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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证基金并非社会主义社会专有

时间:2023-04-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证基金并非社会主义社会专有某词典说: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主义国家、合作社、人民公社为防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断和其他意外事件而储备的物资”。另一本词典又说:社会保证基金“是社会主义社会用于救济和集体福利的那部分国民收入”。尽管这是剥削阶级缓和阶级矛盾的一种措施,但终究不能否认它们也是社会保证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证基金并非社会主义社会专有

某词典说: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主义国家、合作社、人民公社为防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断和其他意外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而储备的物资”。另一本词典又说:社会保证基金“是社会主义社会用于救济和集体福利的那部分国民收入”。这就把这两种基金都限于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特有基金了。

其实,无论资本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都有这两种基金。为了防范战争、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当代国家,无论什么制度,没有不建立物资储备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不止一次地谈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部分剩余价值,作为总利润的一部分,必须形成一个生产保险基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五卷,第404页,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以应付火灾、水灾等意外事件。至于这个保险基金是不是由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单独的业务来管理,这丝毫也不会改变问题的实质。

社会保险基金如此,社会保证基金更如此。用于救济和社会福利的社会保证基金,甚至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就形成了。官办济贫、放粮等,在中国有几千年历史。如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0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尽管这是剥削阶级缓和阶级矛盾的一种措施,但终究不能否认它们也是社会保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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