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本路线”,可以指称一切国家、政党等在一定时期制定的总路线,不等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
“基本路线”并不局限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
《社会科学新辞典》[基本路线]条的定义为:“指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基本路线即总路线,可用于政党、国家等。在我国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制定了无产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中共制定了“一化(工业化)三改(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共又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而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根据邓小平理论又制定了“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
“基本路线”,可以指称一切国家、政党等在一定时期制定的总路线,不等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