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用文的特点
应用文的本质在于其直接的实用价值,它与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文学作品相比,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
(一)鲜明的实用性
应用文的写作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的价值。“实用”是应用文区别于文学作品的本质属性。文学作品给人以审美愉悦,用来陶冶人们的情操;应用文却不同,它旨在务实,着眼于特定时间、特定事情的解决。最早的应用文——甲骨卜辞,占卜吉凶、胜负的目的是为了决定是否采取某一实际行动,现代应用文,更是各有其实用目的。如开发新产品或新的商品投放市场,就要写产品、商品说明书;为了组织货源,就要与有关单位订立经济合同;产生经济纠纷,诉诸法律,就要写诉讼文书;为了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经常进行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并写出相应的书面报告;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就要拟定计划;工作告一段落或结束时,要进行总结。至于平时撰写通知、请示、报告、函等,都与现实的工作密切相关。由此可见,应用文具有十分鲜明突出的实用性。
(二)体式的规范性
应用文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形成了惯用的文体格式,这是它区别于文学作品的另一主要特点。文学作品为了满足不同阅读者的审美需要,尽可能地突破惯用体式的束缚,讲究新颖独到,而应用文是有比较固定的体式要求的。有的约定俗成,如书信、条据、日记等应用文。写一封书信,需要按照书信约定俗成的格式来写,有称谓、问候语、正文、祝语、尾签、日期六个部分;信封则要写收信人的邮政编码、地址、姓名,寄信人的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等,否则书信就会显得不得体,信件就难以通邮。有的则由行政机关做出统一规定,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8月修订版)对13种公文的格式作了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机关不得随意改变,以体现其权威性和法规性。同样诉讼应用文有诉讼应用文的写法,经济应用文有经济应用文的写法;在诉讼应用文中,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等,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又各有不同,都有具体的要求。当然,应用文的格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断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必须以社会公认为前提。
(三)内容的真实性
应用文的实用性,决定了它必须以真实性为基础和前提,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它不像文学作品,可以进行艺术加工,塑造典型,可以虚构和夸张,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应用文所反映的人和事,都应是真实的。例如向上级请示、报告使用虚假的材料就是欺骗上级;一篇调查报告使用片面性的材料就会歪曲了事实真相;一份起诉书,如果材料虚假,就成为诬告;一则消息,材料不实就会破坏新闻工作者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应用文写作强调事实材料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确凿无误,不能有任何夸大或缩小,更不能虚假或无中生有。所引用的领导人讲话、资料文献、政策法规等,必须认真核对;所涉及的人物、事件、时间、地点、数据要绝对准确,甚至每一个细节也不允许失真。
(四)较强的时限性
应用文是服务于生活或工作的实际需要的,是为了解决工作或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所以要在一定的时限内完成,这就是时限性。文学作品则不同,它的创作可以是今天,也可以是一年以后;读者欣赏文学作品,也可以是明天,或者是一个月以后。而应用文要求写得及时,发得及时,办得及时,以便争取主动。否则,事过境迁,就失去了写作的意义和作用。例如,一则新闻消息发生了,就要立即报道出去,如果延误便成为旧闻,失去报道的意义;会议通知,一定要在开会之前发出,会议开过后再写,就一点没有效用了;当事人超过了上诉期限,再写上诉状,人民法院就不予受理;计划、市场预测,它们都是有阶段性的,过了这个阶段,用完之后就不再有多大作用了,最多作存档备查之用。因此,无论是写作应用文,还是办理应用文,都要注重时效,否则就会贻误工作,造成损失。
(五)读者对象的针对性
应用文为处理具体事物、解决实际问题而写作,最讲究有的放矢,因此,一般都有一定的读者对象。它不像文学作品,没有特定的读者,只要识字,任何人都可以阅读。对应用文来讲,它意味着明确的范围、特定的读者,意味着对读者对象有着较强的约束力。如规章制度,是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的一种具有法规性与约束力的文件,要求有关人员必须按章办事,共同遵守。一则通知、一份请示、一篇诉状、一张条据,其发送对象都是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不相关的人没有阅读的必要。至于那些机密文件,其读者对象更是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即使有些面向社会的应用文,如倡议书、公开信、通告、启事等,也都具有各自不同的阅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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