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关于“连A带B”格式中“连”和“带”的词性讨论
关于“连”和“带”的词性,目前有两种说法,一是李芳杰的“动词说”,一是《现代汉语八百词》的“介词说”。
李芳杰(1985)认为,“连A带B”中的“带”可以用动词“加”等替换,而不能为连词或介词“如”替换,说明“带”是动词,而又因为“连A”和“带B”为并列的联合结构,关系平等,不是偏正结构,因此“连”也应看作是动词。照此观点,如果两个词可以替换,词性就可以认为是相同的话,那么“带”也可以和“并”替换,那么“并”是否也该看作是动词呢?
其次,前文分析过,A和B的性质不同,“连A带B”格式的性质也有所不同。如果A、B是体词性成分、加词性成分、“的”字短语时,“连A带B”格式的性质是加词性的,一般不能作谓语。如果按照李芳杰(1985)的观点,“连”和“带”都是动词,“连A带B”格式是谓词性的,谓词性的短语是可以作谓语的,这和语言事实不符。另外,如果A和B是动词性成分,而“连”和“带”也是动词,且不是谓宾动词或连动短语,那么“连”和“带”与A和B无法组合搭配。
《现代汉语八百词》在介词目下说:“连A带B”,A)表示前后包括两项,B)表示两种动作同时发生,不分先后。这样看来,该书是把“连”和“带”看作介词的,那么“连A带B”就是介词短语。但介词短语是不能独立作谓语、宾语、主语的。而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连A带B”可以作谓语甚至宾语、主语,所以把“连”、“带”看作介词也不妥当。
我们认为“连”和“带”看作动词或介词都有欠妥之处。“连A带B”的“连”和“带”不能拆分开来看,而应该从整体上看作是一种类固定结构——“连…带…”,就像“既简单又明了”中的“既…又…”。由于“连…带…”的主要作用是连接“A”和“B”两项,而“连A带B”的句法功能又主要是随“A”、“B”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我们认为“连”和“带”应看作连词。王维成(1986)指出,无论就“连…带…”的语法意义和“连A带B”的句法功能来看,还是就具体问题的处理来看,“连…带…”都应归入连词,而不是动词或介词。我们赞同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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