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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约束理论

时间:2023-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3.5 关于约束理论如前所述,乔姆斯基在最简方案中把约束理论改造成了逻辑形式中的诠释条件,改造后的约束原则如下: a.如果α是照应语,诠释为与局部领域内一个成分统制它的短语共指;   b.如果α是代词,诠释为与局部领域内一个成分统制它的短语异指;   c.如果α是指称语,诠释为与所有成分统制它的短语异指。

5.3.5 关于约束理论

如前所述,乔姆斯基在最简方案中把约束理论改造成了逻辑形式中的诠释条件,改造后的约束原则如下:

(17) a.如果α是照应语,诠释为与局部领域内一个成分统制它的短语共指(coreferential);

   b.如果α是代词,诠释为与局部领域内一个成分统制它的短语异指(disjoint);

   c.如果α是指称语,诠释为与所有成分统制它的短语异指。

像(17)这样定义的约束原则的基本精神与以前的一致,所不同的方面体现在(参阅本书4.2.3.5):

第一,以“局部领域内一个成分统制它的短语”取代了原定义中的“管辖语类(governing category)”,这是取消了管辖概念的结果;

第二,以“共指/异指”取代了原定义中“受约束/自由(bound/free)”。

“受约束”和“自由”两个概念的基础是“下标”,前者指下标相同(coindexed),后者指下标不同。按照以前的理论,名词词组可以有任意下标,约束原则就是对下标的限制。在最简方案中乔姆斯基认为这个设置值得置疑,因为下标是表达关系的,不应给名词词组本身任意设置下标。

此外,在对语迹(trace, t)的分析中,乔姆斯基接受了一项“复制理论(Copy Theory)”:语迹是移走成分留下的复制品,在语音形式中被删除,而在逻辑形式中保留。比如(18)的逻辑形式是(19):

(18)John wondered which picture of himself Bill saw.

   (John想知道Bill看见了自己的哪张照片。)

(19)John wondered[which picture of himself]Bill sawt.

   (t=[which picture of himself])

根据(19)逻辑形式,约束原则(17a)可以把(18)中的“himself”分别诠释为与“John”和“Bill”共指。复制理论为解释类似的歧义句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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