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搭配的分类及其基础
以上我们从统计观和短语观两个方面综述了搭配研究的范围和观点。搭配研究在欧美国家发展迅速,有一支专业从事搭配研究的队伍,成果颇丰。由于不同的学术传统和历史背景以及“搭配”与“collocation”作为术语在涵盖面上的差异,在研究范围上存在很大的广狭分歧(王宗炎1998:167)。我国的学者,尤其是汉语界学仁对搭配的理解比较宽泛,研究成果也比较零散,研究者多是普通语言学家、语法学家、语义学家、修辞学家或对语言问题有所思考的文学家。范存忠(1986)、范存忠和解楚兰(1982)、王文昌(1999)、朱德熙(1998)、文炼(1982)、张寿康和林杏光(1992)、贾彦德(1986)、冯广艺(1997,2004)等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以及不同的广度和深度直接提到或讨论了搭配的问题。广义地看,语法学界的同仁都在直接或间接地讨论搭配问题。不同的理论出发点也就决定了搭配在定义上的不同以及研究范围和方法上的差异。我国外语界受国外研究影响颇深,多采用欧美狭义的搭配观,研究成果在基于语料库的搭配研究中比较集中。专门研究搭配的学者基本上将搭配限定为“固定的、可识别的、非习语性的短语或结构”(Poikeday 1989:357),以突出搭配不同于词语自由组合的特征,也突出了它有别于固定习语的特征。
当然将词语搭配研究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有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这确实是语言现象中值得我们作深入探究的一个方面。但是将搭配的研究作如此严格界定的局限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它大大束缚了搭配研究在解释自然语言各种组合现象和机制中可能发挥的潜在作用。词语的自由搭配不仅是搭配,而且还是任何语言中数量最大、理论和实际意义最显著的搭配形式。所谓自由是相对的,它同样受到各种规则和潜规则的制约。熟语类固定搭配也大量存在于所有语言之中,这种搭配也有其特殊的性质和规律。
我们将采用广义的搭配观。我们感兴趣的问题不但包括狭义的受限搭配,而且包括自由搭配和熟语类固定搭配。从语言系统内部的词语组合方式看,我们将搭配分为三大类:自由搭配、限制搭配和固定搭配。从自由搭配到固定搭配的分类,是以词语表达的词汇概念意义和语法意义及其搭配能力为基础的,词汇的各种意义在构建短语乃至句子时,都能起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贡献作用。王德春先生(1990:350—351)以英语动词give的各个义项及其搭配能力和助动词为基础,归纳出7种与搭配直接相关的意义类型。这对我们进一步讨论搭配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王先生的7种意义分类如下:
(1)自由词汇意义。这类意义搭配自由,不依赖于词汇环境。例如:
Give me a pen/apencil/a book/a newspaper/a cup of tea...
(2)词汇限制意义。它依赖于词汇环境,只在同有限的词搭配后才具有。如“判决”,意义只能同hard labour,sentence等词搭配。例如:
give somebody six months’hard labour/a life sentence
(3)语法限制意义。它依赖于语法结构,不能离开这个结构。如give只有在to give oneself out of/as/somebody或to give oneself to be somebody这样的结构中,才有“自称是”,“装作”的意义。例如:
He gives himself out of/as/a doctor.
(4)词汇语法意义。词汇意义逐渐消失,逐渐向语法意义过渡。如give表示与名词意义相应的单独行为或短暂动作。例如:
to give a jump
to give a look
(5)语法意义。词汇意义消失,变成语法结构成分。如do构成现在时、过去时的疑问式、否定式以及否定的命令式。例如:
Does he know it?No,he doesn’t.
(6)熟语意义。与固定词组中的其他词构成统一的熟语意义。例如:
to give one’s hand to somebody(答应嫁给某人)
这个熟语的字面意思是“给某人(伸出)自己的手”,
而实际意义是“答应嫁给某人”。
(7)半熟语意义,在半固定的词组中的意义。例如:
give away(分发)
give back(归还)
除语法意义之外,以上意义分类都与本研究的搭配有密切的对应关系。自由搭配是自由词汇意义作用的结果。限制搭配是词汇限制意义、语法限制意义和词汇语法意义作用的结果。固定搭配是熟语意义和半熟语意义作用的结果。由此可见,词语的各种意义是讨论词语搭配的基础。可以想象,语言进入言语之后,词语的搭配关系还会更加复杂。贾彦德先生(1986:147)指出:“词语搭配问题是人们讨论的一个老问题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研究写作、修辞的人历来都很重视词语的搭配问题,不过传统语言学并未把词语的搭配当作理论问题认真研究过。”
语言是一个规则系统。因为有了规则,所以我们才能根据规则判断一个现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没有规则就不成方圆”对词语搭配再适合不过了。那么哪些因素能对词语的合格搭配作出充分的解释呢?基于对搭配性质的现有认识,我们提出以下几个假设作为本研究的论证焦点:
1)词语搭配的产生既有心理逻辑理据也有社会规约的理据。在这两条原则中社会规约是更高原则。
2)词语搭配必须接受语法制约、语义制约和语用修辞制约。
3)制约因素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语法制约是必要条件,语义制约是充分条件;当搭配进入话语之后,语法意义和词汇意义是必要条件,语用修辞制约是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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