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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义类聚之间的关系看语素的选择与结合

时间:2023-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1 从语义类聚之间的关系看语素的选择与结合关于词义在句法层面的组合,学者们已经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这是因为同义语素或词之间关系最为密切,有着最大的意义相似性,最符合语义和谐的原则。同义语素最易结合成词,结合后凝固性、稳定性也最强。同类类聚实际上是具有共同属性特点、属于同一语义范畴的一组词义或语素义。

5.1 从语义类聚之间的关系看语素的选择与结合

关于词义在句法层面的组合,学者们已经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有的学者就词汇语义关系提出“并置理论”(Collocational Theory),认为某些词和另一些词之间有联系,这种联系使得在实际语言运用中常常可以将二者组合搭配;但这种联系又不是必然的,而是一种相关的(或然的)语义联系,有联系的词不一定发生并置关系(伍谦光1988:82-84)。我们看到,并置理论是建立在语义指称论的基础上的,把词语或词义之间的联系机械地看成是对客观世界事物联系的映射,在语义关系和所指关系之间简单地划上了等号,这与我们的语义观是相悖的。我们认为语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世界的认识,但语义本身又是自成系统的,在系统中相互区别、相互关联、相互依存,语义不等于语言的指称对象。

有些学者指出,“语义规则的核心,是义位协调组合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它是指受过教育的操母语的人所说的话有条理性,不会引起‘奇异反应’。”(张志毅、张庆云2001:211)也就是说,语义在互相选择时要遵循语义和谐原则。组合在一起的语义应该至少含有一个共同的义素,词语的相互搭配组合是相应义素的协同作用(李裕德1990)。不符合语义和谐原则的组合一般称之为“超常编码”,只有在非常特殊的语境下才能成立。根据语义和谐原则,语义上的相同之处,促使两个语素互相吸引并互相结合。这个相同点,可以是概念意义上的,例如含有相同的语义特征;也可以是色彩风格上的,例如属于同一种语体风格。

以上是对词义在句法组合层面的互相选择提出的原则。因为很多复合词本来是在句法层面组合,再经词汇化过程而演化为词的,所以可以认为,构成复合词的语素义之间也要遵循基本的语义和谐原则。但是,词法与句法毕竟不是一回事,不能完全等同。而且,同样可以出现的句法组合,为什么有的后来成词,有的则一直不能成词?这可能与该组合的结合紧密程度有关,结合紧密的容易凝固为词,结合松散的不易凝固。除去用典等语用因素,词义的结合程度取决于它们的关系,这又要落实到各自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在聚合状态下相互之间的联系。

词义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在这个系统内,任何一项词义的变化,必然引起周边词义的相应调整。根据词义的远近亲疏关系,词义系统内部可以形成大大小小的意义类聚,处于同一类聚内的意义联系紧密。因此,在对语义进行批量处理时,先对词义进行归纳系联,找到各自所处的类聚,再通过类聚内外的横向比较来考察语义关系,这是语义研究工作的基础。

传统训诂学在进行词义归纳系联时,主要采用三种类聚形式:同义类聚、同类类聚、同源类聚(王宁1996:70-72)。本书在聚合词义方面基本上用的是前两种类聚。不过,我们只是依据现有材料进行局部的归纳或系联,并非全面的语义分类。

从类聚的角度来看,语义结合有何规律性的表现?首先,同义类聚内部普遍容易结合。这是因为同义语素或词之间关系最为密切,有着最大的意义相似性,最符合语义和谐的原则。例如,“隐、匿、藏”构成一个同义类聚,都表示把某物或某人隐藏起来,不让人发现,它们之间可以互相结合成并列词:隐匿、隐藏、藏匿;“辛、勤、劳、苦”也构成一个同义类聚,表示工作负担大而劳累,互相之间可以构词:辛勤、辛劳、辛苦、勤劳、勤苦、劳苦;表节省义的“节、约、俭、省”可两两组成“节约”、“节俭”、“节省”、“俭约”、“省约”、“俭省”等词;……。所以,如上文所述,并列双音词中,数量最多的是同义并列词。同义语素最易结合成词,结合后凝固性、稳定性也最强。

我们知道,语义处于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之中,大部分词都有多个义位,因此可以隶属于多个不同的同义类聚。结合构词时是以义位为单位的,每个义位可有自己的组合对象。例如,“修”和“饰”都含有“对物体表面加以清理,使之美观”这个意义,在这个义位上是同义词,因此可以结合成复合词“修饰”。但二者的其他义位并不相同,所以各自组词情况也不同。“饰”与“img32”“拭”同源(1),从“刷洗”义发展出“清理旧物表面”义,后又引申出“装饰”义,可和“妆”等组词。“修”和“饰”类似,其语源为“涤”,由“洗涤”义发展为“清理旧物使之美观”义,又相继引申出“修理”、“修建,建筑”等意义,后两个义位可以分别和“葺”、“缮”、“补”、“建”、“筑”等结合成词。其大致的语义演变序列以及构词情况,简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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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修”“饰”语义引申及并列构词示意图

其次,意义不同但属于同一底层类聚的语素也容易结合。本书所统计的并列双音词中,类义关系的构词语素大多属于同一个底层语义场,例如“沐浴”“纺织”“度量”“春秋”“耳目”等。同类类聚实际上是具有共同属性特点、属于同一语义范畴的一组词义或语素义。从语义分析的角度来看,这些语义有着共同的类义素,但表义素各自不同。例如,“沐”可以分析为“洗+头发”,“浴”可以分析为“洗+身体”,它们的类义素相同,表义素相互区别,即行为方式相同而动作所涉及的对象不同,都隶属于“洗涤”这个语义范畴;与它们同类的还有“沬”(洗脸)、“澡”(洗手)、“盥”(洗手)、“洗”(洗足)等词(2)。同样,复合词“琴瑟”、“手足”等的构词语素也都是同类关系,都含有相同的类义素“弦乐器”、“人体部位”等。从形义关系来看,同类词在文字上往往表现为部首相同,“汉字的部首或偏旁能体现词与词之间的意义联系”(严廷德1992:142),如“沐”、“浴”、“澡”、“洗”等词皆从水,“醉”、“醒”、“酣”、“酗”等同类词都从“酉”(3)

类聚和类聚之间的关系也有远近亲疏之分。过去一般通过意义的发展变化来考察语义互相之间的联系,即从引申、同源等角度来证明某些意义相通,可以互相转化,以此来确定语义的远近。既然某些语义可以相通,关系密切,那么相关的语素往往可以结合。例如,喜乐义与安宁义、宽舒义是相通的,《说文》:“怡,和也。”《礼记·祭义》:“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悦”、“怿”与“脱”、“释”同源,指心情之宽松;“豫”、“娱”、“虞”等,与“虚”同源,由中空义引申指宽松,从而有喜乐义;“愉”之愉悦义也源自中空宽舒(4)。因此,喜乐义多和安宁宽舒义结合,《墨子》中有“安乐”、“宁乐”、“康乐”等词,此外文献中还有“和乐”、“和悦”、“安愉”“康娱”等词。

类聚和类聚之间,除了以上所说因相通相近而能够结合之外,有的并不构成义通也能结合,有的看似相近却不能组合成词,这些组合关系建立在人们的认知基础上,部分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例如,我们可以把汉语里一些负面心理动词初步类聚为六小类:

A.“悲”类:悲、哀、戚、惨、恸

B.“忧”类:忧、愁、患、悒

C.“怒”类:愤、怒、忿、愠、怏、恚

D.“怨”类:怨、恨、憾、望(img34)、怼、惎

E.“惧”类:恐、惧、畏、惮、怕、怖

F.“惊”类:惊、骇、慑、惕、怵

以A为出发点来看,悲哀义和忧愁义是相通的(5),因此A组和B组可互相引申,也可互相组合。同为负面心理动词,A和C、D分别有组合关系,和E、F却不能结合成词,它们之间没有义通关系,组合与否反映的是这些心理感觉是否常常与悲哀情绪相伴生。同样,恐惧和惊骇这两种心理往往是伴生的,所以E和F多可以组合构词,E和C却很难结合。

类聚之间的结合关系,应当在全面归纳系联词义、划分义类的基础上进行通盘的考虑,这不是本书目前所能做到的,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研究。

语义的基本单位是义位,而语义系统中几乎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义位,每个义位都有自己的特点,在词义系统中有着自己的位置。对语素义进行类聚只是研究的第一步,是为了给相关语素义大致定位,找出它周边的意义作为参照物。由于同一类聚中的成员来源、语义特征、运用范围各不相同,而这些又是影响它们各自组词的重要因素,因此探讨语素的构词规律仍然应该以语素在系统中的义位为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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