作用下产生位移义,一般是动作动词,如:推、带、钻、搬、拎、拉、拖、牵、捧、拿、衔、抱等。

2)非位移动词。以下两类动词,无位移义,进入格式以后也不产生空间位置的变化,但是都具有“可持续”或“可重复”的特征。由于格式义的动态性较强,“持续”一般指动作的持续,而不是状态的持续。而动作的持续,有的是一定时段内无间歇的持续进行,V自身可延续;有的是通过动作在时间点上的反复进行来实现持续,V自身不可延续。非位移动词占79.1%。

a.V自身可延续:动作产生后,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不间断地进行或没有明显的间隔。如:

照、盼、想、算、吃、读、考、画、劝、玩、熬、盯、等、哭、唱、编、涂、抄、查、搅、找、闹、谈、扯、辩、骂、嚷、怪、排(查)、说、讲、喊、问、议、聊、听、看

b.V自身不可延续:这类动词具有[+瞬时性]特点,“动作的起始点和终点在时轴上几乎重合,动作的情状不能持续,而表示动作的重复发生”,(殷志平,1996)多为动作动词。如:

晃、跳、拍、打、踢、炒、淘、刨、扔、扭、抢、甩、啄、挖、刮、拨、掸、蹭、舐、蹬、掏、弹、吹、啐、掠、闪、撞、盖、踩、拧、翘、拂、拽、拌、射、点、踏、塞、灌、捣、劈、拜、抓(痒)、调、换、翻、选、划、数、擦

以上动词是根据检索到的实际语料来选取的。一个动词可能有多个义项,在“非位移动词”中要判断其有持续义还是反复义,不仅要考虑具体语例中动词的义项,还要依据具体语境。如“跳来跳去”在“小孩子在蹦蹦床上跳来跳去”表反复,在“这舞会跳来跳去已经两小时了”中则表持续,而在“某人跳河自杀”一句中,“跳”又是不能重复、也不能持续的;再如“看来看去”,可能是短时内动作持续进行,表示“看了一会儿”,也可能是不同时间多次进行,表示“看了几次”。正如李宇明(1996)所言:“动词的持续性与否不是一刀两断的,许多动词在不同的角度看或在不同的语境下,或是持续性的,或是反复性的”。

总的来说,以上1)、2)两类动词都具有[+反复]或[+持续]的语义特征,这是进入此格式的动词所要满足的必要的语义条件。

1.1.2.2 不能进入格式的V

以上动词有[+述人]特征的,表示的是施动者“人”的相关动作,具有[+可控]特征;[-述人]动词一般只具有描写性,如:漂来漂去。但[+反复]或[+持续]的语义特征是动词所必须具备的语义条件,这一条件要求动词的动性较强,因此具有动作义的动作动词和表示心理变化的心理动词一般都可进入,如“走、跑、搬,想、恨、喜欢”等。而以下动词由于不符合格式的语义条件则不可进入。这些动词或者表示的意义比较抽象,或者本身包含了“终结点”,无法持续或反复进行。如:

  判断动词:是、为、即

  存现动词:在、有、出现、消失

  能愿动词:能、该、敢

  粘宾动词:加以、位于、濒临

  关系动词:属于、包括、等于

在语义上,一些本身包含“结果”义的动词无法持续或重复,一般不能进入格式,如“到、得、断、懂、死、知道”等。但在实际语例中也发现一些自身不可重复、也不能持续的动词仍然可以进入这一格式并合法存在,如:

(5)我总是告诉自己要忘记那段有向日葵的日子,但[忘来忘去]只是让回忆更加清晰,所以索性就不忘了,做个终身纪念也好。

(6)如果说老师一旦丢了包就风声鹤唳、大搞校园搜身的话,[丢来丢去],那会不会越丢越多呢?再丢恐怕可要丢人了。

以上例句中,“忘”和“丢”自身具有[+结果]语义特征,不可持续或重复,但在例(5)中,“忘”实际上表示的是一种与“忘”相关的尝试性动作,是主观可控的,因此也可以重复进行,从而进入格式中。类似的还有“死来死去没死成”等,由于其[+结果]义并未实现,也可以重复。例(6)中“丢”本身也是不可持续或重复的,但在例(6)中,“丢”的是不同时间里的不同事物,涉及的对象为多个,可以表示“多次”,就具有了可重复性,可以进入此格式中。因此,总的来说V或V表达的事件都需具有“可反复、可持续”的条件才可进入格式。

另外,在上文提到,很多动词有不同的义项,有基本义、引申义、比喻义,不同义项进入格式的能力是不一样的,如:

(7)木棍儿断了——*这木棍儿[断来断去]。(不可控、不可重复)

(8)他们两个断了(分手)——他们两个[断来断去]最终还是和好了。(可控、可重复)

因此,对于一个动词能否进入该格式,不仅仅要考虑动词本身是否符合格式的语义条件,同时该动词所在句子表示的事件是否符合该格式的语义条件也会影响动词进入格式的合法性。在对单个动词进行考察中,有一些不能进入格式的,在实际语料中,反而顺理成章,就是因为句子表达的事件满足了“持续、反复”的语义条件。当然,动词V也会反过来制约格式意义,下一节我们将依据V的分类来讨论“V来V去”的语法意义。

1.1.3 小结

综上所述,可进入“V来V去”格式的动词语义特征为[+持续]或[+反复]。动词本身不具备这一特征的需在具体事件(一般为未然事件)中转变为可控的,或动词涉及的对象不同,满足[+持续]或[+反复]条件后,才可进入格式。列表显示如下: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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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从格式义限制的角度对可进入格式的动词进行的归纳反映了一种大致倾向,在具体的运用中,则更需要在句子层面进行具体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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