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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析义词元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时间:2023-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英语析义词元研究的理论和方法1. 析义词元的特征分析析义词元与释义词元紧密相关,在很大程度上,释义词元是析义词元的基础,因为对词汇的义素分析主要参照词典释义,只是析义词元具有较多的形式化特征。目前在语言学研究中存在两类析义词元,一种是用于分析概念语义,称为概念义征;一种用于分析搭配语义,称为搭配义征。

第一节 英语析义词元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1. 析义词元的特征分析

析义词元与释义词元紧密相关,在很大程度上,释义词元是析义词元的基础,因为对词汇的义素分析主要参照词典释义,只是析义词元具有较多的形式化特征。目前在语言学研究中存在两类析义词元,一种是用于分析概念语义,称为概念义征;一种用于分析搭配语义,称为搭配义征。概念语义以词典释义为基础,研究目标是对词汇的逻辑意义作简洁准确的描述,常用的方法是义素分析法。研究者通常选取一个特定义场,确定义场成员,分析所有成员共有的语义特征和各个成员特殊的语义特征,最后用二分法表现这些共同或特殊的语义特征。析义词元就体现为这些概念性语义特征,简称为概念义征。与此同时还存在另一种析义词元,该词元重点分析词汇中与句法相关的语义成分,可以称为搭配义征。搭配义征目前主要体现为对动词的语义分析,其目标是对动词的句法结构作出解释和预测,目前配价语法、格语法、构式语法中各类题元名称均可归为搭配义征。用于概念分析的概念义征在总的数量上难以确定,可能会有几千个,而搭配义征就相对较少,大约有几十个。前者重在对语义的精细化描述,后者重在语义功能的归类。尽管都是作语义分析,但这两种义征的研究和使用目前只是分别进行,并没有将它们共同用于具体义项的分析。如果将它们结合,概念义征可以为词汇的搭配作出解释,而搭配义征也将验证概念分析准确与否,这种结合对动词的语义研究将是个有益的尝试。

析义词元与教学词元、释义词元有着如下差别:

1. 教学词元主要针对外语教学,释义词元主要用于词典编纂,析义词元主要用于义场分析和词义的形式化描写。

2. 教学词元对语义的阐释具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较多地依赖上下文,释义方式随意多变;释义词元对义项的阐释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通用性,力求准确全面;而析义词元对语义的分析讲究深刻性和概括性,目的是对词汇的搭配和使用作出解释和预测。例如,以教学词元为例,教师在解释The children charged into the room(孩子们冲进房间)中的“charge”一词时会说“charge means run or rush”,即charge的意思是run(跑)或rush(冲)。教学词元往往用在确定的上下文中,其释义只针对某个具体的句子,可能不适用其他句子,而且释义部分和被释义部分之间并不一定完全等值。在该例子中,charge并不等同于run或rush,charge一般是有目的地闯入,而run或rush可以是无意的,此外,charge必须与介词或副词搭配,而run和rush并不一定,所以可以说I ran,但很少说I charged。与教学词元的释义相比,词典中释义词元对charge的解释则包含更多内容。在《朗文当代英语词典》中charge下面列了9个义项,分别为:要价、控告、指责、跑、攻击、充电、命令、装(弹药)和注入。其中,对“跑”这个义项是这样解释的:

[intransitive always + adverb/preposition] to deliberately run or walk somewhere quickly

([不及物,总是+副词/介词] 故意跑得很快或快速走向某处)。所以释义词元不仅解释某个义项,而且解释该词条所有可能的义项,可以说charge的释义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各类用法都可以从词典释义中找到,某些特殊用法除外。另外,词典释义还包含了相关的语法意义,如:词性、此类范畴、结构搭配等,而这些在教学词元的释义中一般是不包含的。如果是用析义词元分析charge表示“冲”的义项,则可以用下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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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中,“概念义征”中的“+”表示具有该语义特征,“-”表示不具备该特征。“搭配义征”中的“+”表示可以与该成分搭配,“-”表示不与该语义成分搭配。所以析义词元将charge一个义项中所有潜在的意义展现出来,比词典释义更加全面深刻。

3. 教学词元重在揭示上下文中某个具体义项的含义及与其他义项的组合关系,释义词元解释的是某个词项所有可能的义项及其相互的关系,析义词元反映的是语义场中义项间的组合和聚合关系。可以说教学词元揭示了直线型的语义关系,某个具体的义项就是该线上的节点,各个节点依次连接就构成句子,教学词元只需关注位于某处的某个节点的含义。释义词元体现了光芒状的语义关系,一个词项就象一个光源,释放多条光线,各个义项就像这些光线,起点一致,终点各异。析义词元体现了网络状的语义关系,在语义场中,各个义项相对独立,具有自己的义征,但又相互关联,不同的义项通过相关义征纵横交错,共有义征是不同词项、义场之间的联系纽带,个性义征则促成了语义的千差万别。

4. 教学词元和释义词元均为自然语言,析义词元则具有形式化语言的特征。首先,教学词元和释义词元均来自于日常词汇,而且多数是最常用的词汇,而析义词元则包含一些非常用词汇。例如,对“dog”(狗)作语义分析时会用到两个义征:[+CANINE]和[+DOMESTICATED]([+犬科]和[+家养]),这两个词汇均没有被列入释义词元,在教学词元中收入了其中的一个相关词形:domestic(驯服的)。其次,有些词汇在析义词元中也有些具有了特殊的意义。例如,agent不再表示“代理”,而是“施事”,patient也不表示“病人”或“耐心的”,而是“受事”。再次,析义词元涵盖部分抽象符号,而在教学词元和释义词元中并不存在。析义词元最常用的是“+”和“−”号,此外还有“/”,表“或者”,a、b、c表个体常量,x、y、z表个体变量,∧表合取,∨表析取等等。最后,教学词元和释义词元在解释过程中的组合方式完全与自然语言一致,而析义词元多数采用的是形式化的组合,后者比前者更简洁直观。

5. 这三种词元的适用对象和目的也不完全一致。教学词元主要针对语言学习者,尤其是外语或二语学习者,促使他们提高学习效率和应用能力,因而教学词元要求使用频繁,覆盖面广,包含了许多常见的多义词和同义词,在数量上比释义词元略大。释义词元适用于所有的母语和外语使用者,重点是学习新词,减少阅读和写作障碍。它一方面要求覆盖面广,同时必须简洁易懂,但并不要求所有常用词一个不漏,因为同样的含义,只要有一个词项存在就足够,释义词元少了很多同义词,在数量上比教学词元略少。而析义词元的用处却不是为了解释生词,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语言研究者,重点是通过深入分析词汇的义项,展现各相关词汇间的关系,从而为词汇语义分析或句子语义分析提供必要的工具,所以析义词元主要用于理论研究。至于其数量,目前仍无法确定,因为这部分的研究仍然在进行中。但可以肯定的是,具体义场的析义词元数量必然是确定的。

2. 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本研究在对词汇进行概念语义分析时主要采用了义素分析法,在分析搭配语义时借鉴了框架语法的相关理论,在进行具体的义征组合时参考了原型主义的理论。

(1)义素分析法

当前对词汇语义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趋势,一种重在对义项进行语义成分分析,一种重在对义项的搭配分析。对义项的语义成分分析俗称义素分析法,该方法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哥本哈根学派的创始人Hjelmslev(1943)提出了一个词义是可分的设想。到50年代,著名语言学家Bloomfield首先提出“义素”这一概念(徐志民,1998)。到1956年,人类学家的代表Goodenough(1956)受 Jackboson将音位区别特征分析方法的启示,在《成分分析以及意义研究》 (Componential analysis and the study of meaning)中,提出了语义成分分析法,即义素分析法,也叫义征分析法,用来从文化的角度研究亲属称谓等词语的意义(张庆云,1994)。所分析出来的语义成分(semantic components)又叫“语义特征”(semantic features)。60年代,Katz、Fordor(1963)将义素分析用来为转换生成语法提供语义特征,这种分析方法很快受到现代语法学和语义学的重视,Lehrer(1974)运用该方法对英语烹调类词汇作了语义分析。在汉语界,自1978年周绍珩把这种语义分析方法介绍进中国后也引起了相当的关注。刘叔新(1982)提倡采用义素分析法研究汉语同义词,并将这一认识运用于他当时正在主编的《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中。贾彦德的《汉语语义学》专门列出“义素分析的程序和方法”,提供了一种可操作的义征分析程,并付诸实践。张志毅、张庆云(2001)也对语义成分的内部结构作了深入探讨,区分上位义素和下位义素。该方法主要依赖于词典释义,释义内容多属于百科全书类,较少涉及语言或语法知识。这种研究的优点是直观明了,能够反映出同一义场中不同义项之间在语义特征上的相似或差别之处,从而为相关的语义现象提供合理的解释。例如,贾彦德(2005)对“鞋、靴子和袜子”的义素分析分别如下(2005:65):

鞋:sh(穿在脚上的东西)t-(有筒)t+(走路时着地)

靴子:sh(穿在脚上的东西)t+(有筒)t+(走路时着地)

袜子:sh(穿在脚上的东西)t+(有筒)t+(走路时着地)

按照上述分析,可以判断下类句子是否成立(2005:69):

(1)a. 路不好走,脚上踩了很多泥。

b. 路不好走,靴上踩了很多泥。

c. *路不好走,袜子上踩了很多泥。

因为“袜子”的语义特征之一是“走路时不着地”,所以c句在正常情况下不成立。

语义成分分析法对英语也同样适用。如,jog和run分别表示“慢跑”和“奔跑”,它们的语义特征分析如下:

run:[+move][+quickly][+faster than walk](奔跑:[+移动][+快速][+比步行快])

jog:[+move][-quickly][+faster than walk](慢跑:[+移动][-快速][+比步行快])

根据该分析就可以判断下列句子的正误:

(2)a. He ran a mile in ten minutes.(他十分钟跑了一英里。)

b. * He jogged a mile in ten minutes.(*他十分钟慢跑了一英里。)

因为jog指慢跑,所以如果是十分钟跑一英里的速度就不应该是jog,而是run,故b句不立。

语义成分分析可以对句子的逻辑关系作出解释或预测,但当涉及到非百科全书类的深层语义搭配问题时这种分析法就无能为力了,因为语义成分分析法更多反映了不同义项间的聚合关系,而对非逻辑范围内组合关系的描写有着天然的缺陷。以march为例,它包含自动和使动两个基本义项,可以标为march1(前进、齐步走)和march2(使前进、使齐步走),可以分别表示为:

march1:[-cause] [+walk][+quickly][+regular steps][+in groups]

(行进1:[-致使] [+步行][+快速][+步伐整齐][+群体])

march2:[+cause][+walk][+quickly][+regular steps] [+in groups]

(行进2:[-致使] [+步行][+快速][+步伐整齐][+群体])

(3)a. The soldiers marched (to the tents). 士兵齐步走(入帐篷。)

b. The general marched the soldiers to the tents. 将军使士兵齐

步走入帐篷。

c. ??The general marched the soldiers. 将军使士兵行进。

在上述例句中,march如果表示致使,致使对象后面必须要有致使倾向(to the tents),否则句子不成立。它的这一搭配特征无法用义素分析法表现出来,必须借助其他手段。反映逻辑关系的元语言必须与反映搭配关系的元语言结合才会对语言现象作全面深入的描述和解释。

(2)框架语法

词汇语义研究除了义素分析法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从语义搭配的角度分析词汇意义,框架语法就是其中的一种。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是一种描写词项(lexical item)意义及语法句式(grammatical construction)的理论,由美国语言学家Fillmore(1982)提出。该理论认为,要理解一个概念系统中的任何一个概念,必须以理解它所适应的整个结构为前提。当这样一个概念结构中的诸多概念中的一个被置入到一个文本、或一次交谈中时,该概念结构中其他所有的概念都自动被激活,这个概念结构就是语义框架。框架语义学出自经验主义语义学的传统,而非形式主义。他的“框架”概念在认知语言学中可以称之为“图式”(schema)、“脚本”(script)、“情景”、(scenario)、“观念框架”(ideational scaffolding)、“认知模式”(cognitive model)等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强调经验或背景对语义阐释的影响。在框架语义学中,一个词代表一个经验范畴,而该范畴可以用在许多不同的语境中,这些语境由一个典型用法的多个方面所决定。典型用法就是指背景情境为原型。框架语义学的研究揭示,一个语言群体创造了由词所代表的范畴并创造了范畴来对词义进行描写(Fillmore,1982)。

以动词communicate(交流)为例,该词的经验范畴是由多个核心和非核心框架成分组成的,其中核心成分包括:

img12

(见框架语法网址:

http://framenet.icsi.berkeley.edu/index.php?option=com_wrapper&Itemid=118&frame=Communication&)

非核心成分包括:

img13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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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中的核心成分一般与动词搭配较为频繁,而且与动词的语义直接相关。例如,“话题”成分必然与包含交流、传递信息等语义成分的动词相关,而非核心成分,如:时间,可以与所有的动词搭配,该成分本身不能反映动词的语义特征。此外,在具体语境中,非核心成分可以一个都不出现,而核心成分至少要出现一个。祈使句例外,但祈使句中隐含了施事。

如果每个词都给出单独的框架,势必造成框架数量庞大,只会令词汇的理解和阐释变得更为复杂。于是Fillmore根据框架意义及其成分将动词、名词和形容词进行合并归类。凡是具有相同框架成分的词汇归为一类。因为Fillmore认为,凡是意义相似的词汇在搭配上必然有相似之处。以上文的“交流”框架为例,除动词communicate之外,该框架还包括 indicate(动),signal(动),和speech(名),这些词汇的核心框架成分及非核心框架成分与communicate一致。

Fillmore的框架模式可以对许多语言现象作出描述或预测,以上文的march2为例,这是个致使动词,而致使动词的核心框架结构为:致使者+致使动作+致使对象+致使倾向。不同类型的致使动词对框架成分的数量要求不一样。象fire(烧)、break(打破)、tear(撕破)等动词本身就隐含了致使的倾向,所以在句子中“致使倾向”这一成分可以显现,也可以隐现。例如:

(4)a. He fired the letters (into ashes). 他烧了信。/ 他把信烧成灰。

b. He broke the bottle (into pieces). 他摔破了瓶子。/他把瓶子

摔成碎片。

这类致使动词的语义框架可以表示为:

致使:[+致使者][+致使动作][+致使对象]([+致使倾向])

同时英语中还有一类行为动词既可以表示致使,也可以表示普通的施事和受事的关系。这类动词如push(推)、kick(踢)、drive(驾驶)等。这些动词如果不与方向类介词搭配,则不表示致使,仅表示动作行为。例如:

(5)He pushed the box (into the room).(他推了推这个箱子。/ 他

把箱子推进了房间。)

He kicked the stone (off the road).(他踢了踢石头。/ 他把石头从路边踢开。)

这类动词都是直接作用于对象,如果仅仅表示动作,则语义框架表现为,

动作:[+施事][+动作][+受事]

如果表示致使,框架为,

致使:[+致使者][+致使动作][+致使对象][+致使倾向]

fire类和push类动词的差别在于,前者的动作必然会产生结果,而后者的动作结果是不确定的,因为“push”(推)过之后受事可能在原地不动,所以前者为致使动词,而后者为普通的行为动词。march2是介于两类动词之间,它本身不包含致使倾向,因为“march sb.”并不一定带来“某人行进”的结果,所以不适用fire等动词的框架。但它也不表示对施事对受事直接的动作行为,因为march(使前进)一般是通过口头命令等形式作用于致使对象的,所以它也不适用push等动词的“动作”框架,而是适用push等表示“致使”的框架,在该框架中“致使倾向”不可缺省。所以march如果表示使动致使对象后面必须加上介词短语。

(3)原型理论

原型理论首先起源于是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1953)对亚里士多德范畴理论的批判。在维特根斯坦之前,范畴一直被视为是抽象的包容物,事物要么在范畴内,要么在范畴之外,有具有某些共同的属性才能属于相同的范畴,事物所具有的共同属性被视为范畴的决定因素(Lakoff,1987:6)。维特根斯坦考查了德语spiel(游戏)的所指范围,提出他的“家族相似性”概念。他列举了 spiel 语义范畴的 一些成员来进行特征比较,以此显示建立语义范畴的基础是相似性,类似于人类社会家族成员之间的那种相似关系,而不是基于亚里士多德范畴理论的共同语义特征。

Berlin和Kay(1969)以及Rosch(1975)对颜色的研究表明:颜色是个连续体,每个颜色词不管在什么语言里,其所指的颜色中心区是相似的,其边界却有很大的差异。颜色词首先主要指颜色中心区,可由中心区向周围扩展而形成整个颜色区域,其边界地区是模糊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他颜色词的制约(转引自王寅、李弘,2003)。这说明颜色范畴也具有典型的、中心成员(原型)和非典型的成员之分。认知研究表明,各类概念范畴的边界并不总是绝对存在,相邻范畴常常不是由严格的边界截然分开的,其边缘成员往往混入对方的类中。在具体范畴内部,各个成员地位也是不等的,有的成员具有较多的范畴特征,而有些具备的特征较少,于是,前者就称为原型成员,后者为非原型成员。

Fillmore(1982)也关注过原型理论的研究。在接触Rosch、Berlin和Kay的理论之后他并开始留意“原型”(prototype)这个概念在理解人类范畴化的性质方面的重要性。后来通过与Kay和Lakoff 合作,他提出了用原型概念来描写词语意义。

通常定义和理解词语的意义所依靠的框架或背景,是我们周

围文化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并且这种背景最好是理解为“原型”,而不是理解成这个世界的真正的实体。当我试图给出适合表述某事的词语的真值条件,构造词语的一个简单的定义时,“原型”概念常常都是有用的。(詹卫东译,2003:5)

之后,他利用原型理论分析了“breakfast”(早餐)这个概念。他指出,早餐具有三个特征:睡觉后,早晨和特殊菜单,但这三个特征都可以缺席。一个人可以工作一个通宵后在早上喝牛奶,吃面包,显然“睡觉后”这个特征不是一个严格标准;也可以从早晨睡到下午,起来喝牛奶吃面包,显然 “早晨”这个范畴特征也可以不遵守;一个人还可以晚上睡觉,早晨起床,喝点菜汤,吃点炒饭,作为“早餐”,可见“早餐菜单”也不是一个严格标准。所以他指出,一个词语代表一个范畴,“该范畴可以用在很多不同的语境中,这些语境由一个典型用法的多个方面来决定——所谓典型用法是指背景情境或多或少比较准确地跟定义的原型相匹配”(ibid.)。

Fillmore的框架与原型范畴有相似之处,因为原型是人们头脑中对某个概念的习惯性、经验性的认识,表现为各类特征的集合或某个典型的成员,而框架只是将概念或事物变成了事件或行为,描写人们心目中该事件的典型场景以及该场景中可能出现的成员。框架成分就可以看作是范畴特征,这些特征有的比较重要,有的相对次要,具体的语境或场景会对这些特征作出选择。以上文的“交流”框架为例,一个“交流”的典型模式包括交流双方、交流的内容、话题、媒介、时间、地点等等,其中交流双方、内容、媒介等成分比时间、地点等成分更为重要,在具体语境中前者出现的频率高于后者。框架模式与原型范畴略微不同的是在具体表达中并非包含的成分越多就越接近原型,而且也基本不存在包含了所有成分的表达,因为这样的句子会显得很冗长。在现实的句子中,包含三个左右的成分比较普遍,成分太多或太少都不普遍。此外,有的动词框架必须包含一个成分,有的如communicate就必须包含两个。例(6)中a句不成立,b句中包含了“描写成分”,可以成立,c句可有不同的理解,如果将they(他们)理解成双方,分别表示交流者和接收者,则句子成立,如果是看作整体,则不成立。

(6)*a. He communicates.(他交流。)

b. He communicates effectively.(他善于交流。)c. They don’t communicate.(他们不交流。)

原型理论过去主要零星地用于对名词的语义分析,对动词的语义分析基本没运用过。章宜华(2002)曾探讨过原型释义的可能性,并尝试性地对walk和shuffle作原型释义,具体做法是将walk(走)作为步行类的原型词汇,罗列其语义特征,而非原型词汇shuffle(拖着脚走)的语义特征与walk对比,保留相同特征,补充不同特征。但作者最后也指出原型释义非常复杂,而且表达方式及使用的元语言都与词典释义的要求相差很远,仍需在理论上不断探索。

将一类词看作一个范畴,由对核心词汇的原型释义推广到非核心词汇的释义,这种做法在操作上难度较大,因为首先原型词汇难以确定,如果选用常用的核心词汇,最后的释义必然与传统的词典释义如出一辙。因为核心词汇一般语义都很概括,而且模糊,没有太多鲜明的语义特征,因而才可以适用多种场合,拥有各种搭配。如,walk可以指各种步行,长途的、短途的、轻松的、艰难的、快速的、缓慢的等等。相比较而言,其他意义相近的非核心类词汇的语义特征方面的限制更多,意义因而也更具体,如shuffle只能指缓慢的、艰难的步行,这就变成了原型词汇具有较少的语义特征,而非原型词汇具有较多的语义特征,这与正常的原型概念相违背,最后,尽管试图采用的是原型释义,但获得的依然是词典释义的模式。

但如果将一个词的词义看作一个系统或范畴,将该词义在具体语境中有各种变体,这些变体可以看作组成成员,它们有些属于基本义,有些属于引申义,有些可以视作原型,有些为非原型,原型成员具有了该义项较多的内在和外在的语义特征,非原型成员只具备其中的某些特征。以汉语的“跑”为例,它的原型义项是“两只脚或四条腿迅速前进”(《现汉》),可以表示为:

跑:[+移动][+双腿/四腿][+快速]

这是“跑”的原型义征,在具体使用中,除了[+移动]这个义征必须具备外,其他两个义征并不总是出现。例如:

(7)a. 今天下午我们跑了800米。([+移动][+双腿][+快速])

b. 那天顺风顺水,船跑得很快。([+移动] [+快速])

c. 他老爱往办公室跑。([+移动][+双腿])

d. 我的本子怎么跑你这儿来啦?([+移动])

这一系列例句显示了“跑”表示移动的词义从原型到非原型的变化过程。其中原型用法的语义搭配最多样,a句可以增加时长、起点、终点速度、范围、路线以及描述性特征,如: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精疲力竭、腿都断了等等,b句的描述性特征就不如a句丰富,c句则无法与时长、距离等搭配,d句的“跑”只能与终点搭配。

对词汇的语义作原型分析同样发现,原型义项有着较多的语义特征,而且可以与各类语义成分构成丰富的搭配,而非原型义项只具备了其中少量的语义特征,而且语义搭配也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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