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所指等级体系
如前所述,所指等级体系指的是一个想法或者一个概念与其所在的意义结构之间的部分对整体的关系。研究语言的所指等级体系就是分析说话者所说的内容,或者分析听话者对所听到的话的理解,包括说话者或听话者的态度、情感、信念、文化背景、对事物的评价标准等等。Pike认为必须区分客观的事物和人们所说的话的意义。法位学不是研究事物本身,研究人类语言的所指等级体系就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研究人们已经或正在谈论的内容。
与语音等级体系和语法等级体系相比,所指等级体系最复杂、最难以区分。所指关系相互交叉、重叠,呈现出一张错综复杂的所指关系网络。
与语法等级体系相似,所指等级体系也同样可以进行轨位、类别、作用和接应的分析。
所指法位的轨位规定该法位在其所在的所指结构中占据的是核心地位还是外围地位。一般来说,为了达到一个目的,总会发生一系列的事件,每一个事件都一个小的目的。不同的事件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为大目的服务。那些直接为大目的服务的事件在这个所指结构中是核心法位,而间接为大目的服务的事件则是外围法位。比如,某个地方遇上洪水,有一个人肚子饿了,想弄点东西吃。于是他坐上一条独木舟,划到某个地方去捕鱼。这里连续发生了三件事:(1)坐上独木舟;(2)划到某个地方;(3)捕鱼。这三件事各有一个目的:(1)坐上独木舟是为了到达某个地方;(2)把独木舟划到某个地方是为了捕鱼;(3)捕鱼是为了得到食物。第一件事是外围,第二件事在“坐上独木舟到某个地方去”这个较大的所指结构中是核心,但是,第二件事在整个更大的所指结构中又是外围,第三件事才是整个所指结构中的核心。
所指法位的类别是所指的内容:事件、本体、位置关系、修饰关系等。它所表明的是正在进行的事情、其中所牵涉到的人或物。例如,上述捕鱼一例三个小事件分别属于“坐上独木舟事件类”,“划到某个地方事件类”和“捕鱼事件类”。而在每一事件中,都存在着独木舟、浆、人、鱼等本体。这些本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位置关系。
所指法位的作用在不同的层次上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本体层次上,指动作者本身在事件中所担任的角色,譬如,是英雄还是坏蛋,是诱惑物还是陷阱等。在行为、事件层次上指该行为或事件的目的是什么,也就是指明行为或事件发生的原因。由于所指关系错综复杂,对于同一事件,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目的,因此在法位分析中,通常把行为者的目的看成是所指法位的作用。
所指法位的接应是指整个所指结构内部的连接关系,其中包括谈话的背景、各个事物和事件在时间、处所方面的联系等,正是这些连接联系才使得整个所指结构可以被当作一个单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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