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 例证的功能
国外著名的词典编纂家和词典学家对例证的作用或功能都有精辟的阐述。例如,兰多强调词例不是附属物,也不是装饰品;克里默(T.Creamer)认为“一例胜于千言释义”;福克斯(G.Fox)认为词例实际上是从本义、语境、语法、搭配和文体等方面解释词义。德赖斯戴尔(P.D.Drysdale)则认为例证有6大功能:(1)补充释义;(2)显示词的使用语境;(3)区分义项;(4)阐明语法结构;(5)显示典型搭配;(6)指示恰当的语域或文体。考伊(A.P.Cowie)还将例证的功能归纳为编码功能和解码功能。(徐海,2003:161)
但是,概括起来,例证最基础的功能只有两种:一是帮助解释词的词义(外延义和内涵义等);二是帮助说明词的用法(语法的、文体的和语用的,等等)。
在谈到帮助解释单词意义这一功能时,戈夫又把它细分为6个方面:
1)对普通单词的定义给出一个熟悉、常见的例子。如:place: a proper or suitable spot considering all things〈this is no place for children〉;
2)给出定义中未点明的具体东西。例如:“inside”定义成“the inner side or surface”时,并未明确点明具体东西,因此可以把“the inside of a fabric”、“inside of a leaf”、“inside of a board”、“inside of leg”、“inside of a spoon”等作为这一定义的例证;
3)使一个多义词的意义具体化。如“articular: of or relating to a joint〈an~disease〉”中,因joint的多义性,很容易导致“articular”的歧义,而有了〈an~disease〉这个例证就可以避免这种歧义;
4)表明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例如,“place”作“repose”解时,常跟一个非物质名词,因此使用〈~confidence in a friend〉作例证就可以理解这一含义;
5)表明是“人的”还是“非人的”。例如,“safety: of or relating to safeguarding the public〈~measures〉,〈~engineers〉”中的两个例证分别说明“safety”既可以和“engineer”这样的“personal”名词配用,又可以与“measure”这样的“nonpersonal”名词相配用;
6)有助于用模糊界限抵消定义中的否定措辞。如“plain: lacking in beauty〈a~woman〉,and not intricate〈a~pattern〉”。
在帮助解释单词用法上,例证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除了对词义作辅助性的解释之外,例证通常还用于指出单词的语法(形态的、句法的)功能;
2)说明词目的某种文体价值。通常情况下,单词的某种文体是很难明确界定的,最好的方法就是采用例证说明之;
3)可以用来指出词的搭配或者分布,即说明词的使用语境;
4)采用例证还可以提供影响词义的情景信息(即非语言信息),如话语的参与者,说话的时间、地点等;
5)有时采纳例证还能指出词的语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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