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指短语的存在命题与话语的真实性
1.定指短语的存在命题与话语的真实性[1]
哲学家一般认为定指短语本身蕴涵着“存在命题”(existential proposition)和“特指命题”(proposition of uniqueness)。句子陈述的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命题的真实性。Russell认为,如果有人说出“The King of France is bald.”这个句子时,意味着他同时断言了三个命题:
(a)There is a king of France.
(b)There is not more than one king of France.
(c)There is nothing which is the king of France and not bald.由于存在命题(a)是个假命题,因此这个句子表达的所有命题都不真实。
Russell的观点遭到许多学者,特别是Strawson的反对。Strawson认为存在命题不是发话人断言的,而是他使用“the King of France”这个短语时所“预先假定的”(presupposed)。如果这个预先假定的存在命题不真实,即所指对象实际不存在,这个定指短语在指称上是失败的(reference fai1ure),从而含有该短语的句子不能用于断言。由于只有对发话人所做出的“断言”(assertion)才能判断真和假,因此“The King of France is ba1d.”这个句子尽管具有意义,却无真假可言。换句话说,它“既不真,也不假”(neither true nor false)。
Strawson的前提理论并不比Russell的分析更具有“解释的充分性”(exp1anatory adequacy)。例如,在下述情况下他的理论便无能为力:a)发话人对所谈的事物具有识别知识,但受话人没有这种知识;b)发话人预设受话人具有某种识别知识,实际上他没有这种知识;c)受话人对所谈的事物也许具有识别知识,但发话人选用的词语没能触发这种知识。当然,问题远不止这些。如果说一个句子中的定指短语的存在命题不是断言而是前提,并且只要该前提不真实就不能对话语所做的断言判定真假,那么,我们就很难解释下列句子:
(1)The moon wasn’t hidden by the clouds because there weren’t any.
(2)The exhibition was not visited by the King of France—France hasn’t got a king.
(3)Jones has not spent the morning at the local swimming pool—there isn’t a swimming pool in this town.
Strawson在论及这类句子时也承认“It is false that Jones spent the morning at the local swimming pool,since there isn’t one.”这种说法是很自然的。因此,用Russell的理论来分析(1)—(3)这类句子,也许更加合理一些。我们甚至可以怀疑前提与一般的蕴涵关系之间是否有多大差别,因为(1)—(3)表明,定指短语的前提或指称特性也可以被否定。
例(1)—(3)中丧失前提的定指短语都不充当句子的主语,也不是话题。为了解释这类句子,Strawson在他的理论中引入了“主题”(topic)这一概念。他认为主题是交谈双方都感兴趣的中心,对某一陈述的真值的判断要以主题为核心,把这一陈述作为关于主题的信息来对它的真假做出评价。用作话语主题的定指短语预先假定了(presuppose)所指对象的存在及其特定性。如果这个所指对象实际上不存在,那就意味着缺乏评价述题或断言的真值时所要参照的主题。没有所谈论的事物,当然无法对与它有关的断言做出任何评价。因此,这个陈述无真假可言。另一方面,如果充当主题的定指短语的所指对象实际存在,但构成断言的一部分中的某个定指短语的指称失败,那么这个句子表达的仍然是一个断言。这时我们只是认为该断言不真实罢了。例如,假定“the exhibition”的所指对象实际存在,那么(4)的断言是假而(5)则既不真也不假:
(4)The exhibition was visited by the King of France.
(5)The King of France visited the exhibition.
Strawson把前提概念和主题概念结合起来,虽然表面上解释了(1)—(3),但同时却引起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对许多类似(4)、(5)的句子我们无法孤立地判断他们属于哪一类,从而无法对它们的真值做出评价,因为话语中哪个成分充当主题取决于语境和上下文。例如,如果(5)是对“Who visited the exhibition?”这个问题做出的回答,那么,“the King of France”就是述题。这时,我们就可以对它的真值做出评价:它是假的。这样,同一主动句在其所表达的事物状态不变的情况下,可能在一个言语行为情景中是假的,而在另一个情景中却既不真也不假。此外,根据这个理论,一个被动句如(4)可能是假的,而在同样情况下与它对应的主动句如(5)可能毫无真值可言。这种一切取决于发话人对主题的选择的观点,显然是难以令人接受的。
其实,无论Russell还是Strawson,他们一开始就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即认为定指短语所蕴涵的或预先假定的存在命题和特指命题的真实性是如实地对某所指对象进行断言的必要前提条件。众所周知,语言作为表达思想、交流信息的工具,具有多种多样的功能。人们不仅用语言谈论现实存在的事物,也用它来表达想象,语言可以用于传达信息,也可以用于说谎或欺骗。
应当指出,“存在”一词也令人难以捉摸。虽然Quine在《论何物存在》一文中指责麦克西滥用该词,但是在日常言语交际中它确实既可用于谈论现实事物的存在,也可用于谈论幻想或可能世界事物的存在。即使我们把这个词的使用范围局限于现实事物也无济于事。这是因为何物存在都受到人类的科学发展、认识水平乃至宗教信仰的限制。在伦福德发现“热”是由运动产生的而不是一种物质之前,人们普遍相信“热素”这种物质的存在。根据Strawson的观点,我们只能认为关于热素的陈述(如“它可以穿透一切物质”等等)在伦福德的发现之前是断言,此后就不是断言了。这似乎有点荒诞。与此相反,在勒维烈发现海王星之前,就连当时的天文学权威,英国格林威治天文台台长艾里也未想到它的存在,而把英国青年科学家亚当斯对这颗尚未被发现的新行星的准确推算束之高阁。现在,科学家们又在预言“天外来客”的星球的存在。谁能断定这不是一个伟大而正确的预言呢?宗教信仰在不同时代也曾不同程度地束缚着人们的世界观。试想,中世纪以前基督教界有谁敢怀疑上帝或上帝之子耶稣的存在!那么,“God is the Father of Jesus Christ.”或“Jesus Christ is the son of God.”一类的陈述从何时变得不是断言了呢?
由此可见,把定指短语的存在命题的真实性视为对其所指对象做出断言的必要条件是多么令人难以接受。如前所述:定指短语的描述内容对其代表的事物来说,不一定必须是真实的,发话人也不必肯定其真实性。真实性应理解为一个语用概念,它是根据发话人的信念而不是根据事实或逻辑必然性来定义的。语用真理不必一成不变或确定无误。语言使用者可以改变他的信念,也可以持不肯定的态度。因此,要想对日常言语的指称短语进行广泛综合的解释,我们必须承认,发话人可能谈论他不能肯定其是否真实存在的事物。我们只能说,当发话人使用某个定指短语时,他暂时对所指对象的存在做出某种承诺,并要求受话人做出同样的承诺。这就是Quine所说的“本体论的承诺”(ontological commitment):任何理论、学说都要对事物存在做出某种本体论的承诺,但是并非任何理论、学说所做的任何承诺都是正确的,其所承诺的任何东西也并非都是真实存在的东西。
References
[1]Kiparski,P.&Kiparski,C.“Fact”.In M.Bierwisch &K.Heidolph(eds.),Progress in Linguistics.The Hague:Mouton,1970.
[2]Quine,W.V.O.From a Logical Point o f View.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
[3]Strawson,P.F.Identifying reference and truth-values.In D.D.Steinberg &L.A.Jakoborits(eds.),Semantics.Oxford:OUP,1964.
【注释】
[1]原载于《外语与外语教学》1989年第6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