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项目意向书
一、意向书的含义与作用
(一)意向书的含义
意向书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通过初步洽商,就某一协作问题进行初步接触后,就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认识所形成的带有原则性、方向性意见的书面材料,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合同)的前奏。
(二)意向书的作用
意向书的主要作用是传达“意向”,提请对方注意或以供对方参考,可以约束双方的行动,保证双方的利益;意向书能够反映业务上的关系,能够保证业务朝着健康有利的方向发展;意向书可以作为下一步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基础。
二、意向书的特点
(一)协商性
写意向书大多采用商量的语气,不带有任何强制性。
(二)灵活性
意向书的灵活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意向书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主张。意向书发出以后,对方如果有更好的意见,可以直接加以采纳,部分改变或全盘改变都是可能的。第二,在同一份意向书里可以提出多种方案让对方选择,或者对其中的某项某款同时提出几种意见,以供对方比较和选择。
(三)临时性
意向书是协商过程中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表达意向的使命。意向书本身不像协议、合同那样具有法律效力。
三、意向书的基本格式
意向书的基本格式与协议书大体相同。
(一)标题
常用标题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文种式标题,即写明“意向书”三字;第二种是简明式标题,由事由和文种两项组成,例如《关于合资经营的意向书》;第三种是完全式标题,一般由合作双方名称、合作项目和文种三项组成,例如《××公司和××公司合作经营××项目意向书》。
(二)导语
导语内容包括:一是签订意向书的单位;二是明确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三是规定总体目标。
(三)正文
正文一般都以分项排列条款的形式来表述,是意向书所要实现总体目标的具体化。各项条款之间的界限要分明、清楚,内容要相对全面、完整。
正文最后一般以“未尽事宜,在正式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予以补充”作为结语。
(四)落款
各方谈判代表签字,签订时间,抄印份数,以及报送单位等。
四、意向书的写作要求
(一)不要写入超越工作范围的意向条款,也不要写入与国家现行政策和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二)需要上级或者其他部门才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能够写入意向书。
(三)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既不能一味地迁就对方,也不能把自己的要求强加给对方。
(四)不要写入单方对关键问题的要求,以便在下一步洽谈时,能够进退自如。
(五)内容要明确,条款要具体,用词要准确,不能含混不清,模棱两可。
[例文]
关于建立合资企业的合作意向书
××××厂(甲方)与××××公司(乙方),双方于××××年××月××日在×地,对建立合资企业事宜进行了初步协商,达成意向如下:
一、甲、乙两方愿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建立合资企业,暂定名为××有限公司。建设期为××年,即从××××年—××××年全部建成。双方意向书签订后,即向各方有关上级申请批准,批准的时限为××个月,即××××年××月××日—××××年××月××日完成。然后由××××厂办理合资企业开业申请。
二、总投资××万(人民币),折××万(美元)。××部分投资××万(折××万美元);××部分投资××万(折××万美元)。甲方投资××万(以工厂现有厂房、水电设施、现有设备等折款投入);乙方投资××万(以折美元投入,购买设备)。
三、利润分配:各方按投资比例或协商比例分配。
四、合资企业生产能力:(略)
五、合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有关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价格由合资企业定。
六、合资年限为××年,即××××年××月—××××年××月。
七、合资企业其他事宜按《中外合资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在正式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予以补充。
九、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甲方:××××厂 乙方:××××公司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联络人:××× 乙方联络人:×××
电话:(略) 电话:(略)
传真:(略) 传真:(略)
邮编:(略) 邮编:(略)
地址:(略) 地址:(略)
(印章)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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