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原型理论标准模式的主要论点
以罗希及其合作者的论著为主要代表的范畴化原型理论的标准模式,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论点:
(1)实体(entity)是根据它们的属性(attributes)来加以范畴化的,而这些属性并非如范畴化的经典理论(即特征理论)所认为的那样都是二分的理论构件,而经常是个连续的标度。
(2)范畴有一个内在的原型结构。一个范畴的各个成员在说话人心目中的地位并不相等。有较好的样本(exemplar)与较差的样本之分,也就是说,成员的资格有等级的差别。
(3)范畴的样本的代表性的程度与其归属于该范畴的隶属度相对应。隶属度是以跟原型相似的程度为基础的。
(4)在区别一个范畴时,没有任何一个属性是必要的(即必不可少的)。实体的范畴化是建立在好的、清楚的样本之上的,然后将其他实体根据他们与好的、清楚的样本在某些(或一组)属性上的相似性而归入该范畴。好的、清楚的样本就是“原型”,它是其他非原型事例范畴的认知参照点(cognitive reference point)。
(5)范畴或概念的中心是明确的,但边缘模糊,而且不稳定。
(6)范畴的所有成员并不必定要共同具有某个或某些特征,成员之间是依靠家族相似性而联结在一起的。(9)
以上几点也就是标准形式阶段的原型理论的主要支柱。
值得注意的是,罗希等人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提出原型理论时,采取的主要是“中心为原型/边缘为非原型”的范畴结构模式,在七十年代中期导入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理论之后,则主要采用“家族相似性”模式。这两者已有明显不同,因为后一结构模式并不包含必然的中心/边缘之分,范畴内部成员只是以家族相似性而联结在一起。然而,这两种结构模式又并非互不相容的。举“鸟”范畴为例:麻雀、鸵鸟、小鸡、无翼鸟、企鹅都属于鸟类,它们既非如经典范畴化理论所假定的,是根据一组充分、必要特征/条件而归为一类的,但也不是偶然相聚在一起的。实际上,它们是由几个特征(属性)的关联而结合起来的。这些特征是:(1)能飞,(2)有羽毛,(3)成形,(4)有翅膀,(5)非家养的,(6)卵生的,(7)有喙。不过,这几个特征并非鸟类所有的成员都具有,而是两个或几个成员共有某些特征,呈现为家族相似性模式的重叠、交叉的特征网络,可图示如图45(见下页)。(10)
1.能飞 2.有羽毛 3.成形 4.有翅膀 5.非家养的 6.卵生的 7.有喙
图45
由图45可见:麻雀处于中心位置,具有1至7所有的特征;小鸡所处的位置,说明它没有1和5两个特征;企鹅则缺少1、2、3三个特征,等等。应该注意的是,麻雀具有上述七个特征,但这些特征只能说是鸟范畴的重要特征或主要特征,并非必要、充分特征。从“中心/边缘”的角度来看,麻雀显然处于中心,是原型,而鸵鸟、小鸡、无翼鸟、企鹅作为边缘成分而存在。从“家族相似性”角度来说,这些成员之间都以共有某些特征而相似,从而联成一族(一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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