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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大专辩论赛获奖名单

时间:2023-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城大专辩论赛获奖名单首届(2004)冠 军:西北民族大学代表队亚 军:兰州大学代表队季 军:兰州医学院代表队 兰州理工大学代表队优秀组织奖:甘肃政法学院 兰州医学院最佳辩手:汪睿婷(兰州大学)优胜奖:兰州商学院代表队甘肃农业大学代表队兰州交通大学代表队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表队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代表队甘肃中医学院代表队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代表队

金城大专辩论赛获奖名单

首届(2004)

冠 军:西北民族大学代表队

亚 军:兰州大学代表队

季 军:兰州医学院代表队 兰州理工大学代表队

优秀组织奖:甘肃政法学院 兰州医学院

最佳辩手:汪睿婷(兰州大学)

优胜奖:

兰州商学院代表队

甘肃农业大学代表队

兰州交通大学代表队

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表队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代表队

甘肃中医学院代表队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代表队

西北师范大学代表队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教育学院代表队

甘肃政法学院代表队

优秀辩手:

张绍鑫(兰州商学院)

杜 伟(兰州交通大学)

贾生禄(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张雯娇(甘肃中医学院)

杨 安(西北民族大学)

郝吉庆(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张文娟(甘肃农业大学)

毛建平(甘肃政法学院)

赵 娜(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杨 霞(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第二届(2005)

冠 军:西北民族大学代表队

亚 军:兰州交通大学代表队

季 军:兰州理工大学代表队 西北师大知行学院代表队

最佳辩手:杨 安(西北民族大学)

优秀组织奖: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优胜奖:

甘肃联合大学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代表队

甘肃农业大学代表队

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代表队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代表队

甘肃中医学院代表队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代表队

西北师范大学代表队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甘肃政法学院代表队

兰州大学代表队

优秀辩手:

马 犇(甘肃联合大学)

张文娟(甘肃农业大学)

汤亚茹(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马 睿(甘肃中医学院)

齐天婷(西北师范大学)

丁 瑞(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郭晓伟(兰州交通大学)

梁 栋(西北民族大学)

邵丽雯(兰州理工大学)

于 佳(西北师大知行学院)

魏景兰(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届(2006)

冠 军:西北民族大学代表队

亚 军:兰州交通大学代表队

季 军:甘肃政法学院代表队 甘肃联合大学代表队

优秀组织奖: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甘肃政法学院

最佳辩手:杨 安(西北民族大学)

优胜奖: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代表队

甘肃农业大学代表队

兰州理工大学代表队

西北师范大学代表队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代表队

兰州大学代表队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代表队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代表队

兰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甘肃中医学院代表队

兰州城市学院代表队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教育学院代表队

优秀辩手:

曹啸虎(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薄 惊(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江优优(甘肃中医学院)

马 超(兰州城市学院)

孙文娟(兰州教育学院)

齐天婷(西北师范大学)

李明刚(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苗 天(兰州理工大学)

智小芮(甘肃联合大学)

王 鹏(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张甲子(兰州商学院)

陈 澈(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王家安(甘肃政法学院)

宋 乐(甘肃联合大学)

王 婷(兰州商学院)

余 磊(甘肃政法学院)

最具人气代表队:西北民族大学代表队

最具人气辩手:杨 安(西北民族大学)

最佳辩题设计奖:苏 敬(兰州理工大学)

第四届(2007)

冠 军:甘肃政法学院代表队

亚 军:兰州交通大学代表队

季 军:甘肃联合大学代表队

兰州理工大学代表队

最佳辩手:余 磊(甘肃政法学院)

优秀组织奖:甘肃联合大学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河西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优胜奖:

河西学院代表队

西北师范大学代表队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代表队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代表队

兰州理工大技术工程学院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代表队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代表队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城市学院代表队

甘肃中医学院代表队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优秀辩手:

王 龙(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倪 亮(西北师范大学)

齐天婷(西北师范大学)

周文博(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周 洁(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江优优(甘肃中医学院)

裴 超(兰州城市学院)

王雅君(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朱晓晖(河西学院)

马忠东(河西学院)

胡 焱(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薄 惊(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刘 丹(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朱倍生(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杜文霞(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张琼琰(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王 婷(兰州商学院)

郭 哲(兰州理工大学)

宋 乐(甘肃联合大学)

苗 天(兰州理工大学)

最佳辩题设计奖:李 宏(团省委办公室)

最具人气辩手:齐天婷(西北师范大学)

最具人气代表队:兰州理工大学代表队

第五届(2008)

冠 军:兰州理工大学代表队

亚 军:西北民族大学代表队

季 军:甘肃政法学院代表队 甘肃联合大学代表队

最佳辩手:苗 天(兰州理工大学)

优秀组织奖: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

优胜奖: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代表队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代表队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代表队

河西学院代表队

甘肃中医学院代表队

兰州商学院代表队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城市学院代表队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代表队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教育学院代表队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

兰州大学代表队

兰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代表队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代表队

优秀辩手:

齐天婷(西北师大)

王珊珊(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高 强(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吕欣芳(甘肃中医学院)

牛婷婷(兰州商学院)

程亿珊(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许 佚(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乔 宁(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邓 晖(兰州大学)

金婉珺(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王雅君(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郭春艳(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周 博(兰州商学院)

崔宇辰(甘肃政法学院)

张宇晨(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刘 炼(河西学院)

最具人气代表队:西北师范大学代表队

最具人气辩手:齐天婷(西北师大)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文件

兰电台发(2004)009号

关于举办首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的通知

在兰各高校:

为了纪念“五四”运动85周年,弘扬“五四”精神,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展现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挖掘演讲、辩论、播音主持人才,激发青年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青年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能力,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决定与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甘肃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举办首届金城大专辩论赛。现将《首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印发你们,请做好参赛准备和组织工作。

附:《首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章)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章)

甘肃省教育厅(章)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首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兰州人民广播电台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

  协办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

1.组委会及其职责

主 任:李正强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副主任:李 廉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韧 兰州电视台台长助理、公共频道总监

组委会职责:负责大赛活动的总体策划、方案制定、规则确定、组织协调及经费筹措、安排管理等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马全红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专栏部主任

副主任:吴亚白 甘肃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张 强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制片人

成 员:王翰庆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广告部主任

    李 捷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

    卢丽华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编辑

办公地点:兰州人民广播电台专栏部

办公室职责:按照组委会的安排,承担大赛活动的具体业务工作。

2.评委会及其职责

评委会的组成人员由组委会决定。评委将从社科院、文联、新闻出版、语委等部门聘请专家来担任。具体人选由主办、协办单位商定。

评委会职责:选定参赛题目、制定比赛规则、确定评判标准,对参赛单位及选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进度计划

4月份以各高校为单位组织初赛,5月29日进行决赛颁奖。

1.初赛阶段(4月6日——4月26日)

这一阶段的比赛由各大高校按活动安排要求自行组织,选拔组建本校参赛队,每校一队,4位辩手。

2.复赛阶段(5月10日——5月23日)

这一阶段的比赛采取抽签分组的形式将参赛队分组,每组由两支代表队进行比赛,从中选拔进入决赛的队伍。

3.决赛阶段(5月29日)

复赛获胜的队伍进入决赛。决出本次比赛的冠、亚军。决赛后进行颁奖仪式。

四、组队原则

1.凡在兰大专(含)以上各高校均可报名参赛。凡本校在校生(以学籍为准)均可被选作辩手。

2.以校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每个学校通过初赛各组建一支代表队,每支参赛队伍由一名领队及四至六名队员组成。

3.各领队代表本校处理和该队有关的一切事务以及与主办单位的联络工作。

五、比赛规则

1.各赛为单淘汰制,获胜队伍进入下一轮比赛。

2.复赛中获胜的队伍进入最后的决赛。

3.复赛的抽签编组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决赛在复赛结束后进行(由领队完成),同时公布下一场比赛辩题。辩题由评委会拟定,参赛队不得要求改换。

4、在每场比赛中,各队自行决定辩论员发言位次,但不能换人。

六、比赛要求

1.参赛队员应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辩手要讲普通话(普通话是否标准也是评委打分的依据之一)。

3.辩手在辩论中举止得体、待人有礼、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4.辩手在发言时应简练、集中,反驳时不应歪曲对方原意。

5.各参赛队要服从组委会指挥,比赛中要听从主席安排。

6.决赛(现场录象时)各队应着装统一,佩带校徽;辩论中不允许频频读稿。

七、奖项设立

1.冠、亚军奖各1队。季军2队。

2.最佳辩手1名,优秀辩手及其他单项奖若干名。

3.优秀组织奖2名。

4.获奖队及辩手颁发证书及奖品,未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均颁发优胜奖。辩手均颁发纪念奖。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和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将选聘部分辩手为特约节目主持人。

5.奖励标准视经费情况由组委会确定。

八、活动的宣传

本次活动将充分发挥媒体承办的优势,进行大力宣传,力争使其成为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大型活动。活动前,组委会将就本次活动的有关内容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引起各媒体的共同关注和报道。活动期间,除组织媒体进行活动的动态宣传报道之外,兰州电台、电视台还将以专题节目的形式对活动及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参赛队、参赛选手进行宣传。决赛时,兰州电台将对比赛实况进行现场直播;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进行实况录像,并在随后安排播出。获奖代表还将被邀请参加9月下旬举办的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庆文艺晚会。

九、比赛地点

初赛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复赛选一家院校礼堂举办;决赛选一家剧院或院校礼堂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报名方法

各院校在接到通知后先进行校内初赛(方式自定),选拔队员组建代表队。向组委会报名时,参赛队需提供每位选手的照片、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和队员登记表。参赛选手如要在复赛前更换,需提前告知组委会,复赛开始以后不得更换。

报名时间:4月26日以前

报名地点:兰州人民广播电台专栏部(东方红广场主席台后院3号楼3楼)

联 系 人:马 骏

联系电话:888371513119311789

首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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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队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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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大赛组委会,一份送院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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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团联发(2005)8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的通知

在兰各高校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激发青年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青年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能力,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决定与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和兰州日报共同举办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现将《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印发你们,请做好参赛准备和组织工作。

附件:1.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2.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报名表;

   3.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队员登记表。

共青团甘肃省委(章)

甘肃省学生联合会(章)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

       甘肃省学生联合会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

       兰州日报社

二、组织机构:本次活动设立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

1.组委会及其职责

主 任:王春丁 共青团甘肃省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正强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吴 萍 共青团甘肃省委学校部部长

    王 韧 兰州电视台台长助理、公共频道总监

    李保亮 兰州日报社总编辑

组委会职责: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策划、方案制定、规则确定、组织协调及经费筹措、安排管理等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 强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策划部主任

副主任:闫文娟 甘肃省学联秘书长

    马瑞超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主任

成 员:王瀚庆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广告部主任

    封清云 甘肃省学联执行主席

    魏铁军 甘肃省学联执行主席

    李捷兰 州人民广播电台办公室主任助理

    李雅芳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

    孙 杰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主持人

    陈田田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干事

办公室职责:按照组委会的安排,承担本次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2.评委会及其职责

评委会组成人员由组委会确定,组委会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聘请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评委。

评委会职责:选定参赛题目、制定竞赛规则、确定评判标准,对参赛单位及选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进度计划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及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阶段(4月5日—4月20日)

这一阶段的比赛由各大高校按活动安排要求自行组织,选拔组建本校参赛队,每校一队。

2.复赛阶段(4月21日—5月13日)

这一阶段的比赛采取抽签分组的形式将参赛队分组,每组由两支代表队进行比赛,从中选拔进入决赛的队伍。在各校巡回进行。

3.决赛阶段(5月14日)

复赛获胜的队伍进入决赛,在选定地点进行,决出本次大赛的冠、亚军。决赛后进行颁奖仪式。

四、组队原则

1.凡在兰大专以上各高校均可报名参赛;凡本校在校生(以学籍为准)均可被选作辩手。

2.以校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每个学校通过初赛各组建一支代表队,每支参赛队伍由一名领队及四至六名队员组成。

3.各领队代表本校处理和该队有关的一切事务以及与主办单位的联络工作。

五、比赛规则

1.各赛为单淘汰制,获胜队伍进入下一轮比赛。

2.复赛中获胜的队伍进入最后的决赛。

3.复赛的抽签编组在报名后进行,同时公布下一场比赛辩题,各队辩论立场由抽签决定。辩题由评委会拟订,参赛队不得要求改换。

4.在每场比赛中,各队自行决定辩手发言位次,但不得随意调换。

六、比赛要求

1.参赛队员应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辩手应讲普通话(普通话是否标准为评委打分依据之一)。

3.辩手在比赛中应举止得体、待人有礼、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4.辩手在发言时应简练、集中,反驳时不应歪曲对方原意。

5.各参赛队要服从组委会指挥,比赛过程中要听从主席安排。

6.各队应着装统一、佩带校徽;辩论中不允许频频读稿。

七、奖项设立

1.冠、亚军奖各一队,季军两队。

2.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及其他单项奖若干名。

3.优秀组织奖两名。

4.获奖队及辩手颁发证书及奖品,未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均颁发优胜奖,辩手均颁发纪念奖;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和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将选聘部分优秀辩手为特约节目主持人。

5.奖励标准由组委会另行确定。

八、活动宣传

去年“首届金城大专辩论赛”的成功举办在社会各界取得了良好的反响,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高度评价。今年,大赛组委会将在总结去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媒体承办的优势,继续进行大力宣传,力争使其成为我市乃至全省较有影响的大型活动。活动前,组委会将就本次活动的有关内容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引起各媒体的共同关注和报道;活动期间,除邀请媒体进行动态宣传报道之外,兰州电台、电视台还将以新闻、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大赛及参赛队、参赛选手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两台还将对决赛及部分复赛进行实况转播;决赛及颁奖仪式组织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及有关领导观看指导,邀请媒体报道,同时进行广播、电视转播,相信届时“第二届金城大专辩论赛”将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九、比赛地点

由各高校提出申请,择优选择场地在部分高校轮流进行比赛。

十、报名方法

各院校在接到通知后先进行校内初赛(方式自定),选拔队员组建代表队。向组委会报名时,参赛队须提供每位选手的照片、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和队员登记表(附后)。参赛选手如要在复赛前更换,须提前报请组委会批准,复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队员。

报名时间:4月8日前

报名地点:兰州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马瑞超

联系电话:13919019366

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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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队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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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大赛组委会,一份送院校存档。

甘肃省教育厅

甘教思(2006)2号

关于举办金城大专辩论赛的通知

在兰各高校:

2004年,经省教育厅同意,由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兰州电视公共频道等单位合作,成功举办了“首届金城大专辩论赛”。“首届金城大专辩论赛”的成功举办,引起了省内外及社会各届的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推动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活跃、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了大学生的思辨能力。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发(2004)16号文件和省委发(200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断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生活,今年教育厅决定继续委托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举办金城大专辩论赛。今年辩论赛的主题将围绕贯彻践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大学生中进一步确立诚实、守信的人生观、价值观。希望各高校能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参赛。

附件:2006年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甘肃省教育厅(章)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三届(2006)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

二、组织机构:本次活动设立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

1.组委会及其职责

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高永新 甘肃省高校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贵富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李含荣 甘肃省教育厅思政处处长

    周亚夫 甘肃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

    李正强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王 韧 兰州电视台台长助理、公共频道总监

组委会职责: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策划、方案制定、规则确定、组织协调及经费筹措、安排管理等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马全红

副主任:张 强

成 员:王瀚庆 王晓成 贾挺明 刘劲松 唐世奇

办公室职责:按照组委会的安排,承担本次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2.评委会及其职责

评委会组成人员由组委会确定,组委会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聘请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评委。

评委会职责:选定参赛题目、制定比赛规则、确定评判标准,对参赛单位及选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进度计划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及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阶段(3月27日—4月10日)

这一阶段的比赛由各大高校按活动安排要求自行组织,选拔组建本校参赛队,每校一队。

2.复赛阶段(4月18日—5月12日)

这一阶段的比赛采取抽签分组的形式将参赛队分组,每组由两支代表队进行比赛,从中选拔进入决赛的队伍。

3.决赛阶段(5月19日)

复赛获胜的队伍进入决赛,在选定地点进行,决出本次大赛的冠、亚军。决赛后进行颁奖仪式。

四、组队原则

1.凡在兰大专以上各高校均可报名参赛;凡本校在校生(以学籍为准)均可被选作辩手。

2.以校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每个学校通过初赛各组建一支代表队,每支参赛队伍由一名领队及四至六名队员组成。

3.各领队代表本校处理和该队有关的一切事务以及与主办单位的联络工作。

五、比赛规则

1.各赛为单淘汰制,获胜队伍进入下一轮比赛。

2.复赛中获胜的队伍进入最后的决赛。

3.复赛的抽签编组在报名后进行,同时公布下一场比赛辩题,各队辩论立场由抽签决定。辩题由评委会拟订,参赛队不得要求改换。

4.在每场比赛中,各队自行决定辩手发言位次,但不得随意调换。

六、比赛要求

1.参赛队员应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辩手应讲普通话(普通话是否标准为评委打分依据之一)。

3.辩手在比赛中应举止得体、待人有礼、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4.辩手在发言时应简练、集中,反驳时不应歪曲对方原意。

5.各参赛队要服从组委会指挥,比赛过程中要听从主席安排。

6.各队应着装统一、佩带校徽;辩论中不允许频频读稿。

七、奖项设立

1.冠、亚军奖各一队,季军两队。

2.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及其他单项奖若干名。

3.优秀组织奖两名。

4.获奖队及辩手颁发证书及奖品,未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均颁发优胜奖,辩手均颁发纪念奖;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和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将选聘部分优秀辩手为特约节目主持人。

5.奖励标准由组委会另行确定。

八、活动宣传

2006年“金城大专辩论赛”将在总结过去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媒体承办的优势,继续进行大力宣传,力争使其成为我市乃至全省较有影响的大型活动。活动前,组委会将就本次活动的有关内容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引起各媒体的共同关注和报道;活动期间,除邀请媒体进行动态宣传报道之外,兰州电台、电视台还将以新闻、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大赛及参赛队、参赛选手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两台还将对决赛及部分复赛进行实况转播;决赛及颁奖仪式组织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及有关领导观看指导,邀请媒体报道,同时进行广播、电视转播,相信本届(2006)“金城大专辩论赛”将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九、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十、报名方法

各院校在接到通知后先进行校内初赛(方式自定),选拔队员组建代表队。向组委会报名时,参赛队须提供每位选手的照片、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和队员登记表(附后)。参赛选手如要在复赛前更换,须提前报请组委会批准,复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队员。

报名时间:4月10日前

报名地点:兰州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马 骏

联系电话:13008754375

第三届(2006)金城大专辩论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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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2006)金城大专辩论赛队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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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大赛组委会,一份送院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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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团联发(2007)9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的通知

各大专院校团委、学生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建设,激发青年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青年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能力,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决定与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等单位共同举办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现将《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印发你们,请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附件:1.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2.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报名表

   3.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队员登记表

共青团甘肃省委(章)

甘肃省学生联合会(章)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甘肃省委

       甘肃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兰州人民广播电台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

三、组织机构:本次活动设立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

1.组委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主 任:王春丁 共青团甘肃省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正强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吴 萍 共青团甘肃省委常委、学校部部长

成 员:王 韧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

    王崇斌 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总监

    高 扬 甘肃省学联副秘书长

    孟圣杰 甘肃省学联执行主席

    高 扉 兰州交通音乐广播总监助理

组委会职责: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策划、方案制定、规则确定、组织协调及经费筹措、安排管理等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高扉兼任。

办公室职责:按照组委会的安排,承担本次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2.评委会及其职责

评委会组成人员由组委会确定,组委会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聘请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评委。

评委会职责:选定参赛题目、制定竞赛规则、确定评判标准,对参赛单位及选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进度计划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及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阶段(3月10日—4月6日)

由各高校按活动安排要求自行组织,选拔组建本校参赛队,每校一队。

2.复赛阶段(4月9日—4月30日)

采取抽签分组的形式将参赛队分成若干个组,每组由两支代表队进行比赛,获胜者进入决赛阶段。本赛段各场比赛在各校巡回进行。

3.决赛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复赛获胜的队伍及复活参赛队进入决赛阶段,本赛段在选定地点进行。

4.决赛后进行颁奖仪式。

五、组队原则

1.凡省内大专以上各高校均可报名参赛;凡本校在校生(以学籍为准)均可被选作辩手。

2.以校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每个学校通过初赛各组建一支代表队,每支参赛队伍由一名领队及四至六名队员组成。

3.各领队代表本校处理和该队有关的一切事物以及与主办单位的联络工作。

六、比赛规则

1.各赛为单淘汰制,获胜队伍进入下一轮比赛。

2.复赛中被淘汰的队伍,通过短信支持率复活部分参赛队进入决赛阶段(复活参赛队数目由组委会确定)。短信投票截止时,邀请被淘汰参赛队领队共同现场查阅投票结果,并确定被复活参赛队名单。

3.比赛辩题在赛前3天公布,各队辩论立场由抽签决定。辩题由评委会拟订,参赛队不得要求改换。

4.在每场比赛中,各队均有一次暂停,时间为30秒。辩位由各队自行决定,提出暂停方可调换辩位。

七、比赛要求

1.参赛队员应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辩手应讲普通话(普通话是否标准为评委打分依据之一)。

3.辩手在比赛中应举止得体、待人有礼、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4.辩手在发言时应简练、集中,反驳时不应歪曲对方原意。

5.各参赛队要服从组委会指挥,比赛过程中要听从主席安排。

6.各队应着装统一、佩带校徽;辩论中不允许频频读稿。

八、奖项设立

1.冠、亚军奖各一队,季军两队。

2.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及其他单项奖若干名。

3.优秀组织奖两名。

4.获奖队及辩手颁发证书及奖品,未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均颁发优胜奖,辩手均颁发纪念奖;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和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将选聘部分优秀辩手为特约节目主持人。

5.奖励标准由组委会另行确定。

九、活动宣传

2007年“金城大专辩论赛”将在总结过去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媒体承办的优势,继续进行大力宣传,力争使其成为我市乃至全省较有影响的大型活动。活动前,组委会将就本次活动的有关内容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引起各媒体的共同关注和报道;活动期间,除邀请媒体进行动态宣传报道之外,兰州电台、电视台还将以新闻、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大赛及参赛队、参赛选手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两台还将对决赛及部分复赛进行实况转播;决赛及颁奖仪式组织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及有关领导观看指导,邀请媒体报道,同时进行广播、电视转播,相信本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将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十、比赛地点

各高校提出申请,择优选择场地在部分高校轮流进行比赛。

十一、报名方法

各院校在接到通知后先进行校内初赛(方式自定),选拔队员组建代表队。向组委会报名时,参赛队须提供每位选手的照片、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和队员登记表(附后)。参赛选手如要在复赛前更换,须提前报请组委会批准,复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队员。

报名时间:3月21日前

报名地点:兰州人民广播电台C区交通音乐广播办公室

联 系 人:高 扉

联系电话:0931—8865965

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组委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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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队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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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大赛组委会,一份送院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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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通字(2008)10号

关于举办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的通知

各大专院校宣传部、团委、学生会:

为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增强青年学生的团队合作、奋发有为的精神,提高青年学生政治综合能力,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决定举办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本届辩论赛将以“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作为大赛主题,旨在营造全民迎奥运,共同创文明的浓烈氛围。大赛由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承办。现将《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印发你们,请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附件:1.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2.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报名表

   3.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队员登记表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章)

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章)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承办单位: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

       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三、组织机构:本次活动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

1.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马成洋

副主任:崔新生 牟少军

2.评委会及其职责

评委会组成人员由组委会确定,组委会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聘请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评委。

评委会职责:选定参赛题目、制定竞赛规则、确定评判标准,对参赛单位及选手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进度计划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及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阶段(3月17日—3月31日)

由各高校按活动安排要求自行组织,选拔组建本校参赛队,每校一队。

2.复赛阶段(4月5日—4月27日)

采取抽签分组的形式将参赛队分成若干个组,每组由两支代表队进行比赛,获胜者进入决赛。本赛段各场比赛在各校巡回进行。

3.决赛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复赛获胜的队伍进入半决赛、决赛,决出本次大赛的冠、亚军。本赛段在选定地点进行。

4.决赛后进行颁奖仪式。

五、组队原则

1.凡我省范围内的大专以上各高校均可报名参赛;凡本校在校生(以学籍为准)均可被选作辩手。

2.以校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每个学校通过初赛各组建一支代表队,每支参赛队伍由一名领队及四至六名队员组成。

3.各领队代表本校处理和该队有关的一切事物以及与主办单位的联络工作。

六、比赛规则

1.各赛为单淘汰制,获胜队伍进入下一轮比赛。

2.复赛中被淘汰的队伍,通过短信支持复活率复活部分参赛队进入决赛阶段(复活参赛队数目由组委会决定)。短信投票截止时,邀请被淘汰参赛队领队共同现场查阅投票结果,并确定被复活参赛队名单。

3.比赛辩题在赛前3天公布,各队辩论立场由抽签决定。辩题由评委会拟定,参赛队不得要求改换。

4.在每场比赛中,各队均有一次暂停,时间为30秒。辩位由各队自行决定,提出暂停方可调换辩位。

七、比赛要求

1.参赛队员应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辩手应讲普通话(普通话是否标准为评委打分依据之一)。

3.辩手在比赛中应举止得体、待人有礼、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4.辩手在发言时应简练、集中,反驳时不应歪曲对方原意。

5.各参赛队要服从组委会指挥,比赛过程中要听从主席安排。

6.各队应着装统一、佩带校徽;辩论中不允许频频读稿。

八、奖项设立

1.冠、亚军奖各一队,季军两队。

2.最佳辩手一名,优秀辩手及其他单项奖若干名。

3.优秀组织奖两名。

4.获奖队及辩手颁发证书及奖品,未获得名次的代表队均颁发优胜奖,辩手均颁发纪念奖。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将选聘部分优秀辩手为特约节目主持人。

5.奖励标准由组委会另行确定。

九、活动宣传

第五届“金城大专辩论赛”将在总结过去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媒体承办的优势,继续进行大力宣传,力争使其成为我市乃至全省较有影响的大型活动。活动前,组委会将就本次活动的有关内容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引起各媒体的共同关注和报道;活动期间,除邀请媒体进行动态宣传报道之外,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还将以新闻、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大赛及参赛队、参赛选手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还将对决赛及部分复赛进行实况转播;决赛及颁奖仪式组织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及有关领导观看指导,邀请媒体报道,同时进行广播、电视转播,相信本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将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十、比赛地点

各高校提出申请,择优选择场地在部分高校轮流进行比赛。

十一、报名方法

各院校在接到通知后先进行校内初赛(方式自定),选拔队员组建代表队。向组委会报名时,参赛队须提供每位选手的照片、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和队员登记表。参赛选手如要在复赛前更换,须提前报请组委会批准,复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队员。

报名时间:3月21日前

报名地点: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联 系 人:高 扉

联系电话:0931—8865965

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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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队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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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大赛组委会,一份送院校存档。

“百合饮品杯”第一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参赛队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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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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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威尔杯”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参赛队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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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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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数字电视杯”第三届(2006)金城大专辩论赛参赛队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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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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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美居杯”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参赛队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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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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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感地带杯”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参赛队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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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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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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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金城大专辩论赛评委会名单

林 立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哲学教授、原甘肃省哲学学会会长、甘肃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

高 平 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名誉委员、原甘肃省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

王德民 原甘肃广播电视学会副会长、高级编辑

张兆勤 甘肃省语言文字专家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陈泽奎 《读者》杂志副主编、编审

第二届金城大专辩论赛评委会名单

董汉河 《甘肃社科》杂志主编、作家、研究员

郝利平 《甘肃日报》政治理论部主任、高级编辑

李保亮 《兰州日报》总编辑、高级记者

李正强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主任编辑

汪小平 兰州电视台副台长

第三届金城大专辩论赛评委会名单

胡亚权 省政府参事、《读者》杂志创始人

臧海群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助理、博士

郝利平 甘肃日报政治理论部主任、高级编辑

李保亮 兰州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高级记者

李正强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高级编辑

第四届金城大专辩论赛评委会名单

王丁新 华社甘肃分社党组书记、社长、高级记者

胡亚权 甘肃省政府参事、《读者》杂志的创始人

马步升 全国“茅盾文学奖”评委、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甘肃省社科院文化所所长

臧海群 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助理、博士后

李保亮 兰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高级记者

李正强 兰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高级编辑

第五届金城大专辩论赛评委会名单

郝树声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白 坚 甘肃省委讲师团团长

臧海群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助理、博士后

倪国良 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董汉河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作家

岳逢春 兰州市文联副主席

马立山 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主任播音员、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首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比赛规则

一、基本规则

本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进行,自行制定比赛规则,选拔组建本校代表队。代表队由一名领队和4~6名辩手组成,领队负责处理复赛决赛期间与该队有关的一切事务。

复赛、决赛由组委会组织统一进行,实行单淘汰制,获胜方进入下阶段比赛。复赛及半决赛以抽签方式确定对手、立场(正反方)及出场次序。比赛辩题由组委会办公室拟定,评委会审定;赛场主席由组委会指定。复赛和决赛阶段的具体规则如下:

二、赛场程序

1.宣布本场比赛开场。

2.介绍评委及比赛规则。

3.宣布本场比赛辩题。

4.介绍参赛双方代表队及所持立场。

5.介绍双方参赛队员并请队员自我展示。

6.比赛正式开始,共分三个段落:

(1)观点陈述阶段:双方一、二、三辩依次陈述己方观点。先从正方开始,每位辩手用时4分钟,不得超时。

(2)自由辩论阶段:双方根据对方观点,互相提问、反驳,进一步深化、巩固己方观点。先从正方开始,双方交替发言。不得打断对方发言,每方各有5分钟时间(计时从对方发言结束开始,包括等待时间)。自由辩论阶段规则:

A、在本阶段,除第一个发言须从正方开始外,此后每一位辩手的发言次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整队的发言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分钟。辩手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加强自己的论点,反驳对方的言论,如果流于空泛谩骂,则会影响该队的得分。

B、自由辩论开始时,正方的任何一位队员都可以先起立发言。在其结束发言后,反方的任何一位队员应即刻发言。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C、两位计时员将分别为两队计时,当一方队员发言完毕,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不论迟疑、等待,时间照计。所以,辩手应该尽量争取时间,在对方辩手发言完毕后,即刻起立发言。

D、如果一队的发言时间已经用尽,另一队还有剩余时间,则有时间的队的一名或多名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队的时间用完为止。

(3)总结陈词阶段:正反双方四辩分别总结己方观点、立场,先从反方开始,每方时间4分钟,不得超时。

7.评委退席进行评议、投票表决。

8.观众自由提问,辩手回答提问。

9.评委入席,点评嘉宾评析发言。

10.宣布比赛结果:获胜方、本场优秀辩手(每场一名)。

11.宣布本场辩论赛结束,预告下场比赛时间、地点、辩题及对阵代表队。

三、计时提示

由计时员使用统一的计时器计量、提示。计时员(2人)和计时器由组委会指定。在以上各阶段,当每队的发言时间只剩一分钟时,计时员将按铃提示;第二次铃声响起表示发言时间已到,辩手即刻结束发言。

四、评判裁决

复赛、决赛的评判裁决工作由评委会全权负责。每场比赛评出胜负方和一名本场比赛优秀辩手(决赛场为最佳辩手)。评委会采用先评议再表决的办法,通过投票形式决定,以得票多者为获胜代表队和优秀(最佳)辩手。得票出现并列的,进行复议后再次投票,直至选定。比赛中出现是否违规、该否扣分等有争议的问题时,由评委会进行裁决,并为最终裁决。

五、其他要求

1.每支代表队由4~6名辩手和一名领队组成,比赛开始后不允许换人。但每场开赛前允许在本代表队范围内调整上场辩手及辩位。

2.参赛队必须按时到场,迟到正式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3.立场(辩题)一经确定,各参赛队无权要求更换和修改。

4.双方在辩论过程中不得发表有悖政策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观点、言论,尽量回避或不涉及国家政治制度、领导人功过是非等敏感话题。

5.不得对对方辩手进行人身攻击,不得有讲脏话、做下流动作等不雅行为和有拍桌子、指戳对方等过激举动。

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比赛规则

一、基本规则

本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进行,自行制定比赛规则,选拔组建本校代表队。代表队由一名领队和4~6名辩手组成,领队负责处理复赛决赛期间与该队有关的一切事务。

复赛、决赛由组委会组织统一进行,实行单淘汰制,获胜方进入下阶段比赛。复赛及半决赛以抽签方式确定对手、立场(正反方)及出场次序。比赛辩题由组委会办公室拟定,评委会审定。赛场主席由组委会指定。复赛和决赛阶段的具体规则如下:

二、赛场程序

1.宣布本场比赛开始。

2.介绍评委及比赛规则。

3.宣布本场比赛辩题。

4.介绍参赛双方代表队及所持立场。

5.介绍双方参赛队员并请队员自我展示。

6.比赛正式开始,具体分4个阶段:

(1)观点陈述阶段:正反双方一辩依次陈述己方观点,先从正方开始,每位辩手用时3分钟,不得超时。

(2)攻辩阶段:每方各有5分钟时间(计时从对方发言结束开始)。

A、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B、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正反方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作为攻方;辩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轮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C、攻辩双方必须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每一轮攻辩,攻辩角色不得互换,辩方不得反问,攻方也不得回答问题。

D、正反方选手须站立完成每一轮攻辩,攻辩双方任意一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对方选手在限时内任意发挥(陈词或继续发问)。

E、每一轮攻辩阶段为1分30秒,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0秒,每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20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若此时尚未完成提问或回答,不作扣分处理。

F、四轮攻辩阶段完毕,先由正方一辩再由反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限时1分30秒。

(3)、自由辩论阶段:双方根据对方观点,互相提问、反驳,进一步深化、巩固己方观点。首先从正方开始,正反双方交替发言,不得打断对方发言,每方各有五分钟时间(计时从对方发言结束开始)。

A、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一位辩手的发言次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整队的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辩手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加强自己的论点,反驳对方的言论。

B、自由辩论时间开始时,正方的任何一位队员先起立发言。在其结束发言后,反方的任何一位队员应即刻发言。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C、计时员为两方分别计时,当一方队员发言完毕,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所以,辩手应该尽量争取时间,在对方辩手发言完毕后,应即刻起立发言。

D、如果一方的发言时间已经用尽,另一方还有剩余时间,则剩余时间方的一名或多名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方的时间用完为止。

(4)总结陈词阶段:正反双方四辩分别总结己方观点、立场,先从反方开始,每方时间4分钟,不得超时。

三、计时提示

由计时员使用统一的计时器计量、提示。计时员(2人)和计时器由组委会指定。自由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记时员以一次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攻辩小结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1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再次响铃终止发言。其他阶段,每方队员在用时尚剩3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再次响铃终止发言。再次响铃时,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四、评判裁决

复赛、决赛的评判裁决工作由评委会全权负责。每场比赛评出胜负方和一名本场比赛优秀辩手(决赛场为最佳辩手)。评委会采用先评议再表决的办法,通过投票形式决定,以得票多者为获胜代表队和优秀(最佳)辩手。得票出现并列的,进行复议后再次投票,直至选定。比赛中出现是否违规、该否扣分等有争议的问题时,由评委会进行裁决,并为最终裁决。

五、其他要求

1.每支代表队由4~6名辩手和一名领队组成,比赛开始后不允许换人。但每场开赛前允许在本代表队范围内调整辩手及辩位。

2.参赛队必须按时到场,迟到正式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3.立场(辩题)一经确定,各参赛队无权要求更换和修改。

4.双方在辩论过程中不得发表有悖政策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观点、言论,尽量回避或不涉及国家政治制度、领导人功过是非等敏感话题。

5.不得对对方辩手进行人身攻击,不得有讲脏话、做下流动作等不雅行为和有拍桌子、指戳对方等过激举动。

第三届(2006)金城大专辩论赛比赛规则

一、基本规则

本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进行,自行制定比赛规则,选拔组建本校代表队。代表队由一名领队和四至六名辩手组成,领队负责处理复赛决赛期间与该队有关的一切事务。

复赛、决赛由组委会组织统一进行,实行单淘汰制,获胜方进入下阶段比赛。复赛及半决赛以抽签方式确定对手、立场(正反方)及出场次序。比赛辩题由组委会办公室拟定,评委会审定。赛场主席由组委会指定。复赛和决赛阶段的具体规则如下:

二、赛场程序

1.宣布本场辩论赛开始;

2.介绍到场的评委和嘉宾;

3.宣布本场辩题;

4.介绍双方参赛代表队及所持立场;

5.介绍双方参赛队员并请队员自我展示(每人15秒之内);

6.开始辩论比赛;

7.辩论结束,评委退场评判;

8.现场观众自由提问,被提问辩手回答;

9.评委返回现场,点评嘉宾进行分析点评;

10.宣布比赛结果;

11.预告下场比赛时间、地点、参赛队、辩题,宣布本场比赛结束(决赛场:总结、颁奖,宣布本届大赛结束)。

三、辩论程序及用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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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辩论细则

1.时间提示

自由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记时员以一次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

攻辩小结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1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再次响铃终止发言。

其它阶段,每方队员在用时剩30秒时,记时员以铃声提醒,用时满时,再次响铃终止发言。

再次响铃时,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2.开篇立论

开篇立论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恰当,无须在理论的层面上过多纠缠。立论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3.攻辩

(1)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正反方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作为攻方;辩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轮攻辩,中途不得更替。

(3)攻辩双方必须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每一轮攻辩,攻辩角色不得互换,辩方不得反问,攻方也不得回答问题。

(4)正反方选手须站立完成每一轮攻辩;攻辩双方任意一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对方选手在限时内可继续陈词或发问。

(5)每一轮攻辩为1分30秒,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10秒,每轮必须提出3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20秒。用时满时,以铃声终止发言,若此时一方尚未完成提问或回答,不作扣分处理。

(6)四轮攻辩完毕,先由正方一辩再由反方一辩为本队作攻辩小结,各限时1分30秒。

4.自由辩论

这一阶段,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照样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总是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或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将被扣分。

5.结辩

辩论双方总结己方观点,进一步阐明本方立场。脱离实际、照读或背诵事先准备的辩词的,将被扣分。

五、评判裁决

复赛、决赛的评判裁决工作由评委会全权负责。其中决赛时,由本届前面比赛每场的优秀辩手组成辩手评判团,参与评判。辩手评判团的投票采用简单多数法,其结果计为评委的2票,加上5位评委的票,共7票。如果辩手评断团出现得票数并列的情况,就由辩手评判团的团长(由组委会副主任担任)投一票决定其结果。每场比赛评出胜负方和一名本场比赛优秀辩手(决赛场为最佳辩手)。评委会采用先评议再表决的办法,通过投票形式决定,以得票多者为获胜代表队和优秀(最佳)辩手。得票出现并列的,进行复议后再次投票,直至选定。本届比赛增设最具人气代表队和最具人气辩手奖各一名,根据听众观众通过短信、声讯互动平台和兰州广播网平台的投票数,以得票最多者当选。同时还增设优秀辩题设计奖一名,从辩题提供者中按数量和质量进行评选。比赛中出现是否违规、该否扣分等有争议的问题时,由评委会进行裁决,并为最终裁决。

六、其他要求

1.参赛队应于比赛前半小时到场,由领队负责签到。迟到正式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队和观众在比赛时应自觉服从主席的安排和指挥。

3.各队参赛辩手上场比赛时应穿着较为统一的正式服装,如西装(西装套裙)、中山装(学生装)、制式长袖衬衫,领带(领结)、皮鞋,左胸佩戴本院校的徽章。不宜穿着运动服(裤、鞋)、牛仔服(裤)、休闲服(裤)、短裤、无领无袖衫、拖鞋。比赛时一律免冠。

4.上场辩手应仪容整齐,仪态动作自然大方。不能弓腰塌背、埋头侧目、左顾右盼,禁止翘二郎腿、交头接耳、饮水、接听手机、玩弄笔或钥匙等小物品;禁止用手指指戳对方、做不恰当比喻、压制相邻辩友发言、抛掷纸团等不礼貌动作行为。

5.辩手发言时注意节约时间,发言时间用尽时工作人员将按铃提示,发言人必须即刻停止发言。

6.发言一律使用普通话;应讲究礼貌风度,尊重他人人格和民族宗教信仰、生活习惯,严禁搞性别、地域、民族、学科专业歧视;禁止说脏话,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

7.辩手发言应有理有据,不得流于空泛;鼓励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但不可胡编乱凑。评委有权质询辩手所引用资料、数据的来源、出处。

8.为活跃气氛,鼓励参赛者以图表、小展板等多种形式说明己方观点。

9.一辩立论和四辩总结发言提倡以“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大家好!”开始。

10.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一位辩手的发言次序(由正方开始例外)、次数和时间都不受限制,双方必须交替发言,一方发言结束落座即为另一方计时开始。一方时间用尽后另一方可连续发言。禁止在一方发言未结束时另一方强行发言,禁止一方在另一方时间未尽时连续发言。

11.比赛结束后,比赛双方教练、辩手应相互握手示好并向评判团各位评委致谢。

12.评委会所做出的评决是最后的决定。参赛者和观众对评委会所做出的评决的质询将不予受理。

13.各院校组织本院校同学观看比赛时,注意维护良好的赛场秩序。

注:第四、五届金城大专辩论赛继续沿用了前面的赛制,未有大的变化,故从略。现将其中变化的部分记录如下:

第四届金城大专辩论赛为了解决参赛队为奇数的对阵问题,增加了复活赛环节,以听众、观众、网民支持率,从第一轮淘汰代表队中选出一支支持率最高的代表队,与第一轮轮空的代表队比赛。同时,还增加了赛中叫暂停环节,每支代表队每场只有一次随机叫暂停的权力,也可以放弃叫暂停权。叫停之后有30秒的调整时间,叫停方为发挥整队的最佳水平,可以更换辩手的辩位,同时进行技术指导。但实践中因对紧张激烈的比赛形成干扰,效果欠佳,所以经组委会决定随后取消。

第五届金城大专辩论赛未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辩题,因此取消了优秀辩题设计奖。

“百合饮品”杯首届(2004)金城大专辩论赛 复赛(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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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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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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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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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威尔”杯第二届(2005)金城大专辩论赛 复赛(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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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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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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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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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数字电视”杯第三届(2006)金城大专辩论赛 复赛(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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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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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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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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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美居”杯第四届(2007)金城大专辩论赛 复赛(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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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活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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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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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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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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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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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感地带”杯第五届(2008)金城大专辩论赛 复赛(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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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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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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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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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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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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