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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琳娜·赖斯和翻译批评理论的功能类别

时间:2023-04-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2.2 卡塔琳娜·赖斯和翻译批评理论的功能类别卡塔琳娜· 赖斯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局限性》一书中提出了功能类别问题,她认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纲要。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应该具有不同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卡塔琳娜·赖斯认为译者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在这种情况下,赖斯的功能类别的地位得以改变。

2.2.2 卡塔琳娜·赖斯和翻译批评理论的功能类别

卡塔琳娜· 赖斯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局限性》(“Possibility and Limitation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一书中提出了功能类别问题,她认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纲要(translation brief)。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应该具有不同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卡塔琳娜·赖斯认为译者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赖斯以对等论作为基础,创立了一种基于原语语篇和目标语语篇功能关系的翻译批评模式。根据赖斯的观点,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目标语语篇和源语语篇在思想内容、语言形式以及交际功能等方面实现对等”(1977,译本1989:112)。她把这种类型的翻译称为“完整的交际行为”(1977,译本1989:114)。她在德国心理学家Karl Buhler有关语言功能的基础之上,将“语言功能”工具论模式移植于翻译,把文本类型、功能和翻译方法联系起来,提出了三大功能文本类型,即“信息型”(informative)、“表达型”(expressive)和“祈使型”(operative)。

1971年,赖斯本人已是经验丰富的翻译家,已经将数本西班牙著作翻译成德文,其中包括奥塔盖·加塞(José Ortegay Gasset)的著名文章《翻译的困境与辉煌》。她认识到,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下是不可能做到对等的,有时候并不需要对等。因而她在文章《翻译批评的客观研究方法》中(Nord,1996b)解释了一些与对等论要求相违背的例外情况,这些例外是由我们将要谈及的“翻译纲要”的一些规定引起的。其中之一是,译文所要实现的目的或功能不同于原文的目的或功能。例如,将一篇散文改写成舞台剧,把莎士比亚的喜剧翻译成外语课堂教材,或将一首阿拉伯诗歌逐字翻译出来让不懂阿拉伯文的英国诗人在此基础上意译。另一种例外情况是译文读者不同于原文预定的读者对象,例如把《格列佛游记》翻译成儿童读本,或是由于宗教、民族或商业的原因将之编辑成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版本。

赖斯把这些例外情况排除在“翻译”的范围之外,并建议将其称之为“转换”(1971:105)。在这种情况下,翻译的功能视角便优先于对等论标准。翻译批评家不再依赖对原文特征的分析,而是不得不根据翻译的环境来判断译文是否具有功能。所以,赖斯指出:不言而喻,所提及的所有类型的翻译在具体情况下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逐字翻译在对比语言学研究中非常有用,语法翻译对外国语言学习则很有帮助。如果有人关注不同语言中特定意义的不同表达方式,那么学术翻译就合适。作为整个交际过程中的一个言语成分,文本功能的改变可能是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然而,如果将翻译本身作为目的,即只求将原来的单语交际过程扩展为包含译语接受者在内的(双语)过程的话,翻译就必须被视作一个整体的交际过程,这一过程能够在没有任何额外补充(注释、释译等)的情况下使人洞察出原文的认知意义、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1977],1989:114f)

在她和弗米尔(1984)的合著中,赖斯把自己提出的文本类型和翻译方法联系起来作为一种具体的理论,放在弗米尔提出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中加以论述(参见本章2.2.3)。在这种情况下,赖斯的功能类别的地位得以改变。既然功能对等不再被当做翻译的常规标准,那么文本类型的分析便不能再为选择翻译策略提供决定性的准绳。因此将源语语篇划分为某种类型的语篇,只有在译文要实现的功能和原文功能对等这一特殊情况下才有意义。这些情况在赖斯与弗米尔(1984:89f)的合著中被称为“交际或模仿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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