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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研究的功能主义

时间:2023-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 语言研究的功能主义一、语言研究的辩证法陈望道我国语文学界的前辈陈望道先生毕生致力于汉语语法革新。他指出,在汉语语法研究史上,中外派信奉外国的现代的东西,古今派信奉中国古代的东西。这成了汉语语法研究必须回答的问题。

5 语言研究的功能主义

一、语言研究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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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望道

我国语文学界的前辈陈望道先生毕生致力于汉语语法革新。从20世纪30年代他发起和组织中国语法学史上第一次“文法革新讨论”开始,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汉语语法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作了全面、深刻的研究,高屋建瓴地阐明了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方向。今天,在中国语法学面临着体系和方法的新的突破的前夜,进一步研究陈望道的语法革新思想,具有积极的意义。

陈望道曾经把他的研究方法归结为“古今中外”法。他指出,在汉语语法研究史上,中外派信奉外国的现代的东西,古今派信奉中国古代的东西。彼此之间既有中外的歧异,又有古今的歧异。思想方法也不同,因而两者无法统一。如果中外派以中国为主,古今派以现代为主,又用一种新方法加以结合,就可能合流成为新的古今中外派。他认为,这种新的古今中外派“就是马列主义派”[21]。正是从这样的目标出发,陈望道提出了四个语法研究的方法论原则:搜集事实、探索规律、运用形式逻辑、运用辩证逻辑。我们从几个对立统一的侧面探讨陈望道在自己的研究中是如何贯彻这四个原则的。

(一)同一与差别

判定语言和语言单位的同一性和差别性及其相互转化的条件,是陈望道对语言作辩证分析的基本思想。

20世纪初,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已经出版。作者认为各国文法“皆有一定不易之律”,“而因以律吾经籍子史诸书,其大纲盖无不同。于是因所同以同夫所不同者,是则此编之所以成也”[22]。着眼于语法之“同”。马氏从无到有地建立了第一个汉语语法体系,然而也因此抹煞了汉语语法的许多特点。在《马氏文通》以后出版的诸多语法著作,有的一面批判马氏的机械模仿,一面仍以英语语法为准绳,在求“同”的路上越走越远;有的则鼓吹建立纯粹“国化”的语法,惟语法之“异”是求。究竟应该怎样来对待汉语语法体系的同一和差别?这成了汉语语法研究必须回答的问题。

陈望道在主持上海等地的文法革新讨论时指出:“人类心理往往精于求同而疏于别异。……心理上有见同而不见异的锢蔽,形诸工作上便只有机械的模仿,而不知灵活地取法。”[23]他调查了当时文法书中分类的原则,列举了大量削中国文法之足,适西洋文法之履的例子,尖锐地指出这“只是外国的传统在说话”。他特别留心当时在中国的一些外国旅游者以求异的眼光采集的一些汉语语句材料,并从中发现了一些中国文法学家未曾留心的语言现象。例如当动词是“上当”“捣乱”“生气”“随便”等词语,而动作对象是“他”“你”“我”“什么”等时,汉语总是将动作对象插在动词中间,构成“上他的当”、“捣我的乱”、“生我的气”、“随你的便”这一类句式。又如当宾语的修饰语是动词时,常常把这个动词放到宾语的后面。例如不说“没有吃的饭”,而说“没有饭吃”,不说“买穿的衣裳”,而说“买衣裳穿”。陈望道敏锐地指出:“这看来好像很平凡,其实已经超过了我们文法家的视野。现在中国文法家所留心的,实在是范围过于狭小,方法也过于机械,骨架全系抄袭西方的。而西方的骨架又是沿袭古代的。”[24]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出现了一批寻求汉语特点的力作。“但这些书都是在不同程度上参考或运用叶斯丕森、布龙菲尔德、房德里耶斯等西方语言学家的理论而写成的,自然也就难免会有不正确的观点表现出来。”[25]直到建国以后,那种依赖或照搬外国语言理论的倾向仍时有表现。陈望道一贯主张,对于外国的东西,在我们拿来运用之前,必须首先下一番鉴定的工夫。他多次告诫周围的教师、学生:“假使你通外国文,要当心成为中外派。……所谓中外派不是以中国为主,也不是中外并重,而是以外国为主的。胡适就是中外派的代表。他们无论研究什么,一开口就英国怎样,美国怎样,所以我们应该怎么样,这个‘所以’不知怎么得出来的。毛主席所谓‘言必称希腊’的许多同志用的却都是这种方法。……我们要想研究有成效,必须改变这种违背科学从实际出原则的方法。”[26]陈望道认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学习别人的研究方法,把别人的理论原则结合汉语实际加以创造性的运用。他自己就从不轻易地采用一个外国的语法概念。在他的著述中,外国正确的理论常常被他咀嚼再三,消化以后成为汉语语法分析中有血有肉的观点和方法。例如对于外国语法分析中动词的“进行”范畴,陈望道研究了汉语中相应的情况后认为应改叫“延续”为好,因为在汉语中“在”、“着”这类字附在动词后并不一定表示进行。如说“搁着”、“放着”,都带有延搁、延长的意义。改用“延续”的范畴可使涵义稍为广大。随着研究的深入,陈望道又发现“在”、“着”这类词的各种用法都同时含有存在和继续两义。有时可从上下连续上看出侧重哪一义,有时简直无从断定。于是陈望道又把“延续”改作“存续”。从中可见他对外国语言理论坚持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科学、严谨的态度。

陈望道也批评有些人对外国文法盲目排斥,见异不见同,一心取法于古人的倾向。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从内容看来,好像彼此不同,其实还是同在一个圈套里,在对说法的态度上同是机械的模仿,在对事实的态度上同是不尊重事实。”[27]他不主张把汉语语法改成全然不顾语文的一般性的特殊语法,他认为“普遍性或一般性同特殊性也是对立的统一”[28]。在文法革新讨论中,他对词类问题就是摆事实、讲道理,把大家的认识统一到“‘一般特殊统筹兼顾圆融无碍’的综合”上来,明确了“探索适合一般所分的辞项,又适合中国语文的特殊性的语部区分来代替旧有的区分”这一方向[29]

陈望道的语法同异观的核心是“灵活取法”。为此,他力求在比较中辨同异,在比较中显特点。例如《马氏文通》从动词“记行”的意义出发,把“有”、“无”、“似”、“在”等词称为“同动字”,划出动词类。陈望道认为,这些词都陈述两件事物的关系,而述说关系是汉语动词的常事,因此对于汉语动词的分析不能专站在动作的立场上。他十分精辟地指出:“我们研究中国文法,有时要把中国语文中主宾关系所表示的事物关系看得广大些,广大得和主宾关系所表示的事物关系一样的包罗万象。有时又要把事物关系看得狭小些,狭小得所余无几。这里就有所谓中国语文的特殊性。我们研究同动字已经遇到前面一种例,我们研究被动字恐怕又会遇到后一种例。”[30]

(二)学说与事实

陈望道认为,一个好的语法体系必须具备三方面的条件:妥帖、简洁、完备。而这三个条件都是对照语言事实立言的:同事实不切合,就是不妥帖;要转弯抹角地推演才能切合事实,就是不简洁;立论太狭隘,不能包括事实,就是不完备。他早在30年代就提出了鲜明的口号:“从事实缔造学说,拿事实验证学说。”在他的最后一本著作《文法简论》中又把这一条定为文法研究的主要方针之一。他认为文法模仿之风的根源是不从汉语事实出发,其研究方法不过是用外国的筛子来把中国语文的事实筛了一遍,再拿筛过的事实组织起来。看起来清楚,却不解决问题。他认为研究应当没有先入为主的成见。为此,他积极倡导语言调查的作风。他说:“我们愿意多多地知道现代的语文的事实,不论是沿袭的或是新创的,是南方的或是北方的,是普通的或是偏僻的,是汉人的或是苗瑶的。……我们现在应该尽量把它记载下来。”[31]

陈望道对语言调查的考虑并不同于国外结构主义学派的田野调查工作。他不仅认为语言学家应该做深入细致的调查,而且主张发动群众共同来做这项工作。他在30年代就提出了地方志和报刊上语汇的搜集、明清笔记中的语法现象的搜集等多种调查途径,鼓励热心于语文工作的人们抓住自己周围所能尽数搜集的对象细心搜罗,“只要不曾自作主张,改装曲解,都极有用”,而且“可以促进所谓专家的进步”[32]。即使是专门的研究工作,陈望道也主张开展交流和讨论。他发起的中国语法学史上第一次学术讨论,就是“想由商讨来融合各种特见,来解决缔造上种种基本问题的一个尝试”[33]

在30年代批判机械模仿之风,奋起革新的时候,陈望道就指出:摆在我们面前的有“破”和“立”两方面工作。而“立”的方面,一是文法工作的进行,一是文法理论的建立。许多属于文法理论范围的问题,虽似与实际研究无关,但很可以助研究的神思,应先及之。解放以后,陈望道多次指出:有些同志对于根据汉语文法事实来建立文法理论和研究方法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在例如词类的讨论中,对于词类区分的目的不够明确,根本原则也不够一致,影响讨论的效果。还有一些同志,简单化地对待理论问题,“不从汉语的事实出发,不以正确的观点、方法为指针,而以外国文法的成说成论当教条出发,据外论中,以洋律中”[34]。陈望道从来不排斥外国有价值的学术理论。当结构主义学派创始人德·索绪尔的语言理论在国内还未正式介绍,陈望道已在他的大学讲义中讲得很详细、很完整了。在对西方语言理论细致观察、勤奋思考的基础上,陈望道深刻地指出:“一般语言学的理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能,或者说很少能充分地、正确地概括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历史极其悠久,既丰富又发达的汉语的事实和规律。”[35]这就鲜明地提出了建立汉语语法理论体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在方法上“洋为中用”,热心于个别具体问题的探讨,对西方流派纷呈的语言理论很少做认真的分析和科学的评价,对汉语事实研究的经验也很少从理论高度加以抽象。因此,汉语语法的研究没有理论上的突破,长期处于一种在已有的框架中徘徊不前的状况。随着现代科学的迅速推进和人们对语言认识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拓展,语言学家们意识到在语言的观察的描写过程中,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是互相渗透、互相作用的。单有语言材料上的突破还不等于理论上的突破。语言理论的突破还要借助于不同学科的方法、概念的移植和渗透。

陈望道的语法研究是学说与事实统一的典范。倪海曙在他的《春风夏雨四十年》中指出陈望道研究工作的特点是三“新”和三“勤”,即立场、观点、方法“新”,搜集材料、做笔记、思考“勤”。陈望道的“功能学说”就是他留给我们的方法论的宝贵财富。

(三)罗列与综合

陈望道认为科学的研究“必须用抽象力对文法现象进行科学的分析综合”[36]。他常常举刘半农搜集八千多条“打”字的用例和王云五把“一”的用法编成五百页大书的例子,指出这里只有罗列,没有综合。

陈望道的“综合”观同结构主义学派的“归纳”法有本质的不同。结构主义者把科学的客观性与经验方法和直接观察到的事物、现象等同起来,认为“对于语言,唯一有用的概括是归纳的概括”[37]。依靠经验的归纳和对实际语言现象的观察,便是结构学派方法论的基本原则。然而这样的抽象概括仅仅是分析、认识语言现象的一个阶段,只能提供从具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整体中抽象出来的某种最一般的规定。要想从这种最一般的抽象立即得出多种复杂的具体关系,从而认识语言现象的“具体的完整性”,是不可能的[38]。陈望道指出:文法研究所要探索的是“从多样性的语文现象中求得组织条理的共同性”,“而这种共同性的求得,必须经过科学的抽象和概括。”[39]所谓“科学的抽象”,即要通过比较复杂的综合性的方法,经过深入的分析和抽象逐步认识事物的本质。为了从整体上把握语言事实的多样性的统一,陈望道进一步指出:“文法的研究,完整地说,同认识其他事物一样,需要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40]因此,语法研究的方法“必须有最高的综合”[41]。明确提出在汉语语法研究中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一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方法的,陈望道是第一人。这里所说的“具体”,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许多观点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42]。语法研究的这种“具体”,要求全面考察语言现象,“从内容和形式相结合的成素之间的关系出发”[43]考察成素之间的具体联系,掌握组织的语言结构、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各种规定的统一性,探求这些规定之间的复杂关系,形成一个规律的逻辑系统,从而把语言事实作为整体在思维中再现出来。这又要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语言现象,并揭示其本质,形成科学的系统。注重语言现象的多样统一性和发展性,这就是陈望道的“综合”观同结构学派的“归纳”法的本质区别。

在实践上,陈望道研究语言单位的组织功能时从包含着声音又包含着意义的个体去判别,这完全不同于结构主义者认为语言单位相互关系要素的意义是不能在逻辑上预先规定的看法。陈望道在区分词类问题上采用了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指出“一个词在词类上有所改变,必须在其综合功能有了改变,主要功能有了改变,经常功能有了改变时才能确定”[44]。即把词类分成各个因素,分清矛盾的主次,然后研究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研究语言的共时和历时两个平面的相互关系时,陈望道一方面认为两者应“分别清楚”,决不能“执持‘语源’来反对‘语意’”。另一方面又认为在不得要领的时候,“可以参用‘历史的研究法’来审定彼”[45]。两者的关系“可以用‘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的观点来加以认识和说明”[46]。他在20年代首先倡导新式标点时就指出:“现今逻辑的说明,应该换作历史的说明;现今拘泥于历史的用法,应该理出逻辑的头绪。”[47]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形成语言分析的科学思维方法,达到最高的综合。在这个意义上,任何语言学的真知都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基于这样的“综合”观,陈望道认为语法研究局限于语言结构的本身是不够的,还应该结合修辞、情境和社会来研究,语言的基本功能是作为相互了解的工具。在这一点上他又一次超越了传统语法和结构语法。陈望道在研究句子时曾经指出情境对于辞白的积极作用,例如说话的时候可以把主辞或宾辞寄托在情境中,由情境来代言,或所谓意在言外。他认为旧的语言学多少带有孤零的性质,有把语言从社会的各种关系扯开,甚至从思想内容扯开来考量的毛病。当结构学派以后的当代语言学家被迫重新根据语言单位本身所具有的形式和意义上的各种特征的总和来决定语言单位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努力在知性抽象的基础上重构具体的关于语言现象的总画面,建立大语法的时候,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研究的中国语言学家早已预言和实践着这一进程。

(四)表达与分布

20世纪30年代,由于宗教和战争的缘故,在人类学的影响下,美国的语言学家纷纷起来加紧记录和分析美洲及太平洋地区的语言,并为处理这些不熟悉的语言材料,建立了一套以形式为出发点的“发现程序”。陈望道积极而又冷静地注视着太平洋彼岸的这一场语言理论和方法的革命。他一方面撰文评介结构主义语言学始祖德·索绪尔的语言符号理论,扬弃其唯心主义成分而为我所用;同时又大量阅读美国结构主义学者的著作,甚至托侨居国外的朋友代为搜集新的语法资料,积极而又慎重地引进美国描写语言学的方法。例如他在研究词的重叠问题时采用了替换法,在研究词和词组的区别时采用了插入法,在研究词类区分时采用了层次法,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分布”理论的运用。

语法分析一般有两条途径。一是从听和读的人的角度出发,以语法形式为纲,揭示单个语言单位在较大的序列中的分布情况,即它在语流中同其他单位的搭配、它可能出现在哪些语言环境中,从而区别单位的异同,说明它所表达的语法意义。一是从说和写的人的角度出发,以语法意义为纲,说明所赖以表达的形式。美国描写语言学派循的是第一条途径,即从分布到表达,并把它归结为“分布分析”(distributive analysis)。这在他们调查一种不熟悉的语言时是必要的。但在后来,他们却把这种方法说成是可以不受关于意义的主观干扰,单凭形式就能进行语法分析的唯一科学的方法,使它成了一种语言学的教条。陈望道在30年代就开始尝试运用分布分析法来研究汉语动词表示存续的方式。但他在做分布分析时,并没有描写语言学那种纯形式的味道。一方面,他认为调查语言单位的分布状况,要同时调查它在周围方言中的分布情况,以估计它的历时面貌和在共时系统中的成熟度,即把语言作为一个共时和历时统一的动态系统来确定其中各个单位的价值。另一方面,即使在共时平面上,他也宁愿把语言单位分布环境的不同归结于单位本身功能的不同,即把单位的形式分布同它的语法意义的表达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认为“(形式)差别的根源在动词”[48]。陈望道用“功能”涵盖了语法的分布与表达的两极,在形式分布与语义表达的对立中求得转化和统一,逐步发展和建立了他的著名的功能学说。“功能”是词参加一定配置的能力,语言组织是由功能决定的词与词的配置。组织要受功能的限制,功能要在组织中才能显现。陈望道是立足于组织关系来考察功能的,关系和功能事实上是表里相符的。鉴于结构主义片面追求分子之间的抽象关系和联系而完全排斥分子的实体(即音义结合的组织单位)本身,因而无法说明语言组织的教训,陈望道指出“分子是关系和联系赖以存在的实体,语文组织没有那种所谓纯粹的关系”[49]。因此他宁愿把分子的分布环境的不同归结于包含形态、意义的分子本身的功能的不同。就汉语来说,词和词组的功能不像印欧语那样以丰满的形态外露。因此,陈望道的功能观点对于汉语语言事实来说尤为切合。实际上,在分析性倾向越来越严重的现代英语的语法研究中,也开始把分布归结于功能。在生成语法学中,所谓词的严格次范畴化和选择限制,就是从分子的潜藏功能来论证的。只不过他们把这种记忆的事实用一套符号形式化地交代在生成语法的“词典”里。姆·乔姆斯基认为,每个说话人的脑子里都有这么一部自己语言的词典。

不少语法学家都认为,语言分析的关键是把形式和意义统一起来。然而怎样统一,各人有各人的方法。只有一点似乎是一致的,就是先要把形式和意义分开。至于要不要同语义结合,怎样结合,尽可众说纷纭。陈望道的语法研究的出发点则一开始就是形式和意义结合的单位实体。他认为,“一个组织,一个成素,总是形式和意义结合着的。讲文法,就是要从内容和形式相结合的成素之间的关系出发。提出所谓‘文法意义’、‘文法形式’,又说要从‘文法形式’出发来研究文法,都可能割裂了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统一关系”[50]。吕叔湘也肯定地指出,语法分析必须同时掌握这种语言的语法习惯和当前这句话的意义,才能做出正确的分析[51]。结构主义者夸大了对语言结构和分布环境的认识,把它说成是离开语言单位而存在的第一性的东西。陈望道扬弃了这些不科学的成分,不把分布分析的作用绝对化,而是紧扣表达的内容和方式,根据语言单位本身所具有的各种特征的总和(包括结构特征及单位的性质特点)来确定单位的价值,研究单位的分布,这就把结构学派的纯分布分析倒正过来了。这实际上是提出了在事实基础上探求科学地揭示语法规律的原则和方法。陈望道始终“根据中国文法事实,借镜外来新知,参照前人成说,以科学的方法谨严的态度缔造中国文法体系”[52]

陈望道的语法革新成就是多方面的。在他身边工作的同志都深切感到:“先生是方法论专家,精通因明学、逻辑学和辩证法,特别是辩证法,运用得熟练极了。”“他总是用发展的观点看事物,而且从正反两方面分析问题”,“简练朴实的语言中,含蓄着极其丰富的思想,发人深省。”[53]近几十年来,随着一系列边缘学科、综合性学科、横断性学科(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发展,语言学研究正从线性研究上升到非线性研究,从单向研究上升到多向研究,从结构研究上升到结构、功能、发生、发展、演化的综合研究。陈望道语法革新思想的唯物主义和辩证综合精神必将在方法论上给中国语言学以深远的影响。

二、汉语分析的功能网络

所谓“功能”,指的是词在语文组织中的活动能力。语言总是要组织起来才能表意。而一经组织,语言成分之间也就会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也就会显示出词语在组织中的功用。从本质上说,语法求之于关系,而不是求之于形态、词序等别的东西。因此,陈望道主张从词和词的联系和关系上,即用组织的功能的观点来研究语法。

“功能”(function)最初是随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数学概念。西方语言学在19世纪末开始对传统语法进行大检讨的时候立刻吸收了这一概念。斯威特在他的《新英语语法》中提出了重语言事实,重共时描写,重口语的新观点,并首次提出了词类的三个主要特征,即意义、形式和功能。这些全新的科学概念成为现代语言学的先声。陈望道以其特有的敏锐鉴别,比较了意义、形式和功能的原理,于20世纪30年代首次在汉语语法中引进了功能的概念,把它作为文法革新讨论的首要问题提了出来。

每一种语法理论和分析方法总是和研究对象分不开的。陈望道引进功能概念后就力图使它“中国化”。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以汉语事实为依据,从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上多侧面地系统研究功能学说,探讨了汉语语法理论一系列问题,初步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语法理论的功能网络。“功能说”是中国现代语言学在方法论上从一般走向特殊的成功的范例。

(一)“功能说”外部面面观

“功能说”的外部关系,即“功能说”同语法分析的其他方法论学说,诸如“意义说”、“形态说”等的关系。后者虽也能部分地说明一些语法现象,但不能全面揭示汉语的组织关系,无法贯彻到语法研究的全领域。“功能说”是在同这些方法论学说的比较和扬弃的过程中得到科学论证的。

1.功能和形态

陈望道指出:每一个词都有音、形、义、能四种因素。其中音、形是可以耳闻目见的,称为形态;义、能要凭借形态才能心领神会,称为品格。形态和品格是外显和内蕴的关系。研究语法虽不应偏废字的形态,但应十分重视词的品格。尤其是注重功能,即词在组织中活动的能力[54],因为形态不过是功能的标志。它随词在组织中功能的变化而变化。而功能却不一定都由形态变化来表示。这一点对汉语研究尤为重要。因为汉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汉语语法分析必须打破以形态为中心的研究法,而代之以功能的方法。

语法学界曾有人主张把词与词的相互关系、词与词的结合形式作为广义形态。陈望道认为“广义形态”和“功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按广义形态标准分析出来的仍是词的功能。只不过广义形态比较强调语法上的形式标志作依据。但“广义形态说”只讲词与词的组合,不讲词进入句子后的作用。而汉语词与词的关系则略为带一点以句法学作中心的倾向,与“广义形态说”带点以形态学做中心的倾向有点不合。“但我认为这是中国文法事实的要求,虽然和那传统有点不合,也只能从实接受。”[55]

陈望道是我国语法学界最早吸收索绪尔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理论的学者。他认为句子成分的组合位置和每个位置上可能出现的词的聚合,是十字交叉的纵横双轴配合。应该从配置求会同。从会同定词类,即“将辞例作为语部区分的定准,从语在辞例中的功能探求语部区分”[56]。虽然词类是词法研究的对象,但词法和句法是有机联系的。分类和析句是两相配合的。事实上,词的形态变化也是综合反映词的句法功能的。词类的本质是句法功能相同的词的聚合。因此词的分类不仅要看结合能力,而且必须看词在句中的职务[57]。这一观点在50年代词类问题讨论中为大多数语法学者所接受,最近我国出版的理论语言学著作也强调了这一点。

2.功能和意义

陈望道曾以两个句子为例来说明在词的品格的意义和功能两要素中,应当重视功能:

(1)孟子见梁惠王。

(2)猫捉老鼠。

这两句的音、形各异,意义也不同,但格式相同:都是“主辞——谓辞——宾辞”。因为两句在相应位置上的词的功能相同:“孟子”和“猫”都有能力作主语,“梁惠王”和“老鼠”都有能力作宾语,“见”和“捉”又同样有能力作谓语,因此两句各成分间的组织关系相同。可见研究句子的组织必然离不开词的功能,而词的具体意义是不重要的。不仅如此,就是有些词的意义也要从功能上去说明。例如虚词实际上都是功能极大而意义不很明显的词。

然而,陈望道是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观点来研究功能的。他并不排斥“意义”,就像他并不排斥“形态”一样。他从两个方面来阐述功能同意义的关系:

第一,词的个别意义是功能的基础,例如“我”和“他”,个别意义是不同的,就好比商品的使用价值不能交换一样。但“我”和“他”在句子组织中具有相同的活动能力,可以相互替换,就好比商品有共同的交换价值一样。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判别功能,也必须从包含着形态和意义的个体关系上去判别[58]

第二,词的集体意义是同功能直接联系的。所谓集体意义,也就是词所代表的概念的类别。例如陈望道在分析上述两个句子是同一格式组成的句子时说:“‘见’和‘捉’都是标示活动情状的语,‘孟子’和‘猫’又都是标示物的语,在辞中都为标示发动者。‘梁惠王’和‘老鼠’也都是标示物的语,与‘孟子’和‘猫’相同。所不同的在于它们在辞中都为标示受动者。”[59]这就是词的集体意义的分析。正是词的集体意义决定了词在句中的活动能力。

通过上述分析,陈望道把30年代语法学界一直纠缠不清的意义、形态和功能三者区别了开来。他说:“文法的研究,就语部问题而论,国内学者还多徘徊于形态中心说与意义中心说之间。两说都有不能自圆其说之处,鄙见颇思以功能中心说救其偏颇。”[60]他正确地分析了三者的相互联系,指出语言是形态(语音形式和语法形式)和意义的结合,功能是包含着形态和意义的语言单位(词)在句子组织中的相互联系和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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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事物必须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区别入手。陈望道从统括了意义和形态的功能入手研究语法,是比较妥当的。

3.功能和组织

陈望道认为,功能之所以比意义更重要,是因为“功能对于组织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功能是语参加一定配置的能力,组织是由功能决定的语和语的配置。组织要受功能限制,功能要到参加组织才能显现。”[61]这就是二者的辩证关系。

为什么要联系组织来考察功能呢?因为只有在组织中才能深入揭示分子内蕴的功能。例如陈望道对助辞的考察既不同于《马氏文通》用“语气”“位置”来分析助辞,也不同于《新著国语文法》离开句子的内容和组织来分析助辞。他以组织功能的观点,从“局势”和“格式”入手,认为助辞的功能在于加强阐明,对基本结构中的某一部分加以强调的渲染,本身并不充当基本结构中的某一特定部分。他依据助辞在组织中的局势分为起发、提引、顿挈、收束、带搭五种,又依据助辞在组织中的位置归为前置、后置、中置三类。这些语法特征的揭示,离开组织显然是不可能的。

陈望道认为,功能说也就是组织说。就成分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来讲,是组织,就每个成分本身在组织中的作用来讲,就是功能。研究语法应以统括了意义与形态的组织为准绳,将组织——功能的观点贯彻始终,从词法到句法都要如此。

4.功能和实体

陈望道强调研究词与词的联系和关系,但并不认为功能可以脱离语言实体。他说:“从组织功能上判别,并非撇开声音或意义,乃是从包含着声音又包含着意义的个体上去判别。”[62]到后来,他对这一点说得更明确:“单注意分子本身的意义或形态,是无法正确地说明语文组织的;单注意分子之间的关系和联系而完全排斥分子的本身,那也是无法说明语文组织的。分子是关系和联系赖以存在的实体。语文组织没有那种纯粹的关系,只有分子和分子的关系。因此,所谓功能,乃是分子的功能,是词的功能,它是与分子本身的意义和形态不可分离、紧密相连的。”[63]这就肯定了功能的具体性、物质性。

陈望道对语言实体的物质性的认识是十分彻底的,在文法革新讨论中,陈望道和方光焘都讨论了索绪尔的标记理论。陈望道非常赞同索绪尔用“标记”一语标指全体,用“能记”、“所记”标指感觉映象和概念。但他指出“所谓感觉映象就是声音”,是“感官所接触到的”[64]。这就扬弃了索绪尔把“能记”作为语音的心理印象的唯心主义观点。然而仅仅有这样的实体观还是不够的。这种实体观并没有妨碍美国结构主义者完全从形式出发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论。陈望道又进一步指出,语言文字的研究之中也有以声音和意义两种当中的一种为对象的。如语音学以声音要素为对象,语义学以意义要素为对象。但“文法学是以声音和意义两种要素缔结所成的辞为对象的”[65]。因此,语法研究既不能单纯从意义出发,也不能单纯从形式出发,而要从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语言实体出发。这就是陈望道的语法实体观。

5.功能和分布

结构主义学派也讲“功能”。“功能”和“分布”在美国结构主义学派那里几乎是同义语。布龙菲尔德认为:“在任何一段实际的话语里的词汇形式,作为一个具体的语言形式,总是伴有某种语法形式的:它在某种功能中出现,而这些出现的特权整个儿组成了这个词汇形式的语法功能(grammatical function)。”“一个形式能出现的一些位置就是它的多种功能(function),或作为总体来讲就是它的功能。”[66]可见他把“功能”和位置归结为一个词汇形式可能出现的环境。在他以后,哈里斯等人把这种环境和几个成分在某一位置上能互相替换以及替换后的各种情况叫做“分布”。可见二者是等值的。然而陈望道的功能观点同结构主义的分布理论虽有联系,却有实质的不同。从表面上看,功能和分布都是指语言单位在句子结构中的活动能力。但结构主义是从形式出发研究语言的。他们把分布分析作为压倒一切的标准,就是为了避开意义。这在理论上是一个严重缺陷。这样的分布分析用形式和经验限制了人们的视野,不顾人们对语言生命的真实感觉而满足于一种秩序井然的静态系统。陈望道认为,功能是每个分子在组织中的作用,而组织是由形式和意义结合的分子(即组织单位)按一定规则结合而成的。组织是具体的。分子间的联系和关系也是具体的,因而功能是实实在在的。在方法论上偏重组织的形式或意义都有不够全面的地方。“我们则主张扣住组织研究文法,它既不排除意义,也不排除形态,而是统括了意义和形态。它所注重的是:既包含着意义又包含着形态的整个单位和组织。”[67]

功能和分布在陈望道的语法分析中是分别对待的。例如在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中,“功能”和“位置”是同义语。而陈望道在批评《马氏文通》把助词和其他虚词的区别归结为位置,即以后置作为助词特征时,指出:“我们以为区别不在位置,在功能。”[68]在分析“走”和“坐”两个动词时,陈望道指出它们都是自动词,但在有些方言表现存续情形时,却有前置式和后置式的环境区别。“或许就是因为大同之中又有小异。‘走’是‘演进’的变动,可以仿照演进的他动词的用法,‘坐’是延展的变动,它可以用的,别的带有延展性的字如形容词也可以仿照它用。”[69]把词义的演进和延展的区别同分布环境的区别联系起来考察,这就是陈望道的功能观不同于分布理论的地方。

6.功能和层次

讲功能首先要确定单位,而确定单位就要讲层次。陈望道指出:“语是单位,离开说构成,就可以看作一体,不再分析。”[70]拿词类的虚实之分来说,“便要有限制:或者把语的构成虚实撇开不说,或者把这虚实划作下级区分里说”[71]。不能像《马氏文通》那样把“尔”、“然”、“如”、“若”等虚字也列入形容词。例如“桌子”中“桌”是实的,“子”是虚的。但这并不妨碍在“桌子的脚”中“桌子”是实的。单位的确定不仅有同比词小的成素划界的问题,还有同比词大的组合划界的问题。这同样要有层次观点。30年代文法革新讨论中有人主张把“走进去”看成一个词,因为它有整一作用。陈望道指出,有整一作用不一定就是词。像“走进去”这类组织用法极繁。三连之间任何一处都可以拆开用,甚至可以说“摇船进港去”[72],因此它不可能是词。有时单个词的功能的确定非在层次上厘定单位不行。文法革新讨论时谈到“的”、“底”、“地”、“得”四个字的分合问题。陈望道指出:“‘的’字用法也很多,倘不厘定单位,‘的当’‘的确’的‘的’,以及‘目的’的‘的’也会牵入。这些‘的’字是单位以下的语素,当然应当提开。”[73]有时候一个单位的功能也要通过层次分析才能得到肯定。如“走一趟路”有两种层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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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种分析中,“趟”是动量词,放在事的后面。在第二种分析中,“趟”是名量词,放在物的前面[74]

可见,确定单位的层次是确定单位功能的先决条件,不能“把单位上的现象和单位以下的现象牵合,或把单位上的现象和单位以上的现象牵合,甚或把单位以下的现象和单位以上的现象牵合,形成交错杂乱,不能显出语义上可能得到的简明条理”[75]

功能同层次的关系还反映在词(包括词组和词事)在句子组织中的运用关系中,例如主谓关系、谓补关系、形容关系、疏状关系、穿插关系等。每一组关系的性质按照功能来定。例如谓补关系,对内虽有谓语和补语之别,对外实由谓语作代表,故可以以谓语为纲、为本,定结构性质。这同结构语法以至少有一个直接成分跟整体的语法功能相同的结构为向心结构(endocentric construction),以跟整体同功能的直接成分为向心结构的核心(head)是一致的。但结构语法认为主谓结构的语法功能同它的两个直接成分(主语、谓语)不一样,所以是离心结构(exocentric construction)。陈望道认为主谓关系所显示的事物关系是事,不是物,例如“水流”是说“流”这件事,“流水”则是说“水”这件物。因此主谓关系的功能同谓语是一致的。即以谓语为纲、为本。而且如果说印欧语主语谓语是句子的必要成分且有一致关系,那么汉语的主语常常是“浑含在谓语当中”,以“使语句显得生动活泼,短小简练的”[76]。陈望道的这一观点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语法学者的赞同。这是陈望道用功能学说研究汉语特点的一个范例。

主谓、谓补、形容、疏状、穿插等组关系每组都可合成一体,得一个体名。各组关系加入别组关系时,体名会随该组对外关系而变。故必须外部语法关系定,体名才有最后的定论。例如“山高水长”中“山高”、“水长”都是主谓关系,一到“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句中,它们就都成了疏状关系。可见功能的分析是以层次分析为先决条件的。

那么,能不能用层次分析法来代替功能分析呢?我们认为,层次分析的目的是要通过句子线性排列的表层序列揭示内在的层次结构,这作为语法分析的一个步骤是必要的。但层次分析法的重大缺陷是不能充分利用语义条件,解释语义关系。在英语研究中,层次分析法经过布龙菲尔德、威尔斯和哈里斯,最后是乔姆斯基的实践取得了成绩。但英语中NP、VP等词类、层次范畴的有层次的线性组合恰好反映了这些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而汉语中这种语义关系与NP、VP等范畴间的关系并没有很强的一致性。“NP+ VP”不一定是主谓关系,“V+NP”也不一定是动宾关系。句法分析只有反映了结构的语义关系才是有价值的。从这一点上看,层次分析法用于汉语句法结构看起来顺手,解释力却有限。当然,更不要说用于汉语的句子分析了(我们认为汉语的句法结构分析同句子分析是两个不同的平面)。我们认为,就汉语语法来说,功能涵盖了层次,层次却不能理解功能。

7.功能和词序

在汉语语法学刚刚起步的时候,不少人认为既然汉语缺少形态变化,那么词序必然是最应注重的语法手段。还有人认为,汉语词序的一般原则是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的,陈望道问道:“杀人以梃与刃”难道是先“杀人”而后“以梃与刃”么[77]?过分强调汉语词序的稳定,把词序绝对化,甚至对词序硬分正变,这是陈望道十分反对的。事实上汉语的表达句式是异常生动、丰富的,词序是很灵活的。由于词与词的结合不受形态成分的约束,同一种语义关系的表达往往既可以是动词加名词,又可以是名词加动词。只要语义上搭配得拢,逻辑事理上通得过就好。陈望道说:“中国语文里面凡是用内动词或外动词构成的句子,可以有叙述、描记等多种句式之中用哪一种,是随说话人的意思来定,也要看语义的表现的可能性来定。虽然出现的次数有多少,并不一定就有所谓‘正’,所谓‘变’。”[78]

陈望道指出,来自印欧语法的词序先后概念与汉语历来的文法学说和文法事实不尽符合。我国旧有的文法学说是注意“相接”的。刘勰《文心雕龙》章句篇云:“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陈望道认为这种相接不仅指词与词的先后次序,还包括词与词的分合、断续、增省等现象,即词在组合中的语法、语义和语用方面的功能。因此对汉语语法来说,与其向印欧语法的word order认同,不如注重功能。

功能和词序不是分离的。功能包容了词序。因为研究语法以功能为中心,实际上就是以组织、配置为中心。配置的形式,就是“相接”。陈望道又称作“连接”。汉语的组织不是杂乱无章的,也不是机械的线性排列,而是有节次(层次)、有分合、有断续,也有增省地组织起来的。陈望道主张把词序的范围扩大到接连,以便更好地说明汉语的组织形式,更妥善地确定一个组织单位的功能。

(二)“功能说”内部范畴群

“功能说”的内部关系,是指“功能说”理论体系内部诸对范畴的相互关系。“功能说”又是通过对这些关系的阐释进一步得到科学论证的。

在内部关系上,“功能说”要解决五对矛盾。

1.配置与会同

词在未进入句子前,它的功能是潜藏的。当词进入句子后,就同别的词结成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陈望道称之为表现关系,即表现功能的关系。表现关系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纵的配排和连贯的关系。如前引例句中“孟子”和“见”和“梁惠王”的关系;一类是横的词与词并列、协同的关系。如前引例句子“猫”和“孟子”,“捉”和“见”的关系。前者叫配置关系,后者叫会同关系。两者的关系又是有定和无定,显在和隐存的关系,从配置关系可以决定句子成分的划分和配置,从会同关系可以决定词类的区分。词和句子成分的配合也应当是十字交叉纵横关系的配合[79]。在这里,陈望道吸取了索绪尔的联想关系学说,把它用于语法功能的考察。这对于缺乏形态变化的汉语来说是一个创见。尤其在词类区分上,一方面以配置功能为枢纽,同一类配置中的词聚成一类;另一方面不同配置的词(如“孟子”和“梁惠王”)只要在语文组织上有会同的功能,也可以是同一类词。分清配置和会同两种关系,就可以比较正确地划分词类。在陈望道以前,《马氏文通》的意义说是只见“会同”不见“配置”,而《新著国语文法》的“依句辨品”是只见“配置”不见“会同”。同它们相比,功能说以配置和会同纵横配合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们组成语言功能网络的一个纲,是我们观察、分析、归纳错综复杂的语言现象的一把总钥匙。

配置研究的深入总是要求在会同方面作更细的分类,词类是一个层级体系。名词、动词、形容词等是大类。每一类中的词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可以在大类中再按配置的特点会同为各级小类。例如“坐”和“走”都是自动词。但在有些方言中表现存续的情形时,“坐”的修饰语在后,“走”的修饰语在前。陈望道指出,这“就是因为大同之中又有小异。‘走’是‘演进’的变动,……‘坐’是‘延展’的变动”。他认为应该调查动词中间要分别演进和延展的地方到底有多少。

2.接连和通贯

陈望道把配置和会同列为组织的纵横两条线。所谓配置,并非仅指表层形式词序。它有丰富的内涵。任何组织的配置都同时存在两种关系:一是“接连”,一是“通贯”。

“接连”是指句子各组成部分的顺序。这种顺序不是肤浅的。它不仅仅指词序的先后,而且包括词序的分合、断续和增省。陈望道的“接连”观不仅着眼于语言的线性序列,而且具有结构层次的观点。如“一个工人的建议”,分为“一个建议”,合则为“一个工人”。不仅如此,接连还避免了层次分析从形式出发的缺陷,融进了语义和语用的分析。如“红花”,分则为红的花,合则为一种药草名。这是一种同形异构的现象。又如“鸡不吃了”,续则“鸡”是主语,断则“鸡”为提示语。可见接连的概念对语言形式的开掘是很深的。陈望道一贯不主张像分布理论那样机械地看待词序。在他早期的研究中就指出,句中的重要处有三种:起首、结束和奇突的处所[80]。凡因奇突出现在句首的词,必须用逗点截开。如“大哉,尧之为君也!”“凡尔器用财贿,无置于许”,“赵王所为,客辄以报臣。”[81]第一句使用了焦点的概念,第二、三句使用了话题的概念,只有联系语义内容,才可能对句子形式有较深刻的理解。

“通贯”是配置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条理上的关系,它是组织的内容。通贯的方式方法是串合(主谓关系,谓补关系)、附加(形容关系、疏状关系)、穿插(穿插关系)。串合方式结构内聚力强,要注意直接和间接、大局和小局、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即层次关系;附加方式在语义上独立性强,要区别主要和次要的关系,即向心关系,但次要成分在表意上是必要和重要的。穿插方式结构较松散,是次一级的法式,但它既不独立也不多余。它对句子富有笼罩、烘托、映带的作用。

我们体会,通贯的三种方法是根据句子的语义关系构成的。在主动宾格式的句子中,句中各种有意义的单位都是以被确定为谓语核心的动词为准,标明彼此的关系的。串合法式结构内聚力强,是因为它的所有成分都在语义上与动词直接联系。附加法式中形容关系与动词距离较远,因而在语义上独立性强,结构则欠紧密。穿插法式的成分带有游离的性质,因而结构松散。

我们认为,接连和通贯,一是组织形式,一是组织内容。两者的关系略与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关系对当[82]。它们的共同之处是,都认为句子组织的形式和内容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但不是严格对应的。陈望道指出:“在不是一对一的时候,以多个接连对一个通贯为常态,以一个接连对多个通贯为变态。当它是常态的时候,接连的方式上有变化,通贯的条理上不一定有变化。例如‘他忽然走了’和‘忽然他走了’,接连不同,通贯还是一样。这是接连与通贯之间的一条重要的规律。我们可以依据这条规律在语文的表现上作适当变化,使语文的表现错综多样。”陈望道又指出:“任何语言都要以接连来表现通贯。析句时,要留心接连的种种现象,更应留心通贯的各种关系。在观察句子的配置时,要注意关系的组织成素,也要注意组织成素的关系。”[83]这些论述同生成语法学派深层结构理论探索语义和结构的关系的科学精神是一致的。接连与通贯并举是陈望道功能学说的一个特色。其科学性已为近几年汉语语法研究的发展所证实。吕叔湘指出:“不联系结构关系来研究,光划分句子成分,问题还比较简单。进一步研究结构关系就大有文章可做。语法研究要取得进展,这应该是重要方面之一。”[84]

接连与通贯同生成语法的表层、深层理论也有不同点。首先,陈望道认为接连和通贯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在任何一种语言中都必须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接连与通贯必须同时讲”[85]。生成语法则是强调句法的自治性(autonomy)的,它认为人们具有一种不依附于语义之上的“句法感”,主张从句法着手决定有关的语义内容,把句法研究作为语义研究的准备。我们认为这种句法中心论只具有部分真理。从交际过程来看,说话人的语义意图从根本上决定了句式的特征,而听话人则必须凭借语音结构来认定句法结构。语法中的句法、语义、语音三部分必然是有机结合、相互规定、相互渗透的。

其次,生成语法注重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的转换方式,要求用一套明确的规则系统来描写句子形成的基础和过程,把语言作为一个秩序变化的,有普遍联系的动态过程来研究,冲击了形而上学的语法观,这是它的优点。但生成语法对表层结构的理解仅仅是书面的词的线性序列。这是十分肤浅的。这使它无法妥善地解决语义问题。陈望道认为句子组织的形式不论在句法、语音、语义都是很有潜力可挖的。他理解的“接连”比结构主义的“形式”,内涵要丰富得多。这显然同陈望道娴熟地运用唯物辩证法指导语言研究分不开。接连与通贯是功能说的重要环节,它超越了形式主义的知性抽象,达到辩证唯物主义同语言认识深化相符合的多样性统一的具体,使语言分析更深刻,更全面地反映语言事实。这就把语言单位功能的分析建立在更扎实的基础上。

3.词法与句法

首先,词法、句法要分两步走。明辨语言组织中配置和会同的两条线,也就为语法体系的双轴制奠定了理论基础。陈望道认为,词类划分和句子成分是语式论(词法)和辞例论(句法)两条线。这两条线是互相纠结的。因为,一方面就词与词的结合功能来说,它虽体现在词上,但什么词可以同什么词结合,什么词不可以同什么词结合,只有在句子组织中词的连接中才能体现出来。另一方面,词的功能既体现在词与词的结合上(例如动词可与副词结合),又体现在词可以在句子里担任一定的职务(例如动词可以作谓语,副词可以作状语)。前面是从部分看整体,即从词与词的合作方面来说的;后者是从整体看部分,即从词与词之间的分工担任什么职务来说的。因此,词法和句法两条线既要分开(例如“动词”和“述语”的概念要分开),又要配合,即词类区分所着眼的会同关系和句子成分划分所着眼的配置关系应在分开后作纵横交叉的配合。

其次,要先走词法。对于词法在建立语法体系中的作用,语言学界有不同的认识。陈望道认为,词类是辨认文法的线索。词的类划分得好,分得对,就可以说明语言的组织,显示词的用法。就研究工作的先后来说,他认为,词的现象的组织是比较有特殊性的。“研究任何一种语文的文法,都不能不拿它当作重点对象。”[86]汉语缺少形态变化,语法的重心在句法。而这个特点又要求首先解决词类区分问题。陈望道在30年代并没有急于参考外国的语法体系搭起汉语语法体系的架子来,而是先从词法问题入手讨论涉及整个体系的重大理论和方法问题。这是有一定道理的[87]

其三,要以句法为中心。研究词法旨在说明句法。由于汉语缺乏形态变化,“汉语的文法事实,要求略带一点句法学做中心的倾向。这与某些印欧语的文法学以形态学为中心的倾向是有所不同的。”[88]因此在研究的时候要用句法控制词法。拿词类的区分来说,它必须和词在句子中的职务上的区分互相配合。“职务一经划定,分类就有了定准,就比较容易进行。”[89]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陈望道关于词法和句法相互关系理论的主旨是相互区别又相互配合,以此来确定语言单位的功能。陈望道又进一步指出:“文法讲语文的组织规律,从小的方面讲,词素组成词;从大的方面讲,词组组成句子。讲功能,就是要同组织联系起来讲”,而“一切语文组织都由这四种单位层层套叠而成”[90]。这就把功能和组织的范围扩大了,表明了他对汉语词法和句法多层次密切联系的深刻理解。陈望道同时又指出,对于汉语从词素到句子的组织单位,一方面要对内讲统一性,对外讲独立性,不要把各种单位的现象相互牵合;另一方面,单位的统一性和独立性又要讲得恰如其分,不要讲过了头。西方语言句子的构造原则同词组、词的构造原则是对立的,而汉语各级单位的组合方式、手段和组合关系有其共同之处,词法和句法的界限不是绝对严格的。基于这一认识,陈望道提出汉语语言单位的二级区分理论。第一级是材料级。材料级的基本单位是词,由词素组成。第二级是陈述级。陈述级的基本单位是句。它由成分组成。成分由词、词组、词串充当。语言单位的二级区分理论显示了汉语语法不同于印欧语语法的特征,是功能学说对一般语言学理论的重要贡献。

近年来,不少语法工作者把词、短语(包括主谓短语)作为语言的静态单位、备用单位,把句子作为语言的动态单位,并认为静态单位内部是组成关系,可按复杂程度区分,它同动态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实现关系。这同语言单位二级区分理论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但有的语法学家进一步认为“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而已”,“如果我们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述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述清楚了”[91]。这似乎又是否定了汉语句子单位对内的统一性,对外的独立性,把它与词组现象牵合了起来。句子固然是以词组结构为基础的,但句子往往在词组结构的基础上有所增添和变化。在国外的俄语研究和英语研究中,也有一些学派把句子作为词组的变体而归结在词组研究的范围里。我们认为这是歪曲了句子的本质。拿来作为汉语语法的特点更不妥当。还是按陈望道提出的基本材料单位词由词素组成,基本陈述单位句子由成分组成较为妥帖。陈望道对句子接连的研究就是本着这种精神进行的。例如“鸡,不吃了”,在有些人看来是一个词组的独立。陈望道认为“鸡”是提示语,这句话是由两个成分组成的。句子作为一个交际的基本单位,它的类型的归纳不能简单归结于词组的类型。

4.模糊与区别

“从配置求会同,由会同定词类”必然碰到的一个问题是,汉语中动词、名词都可以作主语、宾语。形容词不仅可以作定语,而且可以作宾语、状语。如果光从句子配置关系求会同,词类的界限难以划清。陈望道认为,同一切事物都具有确定和模糊的两重性一样,词类的情况也是既复杂、流动,又有其功能的重点。只要标准合理,方法对头,是可以认清条理,分出类来的。为了减少分类中的盲目性,提高科学性,就需要定量地刻画词类的模糊性,从模糊中求区别,陈望道把这种方法作为词类区分的基本方法之一。他指出,词的配置功能全部或大部分相同的为同类;词的配置功能有些不相同,但有一部分相同,可以作为同类表征的,也可列为同类。词的配置功能全部或大部分不相同的为不同类;词的配置功能有些相同,但有一部分不相同,而可以立别的,也可列为不同类。陈望道把这一原则具体化为三项标准:

(1)单项与综合

单项功能指某一词在某一具体配置中具有某一功能,综合功能是从许多配置中概括出来的单项功能的总和。词类是词的综合功能的类。

(2)次要与主要

把词在各种配置中的功能综合以后,要抓住主要功能。如果词的功能有些不同,但有一部分主要的相同,即可列为同类。

(3)临时与经常

词有常类,也有临时用法(往往跟修辞有关),词类是经常功能的类。

以往语言学家对词类区分的要求是能照顾到各方面的特点,不偏重某一特点而抹煞其他特点;要分得干净利落,没有或者很少两可或两难的情形。这是语法研究中“分离论”(discrete theory)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语法中各个类别的界限是可以一刀切的。在那时,要有足够的勇气才敢说某类词只有在中心才是十分清晰的,到了边缘就越来越模糊了。事实上,语法类别中更多的是一些具有明显的相互过渡阶段的差异的类。这种差异常常使得两个类别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它们的中间过渡状态呈现出一种“亦此亦彼”的模糊性。语法类别的这种模糊性质要求对语法现象作“非分离”(non-discrete)分析。陈望道为功能分类确定的方法和具体标准就是用模糊数学的方法为处于模糊边缘的词对词类的“隶属”关系做出量的分析。这有助于更深刻更完整地反映出词的功能同词类的对应关系。

为了基本做到词有定类,类有定词,陈望道又借鉴了结构主义语法学的语法同一性理论和音位学的区别性特征理论,把各类词的功能中能作为对立关系要素的那一部分功能提取出来,从关系看功能特征,对每一类词的区别性特征都做了较为准确的描述。例如断词(包括“是”、“像”、“为”等词)是用词中的一个小类。它与动词一样可以独立作谓语,同副词结合作疏状关系的中心语,用“×不×”方式提问,单独回答问题。但是断词不能作体词的附加语只能带中性补语,不能带受事补语或施事补语,动词则可以。断词作谓语组成的句子的表达类型是诠释、说明的;动词作谓语组成的句子的表达类型是偏重叙述的。正是这一部分功能使断词与动词彼此区别。它们在词类关系上是重要的,具有类别的表征意义的。索绪尔曾经深刻地指出:“语言机构整个是在同一性和差别性上面打转的,后者只是前者的相对面。因此,同一性的问题到处碰到,但是另一方面,它跟实体和单位的问题部分一致,只不过是后一个问题的富有成效的复杂化。”[92]从陈望道的词类区别性理论可以看出,他吸收了结构主义语言学把语法结构的同一性归结为关系的同一性的特点。但他并不像有些结构主义后来者那样把这个问题绝对化。他仍然注意单位的音义结合的性质。上述从句子的表达类型上区别断词和动词即为一例。这就是陈望道功能学说颇具特色之处,也是它的科学性之所在。

5.分子与关系

许多语法学家都认为,语言分析的关键是把形式和意义统一起来。然而怎样统一,各人有各人的方法。只有一点似乎是一致的,就是从形式出发。不论怎样结合,总是首先要把形式和意义分开来。分是天经地义的。分开来后,从形式出发,也是天经地义的。至于要不要同意义结合,怎样结合,尽可众说纷纭。

陈望道走的是另一条路。他认为语言分析不存在纯粹的形式与意义,而只有分子与关系。他采用的是以音义结合的分子为单位的功能中心说。“所谓功能,乃是分子的功能,是词的功能。它是与分子本身的意义和形态不可分离,紧密相连的。”[93]因此,陈望道语法研究的出发点一开始就是统括意义和形态的语言单位的实体。分子是具体的,因而分子与分子间的关系和联系也是具体的,也就是说,组织是具体的。因此,研究组织中的分子时,不是单从分子的意义或形态方面研究,而是从分子作为一个音义的结合的实体在组织中的功能来进行研究;研究分子的组织时,不是单从组织的形式或意义方面着眼,而是从意义和形式结合在一起的具体的组织关系上来进行研究。两者又要相互配合。这就是陈望道的全部形式意义观。

陈望道的语法分析从来不单独讲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他是从分子实体出发的。他认为语言单位是形式和意义组成的整体这一点是天经地义的,而用功能的观点分析汉语也是天经地义的。“一个组织,一个成素,总是形式和意义结合着的。讲文法,就是要从内容和形式相结合的成素之间的关系出发。提出所谓‘文法意义’、‘文法形式’,又说要从‘文法形式’出发来研究文法,这些都可能割裂了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统一关系。”[94]

陈望道的形式意义观给我们深刻的启迪。所谓“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提法本身含义并不清楚。语言单位始终是形式和意义的组合。离开了意义,单纯的形式就不再是语言的形式。有人坚持认为语法研究只有深入研究它的表现形式,才能从中发现意义和解释意义。他们遵循的是所谓“发现程序”。其实,发现程序不过是美国结构主义学派调查他们所不懂的语言时采取的不得已的程序。而在事后他们却标榜这种方法是可以不受关于意义的主观干扰,单凭形式就能进行语法分析的唯一科学的方法,使它成为一种语言学的教条。我们今天研究汉语完全没有必要循发现程序而进。从信息论的观点看,语言交际既有接收信息的译码分析过程,也有发送信息的编码综合过程。在这两个过程中,形式和意义都是对立的统一,都是互相依存、互相作用、互相制约的。即使是美国的结构主义者,在他们的《语言分析纲要》中也承认:“我们还是想知道一些它们的意义。实际上,也只有当我们能想办法区别有着相同的音渡和语调特征的词组的意义的时候,我们才能识别不同的句法类型和结构。”[95]从形式特点出发辨认语言单位和结构,然后再去探求这些根据形式辨认出来的结构都表示什么意义,这种方法在分析性倾向越来越严重的英语中已遇到不少困难,拿来律语言类型不同的汉语,更难妥帖。汉语语法范畴大多是隐藏的。词与词的结合不受形态成分的约束,采用以达意为主的意合法,难以概括出结构特征来。例如“动词+名词”的形式,我们凭什么说它是“动宾结构”而不是“偏正结构”或“主谓结构”呢?难道我们不是从形式和意义组合的分子整体出发的么?陈望道指出:“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概括综合得出文法规律。确立一些原则,说明语文的组织关系,但是不要死讲格式,硬造公式。讲规律,是为了使人们更好地运用语言,而不是去束缚人们的手脚。”[96]这一番话是十分中肯的。我们从陈望道对功能与形态、意义、组织、实体、分布、层次、词序诸方面关系的探讨以及对功能学说内部配置与会同、接连与通贯、词法与句法、模糊与区别诸方面关系的探讨中,不是都可以感受到陈望道对语言组织的分子及其关系的深刻洞察吗?

陈望道先生研究了一生的文法革新。他的功能学说集中了他对汉语语法的理论、方法和实际问题的系统见解,融会了古今中外各家语法理论和分析方法的精华,体现了一个中国语言学者从汉语事实出发,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研究语法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精神,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今天,功能学说经过陈望道的毕生倡导和广大语言工作者的实践,业已成为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我们毫不夸张地说,陈先生的功能语法学说,开创了语法研究的新道路。”[97]这条道路,正是中国现代语言学史上堪称典范的“洋为中用”,从一般走向特殊的研究道路。

【注释】

[1]马建忠《马氏文通·后序》,商务印书馆,1983年。

[2]《张世禄语言学论文集》,学林出版社,1984年,第32页。

[3]《张世禄语言学论文集》,第35页。

[4]《张世禄语言学论文集》,第196页。

[5]《张世禄语言学论文集》,第201页。

[6]张世禄《古代汉语》,上海教育出版社,1978年。

[7]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引论》,商务印书馆,1924年。

[8]《中国现代语言学家》(第一分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50页。

[9]《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77—111页。

[10]郭绍虞《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第102—103页。

[11]季羡林《神州文化集成丛书序》,新华出版社,1991年。

[12]申小龙《中国句型文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

[13]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64页。

[14]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第27—29页。

[15]郭绍虞《汉语语法修辞新探》,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17页。

[16]郭绍虞《汉语语法修辞新探》,第139页。

[17]郭绍虞《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第406—407页。

[18]郭绍虞《汉语语法修辞新探》,第192页。

[19]郭绍虞《汉语语法修辞新探》,第636页。

[20]郭绍虞《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第361页。

[21]《陈望道语文论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565页。

[22]《马氏文通》例言、后序,商务印书馆,1983年。

[23]《陈望道语文论集》,第427页。

[24]《陈望道语文论集》,第419页。

[25]陈望道《文法简论》,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128页。

[26]《陈望道语文论集》,第564页。

[27]《陈望道语文论集》,第428页。

[28]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1页。

[29]《陈望道语文论集》,第387页。

[30]《陈望道语文论集》,第451页。

[31]《陈望道语文论集》,第289页。

[32]《陈望道语文论集》,第419页。

[33]《陈望道语文论集》,第491页。

[34]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14页。

[35]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14页。

[36]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18页。

[37]布龙菲尔德《语言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1页。

[38]参见拙文《论语言分析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学术月刊》,1983年,第4页。

[39]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17页。

[40]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18页。

[41]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19页。

[4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人民出版社,1975年。

[43]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22页。

[44]陈望道《文法简论》,第49页。

[45]《陈望道语文论集》,第38页。

[46]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23页。

[47]《陈望道语文论集》,第51页。

[48]《陈望道语文论集》,第347页。

[49]陈望道《文法简论》,第41页。

[50]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22页。

[51]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04页。

[52]《陈望道语文论集》,第491页。

[53]倪海曙《春风夏雨四十年》,知识出版社,1982年,第5页。

[54]陈望道《文法的研究》,《读书通讯》1943年第59期。

[55]陈望道《文法的研究》。

[56]陈望道《答复对于中国文法革新讨论的批评》,《复旦学报》1941年第1期。

[57]陈望道《文法简论》,第47页。

[58]陈望道《“语”和“语团”论略》,《中国语文》1940年6月。

[59]陈望道《文法的研究》。

[60]陈望道《文法的研究》。

[61]陈望道《文法的研究》。

[62]陈望道《“语”和“语团”论略》,《中国语文》1940年第6期。

[63]陈望道《文法简论》,第41页。

[64]陈望道《漫谈文法学的对象以及标记能记所记意义之类》,《语文周刊》1939年第36期。

[65]陈望道《试论助辞》,《国文月刊》1947年第62期。

[66]布龙菲尔德《语言论》。

[67]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20页。

[68]陈望道《试论助辞》,《国文月刊》1947年第62期。

[69]陈望道《谈动词和形容词的分别》,《语文周刊》1938年第15期。

[70]陈望道《文法革新答客问》,《学术》1940年第2期。

[71]陈望道《文法革新答客问》,《学术》1940年第2期。

[72]陈望道《“语”和“语团”论略》,《中国语文》1940年6月。

[73]陈望道《“语”和“语团”论略》,《中国语文》1940年6月。

[74]陈望道《计标》,《语文知识》1952年2月。

[75]陈望道《“语”和“语团”论略》,《中国语文》1940年6月。

[76]陈望道《文法简论》,第32页。

[77]陈望道《答复对于中国文法革新讨论的批评》,《复旦学报》1941年1月。

[78]陈望道《文法革新的一般问题》,《语文周刊》1939年第33期。

[79]陈望道《答复对于中国文法革新讨论的批评》,《复旦学报》1941年1月。

[80]陈望道《作文法讲义》,民智书局,1922年。

[81]陈望道《新式标点的用法》,《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友会十日刊》,1919年,第1号—第5号。

[82]我们认为深层结构的本质是一种语义结构,只不过在英语中用NP、VP等词类、层次范畴作线性排列恰好反映这种语义关系,看上去像一个句法结构;而在汉语中NP、VP等的线性排列不能反映语义关系,只能求之于更实质性的语义结构。

[83]陈望道《文法简论》,第25—26页。

[84]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

[85]陈望道《文法简论》,第25—26页。

[86]陈望道《文法简论》,第39页。

[87]陈望道《从分歧到统一》,《语文周刊》1939年第33期。

[88]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0页。

[89]陈望道《文法简论》,第47页。

[90]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7页。

[91]朱德熙《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中国语文》1982年1月。

[92]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53页。

[93]陈望道《文法简论》,第41页。

[94]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22页。

[95]见Bernard Bloch,George L.Trager: Outline of Linguistic Analysis,1942。

[96]陈望道《文法简论》,第119页。

[97]徐思益《描写语法学初探》,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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