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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意识形态(一)

时间:2023-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4.语言和意识形态(一)14.语言和意识形态(一)[1]一、引言伍拉科特指出,现代符号学理论已经超越了结构主义者对一个自足的系统内部各部分之间关系的关注,而时常采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重视意识形态的作用。近年来语言学家在进行语篇分析时也对语言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体系。

14.语言和意识形态(一)

14.语言和意识形态(一)[1]

一、引言

伍拉科特(Woollacott,1982)指出,现代符号学理论已经超越了结构主义者对一个自足的系统内部各部分之间关系的关注,而时常采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重视意识形态的作用。近年来语言学家在进行语篇分析时也对语言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例如,克赖斯(Kress)和霍奇(Hodge)于1979年出版的一本书的题目叫做《作为意识形态的语言》(Language as Ideology)。这两位作者都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批评语言学(critical linguistic)的重要代表。批评语言学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分析语言、意识形态和权力之间的关系。

一般认为,首先使用“意识形态”(ideology)这个词的人是法国哲学家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他在1796年的一系列专题报告中解释说,“意识形态”这个词表示的是一种“思想的科学”或者“观念科学”(science of ideas),这种观念科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见Thompson,1990:30)。但是,经过两百多年的历史演变,这个概念的含义已经变得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当代学者格斯(Geuss)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意识形态概念:一是“描述意义上的意识形态(ideology in the discription)”,即在谈论某种意识形态时,只把它视为社会总体结构的一部分,对它只做客观描述,不做带有主观意向的评论。二是“贬义的意识形态(ideology in the pejorative sense)”,也可称为“否定性的意识形态”,即承认意识形态的存在,但对它的内容和价值取否定的态度,认定它不可能正确地反映社会存在,而只能曲解社会存在,掩蔽社会存在的本质。凡是从这一角度去理解意识形态的人,必然对意识形态采取批判的态度。三是“肯定意义的意识形态(ideology in the positive sense)”,即不仅承认意识形态的存在,而且对它的内容和价值取肯定的态度,认定它能客观地反映社会存在的本质。首先让我们看一看贬义的意识形态。

二、贬义的意识形态概念

近代思想史中的意识形态研究或意识形态批评首先是通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流行起来的。“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他的著作中,“意识形态”这个词经常以复数的形式出现,而且几乎总是伴随着对具体意识形态的罗列,例如宗教的、伦理的、美学的和政治的。在有些情况下,“意识形态”一词被用来涵盖一切非经济的事物,即所有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而在另一些情况下,马克思又将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加以区别。《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的代表作,从中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他们对“意识形态”概念的三种用法(Adamson,1991:Ch.3):

(a)它被用来反对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尽管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家“每一个人都断言自己已超出了黑格尔哲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2),并声称他们在与过去的决裂中开创了史无前例的思想革命,但实际上由于强调宗教的至高无上并一味玩弄概念,他们与老年黑格尔派哲学家一样保守,甚至是“最大的保守分子”(ibid.:23)。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这些人的观点叫做“意识形态”,因为他们只会把所有的思想观念归于宗教和神学并过高估计观念在人类历史和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和作用。这里的“意识形态”是指一种理论上的教条,它未能理解社会历史生活的真实条件,错误地认为观念是独立存在的和有效验的。

(b)它被用来表示资本主义社会中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也控制着生产意识形态的手段的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由这种控制而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意识形态帮助维持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所需要的那些条件(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52—54)。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体系。它一方面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表达统治阶级的理想和抱负,另一方面又以一种虚幻的迷惑人的形式来表现阶级关系,即它不是准确地描绘相关阶级的性质和它们在社会中的相对地位,而是以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方式来歪曲这些阶级关系。

(c)它被用来指人类源于生产过程的意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ibid.:30)。马克思和恩格斯于是用“意识形态”一词来指这种存在的意识,并以这个概念来涵盖各种各样的思想活动:“甚至人们头脑中模糊的东西也是他们可以通过经验来确定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便失去独立性的外观。”(ibid.:30—31)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所有形式的人类意识或者意识形态都是由物质生产活动所决定的:“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ibid.:31)

从以上三种用法看,至少在(a)和(b)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把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否定的概念来使用的。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意识形态是由物质生产所决定的思想产物,是统治阶级强加给被统治阶级的价值观体系,是为统治阶级有意无意加以利用以巩固其权力和统治地位的东西。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编造幻想、掩蔽现实关系的精神力量,是对社会现实的颠倒的、神秘的反映:“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把人类史归结为一种歪曲的理解,就是归结为一个完全的抽象。”(俞吾金,161)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偶尔也以描述性的口吻谈到意识形态,但从他们思想的整个背景上来看,他们主要是把意识形态当作否定性概念来对待的。“马克思已经把意识形态理解为‘虚假的意识’,也理解为‘形而上学’和‘宗教’的整个‘上层建筑’。”(Ludz,引自俞吾金,1993:128)从这句引语中可以看出,罗兹首先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理解为否定意义上的概念。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无论是在传统的还是在新兴的社会科学各领域内都始终占据着核心的地位。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人们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传统,在否定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学派的学者一般认为全部的意识形态都是为现存秩序的巩固和强化服务的。他们单纯从“虚假的意识”这个角度来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意识形态概念,认为意识形态都具有欺骗性。例如,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成员马尔库塞(Marcuse)在批评当今许多人都为发达工业社会中政治和文化的多元主义的外观所迷惑,从而看不到其新的极权主义的实质时指出:“这种多元的实在成了意识形态的、骗人的东西。”(Marcuse,1964:51)该学派的另一名重要成员弗洛姆(Fromm)未曾直接回答过“什么是意识形态?”的问题,但是从他对马克思有关观点的转述中我们能够窥见他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他说,“马克思确信,我们关于自己和他人所做的思考绝大部分是纯粹的幻想,是‘意识形态’。”(Fromm,1980:13—14)他接着又指出,“马克思相信,他的最重要的武器是事实,即揭示出在各种幻想和意识形态后面掩盖着的实在。”(p.15)从这两段话可以看出,弗洛姆把意识形态理解为与幻想具有同样特征的观念,即理解为一种虚假的、掩蔽事实的观念。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主要理论家,他明确指出,只要一种意识形态或观念威胁着人类的欲望、需要和兴趣,它就是意识形态的;反之,只要一种思想观念是意识形态的,它就会使现存秩序的压抑合法化和稳定化。他还指出了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对社会舆论的操纵控制作用:“阶级利益是公众舆论的基础,可是这种利益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和公共利益相适应。因为这个舆论必须能够被誉为‘公众’的舆论,也就是要打起公理的招牌,从而被当作是合理的舆论。”(哈贝马斯,引自宋惠昌,1993:310)

在法兰克福学派中阿尔杜塞(Althusser)的意识形态理论最具代表性,影响也最大。阿尔杜塞早期关于意识形态的思想深受语言学的“结构”和拉康的“想象界”等概念的影响,把意识形态看做一种话语体系,即“一种具有独特逻辑和规则的表征体系(system of representations)”,是“社会的历史生活的一种基本结构”。但是,意识形态并不表达人们的真实生存条件,它表达的是虚构的人类与其真实生存条件之间的关系:“意识形态表现了个人对其现实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在意识形态中,真实关系不可避免地被包括到想象关系中去”。(阿尔杜塞,引自王一川,1994:295)换言之,意识形态是主体对其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的表现,不是对此生存条件本身的表现,而是主体对其客体的关系(态度、认识、对策、行为等)的表现。

阿尔杜塞认为,意识形态为人们理解和解释他们的经验和他们生存的物质条件提供框架,但是“人们在意识形态中的确表达的不是他们与生存条件之间的关系:这预先假定一种真实的关系和一种虚构的经历过的关系。那么,意识形态表达的就是人与他们的‘世界’的关系,即他们与其真实的生存条件的真正关系和虚构关系的(由多种因素决定的)统一体。在意识形态中真实关系不可避免地为虚构关系所掩盖,这种关系表达一种意愿(如保守的、尊奉的、改良的或者是革命的),一种希望或一种怀旧,而不是描述一种现实。”(Althusser,1969:233—234)阿尔杜塞在这段话里使用的语言很复杂,他想说的是意识形态既是被经历的又是虚构的,它是作为虚构的东西而被经历的。也就是说,人们与现实之间具有一种真正的关系,但它为一种虚构的关系所歪曲,正是后者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在阿尔杜塞看来,意识形态中总是渗入阶级的偏见,它与人们的实际利益紧密相联,这就决定了它不能真实地反映客观世界。阿尔杜塞区分了科学与意识形态:“我们可以说,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表征体系是与科学有区别的,因为它的社会实践功能要比其理论功能(即作为知识的功能)更为重要。”(1969:231)实际上,他认为意识形态和科学是相互对立的,前者的主要特征是反科学:“它对于科学知识总是威胁和阻碍。”(阿尔杜塞,引自黄颂杰,2002:708)

三、描述意义和肯定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

虽然就像我们在上文中已经看到的那样,法兰克福学派的主要理论家基本上是在否定意义上来运用意识形态概念的,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始终存在一种明显的趋势,不妨叫做意识形态概念的“中性化”(neutralization),亦即描述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意识形态这个词很少被视为社会生活的积极的、进步的或不可避免的组成成分;相反,它是一种病状,它不是健康社会应有的特征,更不是治疗社会疾病的良药。但是,此后随着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这个概念渐渐中性化了。例如,列宁在分析20世纪初俄国两极分化的政治形势时号召详细系统阐述一种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以抵御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并避免他称之为“自发工会意识”的错误。(1969:41)列宁强调,无产阶级如果没有领导就不会依靠自身来发展出真正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它将陷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泥淖,只满足于零碎的改革。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只能由理论家和知识分子来系统地阐述,由于不直接参与日常的阶级斗争,他们能够对无产阶级革命的发展趋势和总目标具有更广阔的认识。社会主义虽然不是由无产阶级自发地发展出来的,但它却是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因为它在阶级斗争中表达和促进无产阶级的利益。

“意识形态”一词在卢卡奇(Lukacs)的著作中也有类似的用法。他不像法兰克福学派那样,仅仅从否定的意义上来理解意识形态,而是像列宁一样,把它理解为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所以,他既谈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也谈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卢卡奇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非经济因素,但它又是一定的经济关系在人们观念中的反映:“如果经济是社会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是促使人们背后的社会演化的真正推动力量,那么它必然会以非经济的、意识形态的方式进入人们的思想。”(Lukacs,1971:252)在卢卡奇那里意识形态不仅仅是社会经济关系的消极的分泌物,它对经济关系具有重大的反作用:“意识形态不仅仅是社会经济结构的一种产物,而且也是它能够健康地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ibid.:261)因此,意识形态和经济关系之间存在着一种活生生的,不断变化的辩证关系。

意大利人安东尼·葛兰西(Antonio Gramsci)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意识形态理论主要是在批判第二国际理论家的机械决定论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这种机械决定论把意识形态仅仅看做是对经济基础的机械的消极反应,看做是一种附带现象,认为它在历史进程中起不了什么作用。葛兰西在总结中欧和西欧工人阶级运动失败的经验教训时深刻感受到意识形态问题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因而反复批评了机械决定论者贬低意识形态作用的种种观点。他既反对把意识形态看做是经济基础的附带现象,也不同意把意识形态仅仅看做是一堆错误的观念,而是认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结构的上层建筑,是一种思想体系,是一种世界观,是世界观和响应的行为准则的统一体,并且反映在个人和集体的生活现象中:意识形态可以定义为“一种在艺术、法律、经济行为和所有个体的及集体的生活中含蓄地显露出来的世界观”。(Gramsci,1971:328)意识形态主要包括四个层面,即哲学、宗教、常识和民间传说。他认为,马克思仅仅是在论战的意义上把意识形态看做是幻想,看做是一些颠倒的、错误的观念,实际上,马克思也看到了意识形态是一种现实的力量,是一个战斗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人们活动着、斗争着,并获得关于他们自己地位的意识。”(ibid.:377)在这里,葛兰西强调了意识形态与实践的密切关系,即强调了意识形态的实践功能。一方面,人们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必然会在观念上进入意识形态领域,因为人正是在意识形态的教育中成长起来并获得一定的世界观的;另一方面,人们又在他们已获得的世界观的支配下行动。意识形态作为具有实践意义的世界观并不是“任意的意识形态(arbitrary ideologies)”,即单个人的成见,而是一定社会团体的共同生活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提出了“有组织的意识形态(organic ideologies)”(ibid.:376)这个概念。正是通过对这样的意识形态的接受,单个人获得了自觉的团体意识,从而投入到集体的活动中去。

描写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意味着这个概念既可用于否定意义或贬义又可用于肯定意义。例如,列宁既号召革命者抵御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又详细阐述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卢卡奇也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革命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做了区分,并认为意识形态是不同阶级的利益及其相互斗争的表示。卢卡奇根据他对马克思的理解,在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及其对无产阶级的束缚的时候,用了“物化意识”这个概念,借以说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假意识”。他论证说,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马克思所指出的商品拜物教,既有客观的形式,又有相应的主观形式。它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物的特征,因而获得一种虚幻的客观性。这也就是卢卡奇所说的“物化的社会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人的主体存在被忽视,片面强调物和工具的作用,贬低了人的主观价值,把人降低到了物的水平。在卢卡奇看来,反映这种“物化的社会关系”的意识形态,就是所谓“物化意识”。“物化意识”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起着“社会水泥”的作用,保护着这个社会制度。因此,无产阶级要取得革命的成功,就必须首先以自己的革命意识形态取代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实行意识形态方面的革命。卢卡奇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比已往任何思想体系都先进和革命的意识形态,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物化现象的实质,批判了它的非人性,充分重视人的主体存在价值,力求恢复人的主体性以实现历史的主客体同一性。作为一种革命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是一种自觉的“阶级意识”,也是无产阶级的“自我意识”。

葛兰西一方面清楚意识到,意识形态往往以歪曲的形式反映社会历史现实,或者成为某一阶级和个人的任意解释,这自然是贬义的意识形态。但是,另一方面葛兰西也指出,不能因此而把意识形态完全看成是贬义的意识现象,因为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肯定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正是基于对意识形态本质的这一看法,他提出了“有机的意识形态”和“任意的意识形态”这两个概念,并指出,前者是在肯定意义上说的意识形态,它是一定社会结构的反映形式,并为现实生活所必需;后者则是在否定意义上说的意识形态,它是个人的思辨,是对社会历史的歪曲反映形式。在谈到“有机的意识形态”时,葛兰西充分肯定了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重要作用。他说,意识形态并不停留在思辨的理论领域,它具有灌输思想和左右人们行为倾向的能力;同时,通过意识形态,各个社会阶级的人们能够明确认识到自己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因而,“有机的意识形态”具有一种融合作用,可以使群众“组织化”。对这一社会作用,葛兰西把意识形态形象地比喻为一种社会“水泥”。

四、语篇分析中的意识形态概念

意识形态批评始终是文学评论的一部分,而语言学领域中的语篇分析近年来也越来越带有意识形态批评的色彩。尤其是前文已经提到的批评性语篇分析,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分析语言和语篇的意识形态功能以及意识形态如何通过语言发挥作用。当代文学和语言学中的意识形态概念可以说几乎直接来自马克思和前文提到的“新马克思主义者”,大多数语言学家和文论家把它当作一个描述性概念,当然也有人在否定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批评语言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福勒(Fowler)倾向于将“意识形态”理解为一个中性概念,指出“提到意识形态,批评语言学家并不是指一些虚假的思想或者因暴露出‘被歪曲的意识’而在政治上不受欢迎的信念。更恰当的是一个中性的定义,与人们安排和证明自己的生活方式相关。”(1991:92)福勒赞成贝尔西(Belsey)给意识形态所下的定义,它是指“人们经历和表述他们与其生存条件的关系的总的方式”(Belsey,转引自Fowler,1991:92)。《作为意识形态的语言》一书的作者克赖斯和霍奇一直比较关注社会符号学研究和批评性语篇分析,他们把意识形态定义为从某一特定立场组织的思想体系,既包括歪曲现实的政治态度和理论又包括科学和形而上学(1989:6)。克赖斯和霍奇显然把意识形态看做一个描述性的概念。另一位批评语言学的重要人物,费尔克劳(Fairclough),一方面与福勒一样认为意识形态不应等同于蛊惑性的宣传或偏见,也不应等同于观点或信念;但另一方面他强调意识形态与人类的兴趣相关:“意识形态涉及从某一特定兴趣的角度对‘世界’的表述。”(1995:44)这也是文论家弗罗曼(Froman)的观点:“意识形态可以被视为任何一种关于现实的语言,它表达社会单位中一群人的兴趣。”(1992:247)但弗罗曼对意识形态的看法要比福勒和费尔克劳更带有负面意义,他事实上将意识形态等同于谎言,把它与权力和控制相联系。他认为意识形态是劳动分工的结果,与语言和权力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任何一个社会共同体的整体利益也是该社会单位中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是说社会单位是创造意义不对称的结构(劳动分工)。选择性的语言是劳动分工的后果,而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单位的语言将是由处于支配地位的那部分人强加的语言。既然这部分人的语言是真理,其他的语言就是谎言,等等。既然这种语言是真理,它就不可能是谎言,不可能是一种意识形态(从它自己的角度)。控制谁讲真话于是就变成了控制谁不讲真话。”(ibid.:247—248)

汤普森和弗恩(Veron)对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阐释对语篇分析,尤其是批评性语篇分析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汤普森从意识形态与权力的关系这个角度来定义前者:“我将论证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可用来指意义在特定情况下为权力服务、帮助确立和维护不对称权力关系的方式——我把这种权力关系叫做‘支配关系’。广义地说,意识形态就是服务于权力的意义(meaning in the service of power)。”(1990:7)虽然汤普森关于意识形态的观点涵盖了帮助建立和维护现存权力关系的那些意义,但是他在下面这段话里似乎排除了挑战或颠覆这些权力关系的意义:“在研究意识形态时……我们关注一些可以被称作符号形式的社会运用。我们关心符号形式是否、在多大程度上和如何服务于在生成、传递和接受它们的社会语境中建立和维持支配关系。这种研究方法会使我们在一个语境中把一个符号形式或系统视为意识形态的,而在另一语境中将其视为激进的、颠覆性的、争执性的;例如,它会使我们把一个关于人权的语篇在一个语境中视为对现状的支持,在另一语境中视为对现状的颠覆。”(ibid.:8)

弗恩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并不把意识形态视为意象或观念。他认为,意识形态不是指话语表达的具体内容,而是指决定意象和观念的组织和功能的成套规则:“意识形态不是一种具体的信息内容,或者一类社会话语;从其语义特征看,它是信息组织结构的许多层面之一。因此意识形态是任何类型的语篇中,甚至科学语篇中都可能存在的一个表义层面。任何社会交流材料都容易产生意识形态性质的解读。”(Veron,1971)这种意识形态解读在于发现隐含的不明显的信息组织结构。要分析这种潜在的组织结构,就有必要研究其作用机制,即选择与结合的规则。“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把意识形态定义为表达信息组织结构的某一层次的语义规则体系。”(ibid.)只有通过弄清楚这些语义规则我们才能真正抓住信息的核心。然而,在分析意识形态意义时,这个核心不仅仅指信息内容或者隐含的组织结构。在传递一条信息时,不仅说话的内容具有意义,而且说话的方式以及什么可以说而未说也具有重要的意识形态意义。显然,弗恩强调意识形态的隐蔽性和系统性以及信息形式可能具有的意识形态意义,这种系统的隐蔽的意识形态意义也正是批评性语篇分析所要揭示的。

五、结语

欣奇(Hinch)和芒格尔(Munger,1994)把当今人们对意识形态的定义和解释大致概括为三类:1)意识形态指一组组关于行为规范和社会结构的思想观点;2)意识形态是个人可以借助来理解和表达政治理念的简捷手段;3)意识形态是一些复杂教条的信念体系,个人可以据此为行为和制度作出解释,表明其合理性。在所有这些定义中,“ideology”这个词用的都是复数形式,表明每一个社会群体或社会领域都会有自己的意识形态。综合以上讨论的各种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和观点,我们认为意识形态指的是任何具有内在连贯性的信念或价值观体系,它描写和解释社会群体、阶级或社会共同体的历史存在,为这种存在的合理性提供理论根据,并以此来确立和维持或者挑战和颠覆特定社会环境中的现存社会秩序和权力关系。具体的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观体系,它为所代表的群体或阶级提供行为规范。一般来说,意识形态会建议或主张社会资源应如何分配并阐述限制知识和权力关系产生的各种因素。更具体地说,任何意识形态都会暗示在伦理上什么是好的或不好的,谁获得什么以及由谁来统治。例如,根据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个人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回报和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等等,是好的;社会财富要按劳分配;富人应该控制和享受更多的物质产品和服务并对政策制定拥有最终决定权。而根据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个人社会角色的自我实现和工人阶级内兄弟般的友情等等,是好的;社会财富应该按需分配;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所有的人都享受平等权利,因而不存在政治。上述只不过分别是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在它们各自的名下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附属意识形态。

我们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或许更具体、合理和容易操作。这是因为:一方面,我们将意识形态与社会中的权力斗争相联系,从而限制了其所指范围;另一方面,与汤普森(1990)的定义不同,我们没有把意识形态只限于那些帮助建立和维护现存权力关系的社会意义,而是把其所指范围扩大到也包括那些帮助挑战和颠覆现存权力关系的社会意义。这样,任何观点、理论或者意义不管是源于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只要卷入了具体条件下的社会权力斗争,它就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例如,达尔文的物种进化理论,作为纯粹的科学理论,并不是意识形态,但当它作为观念斗争的工具而被用到社会冲突中去的时候,它就变成了意识形态。再如“China has a population of 1.2 billion.”这个英语句子如果只是用于孤立的场合(例如某位英语教师用它来例证一种英语句子结构),那么它所表达的意义就不具备意识形态的性质。但是,如果这个句子出现在具体的语境上下文中,例如在一篇阐述中国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的文章里,或者在一篇论证中国巨大的人口潜力和飞速发展的经济将对未来世界构成的威胁这样的一篇文章里,那么它做出的陈述或者它表达的意义就可能带有意识形态色彩,无论这句话是出自统治阶级成员之口还是出自被统治阶级成员之口,也无论它是被用来确立和维护某种权力关系还是用于挑战和颠覆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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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原载于《符号学与符号学新论》,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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