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语言和言语的关系
一般认为,传统语言学和现代语言学的一大区别在于对语言的历时和共时研究。然而,传统语言学和现代语言学的关系不是替代而是互补。实际上,语言的历时发展和共时状态都揭示了自然语言的本质属性,因此也理应成为语言工作者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共时语言学研究揭示的是语言的结构规则,历时语言学揭示的是语言的建构规律。所谓结构是指语言中现有的规则体系,而所谓建构是指语言中的促变机制。任何自然语言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停止过其历时的演变。任何一个后续阶段的共时状态都是历时动态发展的结果,相反任何一个发展过程必须受到现有结构与规则的制约。结构与建构的共同作用保证了语言健康平稳的发展势头。语言的结构与建构对应于语言的规范与创新。语言的发展一方面必须以现有规范作为理据,另一方面创新又会突破现有规范建立新的规范。将规范与创新置于共时和历时的观察之下,我们会发现,自然语言的特点之一就是结构与建构处于不断循环之中。
语言共时和历时的循环规律告诉我们,使用语言必须同时遵守至少两套规则。首先,我们必须遵守语言规则。所谓遵守语言的规则就是要求语言使用者的语音、语义、词汇、语法必须符合规范。只有这样,交际双方才能交流思想达到相互了解的目的。如果违反全民语言的规范,信口开河,瞎说一通,说的话别人听不懂,就不能完成交际任务。这是语言的社会属性决定的。其次,使用语言还需要遵守言语规则。为了更有效地完成交际任务,我们往往还会突破语言规则创造性地使用语言资源。这时我们就必须根据一定的交际目的,临时选用语言中能够被社团成员理解并接受的现成词语,按照公认的语法规则,组成话语,表达思想。没有语言的创造性就会重复陈言旧语,套用陈腔滥调,往往收不到良好的表达效果。
突破语言规范不等于置原有规范于不顾,合理健康的创新大多会以语法意义和词汇意义为基础与参照,并接受逻辑规律和社会规约的限制。离谱的偏离很难达到优化交际效果的目的,因此也就更谈不上进入全民公认的语言体系。词典学家们认为只有“能体现命名新事物的需要,又完全符合该语言固有的构词规律”的词才能“很快地得到该语言社会的承认,很快地得到广泛使用”(黄建华、陈楚祥1997:259)。也就是说,只有那些符合社会文化心理、合乎事理逻辑的创新项目才能受到社会群体的青睐。如果创新用法被人继续反复使用,它就能脱离原来那个特定的言语环境而进入语言体系,成为语言体系中的一部分,从而丰富和发展语言。语言中的多义现象大多有这个背景。正像绘画可以反映真实为境界进入艺术范畴,同样也可以利用错觉创造艺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错觉可以被无条件和无限制地利用。我们将以英语和汉语的临时搭配和多义体系为例,并以“能不能使人理解,能不能使人感受,乃至能不能使人共鸣?”(陈望道1997:6)为修辞创新的条件,讨论相似和相关在语言规范和言语创新循环关系中的作用。请看下面一个例句:
27.Some books are to be tasted,others to be swallowed and some few to be chewed and digested.(Bacon:Of Study)
例27中,book被当作food,书是本体,食物是喻体。既然把书当作食物,那么使用tasted,swallowed,chewed和digested作为book的搭配对象也就不足为怪了。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这一组动词已经基本引申出了与“书”构成常规搭配的词汇概念意义。翻开任何一部英语词典,我们都能看到这些动词的多个义项。以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为例,taste的定义中就有:to have a short experience of something that you want more of的义项。这基本确定了taste和book的常规搭配关系。同样,chew也有了“think carefully about something for a period of time”的客观概念定义,这个定义说明chew与“book”的组合符合常规搭配条件。在digest的词条中,我们也能找到to understand new information,especially when there is a lot of it or it is difficult to understand的定义。这也符合“读书”要求的常规搭配条件。这些用法已经基本不需要依赖语境表义。当然从表达效果看,词汇意义的修辞作用依然存在。
但是从动词的原始意义分析,能够“tasted”,“swallowed”,“chewed”和“digested”的事物必须以具备[食物]的属性为前提。Book没有[食物]义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就不存在“tasted”,“swallowed”,“chewed”和“digested”的问题。以上搭配和词典定义说明这组动词的概念意义已经扩展,不仅仅受限于[食物]的原始意义。从这种共时状态中我们能够看到一个历时的发展过程。曾几何时,它们也是临时超常搭配。现在的常规搭配无疑是修辞意义作用的结果。不难想象,这些起初临时的用法是后来随着使用频率的提高,逐步固化成为语言现象,转化成全民公认的语言事实的。一旦成为规范,它们便获得了不断增强的能产性和组配能力。逐渐增强的搭配能力为词汇概念意义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在当代英语中,它们不仅适用于“书”,而且适用于几乎一切能读之物。这是言语和语言循环的结果。
事物的相似性在转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求知和饮食有着许多相似点:略读与浅尝、精读与细嚼、理解与下咽、贯通与消化等都有很高的对应关系。正因为如此,成组的对应比喻和引申成为可能。类似的引申还有许多。为人熟知的例子有dumb bell,sitting duck,couch potato,book worm,running dog,cat and dog life,walking dictionary,walking encyclopaedia等等。引申义和原始义都保留着这样或那样的相似关系。它们反映到语言发展中就是词义的扩大和转移,结果就是词义结构中的多义现象。
汉语也拥有大量的多义词语。从词源看,“春”本是季节用语,表示一年中的第一个季节,现早已超出原本概念意义。据各类词典对“春”的义项归纳,“春”可表示10多个意义。比如,“春”可用来泛指人的少年,尤指少女的青春容貌。吴昌龄《端正好·美妓》套曲:“秋波两点真,春山八字分。”用“春山”指少女蛾眉。崔珏《有赠》:“两脸夭桃从镜发,一眸春水照人寒。”用“春水”十分逼真地描写了女子明亮而犀利的目光。陈师道《妾薄命》诗:“忍著主衣裳,为人作春妍。”借用“春妍”转喻少女春日般妍丽的姿容。孟浩然《春情》:“青楼晓日珠帘映,红粉春妆宝镜催。”用“春妆”指少女的装束。汤显祖《牡丹亭·幽媾》:“当时自画春容,埋于太湖石下。”“春容”被用指女子的容貌或特指女子的画像。徐再思《梧叶儿·思春》曲:“鸦鬓春云亸象梳秋月攲,鸾镜晓妆迟。”用“春云”喻指女子的美发。这些词语在历代文学大师笔下被频繁使用,已经由言语逐渐进入汉语语言体系,成为词汇表义手段。真是动一发而及全身,词语的搭配习惯因此被大大改变。
“由于表达的需要,在语言使用过程中扩大了某些词语、某些表达手段的使用范围,修辞现象转化为语法规律,典型用法转化为一般用法,新词语的产生促使旧词语的专门化、典型化。语言就是在这种不断地创新、过渡、转化过程中不断建构,日趋完善,语体也由此获得了相应的发展。”(王德春、陈晨2001:119)
显然言语中并非所有符合相似原则的临时搭配都能转化成语言。相似性是临时创新成为合格搭配的基础。其实只有少数言语创新项目能够成功转化成语言事实,绝大多数临时用法都停留在言语的范围之内,作为语言各种功能的补充手段。不能进入语言并不意味着言语在交际中的次要作用。抽象的语言体系和具体的语言使用之间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从哲学层面上看,事物具有一般和个别两种形态,因此它们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是在人类认知过程中被分离开来的。列宁指出:“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系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7]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说语言存在于言语之中的原因。如是观之,一般的语言体系存在于个别的言语活动中。语言和言语相辅相成,没有言语作为补充,语言就会枯萎;而没有语言提供原料,言语也失去依托。如果说语言是根本,那么言语就是语言的使用与扩充。语言为言语提供了材料,言语为语言的实现提供了渠道,使语言具有生命力。创新项目能否成为语言事实将取决于交际需要和社会公认的程度。这是语言受渐变规律和经济原则制约的具体体现。如果语言的发展速度过快或发展得过于庞大,跨时空的交际就会出现障碍,也就无法完成传承文化的重要使命。
第四章中我们谈到过词语的阴阳性语义蕴含和语义默认问题。根据语义分析,pretty属于女性修饰语,按照语义选择限制规则,pretty girl,woman,lady是合格搭配,而pretty boy,man属于不合格搭配。美国影片Pretty Woman家喻户晓,在中国也成为备受欢迎的外语教学片。张辛欣、桑晔编著的《北京人》中“漂亮的三丫头”译成英语是“The Pretty Third Daughter”(The Chinese Profiles)。
然而,实际语言中的搭配方式是多样的,违反常规的组合是常见的。2004年美国总统竞选期间,《联合报》(Associated Press)记者Kathy Barks Hoffman在7月17日的一篇评论中说:John Kerry的搭档John Edwards“并非仅仅长得俊俏”(not just another pretty face);美国中量级拳王梅威瑟尔(Floyd Mayweather)给自己的绰号就是Pretty Boy;美国流行歌曲偏偏以Pretty Boy为题,歌词内容不断重复超常搭配:Oh my pretty pretty boy,I love you!...Oh my pretty pretty boy,I need you!Oh my pretty pretty boy I do!...Oh pretty boy,say you love me too.尽管桂诗春(1988:168)将pretty boy列为合格搭配,但他同时承认,“handsome一般用以修饰男性,表示‘身材匀称,仪态大方’,‘好看’;pretty一般用以修饰女性,表示‘面目秀丽、楚楚动人’,‘好看’,所以pretty boy与handsome boy的‘好看’有不同的搭配的意义”[8]。更有甚者,近期一首流行歌曲的题目竟然是“God is a girl”。按照常规用法,God是阳性,将God描写成girl不仅违反了语言规则,而且违反了宗教信仰。即便是要与阴性的girl搭配,最多也只能用goddess作为搭配对象。这是追求标新立异的心理使然,是言语中的临时搭配,并没有成为语言规范被广泛使用。
在上文中我们还看到,一些中性名词被赋予了阴阳性的属性。如从文化引申意义出发,“破鞋”被赋予了阴性的属性,“戴绿帽子”只能和阳性主语搭配使用。严格地说,这种意义应归属于修辞意义。这类词语的数量虽不足构成核心问题,但理论总应从核心问题向边缘问题渗透,最终解释各种问题。在英语词汇的客观概念意义中,“船”的阴阳属性根本就没有生理上的依据。但是语言可以规定一个词语性的属别。一些英语语法在讨论性范畴问题时,会将ship归入阴性词语的语法范畴。作为客观实体,它应当由it指代,作为主观上被赋予情感的事物,它又可以由she指代。这可能是综合语的历史残留,也可能和水手多为男性有关。对船员来说,他们与ship相依为命,因此能够建立心理上的依据。
Mathiot &Roberts(1979)曾以美国英语日常口语为依据,提出了词义“降格”(downgrading)和“升格”(upgrading)的问题。所谓升格就是将无生命的事物当作有生命的事物看待,因此会使用表示人类阴阳性的人称代词表示无生命的事物。他们发现,无论男女都有把自己喜欢的无生命事物比作异性的倾向,比如女性顾客在商店购物时可能指着床单问:“Is he washable?”而正在海边冲浪的男孩也可能会指着浪涛对同伴说:“Catch her at her height!”从使用频率看,这些用法正在由言语逐渐向语言过渡。英语单词motherland的构型隐约说明这种过渡有其合理的依据。Quirk et al(1973:191)讨论并解释了类似的问题。“What a lovely ship!”“What is she called?”他们解释说,当表达情感态度(affectionate attitude)时,可转换为人类称呼。因此,自豪的赛车车主可能会将车称作“she”,如果主人是女性,也可能将车称作he。国家名称根据使用情况可有不同的性:(1)作为地理单位它们可处理为中性:“Looking at the map we see France here.It is one of the largest countries of Europe.”(2)作为政治/经济实体,国家名称往往是阴性的:“France has been able to increase her exports by 10per cent over the last six months”、“England is proud of her poets.”(3)在体育运动中,代表国家的运动队可以被称作they:如“France have improved their chance of winning the cup.”
汉语也有类似的情况,语义升格十分普遍,只是使用者作异性比附的倾向没有英语那么显著。在语境和表情的作用下,语言往往可以得到加工式运用。在说到自己的祖国或某一著名河流时,人们除了可以使用中性的“它”之外,还倾向于使用带有阴性标记的“她”,而不大可能使用阳性的“他”。我们常常听到“黄河是母亲河”、“祖国啊母亲”的说法,可从来没有听谁说过“黄河是父亲河”,也没听到过“祖国啊父亲”。这当然与祖国和河流哺育生命的联想意义有一定的联系。这里并没有真正生理意义上的性,这种性是社会给定的,是语言社会性的体现。汉语的修辞意义源于言语活动,并已经享有相当的固化程度。这可以在词典的定义中得到验证。《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词目“她”有这样的定义:代词。①称自己和对方以外的某个女性。②对祖国、党旗、国旗等,用“她”称呼,表示敬爱。没有代表社会认可程度的使用频率作为支撑,言语现象就不能转化为语言。
与相似相映成趣的是,相关也是临时搭配和词义引申的重要基础。除了句法结构之外,汉语中还有不少通过相关关系进入语言体系的词语。“须眉”、“巾帼”、“懒骨头”、“首脑”、“帮手”、“顺风耳”、“千里眼”、“神枪手”、“四只眼”、“近视眼”等等原本都是人体部位或装束和穿戴物,现在都已不同程度地衍生出了指人的概念意义。词汇的语义范围扩大将会改变词语的搭配行为,增强词语的搭配能力,建立新的搭配规范。但是无论相关程度如何,语言的运用必须合乎人的认知规律,能够被人理解。理解的基础是事物发挥功能作用的部分或者突出的特性。“帮手”和“helping hand”以及“元首”和“head of the state”的引申理据相同,强调了事物发挥功能作用的部分。“手”具有劳动功能,“首”或“头”具有思维和决策功能。直接用来交际,中国人和英国人都能懂,具有世界范围的共识,这就是徐盛桓(2006a:21)说的“一般常规关系”(generalized SR)。另外一个更重要也是更普遍的基础是引申必须符合社会的规约。“绿帽子”和“green horn”的引申过程不同就不能被异民族所理解。徐先生(ibid)称之为“特殊常规关系”(particularized SR)。无论是否与功能作用有关,它们都是语言社会属性的反映。没有全民的公认,是不能进入语言系统的。许多已经习以为常的搭配实际上都是相关引申的结果。例如:
28a.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哟。(广告词)
28b.“她能唱青衣,拿手的是花旦。”(老舍《四世同堂》二四)
刘大为(2003:4)在讨论词语的必有特征、可有特征和不可能特征时,对“杯子”的语义作了如下分析:
/杯子/:[+实体、+具体、+无生、+固体、+容器、+圆柱体、+盛放液体、+饮用器具]
前三个义素是范畴性特征,它们反映了一个词所属的语法范畴和次范畴,即它们共同决定了该词的名词语类以及名词的再分类。后五个特征是经验性的特征,与前三个义素相加便决定了这个词的词汇概念意义。然而,这些义素在“贪杯”的分析中都不起作用。“贪杯”的“杯”乃指杯中之物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可见,“贪杯”搭配合格的基础不是必有特征的语法意义,也不是必有特征和可有特征相加的词汇概念意义,而偏偏是不可能有特征的修辞转义。也就是说,“贪杯”的组合关系并没有使“杯子”引申出酒的义项。同理,在“衣服”的词目下也找不到角色的义项。在我们看来,这是成语式固定搭配。“青衣”和“花旦”虽然已经引申出自己的概念意义,但与“唱”的搭配还保留着精简的规约关系。了解了这种常规关系,我们就能够正确使用和理解这种搭配。
类似的动宾结构式搭配还有很多,比如“听长笛”、“吃大碗”、“喝小杯”、“劫色”等。语法中可以将这种搭配关系或作熟语式固定搭配或作限制性搭配处理。在修辞意义中,却可以看出这是一种语用修辞作用的结果。它产生于言语活动,是由修辞转义固化而成的限制性搭配。
有时很难严格区分相似与相关在引申中的作用。相似未必不相关,相关也未必不相似。agreen horn,agreen hand,a helping hand,a walking skeleton,生与死等等既有相似,也有相关。这时两条原则同时起作用。语言的建构过程仍然还在进行,也必将永远会进行下去。如果只有完全符合原始意义的常规搭配,而没有在相关和相似基础上促成的言语临时搭配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引申意义和常规关系,语言运用就会变得很沉重,每一句话的长度也就会加大,这反而有碍于思想的表达。
以上我们围绕语义讨论了搭配突破规范的不同情况。搭配中的形式破格虽不及语义破格那么普遍,但在现实语境中也是司空见惯的。Angus McIntosh(1966:197)在“Patterns and Ranges”中谈到创新搭配时指出:非常规搭配在文学作品中尤其是在诗歌中十分常见,一经成为诗人们诗体设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从而达到通过惯常手法无法达到的语用效果。最能体现形式破格的当属古诗中的语言组合。诗歌通过各种带有标记性的语言特征实现特定的表达效果。在说明诗歌语言特点时,研究者常用的一个例子是:
29a.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杜甫《秋兴八首》)
这是为满足修辞意义而破坏语法意义和词汇语义关系的极端例子。诗体与散体的重要差异在于前者有韵律和格律的要求而后者没有。这种以破坏常规组合关系为手段的变异因在普通语境中会引起逻辑混乱而被判为不合语法,却是诗人为求得音韵异悉、平仄互换、对应交错、相向相重、寓意于物、寄意于象等诗体特征以达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语言表达效果而惯用的表现手法。
以上例子以及马致远的名词句,都是以意境和修辞破坏语法,是用意念来整合形式。这时只有聚合,没有组合。昔年胡适曾以“语法”衡量,将“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改为“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奈何艺术品本是一个整体,一个整体结构一经拆碎就失去了整体的美。一般的散文句子通常采用“主语+动词谓语+宾语”的语法结构,但是这里却采取倒装法,把主、宾、动、状各种词格打乱而重新组接,造成了强烈的错综感、动荡感、陌生感。这是对世界和生命的别人未曾达到、也很难重复的特殊感觉。前人已领会到,这种倒装是用鹦鹉、凤凰来形容香稻、梧桐之美,“非实事也。若云‘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则实有凤凰、鹦鹉矣。”这就是说,它写的是一种内在的、心灵的真实,而不是外在的客体的存在。它是生命对世界的一种感觉形式。因本研究的范围所限,不再赘述。
违反组合原则的搭配在英语诗体中也是通例。如Keats的“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Homer”:
诗人采用了特殊的句法组合形式,语序被颠三倒四,与日常交际语的排列顺序迥然相异,多处违反常规的组合搭配原则。究其缘由,无非是为了满足诗体对音步相和、韵律规整和抑扬对应关系提出的文体要求。前文说过,语言学界常有语言类型与形合意合关系的说法。语言事实再次告诉我们,形合意合其实是一个形义相役相依的矛盾体,它在不同的语言中的实现方式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或程度不同的问题,都是各种语言中可资运用的资源。为了表义的需要,形式可以做适当的调整;而调整之后的形式能产生更强的表达效果。这说明修辞原则高于语法和语义原则。
诗歌词语的搭配具有自身的特点,词语安排需要根据题旨情境的全息景观。如舞蹈之于位列,歌声之于节奏。但调整了语序的易位搭配毕竟不是本研究论述的重点。散体中的破格也很常见。例如:
30a.Don’t good woman me.(H.G.Wells:The Invisible Man VII:p.29)
30b.却笑江山又战争。(李涉)(见王力2003:460)
诚然,用现有语法规则衡量,“good woman”没有作谓语并带宾语的资格,因为它们不符合名词短语行使句法功能时必须遵循的一般规律,也没有引申出相应的词汇概念意义,属于修辞学中的“修辞转类”或称“转品”。同样,“战争”是名词,在常规情况下只能用作主宾语,不能任意地单独用作谓语,偶尔用作谓语的情况不足为训。转品不同于已经名词化的形容词和动词以及动词化的名词,它们是言语中的临时用法,且自古有之。如何看待这种问题在学术界是有争议的。例如:吕叔湘以“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孔子《论语·公冶长》)等为例指出,因为这种现象“在文言里是极普遍的,几乎个个形容词和动词都可以这样用。”(吕叔湘1942:24)因此它们是系统内部的通例,而不是言语活动中的个例,不能算作超常搭配。除了形容词和动词转名词的用法之外,名转动的例子很常见,经常被用来进行理论阐释的例子,如“春风风人,夏雨雨人”(刘向《说苑·贵德》)、“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韩愈《原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孔子《论语·颜渊》)皆属此类。王力则倾向于将这种现象看作是“临时功能”。因为“‘人’、‘火’、‘庐’‘父’‘子’在任何时候都是名词,主语和宾语是它们的基本功能,叙述词只是它们的临时功能。”(王力2003:461)这是今人对古文中词语搭配属性的不同看法。我们倾向于认为转类在没有固化为能产使用(productive use)的条件下应该认作规范之外的变体,而衡量固化与未固化的根本标准就看它是否能够独立于语境而自由组合。
学者们对待现代汉语中超常搭配现象的分歧似乎有所缩小。大家都觉得,凭语法手段临时造词进行组合在现代汉语中是常见的事。吕先生(1984:256)曾举过这样的例子:“我是喝黄酒的,可如果你们一定要喝白干,我也可以白干一下。”王力(2003:461)也举例说明,在下象棋的时候,我们可以说“拿象象了他的车”。关于“白干”和“象”的类似用法,吕先生的解释是“临时‘借用’,难得这么一回,这可以叫做词类活用,不是真正的一词多义。”即“一个甲类词,临时当乙类词用一下”。王力的解释是“这也是它的临时功能。临时功能是不能决定词性的。”在此,他们对什么是临时搭配的看法趋于一致。
临时意义之所以能被理解并在特定的语境中能被接受,看来也可以得到语言学上的解释。这就是相关的作用,即临时的动词意义是以名词的常规意义为前提的。这种作用对推动语言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历时地看,许多词语兼类的语言现象都是通过零位派生实现的。君不见,water,rain,snow,甚至eye,bed,father都是动名兼备的语言事实。有些兼类现象还没有获得独立的自由组合能力,仅存在于成语固定式搭配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现代英语中的日常用语Long time no see中的see。从它在句子中的作用和与其他成分的搭配关系看,它只能是名词;但从词典对see的现有定性看,它只能作动词。显然名词的语法意义不是原生的,而是在原始动词意义基础上派生的,而且这种派生过程还没有完成。词性的建构过程不言而喻。新的语法意义决定了词语新的搭配能力。
语言有建构的一面,也有解构的一面。正常和超常有历时的标准。历史上曾经是正常的搭配到现在未必正常;同样现在正常的也许将来会变得异常。众所周知,现代汉语语法规范标准是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然而语法规范实际上是随着现代文学语言的发展而变化的。“早期的白话,比如《水浒传》、《红楼梦》等等,无论其语言多么美好,总有不少地方是不符合今天的用法的。”(邹韶华2003:294)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的差异就更大了。形容词使动用法是古代汉语的特点之一。也就是说,形容词后面带宾语的现象是古代汉语的语言事实(冯广艺1993:10)。这种用法在历史文献以及文学作品中得到很好的保存。孔子《论语》:“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老子《道德经》:“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庄子《外篇·胠箧》:“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二世)杀忠臣而贵贱人”、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李白《秋登宣城谢朓北楼》:“人烟寒桔柚,秋色老梧桐”、朱熹《四书集注》:“乐其日用之常”等等都曾是遵循形容词使动规则而生成的常规搭配方式。而今这些用法只能在历史文献和特定的文体中合格。在现代作品中,确实也不乏这种用法,如鲁迅1932年的旧体诗:“血沃中原肥劲草”等,但合格的前提是模仿古汉语。
现代汉语中仍然保留了部分形容词的使动用法。虽然在现代汉语中我们还能找到形容词带宾语的现象,如“暖人心”、“凉了大家的心”、“帮我热稀饭”、“松了他的绑”、“松土”、“肥了私人的腰包”、“肥田”、“干杯”、“满上这杯酒”、“圆你的苗条梦”“自圆其说”、“重情义,轻原则”、“轻敌”、“重文轻武”、“重男轻女”、“强身健体”、“富国强兵”、“便宜了她”。类似的例子当然还有许多,但形容词的使动作用作为一条普遍的语法原则已经被取消,成为受限搭配。其重要标志就是搭配方式受到限制和搭配能力大幅度降低。取而代之的是动补结构的表义手段。在我们看来,现代汉语中现存的部分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是历史的残余,或者说是一些动词遵循经济原则和常规关系而实现的一种变体。“圆梦”可被视为“圆满实现梦想”的缩略变体,因为“实现”不能表达“圆满”所包含程度的关键意义,改用“圆梦”使得这一关键信息得以经济地表达。词性变化是语言中的一条定律。利用这条定律可以求得表达上的简洁。这些变性的词在变性之后并没有完全失去其原本意义。“圆”字虽然添加了动词性,然“圆”的本义仍在其中。同理,“抢篮板”可以看作是“抢篮板球”的缩略形式,因为“抢球”无法表达篮板所包含的具体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语言,这一社会的产物,必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语言尤其是词汇像一面镜子一样,忠实地反映着社会的方方面面。正如兼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于一身的Sapir(1949:162)所说:“词汇是一个民族文化异常敏感的指示符号。”如前文所述,在不久的过去,“秀”没有当前表示“表演”或“表现”的时尚义项。因此,不存在“春节秀出你的自信”,“秀出魅力人生”的搭配形式。“秀”原于英语词语show,起初用于“脱口秀”,作名词,属于固定搭配,后来随着独立义项的确立,其搭配能力逐步增强,搭配范围扩大到“时装秀”、“政治秀”、“民主秀”、“处子秀”、“明星卡通模仿秀”、“商场秀”、“真人秀”、“品牌秀”、“大脑秀”、“用人单位现场选‘秀’”等等,成为自由组合。再后来“秀”又派生出了动词的语法意义。在获得各种合法身份之后,“秀”便按照汉语的语法和语义规则能产地构成过去没有的搭配。由于创新是以违反规范为前提的,所以任何创新项目在其初级阶段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来自语言内部各种因素的抵抗。80年代初期,就有不少语言学家强烈反对“秀”的创新用法,指责这种用法破坏了汉语的纯洁性。但是语言的发展从来就不是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各种媒体和广大群众却乐此不疲,最终促成了这一新义素向语言事实的转化。这说明语言属于社会的。只要全民公认,它就能进入语言体系,然后按照该语言的各种规则进行组合。事物的本质存在于它们的现象之中。语言的社会本质存在于词语的高频率出现。从个例的词语变化过程我们可以看到词语类别的变化过程以及这种变化对搭配带来的变化。
最近一年来,汉语中的时尚语层出不穷。比较典型的时尚语当中就有“粉丝”、“玉米”、“凉粉”、“盒饭”等。这支2005年6—8月间风靡全国的“成都小吃团”给语言使用中的搭配带来了一些变化。如何看待这些新生言语现象?这些言语的产生当然遵循了语音相关和相似的原则。如“玉米”=超女李宇春之迷者,“凉粉”=张靓颖之粉丝(英语fans的谐音)也(参见徐盛桓2006a:18—24)。然而,新生词语是否具有生命力需要经历约定俗成的过程。罗常培、吕叔湘(1955)在“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的主题报告中指出,“不是每一个变动都是发展。不是每一个变动都会巩固下来,有的站住了,有些过些时候又消失了。”这就要求词典编纂者和语法书的编写者,“钻研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用来做权衡取舍的根据。”
200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术研讨会”上,与会者再次向全社会提出了语言规范化问题。《人民日报》2006年4月1日对此还特地发表了题为“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号召全社会自觉提高语言应用的规范水平。鉴于语言使用的规范与不规范问题,《解放日报》2007年2月7日在第7版上又公布了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文章以“‘啄木鸟’队伍监控错别字”为题报道说:“近来,‘粉丝’、‘酱紫’,甚至‘文字+字母+数字’等不符合汉语使用规范的网络语言,一度成为全社会的流行语,破坏了汉语语言系统。‘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对此进行积极引导,关注方言、外语、网络语言等社会热点问题,不让不规范语言走出网络环境。”这说明,缺乏合理创新依据的项目最终依然会失去使用空间。像所有曾经有过的时髦用语一样,它们在受到部分人的钟爱之后都必须接受全民公认的时间考验。绝大多数时髦用语都只是昙花一现,终因和现有手段没有差异并在竞争中没有优势而被自然淘汰,被人遗忘。
由此可见,语言和言语之间的差异及其相互关系。虽然言语不能脱离语言,毕竟粉丝、酱紫等词语都来源于语言,但词语的规范用法在言语中却都被突破。用Saussure的话说,“我们可以把语言比作乐章。乐章本身有自己的真实性,它独立于乐章的演奏。演奏者在演奏中的错误不能算作是乐章的错误。”(Saussure 2001:18)语言符号的规定性与言语活动的创造性总是处于矛盾之中。
词性上的创新引起结构上的创新。在规范汉语语法中,“服务”的后面一般不直接带宾语,它在现代汉语中的标准搭配方式向来就是“X为Y服务”(参见金立鑫2000:117)。从形式上看,“服务”是一个不及物动词,从逻辑语义和表义完整性判断,它似乎又是一个及物动词。近年来,一种新的趋势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服务”作及物动词的使用频率逐渐上升。随着“服务人民”、“服务祖国”、“服务大众”、“服务社区”等用法不断频繁使用,这种组合也逐渐进入合格搭配,催生出了新的词性。由此可见,词语搭配的合格与否是一个动态的标准,而动态又依赖于语言显性和潜性的本质。任何事物都是现实与未来的统一,或者说是“已然实然”与“未然应然”的统一。显性语言潜性化和潜性语言显性化是语言发展的最基本形式。语言事实表明,自然语言中大量存在着各种潜性的组合方式。潜性的组合规则为语言的自我调节提供了条件。这就是潜显论的主要观点(夏中华2002:14)。当然“服务”的这种用法依然是限制性搭配,只获得了半自由半固定搭配的能力。“服务我/你/大家/顾客/老师/学生”等的搭配方式尽管表义清晰,符合逻辑,但听起来却仍然显得别扭。这是词汇语法意义扩大的典型过渡阶段。这些用法是否能够成为自由搭配还需要使用频率的支持。这也是衡量词语用法受社会认可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般认为,现代汉语的标准是以北方方言和北京语音为标准口语形式,典范的白话文作品为其语法规范建立起来的(王力1954)。而当代语法主要受到三种语言形式的影响:古汉语、非北方方言和外语(Chen 1993:513;吴一安、蒋素华2006:411)。在市场经济活跃的今天,各种文化融合,人们的思想也异常活跃。“服务”的新近出现的搭配用法并非孤例。我们注意到,“联系我们”等等的用法也能得到频率上的支持。我们有理由设问:英语serve和contact的搭配用法是否在此起了作用?这些在心理逻辑上具有理据基础的动词搭配方式具有相当强的潜在创新组合能力。
语言的变化发生在语言的各个层面。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吃饭了吗”这一传统汉语招呼语的语用功能正在逐步退化。这又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在丰衣足食的现代生活中,温饱不再是大多数中国人关心的问题。人们更加关心的是健康。因此取而代之的招呼语是那些能够反映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表达方式:如“你好”等等。
Langacker(2004:59)在谈到语言单位时有这样一段话:“一个结构的每一次使用都能对这个结构的固化程度产生积极的作用,而长期不用会产生消极影响。一种新奇用法得到一再使用,就能逐渐固化成为一个单位。”Halliday用概率来解释临时用法被接受的程度。他明确指出,“与其说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不如说这是一个逐步增强的‘多与少’的关系。”(Halliday 1961:259)“语言内在地具有概率性,篇章中的频率就是语法概率的范例。”(Halliday 1991:31)在他看来,与其说语言和言语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关系,不如说这是一个逐步增强的‘多与少’的关系。(参见Bob et al 2003;桂诗春2004)也就是说,语言单位的确立有赖于该单位在现实语境中的出现频率。获得词汇概念意义身份的词语在词语搭配中便同时获得了搭配的语义理据。
语言现象和言语现象实际上是一个很难切分的连续体。因为从言语现象转变为语言现象需要一个过程。今天的许多言语现象实际上正在成为语言现象。尽管绝大多数言语现象终究无法成为语言事实,但是它们却是语言表达的重要补充部分。缺乏这些言语现象,语言的表述就会极其贫乏。我们认为言语创新还是语言体系得以丰富和发展的重要源泉。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很难对语言和言语划出一条清晰可辨的界限。换句话说,在区分语言单位时,并非总是采用二元对立的方法。从人类认知的角度观察,结构与结构之间的固化程度实际上是不同的,从而形成了一个所谓连续统。
历时地看,在汉语多义体系中,不少词语的引申义项就是由相似关系而获得义项地位的。毛主席说“妇女能顶半边天”,随后“半边天”被形象地用来喻指妇女。当年的言语创新而今已经成为语言现象。同样,在“春”的概念意义中就有表示“生机”、“情欲”等由“春季”的原始意义而引申出的义项,如“妙手回春”、“少女怀春”、“叫春”、“春情”、“春药”等。细细想来,这都与客观事物相似的特征不无关系。春回大地万物兴隆的自然景象和生理上的勃勃生机表现出了高度的相似关系。客观事物的相似关系在词义关系中具有相当普遍的意义。在“蜡烛”的词汇义项中,“红烛”喻指乐意奉献的人以及“风烛”代指残年的修辞意义都与原义的常规所指有密切相似关系,正在逐步进入词语的概念体系,初步具备了词汇语义的“衍生潜势”(derivative potential)(王东风2002:9)。语言的发展可以依赖造字、语义引申、语音等多种手段实现。出于经济性原则,汉语早就不采用造字而多用造词的方法,充分利用现有语言资源,通过双音化和修辞手段来丰富现有语言体系。根据事物相似特征创造性地使用语言是语言运用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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