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以皮尔斯符号学为基础的语言学科
到目前为止,笔者还未曾看到国内外有人把皮尔斯符号学直接和语言学科联系起来。但是,皮尔斯的学生——他的符号学理论继承人——莫里斯是第一个提出语用学的。他把符号学分成三部分:语法学,研究能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符号学权威著作《符号学手册》的作者Winfried N9th指出,早在语用学的创始人奥斯丁和塞尔之前,皮尔斯已提出了有关语用学的丰富理论。至于认知语言学,它自称其哲学根源是体验哲学(embodied empiricism),似乎与先前的哲学思想毫无关联。
笔者认为,皮尔斯符号学就是语用学和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基础。皮尔斯符号模式中的“解释者”(interpretant)说明,符号代表物(representamen)并不能完全代表“对象”(object)的意义,还必须经过认知者的解释,也就是必须经过他的经验的验证。语用学说明,话语不完全代表说话人的真实意图,真实意图要经过听话人根据具体情景(物理语境)做出解释。而认知语言学说明,符号代表物并不能完全代表对象的意义,还要认知者根据自己的心理语境(经验、百科知识和心智等)做出解释,或者研究者根据说话人的心理语境对话语的成因和心理过程做出分析。笔者还发现,语用学和认知语言学的哲学思想和符号学观点与皮尔斯符号学基本一致(详情见6.1.1“语用学符号学分析”,6.1.2“认知语言学符号学分析”)。此外,皮尔斯符号学的科学性、动态和互动性已经成为语言学科发展的科学动力(详情见7.3.3“两类符号学和语言学理念上的交流产生巨大的影响和推动力”)。笔者相信,对皮尔斯符号学进一步深入研究,将会发现它与语言学科更紧密的联系和在语言学科中更广阔的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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