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应有经济学上的义项
于光远同志撰文《对词义作科学的说明》(刊《辞书研究》1983年第2期),指出《辞源》、《现代汉语词典》、第二版《辞海》等辞书中的[土地]条,均无经济学上的定义。经查,有关辞书[土地]条的义项,大致有:①田地、土壤;②领土、疆域;③旧时迷信传说,管理一个小地面的神;④测量地界。确无经济学上的义项。
土地对于人们的重要性,除了自然属性外需要强调的是它的社会属性,是它对于社会生产的重大作用。劳动和生产资料(包括土地)的结合,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威廉.配第在《赋税论》中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句话,至今仍闪耀着它的光辉。马克思说:“土地(在经济学上也包括水)最初以食物,现成的生活资料供给人类,它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7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土地不像原料那样是生产出来的劳动资料,而是天然的劳动资料。时间对一切生产出来的劳动资料都具有侵蚀和毁坏作用,但对土地却是例外。人类之所以进入以剥削制度为基础的社会,就是以占有主要生产资料—土地为前提的。随着生产技术和科学文化的发展,人们不仅利用土地直接生产出产品,而且还利用土地作为工业生产和科研文化事业的物质条件,即不断发现和利用土地的新的使用价值。相对来说,土地与其他劳动产品不同,它是一个有限的量,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使其与生态环境、社会生产等保持平衡,是一个重要课题。
据此,《辞海》第五版[土地]条,补充了经济学的义项:在经济学上,指大自然所赋予人们的,以陆地、水域等形式存在的资源。在释文中说:它既为人类提供活动基地,又为人类提供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是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从而,不仅弥补了《辞海》的一个缺陷,而且增加了“土地”条的知识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