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关于批评性语篇分析中几个概念的讨论
17.关于批评性语篇分析中几个概念的讨论[1]
近年来人们对批评性语篇分析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批评,其中之一就是其术语或者概念的混乱问题。本文仅就批评性语篇分析中的几个核心概念的不同含义和用法做一简单的探讨,它们是“意识形态”、“权力”、“话语”和“话语秩序”。
一、意识形态
CDA研究语言、权力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所以意识形态和权力就成了CDA的两个核心概念。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在社会批评理论中的应用始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它从一开始就有不同的含义。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把它用作一个总体概念,指各种意识形式,如政治思想、法律、道德、哲学、宗教等等。有时“意识形态”被用来涵盖一切非经济的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有时又被区别于经济和政治。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个概念的三种用法:(a)它被用来反对青年黑格尔派哲学,指一种理论上的教条,它未能理解社会历史生活的真实条件,错误地认为观念是独立存在的和有效验的;(b)它被用来指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c)它被用来指人类源于生产过程的意识。从这些用法看,意识形态基本上是作为一个否定的概念来使用的:它是由物质生产所决定的思想产物,是统治阶级强加给被统治阶级的价值观体系,是为统治阶级有意无意加以利用以巩固其权力和统治地位的东西;它本质上是编造幻想、掩蔽现实关系的精神力量,是对社会现实的颠倒的、神秘的反映:“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把人类史归结为一种歪曲的理解,就是归结为一个完全的抽象。”(马克思,引自俞吾金,1993:161)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意识形态变成了社会科学各领域内的一个核心概念,人们对它的使用经常带有贬义。例如,法兰克福学派就单纯从“虚假的意识”这个角度来理解这个概念,认为凡是意识形态都具有欺骗性。马尔库塞(Marcuse)在批评现代人被发达工业社会中政治和文化的多元主义的外观所迷惑,从而看不到其极权主义的实质时指出:“这种多元的实在成了意识形态的、骗人的东西。”(1964:51)阿尔杜塞(Althusser)认为,意识形态并不表达人们的真实生存条件,它表达的是虚构的人类与其真实生存条件之间的关系:“意识形态表现了个人对其现实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在意识形态中,真实关系不可避免地被包括到想象关系中去”。(阿尔杜塞,引自王一川,1994:295)在他看来,意识形态对科学知识构成威胁和阻碍,具有反科学的性质。
虽然人们经常在否定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但与此同时也始终存在另一种趋势,不妨叫做意识形态概念的“中性化”(neutralization)。例如,列宁(Lenin)和卢卡奇(Lukacs)都把意识形态看做一个描述性的概念,他们既谈论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也谈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卢卡奇认为意识形态不仅仅是社会经济关系的消极产物,它对经济关系具有重大的反作用:“意识形态不仅仅是社会经济结构的一种产物,而且也是它能够健康地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Lukacs,1971:261)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安东尼·葛兰西(Antonio Gramsci)在总结中欧和西欧工人阶级运动失败的经验教训时也深刻感到意识形态问题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斗争中的重要地位,因而不同意把意识形态仅仅看做一堆错误的观念,而是认为它作为社会结构的上层建筑,是一种思想体系,是世界观和相应行为准则的统一体。他认为,马克思只是在论战的意义上把意识形态看做幻想,看做一些颠倒的、错误的观念。实际上,马克思也看到了意识形态是一种现实的力量,是一个战斗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人们活动着,斗争着,并获得关于他们自己地位的意识。”(1971:328)
在CDA的重要代表人物中福勒(Fowler)倾向于将“意识形态”理解为一个中性概念,指出“提到意识形态,批评语言学家并不是指一些虚假的思想或者因暴露出‘被歪曲的意识’而在政治上不受欢迎的信念。更恰当的是一个中性的定义,与人们安排和证明自己的生活方式相关”(1991:92)。福勒接受了贝尔西(Belsey)对意识形态的定义:它是指“人们经历和表述他们与其生存条件的关系的总的方式”(Fowler,1991:92)。克莱斯(Kress)和霍奇(Hodge)把意识形态基本看做一个中性概念,认为它是从某一特定立场组织的思想体系,既包括歪曲现实的政治态度和理论又包括科学和形而上学(1979:6)。费尔克劳(Fairclough),一方面与福勒一样认为意识形态不应等同于蛊惑性的宣传或偏见,另一方面又强调意识形态与人类的兴趣相关:“意识形态涉及从某一特定兴趣的角度对‘世界’的表述。”(1995:44)
汤普森(Thompson)和弗恩(Veron)关于意识形态的观点对CDA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汤普森从意识形态与权力的关系这个角度来定义前者:“我将论证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可用来指意义在特定情况下为权力服务、帮助确立和维护不对称权力关系的方式——我把这种权力关系叫做‘支配关系’。广义上,意识形态就是‘服务于权力的意义’(meaning in the service of power)。”(1990:7)弗恩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并不把意识形态视为意象或观念。他认为,意识形态不应该指话语表达的具体内容,而是指决定观念的组织和功能的成套规则:“意识形态不是一种具体的信息内容,或者一类社会话语;从其语义特征的角度看,它是信息组织结构的许多层面之一。因此意识形态是任何类型的语篇中,甚至科学语篇中都可能存在的一个表义层面。任何社会交流材料都容易产生意识形态性质的解读。”(Veron,1971)这种意识形态解读在于发现隐含的不明显的信息组织结构。要分析这种潜在的组织结构,就有必要研究其作用机制,即选择与结合的规则。“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把意识形态定义为表达信息组织结构的某一层次的语义规则体系。”(ibid.)在传递一条信息时,不仅说话的内容具有意义,而且说话的方式以及什么可以说而未说也具有重要的意识形态意义。显然,弗恩强调意识形态的隐蔽性和系统性以及信息形式可能具有的意识形态意义。这种隐蔽的系统的意识形态意义也正是批评性语篇分析所要揭示的。
二、权力(power)
“权力”是人们分析人类社会行为时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可以有两种含义:“行为的能力”(power to)和“支配他人的能力”(power over)。前者是指人们为追求自己的目标和利益而采取行动的能力。每个人或组织机构都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这使得他们有能力在追求自己的目标和利益时调动资源,做出决定,采取行动来干预事件的顺序或者改变事件的进程等等。在不同程度上具备这种能力的个人或集团也就具有大小不同的权力。权力的第二个含义可以表述为一种关系:在两个人中,如果一个处于支配地位而另一个处于服从地位,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前者相对于后者具有权力。这个意义上的权力主要以下列方式对他人发生影响:A)对他人的肉体直接行使有形的权力,如监禁或处死;B)以赏罚来诱导,如雇佣或解雇;C)对他人的意见施加影响,即进行最广义的宣传。(罗素,1998:23)
CDA感兴趣的似乎主要是第二个含义上的权力,尤其是其中的第三种方式。范戴克(van Dijk,2001)认为CDA关注权力者或群体对权力的滥用和由此导致的不合法、不民主、不平等和不公正。权力意味着“控制”(control),即“一个集团(的成员)对另一些集团(的成员)的控制。这种控制涉及行为和认知:一个权力集团不仅会限制其他集团的行为自由,也会影响他们的思想。”(p.302)在范戴克看来,当今与控制人们的行为相比,更有效的权力来自对人们认知的影响,这种权力可以各种方式实施,包括通过说服、伪装或操纵来使他人的思想向有利于权力者自身利益的方向改变。正因为如此,语篇和语篇分析才显示出其重要性,因为语言和语篇的主要功能之一便是影响他人的思想。范戴克指出,CDA尤其关注“话语在生产和再生产以及挑战控制中的角色”(2001:300)。费尔克劳(1989)是这样看待语言和权力之间的联系的:意识形态与权力紧密相连,因为意识形态再生产那些已经与权力相联系的常规惯例并使现存的社会关系和权力差异合法化。意识形态与语言密不可分是因为运用语言是最常见的社会行为方式。既然意识形态总是参与维持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而且它几乎总是通过语言来表达,那么我们就必须在语言中寻找权力得以维护的途径:“在现代社会里,权力的行使越来越通过意识形态,更具体地说,经过语言的意识形态运作……语言或许已经变成了社会控制和权力的基本媒介……如果(……)意识形态普遍存在于语言中,那就意味着语言的意识形态本质应该是现代社会科学的主要课题之一。”(1989:2—3)。范戴克和费尔克劳的上述观点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他们把权力理解为一种给定的已经存在的东西,靠语言的意识形态运作来维持和发挥作用。另外,包括费尔克劳在内的许多CDA学者都表现出一种倾向,他们把权力只与统治集团相联系。
CDA深受福柯等后现代/后结构主义者的影响,但是在对“权力”这个概念的理解和使用上却存在明显不同。在福柯的著作中,权力不是只与阶级、国家、君主或者文化相联系的一个整体概念,它也不是一个给定的能够对所发生的事情做出解释的整体概念。权力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分析和解释的概念。我们往往认为权力有具体的来源(例如君主、国家、统治阶级等等)并总是自上而下单向发挥作用。但福柯认为,权力并不是以链条的方式起作用的,它是循环的,从来不会为一个核心所独揽。权力通过一个像网络一样的组织结构来展开和发挥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被卷入这个权力的循环中,既是压迫者也是被压迫者。权力关系渗透于社会存在的所有层面,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彭尼库克(Pennycook,2001)建议我们从7个方面来理解福柯的权力观:
1.权力不是一种被拥有或占有的东西,而是一种在全社会中运作的东西。权力“不是可以获得、夺得或被分享的东西,不是一个人可以抓住不放或者任其溜走的东西。在不平等的和变动的各种关系的相互作用中,权力是从无数的节点上被行使的。”(Foucault,1978:94)
2.权力没有最终的位置或者来源,权力无处不在。
3.权力关系并不外在于其他关系,而是它们的一部分。权力并不从外部进行控制,它不只是与强制或压制相联系,而是内在于我们的交往:“权力来自下面,在权力关系的根基上并不存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全面的二元对立。”(福柯,引自Pennycook,2001:91)
4.没有外在于权力的位置,在权力关系之外不存在人们可以到达真理的位置。真理离不开权力,“我们只能通过权力产生真理;除非真理产生,我们就无法行使权力”(Foucault,1980:93)。因此,断定在真理和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某种尖锐区别的观点是荒谬的。
5.权力与反抗并存: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反抗。
6.权力不仅是压制性的,它也是生产性的。权力创造事物,引起快乐,生产话语和各种知识。例如,惩罚制度产出书籍、论文、规章、新的控制和反抗策略、国会辩论、会话、忏悔、诉讼辩护和上诉、对狱吏的训练制度等等。权力不是知识的障碍,二者的关系就如同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关系。所有求取知识的行动,都是权力游戏中的行为。
7.权力和知识在话语中汇合。权力和语言的联系并不是一些人有权力,因而能够通过话语来控制或操纵知识(这种观点在CDA中似乎根深蒂固)。福柯建议我们“断然拒绝以这些否定性的词藻描述权力的效果:它‘排斥’、它‘压制’、它‘审查’、它‘抽象’、它‘掩蔽’、它‘勾销’”(1979:194)。
我们已经看到CDA在上述大多数方面(1、3、4、6、7)都与福柯的观点不同或者相反。例如,费尔克劳的权力观主要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的批评上,他指出“大多数分析都是分析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内的控制性社会关系,这些关系由阶级关系所支配,尽管不可简化为阶级关系。”(1995:18)这里的问题不在于费尔克劳关注的是阶级,而在于他先验地假定资本主义和阶级构成我们生活中压迫的主要形式。福柯的理论依赖的不是对权力进行先验的社会学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语言和意识形态;他的观点要求权力始终是个有待解释的概念,具体说就是,权力分析并不先于语言分析而存在。这一点非常重要,正如彭尼库克(1997:92—93)指出的,如果我们把权力看做一个社会学上已经规定好了的概念并把我们的任务视为通过对语篇进行语言分析去显示权力是如何被运用的,那么我们的任务就永远不是探索而是展现。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权力看做一个有待解释的概念,那么我们分析话语的目标将会是去探索权力是如何运作的,而不是仅仅去论证其存在。
三、话语和话语秩序
“话语”和“话语秩序”也是CDA中的两个核心概念,由于其含义和用法存在分歧,因此在CDA内部造成了一些混乱。“话语”这个词在费尔克劳的著作中主要有两种用法,一是抽象不可数的用法,一是具体可数的用法;前者泛指“作为社会实践的语言运用”,后者指“从特定角度表达经验的方式”。克莱斯把话语理解为“表达一个机构的意义和价值观的一套有组织的系统性的‘陈述’(statements)……一种话语提供一套关于某一特定领域的可能的陈述,组织并构造谈论某一特定话题、对象、过程的方式。它为社会和个人行为作出描述、规定、许可和限制”(1985:7)。克莱斯的话语概念更加强调费尔克劳用法中的第二种。费尔克劳和克莱斯对“话语”这个概念的理解深受福柯的影响。费尔克劳(1992)用了一章来介绍福柯的话语理论,而克莱斯(1985)则直言不讳地指出“各类机构和社会群体都拥有一些具体的在语言中以系统的方式表达的意义和价值观。遵循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的理论,我把这些系统地组织起来的谈论方式叫做‘话语’”。不过,费尔克劳和克莱斯在对“话语”的理解和使用上并不与福柯完全一致。
“话语”通常是一个语言概念,指一段连贯的书写或口头言语。但是福柯赋予了它一种新的意义。他感兴趣的不是具体的语篇,而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产生有意义陈述和特定话语的那些规则和实践。福柯用“话语”来指一组陈述,这组陈述为在特定的历史时刻谈论特定话题提供一种表述方式。这样的话语一方面构建话题,界定并生产知识对象,规定能够有意义地谈论某个话题并就该话题进行推理的方式,并影响思想被应用于实践以及被用于指导他人行为的方式;另一方面它同时排除、限制和约束与该话题相关的其他说话、行事或建构知识的方式。福柯认为,既然所有的社会实践都蕴含着意义,而且意义塑造并影响我们的行为,那么所有的实践都具有话语的一面。因此,福柯的“话语”不仅仅是一个语言概念,它也是一个关于实践的概念;他试图通过这个概念来克服传统中言和行之间的区分。
费尔克劳批评福柯忽视对具体语篇的分析:“福柯的话语分析不包括对真实语篇的话语和语言分析。”(1992:56)事实上,福柯也分析具体的语篇,只是他更倾向于分析一个语篇或话语实践所属的那个“话语形态”(discursive formation)。他感兴趣的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组织人们的行为、理解、实践和信念,指导和规范社会群体和个人的那些知识,以及话语对这些知识和意义的生产。福柯特别关注权力/知识型的历史性,认为它们总是植根于特定的语境和历史中。福柯把话语看做权力关系的网络,认为话语始终与权力交织在一起,后者通过前者运行并发挥作用。话语总是体现为具体的、历史性的话语实践,植根在社会制度之中并受其制约。例如,只有在特定的话语形态中,“疯癫”这个知识对象才有意义或者可以理解。因此,关于这类话题的知识和围绕它们的实践总是带有历史和文化的独特性,它们不可能脱离具体的话语而有意义地存在,即脱离其在话语中被表述和在知识中被生成的方式,以及被特定社会和时代的话语实践和规训技术所规定的方式而有意义地存在。
“话语秩序”这个概念堪称福柯的独创,它指一种机构中各种话语实践及其关系的总和。费尔克劳把话语秩序解释为决定实际语言运用的那些常规惯例构成的集合或者网络,它们“体现着特定的意识形态”(1989:28)。话语秩序这个概念在CDA中导致了话语分析的重点和目标上的一种奇怪的矛盾。这尤其表现在沃德克(Wodak)和费尔克劳两人之间。沃德克(1996)主要关注的是“话语混乱”(disorders of discourse),即各种形式的晦涩语言表达和相互理解的失败;她试图探索话语混乱是如何在各种机构场合中产生的。沃德克深受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影响,认为存在真正理性的“理想言语情景”(ideal speech situation):“当理想言语情景的普遍语用准则变成了特权利益的附庸,开始产生不对称的权力关系并导致关于合法性的虚假认同时,就会出现被有系统地进行了歪曲的言语交流。”(Wodak,1996:30)因此,在沃德克看来,话语秩序代表一种理想的言语交流状态,由于受到权力的歪曲和干扰而产生了混乱,秩序遭到了破坏,CDA的目标就是要弄清楚权力对话语的歪曲是如何导致话语混乱的,并进而克服“遭到有系统歪曲的交流”(Wodak,1996:28),即对产生的话语混乱进行干预并使言语交流恢复秩序。这种在权力和意识形态之外存在着一片理想的话语净土的思想反映了欧洲启蒙主义的理性思想。认为权力歪曲交流,导致混乱的话语形式,这种观点在CDA中颇为流行。例如克莱斯(1990:90)就指出,“权力的一种效果就是偏离比较直接的表述——权力扭曲交流。”根据这种观点,权力外在于交流,使得本应该澄明的意义表达变得隐晦扭曲。在CDA中人们往往认为存在一种表达真实、组织合理、有秩序、未遭扭曲的标准话语。这与我们在前一节中提到的福柯有关权力和知识/真理的观点大相径庭。
费尔克劳对话语秩序的理解与沃德克有很大不同。在他那里,“话语秩序”指的是对话语做出各种限制的一个更高层次上的秩序,“一种话语秩序实际上是从具体话语的角度来看的社会秩序。”(Fairclough,1989:29)正如社会秩序由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构成,话语秩序也是由话语之间各种不平等的关系构成的:“各种话语如何构成某一特定秩序,这种结构如何随时间而变迁,这些都取决于在社会机构或者社会层面上变化着的权力关系。这些层面上的权力包括控制话语秩序的能力;这种控制的一个方面是意识形态性质的——确保话语秩序在各自的内部或者(在社会层面上)相互之间在意识形态上是和谐的。”(Fairclough,1989:30)就是说,话语秩序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更高层次的“意识形态立场和实践”(Fairclough,1995:35)体系的一部分。费尔克劳主要不是要论证话语秩序这一概念,而是要证明话语秩序是资本主义权力形式的语言表现,它本身就是一种维持不平等社会结构的力量。因此,费尔克劳的“话语秩序”相当于沃德克的“话语混乱”。对于费尔克劳,问题在于强加于人们的资本主义社会秩序本身,而对于沃德克,问题在于对秩序的制度性破坏。总之,沃德克号召用有秩序的话语替代无秩序的话语,费尔克劳的目标则正好相反:用无秩序的话语代替有秩序的话语。沃德克批评无秩序以便展示通向秩序的途径,而费尔克劳则探索一种秩序是如何运作的以便揭示一种更好的秩序会是什么样子,他最终追求的是一种替代秩序,即这样一种社会秩序,在其中话语秩序不由资本来决定。
四、结语
本文讨论了CDA中的四个核心概念,我们已经看到,关于它们的意义和用法在CDA内外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CDA中有争议的概念远不止本文讨论的这几个,其他的如“转换”(transformation)、互文性(intertextuality)、互话语性(interdiscursivity)、主体性(subjectivity)等等,也都存在着理解和使用的问题,应该引起CDA爱好者和实践者的注意。彭尼库克认为,CDA中存在的这些术语和概念问题以及像上述沃德克和费尔克劳之间这种立场上的矛盾,其根源在于CDA“理论上的折中主义(eclecticism)和不进行反省的现代主义(modernism)之间奇怪的混合”(2001:87)。
参考文献
[1]Fairclough,N.Language and Power[M].London/New York:Long-man,1989.
[2]Fairclough,N.Discourse and Social Change[M].Cambridge:Polity Press,1992.
[3]Fairclough,N.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The Critical Study of Language[M].London/New York:Longman,1995.
[4]Foucault,M.The Archaeology o f Knowledge[M].London:Tavistock,1972.
[5]Foucault,M.Discipline and Punish[M].London:Tavistock,1979.
[6]Foucault,M.The History of Sexuality[M].1978.Extracts in A.Easthope &K.McGowan(eds.),A Critical and Cultural Theory Reader[C].Toronto/Buffal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2.
[7]Foucault,M.Power/Knowledge[M].Brighton:Harvester,1980.
[8]Foucault,M.Remarks on Marx[M].New York:Semiotext(e),1991.
[9]Fowler,R.Critical Linguistics[A].In Malmkjaer,K.(ed.)The Linguistics Encyclopedia.London:Routledge,1991a.
[10]Gramsci,A.Selections f rom the Prison Notebooks[M].London:Lawrence and Wishart,1971.
[11]Hall,S.The west and the rest[A].In S.Hall &B.Gieben(eds.)Formations of Modernity[C].Cambridge:Polity Press,1992.
[12]Hall,S.,Hobson,D.,Lowe,A.&Willis,P.(eds.)Culture,Media,Language[C].London:Hutchinson,1980.
[13]Kress,G.&Hodge,R.Language as Ideology[M].London:Routledge &Kegan Paul,1979.
[14]Kress,G.Linguistic Processes in Sociocultural Practice[M].Oxford:OUP,1985.
[15]Lukacs,G.History and Consciousness[M].Massachussettes:The MIT Press,1971.
[16]Luke,A.Genres of Power?Literacy Education and the Production of Capital[A].In R.Hagen &G.Williams(eds.),Literacy in society[C].London:Longman,1996.
[17]Marcuse,H.One Dimensional Man[M].Massachussettes:The Bacon Press,1964.
[18]Pennycook,A.Critical Applied Linguistics:A Critical Introduction[M].Mahwah,New Jersey: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2001.
[19]Thompson,J.B.Ideology and Modern Culture[M].Cambridge:Polity Press,1990.
[20]Van Dijk,T.Principles of 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A].In M.Wethell,S.Taylor &S.J.Taylor(eds.).Discourse Theory and Practice[C]London:Sage Publications,2001.
[21]Veron,E.Ideology and the Social Sciences[J].Semiotica,Vol.3,No.1,1971.
[22]Wethell,M.,Taylor,S.&Taylor,S.J.(eds.).Discourse Theory and Practice[C]London:Sage Publications,2001.
[23]Wodak,R.Disorders of discourse[M].London:Longman,1996.
[24]罗素.《权力论》[M],商务印书馆,1998.
[25]王一川.《语言乌托邦》[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
[26]俞吾金.《意识形态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27]黄颂杰.《西方哲学名著提要》[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
【注释】
[1]原载于《外语艺术教育研究》,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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