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语义的指称
简单地说来,语义指称理论就是语义指词与其所指的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名词指不同的客体,动词指不同的行为,形容词指各种客体的不同属性,等等。如“狗(dog)”指客观世界(或想象世界中)中各色各样的狗。许多语言学对此提出异议。弗雷吉(Frege,1892—1952)指出,“Morning star”和“Evening star”指同一客体——金星,但却有不同的意义。否则“The morning star is the evening star.”会被理解为“The morning star is the morning star.”。但只有第一句提供我们以信息,第二句则为无意义的重复。同样,“中国第一个上太空的宇航员”和“杨利伟”并非同义词但却指同一个人。因此,用确认所指作为确认意义的方式是不充分的。
受此启发,语言学和哲学家又把意义划分成意思(sense)与所指(reference)。这种划分有时被称为指示义(denotation)和隐含义(connotation)。近来哲学家指出词语的封闭义(intension)和开放义(extension)。封闭义包含一个词语区别于其他词语的主要特征,不考虑客体的存在和语言的特征。
扩展语义理论认为,一个词与某个客体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即语言直接表征客体)。有些词能够直接指向某些客体或某类主体,这样,一些词语与客体的具体关系可以建立起来。但大量词汇,如“round”,“do”,“have”,“hello”,“very”,“in”等与客体并无具体的关系。有些词语离开交际双方或会话环境并无具体含义。如指示语“here”,“today”,“now”和人称代词需要在语境中才能确定其意义。这说明词语与客观世界并无一一对应关系。
许多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在描写语义时不考虑指示语。认为它们不应包括在语义理论之内,它们应是语言外知识所解决的问题。这种观点严重地限制一般语言使用者对真实的语义知识的理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