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人类认知的语言限度
一、沃尔夫的发现:事象的语言性
沃尔夫
美洲语言人文主义的一个标志性的成果,是以语言学和人类学家爱德华·萨丕尔和他的学生本杰明·沃尔夫的名字命名的理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这个假说认为,任何人对自然的描述都是相对的,因为任何人对事物的观察和认识都受到本族语语法的制约。这种制约决定了不同语言系统的人对世界的不同观点。于是,同一种现象或事物,在不同的观察者眼里会呈现不同的认知图像,得到不同的意义判断和价值评判。语言决定了人类认知和文化的相对性。萨丕尔曾指出,人类并不仅仅生活在客观世界中,也不仅仅生活在社会活动中,在更大的程度上,人类是生活在特定的语言中,因为语言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表达媒介。不能设想一个人不通过语言而可以使自己基本上适应现实。萨丕尔对语言的工具论,持与欧洲人文主义学者一致的批判态度。他认为把语言仅仅作为一种解决特定的交际问题或个人思考时使用的随行工具,那完全是一种错觉。“事实是‘现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地建立在一个社团的语言习惯基础上的……我们看到、听到以及我们经历、体验的一切,都基于我们社会的语言习惯中预置的某种解释”[25]。沃尔夫十分重视萨丕尔所指出的语言与文化、心理间的必然联系,他认为从他的研究也可以证明,无论是哲学的术语,还是流行语、口号等,在文化和个人的活动中都能看见语言对世象的组织安排和日常分析的影响。
沃尔夫原来是一家火灾保险公司的工程师,其任务是分析引起火灾或爆炸的环境原因,例如配线是否损坏,在金属管道和木制品之间是否留有空间等。这样的工作关注的是纯粹的物理现象、物质条件,根据这些物质条件给出分析结果。但是在数以百计的火灾分析中,沃尔夫渐渐发现引起火灾的原因除了物质环境之外,还有“意义环境”,即语言对情境的命名或描述。沃尔夫举出了这样一些案例。
如果在一个物资存放地标着“汽油桶”,人们经过时会格外小心,如果在一个物资存放地标着“空汽油桶”,人们会放松戒备,随意吸烟或乱扔烟蒂。然而“空汽油桶”其实并不“空”,桶中含有爆炸性的气体,实际上比装着汽油的桶更危险。沃尔夫说:“虽然从物理上说空汽油桶更具危险性,但是根据常规在语言上只能用‘空’来命名它们,而‘空’不可避免地示意无危险。这个词一般有两种用法:①作为‘不存在的、空虚的、否定的、呆滞的’的同义词;②用于分析容器内的状态,而不考虑容器内诸如气体、液体的残留物或垃圾散落物。‘空汽油桶’的‘空’是根据用法②来命名的,但这个名称显示的意义却是用法①”[26]。在空汽油桶旁之所以更容易产生火灾,就是由于语言意义在误导人的行为。
在一家木材蒸馏厂里,金属蒸馏器所使用的绝缘材料是石灰石棉。操作工人以为“石灰石”既是“石”,就不会燃烧,未想到蒸馏器冒出的醋酸气会使部分石灰石(碳酸钙)变成醋酸钙,其受热遇火后即形成易燃的丙酮。一旦蒸馏器下的火焰触及石灰石,就会引起剧烈的燃烧。显然,是意义影响人们未采取防止石灰石棉触火的措施。
一家制革厂有一个室外渣滓池,池中是含有动物废料的废水。池的一半有木头遮盖。池里的腐烂废物在木盖下演变为可燃气体。然而这个池的意义仍是“水池”,在意义的误导下,一个工人把尚未熄灭的火柴扔进水里,立刻引起了大火。
在一间兽皮烘干室,一端有一台鼓风机,吹出的气流通过全室,经另一端的一个排气孔排出室外,由于鼓风机的轴承发热,引起火星。火星被吹进兽皮中,燃起大火。由于受“鼓风”的意义影响,人们既未想到这台机器鼓风的同时还会鼓出火星,也未想到这台机器不但能鼓风也能抽风,只需把它安置在排风口一端,用它来抽吸室内之气,也能起到吹干兽皮的作用,且无引发火星的危险。
一个用于回收铅的燃煤的融化锅里堆满了废铅。“废铅”的意义使人们想不到其中还有旧的收音机电容器中的铅片,铅片中间夹着石蜡纸,很容易受热燃烧。意义遮蔽了人的认识,一场火灾就这样又发生了。
沃尔夫从这些不胜枚举的事例中看到,真实的事象并不能直接进入人的认知,它必须经由意义的范畴才能为人所了解。而意义范畴将事象分析、归类,分配于一种世界格局中。这时人对世界的了解已受语言的规划而部分失真。显然,语言绝不是如人们以为的那样在忠实地反映现实。在火灾事故中人们看到的还仅仅是单个词或词组的意义误导,沃尔夫认为在更大范围的语法范畴,如复数、性、时态、语态及动词的其他形式、词类上,语言对人类行为应更存在广泛而深刻的制约。拿“数”的范畴来说,什么样的经验被语言称为“一个”,什么样的经验被语言称为“几个”,其中就包含着语言对整个人文和自然的世界秩序的一种有意识的解释。
然而这里出了一个悖论。当我们面对词语的意义时,由于单个词语的意义与语言体系的联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人既可能身陷词义之中而被误导,也可能超越词义之外而像沃尔夫那样客观地审视与火灾原因相关的词义。但一旦涉及语法范畴,面对整个语言结构系统,人还能够像对待词义那样置身其外吗?问题的实质是,我们对语法的审视,本身就是语法的。我们不能在没有语法的状态下拿起理解的工具,不能把我们生存其中、赖以思维的语法从我们身上排除出来。沃尔夫认识到自己很难站在作为我们的习惯和文化的语言之外来客观地审视自己的语言。为了摆脱母语的常规束缚,他选择母语之外的一种异族语言,选择用自己的母语来思考和研究那种异族语言。他说:“或许我们会发现要解开这种语言的形态纠结是如此困难重重,但它毕竟是可行的。而且研究一种外来语言使我们终于能够摆脱自己母语的常规束缚,这无疑是了解语法对人的制约的最佳途径。”沃尔夫选择了美洲印第安语之一支——霍皮语。
沃尔夫将他的全部研究概括为两个问题:
(1)我们自己的“时间”、“空间”、“物质”概念,实际上是经验以相同的形式给予每一个人的呢?还是部分地由特定语言的结构决定的呢?
(2)在文化和行为规范与大部分的语言型式之间,是否存在可以追踪的密切关系?
沃尔夫在他对霍皮语的调查分析中,与英语、法语、德语等欧洲语言做了比较,发现在各种特征中,前者与后者之间存在一条很明显的界限。也就是说霍皮语的语法与霍皮文化有着内在联系,欧洲语言的语法与欧洲文化有着内在联系。这种不同的内在联系决定了不同语言在“时间”、“空间”、“本质”、“物质”等方面对经验的大范围归纳的不同。与霍皮语相比较,各种欧洲语言显示出很大的共同性,沃尔夫将它们归并在一起,称为“一般标准欧洲语”。
这种由于比较而显示的语言与语言之间对立和类同,使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复杂起来。它已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沃尔夫发现,在明显的形态层次和词汇层次上,霍皮语和另一种印第安语尤特语十分相像,英语和德语也很相像。如果说语言与文化之间存在相互关系,那么来自两种文化的语言怎么会在语法和词汇上相像呢?其实,语言之间的相似与文化之间的相似也是相关的,这并不否定语言与文化的相互关系。当两种文化之间显示出巨大差异的时候,例如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印第安文化与西方文化,这种文化差异也必然反映在各自的语言上。这也就是面对霍皮语,欧洲诸语言何以聚成“一般标准欧洲语”的原因。当然,语言与文化之间这种非完全一对一而是程度渐进的相互关系,还是使沃尔夫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持慎之又慎的态度。他甚至表示,“我们不能说文化和语言之间,尤其是像‘农耕’、‘狩猎’这些人类文化学的问题和像‘屈折’、‘综合’或‘孤立’这些语言学的问题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然而事实上,正是沃尔夫对欧洲语言和霍皮语所作的与文化相关的语法比较,使人们对美洲语言人文主义有了深刻的理解,从而极大地启示了各种民族语言的研究。在沃尔夫之后,众多的人类学家、心理学家、语言学家、社会学家从人类思维与文化的各个角度探究语言的奥秘,沃尔夫假说成为20世纪语言学乃至人文科学研究一个极富魅力的语言人文主义课题,这本身就说明对语言体系的文化解读之于人类文化发展的根本意义。
二、语法类推与人类认知
在沃尔夫对欧洲语言和霍皮语的比较中,词类的客体化作用的比较是一个重要方面。
在名词的语法范畴方面,沃尔夫比较了复数和计数。他发现,欧洲语言中复数和基数词既可以表达真实的、可以察觉的空间聚合,如ten men(十个人)可以客观地指称站在街角的十个人,也可以表达虚拟的、隐喻的聚合,如ten days(十天)是无法同时客观地体验的。我们只能经历今天一天,其他九天(甚至全部十天)来自记忆和想象。类似“十天”或“向前十步”、“击钟十下”这样的数量概念,它所显示的次数的重复并非明白无误地来自语言之前的经验,因而它们不是客观可识察的物质组合,而是在精神上构筑的组合。欧洲语言用同样的形式表达了两种数量涵义,或者说混淆了真实的和虚拟的数量关系,混同了根据分离的实体计算出来的数量和简单地“自我计算”的数量。
沃尔夫由此认为,欧洲人对时间和循环的意识中虽然确实有那种“变得越来越远”的基本感觉,但语言中的数量表达方式却不与这种主观经验相联系,而是将时间“客观化”为可以计算的数量,将一个主观上感到是“渐渐远逝”的时间长度想象为一个由相同的单位组成的序列,就像一排瓶子那样。于是,主观上“渐渐远逝”的时间意识被语言形式遮蔽了。由此产生的欧洲人的“十天”的概念虽然也是精神的,但却已不是主观的了,而是“客观化”的,即虚拟的,因为它是经由语言的规划而模铸在外部世界上的,它本质上是一种“语言现实”。
然而霍皮语中却存在着另一种语言现实。沃尔夫发现,霍皮语没有用任何形式把作为时间意识的精髓的那种“渐渐远逝”的主观感觉掩盖起来。它没有虚拟的复数,只有用于单个东西的序数词。因而它没有“十天”这样的表述,而是用一种恰当的计算来表示某一天。例如不说“他们住了十天”,而说“他们住着直到第十一天”或“他们在第十天后离开”;不说“十天比九天多”,而说“第十天比第九天晚”。欧洲语言中被分段切割的时间长度,在霍皮语中不再是长度,而是两个事件之间的早晚关系。发生在欧洲语言中的对时间的知觉材料加以“客观化”的做法,被霍皮语的运算表述取代了。
在语法范畴上,沃尔夫进行的另一项比较是物量名词。他发现,欧洲人对事物的“个体”和“集合”的区分,是被语言“强加”的。欧洲语言中有“个体名词”,它所指的事物似乎都有清晰的轮廓,如“a tree(一棵树)”、“a stick(一根棍子)”、“aman(一个人)”、“a hill(一座小山)”。而欧洲语言中的“集合名词”,它所指的事物似乎是一个均质的连续体,没有清晰的界限,如水、牛奶、木头、花岗石、沙、面粉、肉等。在欧洲语言中,集合名词没有复数形式,它们在英语中没有冠词,在法语中要加分冠词du、de、la、des,以此与个体名词区分开来。沃尔夫认为,在“集合名词”所指事物中,真正无限度的很少,如空气,或者还有水、雨、雪、沙、石、泥、草,但像白兔、肉、衣服、铁、玻璃、材料等,人们见到的这些东西都有或大或小的清晰的轮廓。于是人们在运用这些集合名词时不得不再用物量词来把它们个体化,或描绘其形状,如“stick ofwood(一)根木头”、“piece of cloth(一)块布”、“pane of glass(一)片玻璃”、“cake of soap(一)块肥皂”等,或指出其容器,如“glass of water(一)杯水”、“cup of coffee(一)杯咖啡”、“dish of food(一)盘食物”、“bag of flour(一)包面粉”、“bottle of beer(一)瓶啤酒”等。在这些例子中,of前的物量词看似无形却暗示了一种材料、物质,of后的名词则是一个事物形式。沃尔夫由此看出:欧洲民族哲学上的“物质”概念同时也是一个世俗概念,它们很容易被理解,是一种“常识”,这就是为什么欧洲语言形式经常要用一个二项式为一个物体命名,将物体析开而为一个无形与有形的组合。
与欧洲语言不同,霍皮语的名词无论是否指称轮廓或界限模糊的东西,都具有个体的意义,不在形式上区分集合名词。在一个霍皮语的句子中,“水”不是如欧洲语言那样指“物质的水”,而是指一个确定量的水,因此人们不需要为名词加一个物量的限定。霍皮人不说“a glass of water(一杯水)”,而说“k a·yi(一个水)”,不说“a pool ofwater(一池水)”,而说pa·h a(意指大量的、茫茫的、野外的、大自然的流水);不说“a piece ofmeat(一块肉)”,而说“sikwi(一个肉)”;不说“a dish of cornflour(一盘玉米粉)”,而说“ya mni(一个量的玉米粉)”。显然,由于名词本身具有一个确定量的个体意义,它涵盖了欧洲语言中衡量物量的物形或容器的意义,霍皮语的名词就不需要经物量词来个体化。至于那种哲学上的一般性的物质涵义,沃尔夫认为霍皮语是通过动词来传达的。
上述两项比较使沃尔夫对语法中词类的类推影响人的认知有了深刻的认识。像夏天、冬天、九月、早晨、中午、落日这些概念,它们真实的时间涵义或者说它们给予人们的主观经验,是与在不断远去的过程中的先前时段相似的一种循环时段。然而,由于它们在欧洲语言中是名词,它们和其他名词几乎没有形式上的区别,名词的类推作用使它们同所有物体名词一样可以复数化和数量化,于是它们所含有的循环过程的经验被语法上的词类用一种空间的、可感知的构型固定下来,它们的主观循环的过程意义被“客体化”为时段意义。名词的类推作用是如此之强,人们甚至不必说“phasing(渐进过程)”,而只说“a phase(一个时段)”和“phases”(几个时段)。同样,由于几乎所有的名词都可以分析为一个有形与无形的二项组合,即将无形之物物量化、“客体化”,于是在欧洲语言中既可以集合名词的型式说“a time(一个时间)”,即一个时刻或一个阶段,也可以二项组合的型式说或思考“a moment of time(时间中的片刻)”、“a second of time(时间中的一秒)”、“a year of time(时间中的一年)”。把一个感知上是“渐渐远逝”的过程个体化进而物量化,就像对待“一块乳酪”一样,这是欧洲语言的名词类特别强行规划的结果。这种词类的规划决定了欧洲人的时间概念。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霍皮语词类对时间的规划。沃尔夫发现,所有的时段词如“夏天”、“早晨”,在霍皮语中都不是名词,而是某种副词。它们的词类形式标志与名词、动词都不一样,甚至与别的副词也不一样。它们的涵义也因而不能作名词化的理解。“早晨”的意思是“当早晨之时”或“当早晨时段发生时”,这样的“早晨”是不能个体化、更不能物量化的,在语法上也不能用作主语或宾语。因此,霍皮语中没有“夏天很热”的概念,夏天只是热发生的季节。它是一个过程,它本身不热,而是气候在热。同样,霍皮人也不说“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甚至不说“这个夏天”,而说“现在的夏天”、“最近的夏天”,夏天永远处在一个过程中,无法“名物化”。显然,霍皮语的词类规划使霍皮文化中除了永恒的“渐渐远逝”的时间过程外,没有任何时间概念,没有产生与欧洲文化的“时间”相应的任何抽象观念的基础。
一种文化的时间观不仅仅反映在名词、副词等词类范畴上,而且反映在语法中更为核心的动词时态上。沃尔夫认为,欧洲语言中的动词三时态(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系统,与欧洲语言的时间名词、名词的物量二项式组合、名词的复数等一样,都是将对持续时间的主观体验客体化,将时间单位在想象中列成一排。动词的三时态使欧洲人通过将一个连成一线的时点客体化为一个结构,从而在思想上能够建构并思索一个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观念体系。但是这样一个时间体系显然不是唯一的,它的语言性即它的相对性。沃尔夫指出,如果我们检查自己的意识,我们会发现意识中的一切都是连成一体的,并没有什么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可以把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所见、所闻、所触——称为‘现在’,把我们感觉不到的记忆中的广阔的想象世界称为‘过去’,把另一个信念、直觉和不确定的领域称为‘将来’。而感觉、记忆、预见一起存在于意识之中——此一个既非‘尚在’,彼一个亦非‘曾在’。真实的时间所到之处,意识中所有的东西都在‘渐渐远逝’,以一种不可逆的方式改变着某些关系。”沃尔夫认为,如果一定要在真实的时间过程中寻找“焦点”,那么最新、最近的时刻与其他早先的时刻之间有一个基本的区别。这可能是三时系统的一个认知基础,即某种“基本的迟早关系”。
然而“基本的迟早关系”在欧洲语言动词三时系统中并未真实地反映出来,尤其是现在时态,既在客体化的过去和未来之间表达客体化的中间,又表达某种感觉,还用于某种一般性、惯例性的陈述,与基本的时间关系很不一致。沃尔夫认为这些不一致的用法事实上在扰乱欧洲人的思想,同时也说明三时系统完全是人为的,即客体化的。而霍皮语中动词没有时态,但有确定形式,表示“预期性肯定”和“报道性肯定”。前者表达比客观事实或说话人当下状况更晚的事实,后者表达所有过去的事实。这种二元区分完全依据了“基本的迟早关系”。
词类的客体化作用本质上是语言对世象连续体的切割,沃尔夫通过对比,深刻揭示了语言切割对人类认知的影响。不仅如此,沃尔夫还揭示了语言客体化作用的另一个基础——语言的隐喻。所谓隐喻,就是将那些不太明显的性质和潜能在人的想象中隐喻化。例如在英语中:
表示“持续”的隐喻,有long(长)、short(短)、great(大)、much(多)、quick(快)、slow(慢)等。
表示“强度”的隐喻,有large(大)、great(大)、light(轻)、high(高)、low(低)、sharp(强)、faint(弱)等。
表示“倾向”的隐喻,有more(更多)、increase(增加)、grow(成长)、turn(转变)、get(成为)、approach(接近)、go(去)、come(来)、rise(升起)、fall(落下)、stop(停止)、smooth(变平静)、even(变平)、rapid(快)、slow(慢)等。
沃尔夫认为,隐喻在欧洲语言中起着重要作用。它将非空间的性质、潜能空间化,是整个客体化规划的一部分。由于隐喻使用在感知世界对物质外形(大小、运动)进行具体描写的语言来描述超出感知的性质、状态,这就大大延伸了名词的内涵,使它涵盖从物体开始到远离物体的他类东西这一广大范围,实际上是暗示了一个虚拟的世界,一个虚拟的空间。隐喻的作用与数词、复数、物量词的作用一样,都在使主观体验客体化。英语中也有一些非隐喻的词,如early(早)、late(迟)、soon(马上)、lasting(持久)、intense(强烈)、very(很)、tending(趋向)等,但它们数量很少,很难满足交际和表达的需要。隐喻事实上是唯一可以依赖以表达持续、强度、倾向等的语言表达手段。欧洲语言利用隐喻将认知由具体延伸到抽象,又将抽象“客体化”为具体,隐喻为欧洲人打开了一个“非空间”的虚拟的空间。沃尔夫说:“既然在感知的空间有物质之形在‘运动’、‘停止’、‘升起’、‘下沉’、‘接近’等,那么在虚拟的空间为什么不可以有其他的东西也这样呢?由感知到虚拟的延伸是如此辽远,以至于如果我们不经常地求助于物质的隐喻,我们就不能指称哪怕是最简单的非空间的情况。”沃尔夫为此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他说:“我‘grasp(抓住)’了另一种论点的‘thread(线索)’,但如果它的‘level(水平)’‘overmy head(在我之上)’,我的注意力就会‘wander(徘徊)’,我会‘lost touch(把握不住)’它的‘drift(流向)’,于是当他‘comes(说到)’与我们‘widely(大大)’不同的‘point(要点)’时,我们的‘point(观点)’就变得如此‘far apart(离得很远)’,以致他所说的‘things(东西)’‘appear(显得)’‘much(更多)’武断,甚至‘a lot(多为)’胡说八道!”显然,欧洲人谈论较抽象的内容时,离开隐喻的语言是寸步难行的。而隐喻本身也进行着对人的思维和认知的模铸。
与欧洲语言中大量的隐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霍皮语在表达诸如持续、强度和倾向等概念时,并不采用隐喻的方法构筑虚拟的空间,而是用动词的形态变化及词汇手段来直接表达。沃尔夫发现,在霍皮语中,许多动词的“体”表达持续和倾向,一些动词的“态”表达强度、倾向、原因或力量的持续。另有一大类词,所谓“张量词”(tensors),专门用于表达强度、倾向、持续和序列,这类词本义是表示强烈和力量,由于强度总是在变化或持续中,它的涵义就扩大到倾向、持续,可以表达强度的差别、变化的频率、经久和反复、间隔与中断、间隔后的次序以及力量的增减与质量。由于有了专用的张量词和依靠动词的“体”与“态”,霍皮语不使用不包含空间的空间词,即不使用隐喻的语言。在个别词语中,如与某个张量词连用的空间词“某处”有表示“在某个不确定的时候”的涵义;表示循环时间的“下午”一词中“下”的成分由动词“分离”派生而来;张量词“长久持续”中包含与表示空间的形容性的“大”一词相同的词根,等等,有一些不够确定的隐喻倾向,但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在欧洲语言中,通过数量、物量和隐喻,语言对抽象的事物作了系统的“切割”,使之具体化、具象化。而在霍皮语中,由于不使用这种量化和物化的方法,它的世界就呈现对立的两极:一端是高度具体的事物,一端(如张量词)是抽象得几乎使人难以把握的性状。
沃尔夫的“客体化”问题的比较为我们展示了不同语言决定不同认知的生动图景。也许我们难以说清语言的“客体化”或“主体化”是如何发生的,就如洪堡特所认为的,作为精神活动的语言,它的型式的成因是一个神秘的谜。但我们至少可以说语言与人类的认知乃至文化在发生论上是相互塑造的。而语言一旦成型,它对任何一个学说话的人来说就具有决定认知的根本意义,语言的客体化带来认知的客体化,在客体化中成长的人类视客体化为“真实的存在”。正如沃尔夫所说:“我们运用着几乎是无穷尽的隐喻来表达持续、强度、倾向等,我们自己却不觉察,因为这些隐喻实际上是我们唯一可以依赖的语言表达手段。”在一种认知世界中“唯一依赖”的认知范畴,在另一种认知世界中居然渺无踪影;在一种认知世界中具体可感、可数的抽象范畴,在另一种认知世界中还其绝对抽象的本来面目,这就是语言在向我们显示人的认知限度。以沃尔夫的研究为代表的美洲语言人文主义用人类学的调查实践向我们深刻论证了人类认知的语言性,同时也使使用欧洲语言的人们看到欧洲的思维方式只是人类多样化思维方式中的一种,如同语言沧海之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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